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建安新疆分公司风化煤棚项目水电及消防施工专业分包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ZMXJ-BLK-ZY-202405-0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16:33: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水电及消防施工专业分包通用物资
联系方式
  • 徐佳霖:13101732629

正文内容

中煤建安新疆分公司风化煤棚项目水电及消防施工专业分包采购公示 询价通知 采购公告 中煤建安集团公司总承包的中煤建安新疆分公司风化煤棚项目水电及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因项目生产施工需要现对其专业分包工程 进行公开竞谈,具体工程情况如下: 采购单位名称: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工程名称:中煤建安新疆分公司风化煤棚项目水电及消防施工专业分包 采购编号:ZMXJ-BLK-ZY-202405-002 施工地点:吉郎德露天煤矿 一、项目及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作业范围及工程概况:本工程分包包括中煤建安新疆分公司风化煤棚项目水电及消防施工专业分包施工内容,具体包含电气、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雨排、刷油、防腐蚀、绝热等工程,具体施工做法要求等详见水暖电施工图纸、签证变更及相关图集规范。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其他影响因素,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作业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施工范围及报价包含为完成施工图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应含设计图纸(如有必要)、审图拆图、二次深化设计(如有必要)、人工、材料(施工范围内除甲供材以外的所有材料)、采购(如承包方指定材料品牌的必须按指定品牌采购,如私自更改材料品牌责任自负;照明灯具等产品先经过承包方及业主单位确定品牌及价格后再进场)、运输(含二次倒运)、装卸、保管、铁件制作及安装、辅材费、损耗、预留预埋、打眼封堵、凿洞开槽、套管制作安装、系统打压、冲洗消毒、系统调试、除锈、刷油及绝热(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包括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及冬雨季施工费等)、配合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人员进出场费及宿餐费、防暴维稳费(配合承包方夜间巡逻、轮流值班室值班等)、体检费、水电费、房租费、配电设备(即:配电柜、配电箱,电缆承包人只配至一级配电箱;二、三级配电箱由承包人提供分包人到承包人领用,交还时保证完好,如出现损坏按原价赔偿,电缆等其他材料由分包人提供)、检验试验费、资料费、配合竣工结算费、与其他工种配合费、安全防护、垃圾清运费(含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运至指定地点)、成品保护费、零星材料清理费、甲供材料装卸车费、各种因素的误工费、各种因素的人工材料机械涨价风险费、竣工验收、管理费、利润、应上缴的各种保险费(包含按规定为作业劳务工人缴纳的社保及险金等)、税金(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等。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纸要求为准。 分包单位需在投标报价前自行踏勘现场。 施工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备案资料、施工资料、检验实验、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等所有工程资料均由乙方负责完成,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自购原材的材质单、合格证、见证取样、复试试验报告、包含技术培训及配合项目验收及工程结算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分包方式:专业分包 3、结算方式:综合固定单价 4、工期要求:暂定工期 60天(以承包方具体下发时间为准)。 5、质量标准: 合格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拟选用一家分包服务商。 7、付款方式:进度款按月结算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按当月结算且已开票挂账金额的80%支付。分包工程完工并办理完末期结算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留5%质保金,于施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 8、工程质量: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2.2企业资质具有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二级或一级资质。 2.3报价人不在本单位的黑名单及停用名单中。 2.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得: 3.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网上领取:采购文件从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 3.3报价及截至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10时至2024年5月27日10时前。 四、报价、开标截止日期及方式: 4.1报价递交方式: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 4.2报价提交资料:最新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信息等资料扫描件;承诺函、报价保证金说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报价单签字盖章扫描件。 4.3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10时。 五、中标人选择原则 采用合理总价最低评审价格法。 六、报价保证金 本次采购需缴纳报价保证金10000元(具体详见附件:报价保证金)。 七、水电费要求: 水电费及房屋住宿费:详见分包合同。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宿舍楼204室 现场负责人:李绍楠 电话:17797826861 业务负责人:徐佳霖 电话:13101732629 附件: 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及《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doc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59999000000 其它工程通用物资 项 1.0 9.0 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中煤建安新疆分公司风化煤棚项目水电及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工程(采购编号为:ZMXJ-BLK-ZY-202405-002)的签署,代理人现在参加整个工程投标报价、决策、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合同结算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利。特此委托。分包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合同终止。代理人:,身份证号:(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合同终止。特此委托委托单位(分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标日期:2024年5月27日附件:提供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本年最新社保证明附件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4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报价人(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附件下载

  • 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
  • 附件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及《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