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登封市东华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一)项目第四标段合同

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1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21:23:5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南亚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9.74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联系方式
  • 范广灿:62720808
  • :15981988666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登封采购-2024-19-D 二、合同名称: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登封市东华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一)项目第四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19 四、项目名称: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2024年登封市东华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一)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登封市东华镇 联系人:范广灿 联系方式:62720808 2.供应商(乙方):河南亚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郑州市 联系人:高西民 联系方式:15981988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197448.45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44日历天;地点:登封市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公路工程施工 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44日历天 刘晓刚 豫24117171953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4月17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 2024年登封市东华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一)第四标段施工合同工程名称:2024年登封市东华镇王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地点:登封市东华镇金村建设单位:登封市尔华镇人民政府公施工单位:河南亚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且签订时间:2024年2024年登封市东华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一)第四标段施工合同发包人: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河南亚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登封市东华镇王村道路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登封市东华镇王村3、工程内容:1、硬化混凝土道路1018m*6m,厚0.2m,共6108m²:2、硬化混凝土道路409m*4m,厚0.2m,共1636m²:3、硬化混凝土道路272m*3m,厚0.2m,共816m²;合计8560m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oEta5、工期期限:44日历天6、项目经理:刘晓刚7、工程造价:合同价格采用固定价格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0185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柒仟肆佰肆拾捌元肆角伍分(¥:1197448.45元)。8、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可作调整:(1)发包人签证的工程量增减:(2)发包人签证后的工程变更及工程洽商:(3)不可预见情况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等费用按合同双方及监理代表洽商后并签字确认的书面资料为准,在竣工决算时予以调整。第二条: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1)提供该工程所有施工图纸和资料一份:(2)提供良好的服务,处理协调现场争议:(3)按合同日期付款,不得无故拖欠施工费。2、乙方:(1)在甲方确定的施工范围内,按照特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对发现的质量问题,限时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可指定专业人员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每次处罚乙方500元;(2)施工期间每3日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及计划进度;(3)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立防范设施,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4)在施工期间:施工前期、中期及竣工必须提供施工照片。(5)在隐蔽工程等完成后必须经业主或监理单位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施工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第三条:工程内容及质量标准工程内容:1、硬化混凝土道路1018m*6m,厚0.2m,共6108m²:2、硬化混凝土道路409m*4m.厚0.2m,共1636m²:3、硬化混凝土道路272m*3m,厚0.2m,共816m²:合计8560m质量标准:合格17第四条:工期标准1、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30日前工程全部完工,特殊原因误工除外。2、工程保修期12个月,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第五条:材料的采购1、乙方提供全新的原材料(包括零部件、附件、设备)原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正品一级,乙方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并提供使用说明书。2、原材料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即交货地为安装工地现场)并确保安装调试正常使用。3、甲方对原材料及设备规格及型号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回复。4、乙方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公政府公负责5、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永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井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山承包人承担。第六条:工程款支付1、人员、设备、机械进场后,预拨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0%;工程全部完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审核完毕后,拨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7%:工程保修期满一年经复验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无息付清剩余3%工程款。2、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中标价5%的履约保函。3、农民工工资保障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成交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履约保函。第七条:竣工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_28日内组织验收,甲方若28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认可;对不合格工程的翻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Y2、工程内容发生的变更,必须以甲方签证为准,未能签证的工程变更不子验收。570第八条:违约与处罚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每逾期一天处罚500元。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随时停工。乙方若不听甲方指令,甲方不予工程结算.3、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处罚5500元,天气原因误工除外。4、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甲方可指令限期返修,费用由乙方负担,双方保证履行合同协议条款,单方违约向对方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5、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6、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可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由乙方一方承担。7、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8、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9、本合同依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本合同一式捌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持座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终止。合同订立时间:2074年_4月合同订立地点: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程有限限公司人发包人:公章)办公承包人章056民高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福印西19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长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5247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