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0DD(wz)000004综合执法局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0729HT(WZ)00000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9 12:28: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宁夏银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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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53-5080020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20240729HT(WZ)000002 二、合同名称: 20240220DD(wz)000004综合执法局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无 四、项目名称: 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流六盘山路南1号 联系方式:0653-5080020 供应商(乙方):宁夏银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德胜园区德成东路2-4号 联系方式:134695004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比亚迪牌BYD7152WT6HEVC2 主要标的数量:3 主要标的单价:105800 合同金额: 31.7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无 附件: 采购合同(银迪新能源轿车3辆).pdf 采购合同(银迪新能源轿车3辆).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合同1.合同编号:20240221DD(WZ)0000082.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3.供应商:宁夏银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协议供货车辆信息:序号品牌规格型号排量成交单价(万元)数量成交总价(万元)1比亚迪比亚迪秦PlusDM-i120KM(23款冠军版)比亚迪BYD7152WT6HEVC21.5L10.58叁31.74合计(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合计(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合计(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合计(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合计(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合计(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合计(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二、付款方式1、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2、甲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付款,如乙方开具发票时间延误,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三、保修期及故障响应1、上述采购车辆的保修期为8年或15万公里;2、故障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48)小时内;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72)小时内。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5个工作日2、交货地点:银川市徳胜工业园区加油站向南200米3、交货方式:款到提车4S店(自提)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1、验收标准:(1)车辆整车完好,无瑕疵,附车辆合格证;(2)国家规定的车辆销售完整附件;2、提出异议时间:提车后3日内六、违约责任1、供应商逾期不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人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应商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采购人逾期不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应商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七、违约解决方式1、双方协商解决(√);2、仲裁(×);3、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本合同一式七份,自治区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自治区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供应商和使用人各一份。3、本合同经采购人、供应商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中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综合合供应商:(签章)宁夏银通汽车销售采购单位::(签章)千有限公司国国法定代表(委托人)一燕:居法定代表(委托人):B403030010地址:银川市徳胜工业园区加油站向地址: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六盘山路南1号南200米联系人:联系人:张学琴电话:18809637868电话:134695004832024年2月26日月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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