中国电建水电九局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砖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5008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10:12:4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4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加气砖水泥标砖板砖
联系方式
  • 吴工:0851-8798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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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50082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所需的加气砖,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价采购支付,报价方式为两次竞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工程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安高铁站对面(星月大道与鎏金路交汇处)中国电建水电九局科创城项目部。 3.项目简介: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位于贵安高铁站东侧,北至天河潭大道,南至贵安大道,西至沪昆高铁,东至玉衡路,工程项目由四个单体项目组成,分别为两个房建工程和两个市政工程,其中房建工程为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数据融合应用中心(ZD-38地块)、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多边超算基地(ZD-37地块);市政工程为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 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数据融合应用中心(ZD-38地块)、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多边超算基地(ZD-37地块)。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加气砖 600*200*100mm m3 362.20   2 加气砖 600*200*200mm m3 6420.53   3 水泥标砖 240*115*53 块 1724134.00   4 板砖 390*190*90 m3 334 约50000块 注明:以上采购规格型号及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建设方投资计划、施工图、征地拆迁、设计变更、政府行政调节等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响应人不能以此数量发生变化为依据向采购人提出调价和索赔。 2、计量方式:响应人须向采购方提供计量单,计量单注明加气砖数量(块数)及方量,采购方采用现场量方计量,所供产品应保证外形美观、尺寸规范,量差在±0.3%以内(含本数),超出部分双方现场核实确认;如存在破损,双方应现场进行及时签认,确认不能使用的应及时退还。 3、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出厂价格、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车费(含货到工地现场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中标服务费、货物交付前所需进行检测试验试件的送检、检测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风险费等各类交付前的一切费用;也包括其它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市场条件和采购人施工承包主合同单价如何变化,此次报价均不予调整,风险由响应人和采购人各自承担。 三、验收及质量要求 1、验收 1.1响应人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其中,响应人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响应人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1.2采购人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记录签字。如对货物有异议的,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采购人也可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向响应人提出书面异议,如属响应人责任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响应人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采购人需要,响应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1.3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 1.4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响应人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响应人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采购人需要; 1.5如双方对于响应人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 2、质量要求 2.1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满足国家标准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11968-2006《蒸压加气砖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2008、CCGF 413.1-2015《砖和砌块》及国家现行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保证销售的货物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2响应人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但并不免除响应人对所供材料质量负终身责任。响应人所供货物因质量问题而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2.3响应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采购人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2.4响应人对所供货物质量应负终身责任; 四、交货时间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采购人计划开始交货。 五、交货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安高铁站对面(星月大道与鎏金路交汇处)中国电建水电九局科创城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货到现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0日双方对账结算,3日内开具该批货物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到采购人项目设备物资部核对。 2、支付方式:每月对账结束后响应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采购人办理付款流程(流程至少20天),在第二个月末至第三个月20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75%,第三个月末至第五个月20日内支付第二个月的75%(例:2025年3月20日结算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期间供应的材料,该批货款于2025年4月30日采购人开始办理付款流程,2025年5月20日前支付批货款总金额的75%),以此类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结算货款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1年后,28天内支付,期间不计利息。 3、响应人同意采购人通过转账支票、银行电汇、供应融资、电建融信通、云信、E信通、云链、航信等方式支付货款,采用承兑汇票支付时,贴现费用及供应融资方式等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承担。 4、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提交付款资料不全或延迟提交的,采购人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但响应人必须保证正常供货。响应人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以自身名义向采购人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开票信息有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等原因导致无法认证的,响应人应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响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与税务机关相关规定,或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给响应人的价款中扣除因无法将发票作为进项抵扣而多承担的税费金额作为补偿。 5、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约定的支付款项,响应人应给予采购人6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贵司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6、响应人未完全履行向采购人开具相关增值税专业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货款,待足额开取发票后再进行支付,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3、保证金收取方式:在线收取。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响应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4、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严禁通过私人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 元),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有效期至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 30 天,期满无利息原账号退还。履约保证金可全部使用货款进行置换,采用货款置换的,买方在第一次付款时直接扣除足额履约保证金后,再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货款支付。有效期至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 30 天,期满无利息原账号退还。 九、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企业资质证,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取得国家相应标准质量认证;产品应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2条中相关要求。 4、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须提供近三年与本次报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200万以上),提供采购内容清单中任意生产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和生产合格证各1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十、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的,2025年4月24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响应人可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竞价文件。 十一、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响应人通过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报名并上传报价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17: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0: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6:00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十二、其他 1.响应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 2.响应人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3.根据市场调查和市场行情,经成本测算,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元整(¥2,480,000.00元)。 4.产品标装物(托盘)由响应人自行及时回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三、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响应人需将招标服务费计入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招标服务费支付完成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招标服务费收取费率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851-879805 电子邮箱: 十五、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7980543                          2025 年 4月21日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中国电建水电九局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砖采购项目竞价公告.pdf 竞价采购公告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50082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所需的加气砖,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价采购支付,报价方式为两次竞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工程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安高铁站对面(星月大道与鎏金路交汇处)中国电建水电九局科创城项目部。3.项目简介: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位于贵安高铁站东侧,北至天河潭大道,南至贵安大道,西至沪昆高铁,东至玉衡路,工程项目由四个单体项目组成,分别为两个房建工程和两个市政工程,其中房建工程为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数据融合应用中心(ZD-38地块)、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多边超算基地(ZD-37地块);市政工程为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H2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Z3路北延伸段道路工程)。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数据融合应用中心(ZD-38地块)、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多边超算基地(ZD-37地块)。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加气砖600*200*100mmm³362.202加气砖600*200*200mmm³6420.533水泥标砖240*115*53块1724134.004板砖390*190*90m³334约50000块注明:以上采购规格型号及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建设方投资计划、施工图、征地拆迁、设计变更、政府行政调节等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响应人不能以此数量发生变化为依据向采购人提出调价和索赔。2、计量方式:响应人须向采购方提供计量单,计量单注明加气砖数量(块数)及方量,采购方采用现场量方计量,所供产品应保证外形美观、尺寸规范,量差在±0.3%以内(含本数),超出部分双方现场核实确认;如存在破损,双方应现场进行及时签认,确认不能使用的应及时退还。3、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出厂价格、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车费(含货到工地现场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中标服务费、货物交付前所需进行检测试验试件的送检、检测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风险费等各类交付前的一切费用;也包括其它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4、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市场条件和采购人施工承包主合同单价如何变化,此次报价均不予调整,风险由响应人和采购人各自承担。三、验收及质量要求1、验收1.1响应人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其中,响应人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响应人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拒收。1.2采购人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记录签字。如对货物有异议的,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采购人也可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向响应人提出书面异议,如属响应人责任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响应人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采购人需要,响应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1.3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1.4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响应人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响应人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采购人需要;1.5如双方对于响应人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2、质量要求2.1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满足国家标准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11968-2006《蒸压加气砖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2008、CCGF413.1-2015《砖和砌块》及国家现行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保证销售的货物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2.2响应人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但并不免除响应人对所供材料质量负终身责任。响应人所供货物因质量问题而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响应人承担;2.3响应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采购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2.4响应人对所供货物质量应负终身责任;四、交货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采购人计划开始交货。五、交货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安高铁站对面(星月大道与鎏金路交汇处)中国电建水电九局科创城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六、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货到现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0日双方对账结算,3日内开具该批货物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到采购人项目设备物资部核对。2、支付方式:每月对账结束后响应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采购人办理付款流程(流程至少20天),在第二个月末至第三个月20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75%,第三个月末至第五个月20日内支付第二个月的75%(例:2025年3月20日结算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期间供应的材料,该批货款于2025年4月30日采购人开始办理付款流程,2025年5月20日前支付批货款总金额的75%),以此类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结算货款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1年后,28天内支付,期间不计利息。3、响应人同意采购人通过转账支票、银行电汇、供应融资、电建融信通、云信、E信通、云链、航信等方式支付货款,采用承兑汇票支付时,贴现费用及供应融资方式等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承担。4、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提交付款资料不全或延迟提交的,采购人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但响应人必须保证正常供货。响应人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以自身名义向采购人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开票信息有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等原因导致无法认证的,响应人应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响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与税务机关相关规定,或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给响应人的价款中扣除因无法将发票作为进项抵扣而多承担的税费金额作为补偿。5、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约定的支付款项,响应人应给予采购人6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贵司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6、响应人未完全履行向采购人开具相关增值税专业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货款,待足额开取发票后再进行支付,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七、投标保证金1、形式: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2、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3、保证金收取方式:在线收取。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响应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4、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5、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严禁通过私人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有效期至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30天,期满无利息原账号退还。履约保证金可全部使用货款进行置换,采用货款置换的,买方在第一次付款时直接扣除足额履约保证金后,再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货款支付。有效期至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30天,期满无利息原账号退还。九、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响应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企业资质证,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取得国家相应标准质量认证;产品应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3、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2条中相关要求。4、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须提供近三年与本次报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200万以上),提供采购内容清单中任意生产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和生产合格证各1份。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十、询比价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的,2025年4月24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响应人可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竞价文件。十一、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响应人通过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报名并上传报价文件。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17:00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0:00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6:00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十二、其他1.响应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2.响应人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3.根据市场调查和市场行情,经成本测算,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元整(¥2,480,000.00元)。4.产品标装物(托盘)由响应人自行及时回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十三、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响应人需将招标服务费计入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招标服务费支付完成后发放成交通知书。招标服务费收取费率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十四、联系方式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邮编:550081联系人:吴工电话:0851-879805电子邮箱:十五、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851-87980543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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