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XJTF(CS)2025ZF3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19:18: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乌鲁木齐市残疾儿童慈爱医院、乌鲁木齐市慈爱学校、乌鲁木齐市第120中学)预算金额17.8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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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杨老师:0991-3972010
  • 冶欣月:0991-4832223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通过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登录工作台,点击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CS)2025ZF3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8642.2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8642.2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通过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登录工作台,点击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通过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登录工作台,点击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选择项目进入详情页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原账号),选择对应的标项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xezc.lecaiyun.com/ 技术服务费(元): 标项1:100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选择对应的标项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www.lecaiyun.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新市区康复路269号           联系方式:0991-397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0991-4832223-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冶欣月    电 话:0991-4832223-8001   附件信息: 最终(0605)CS30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pdf704.8K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XinjiangTongfuBiddingCo.,LTD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项目内容: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项目编号:XJTF(CS)2025ZF30日期:2025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磋商说明第一章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章响应性文件的编写第三章响应性文件的递交第四章开标、磋商第五章定标第六章授予合同第四部分采购服务要求第五部分合同部分第六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报价要求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分标准竞争性磋商公告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项目采购工作台“小额招采专区”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TF(CS)2025ZF30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元):178642.25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78642.25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通过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登录工作台,点击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通过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登录工作台,点击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选择项目进入详情页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性文件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选择对应的标项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www.lecaiyun.com/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选择对应的标项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www.lecaiyun.com/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地址:新市区康复路269号联系方式:0991-3972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联系方式:0991-4832223转80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冶欣月电话:0991-4832223转8001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磋商文件编号XJTF(CS)2025ZF30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3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采购单位地址:新市区康复路269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991-3972010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项目联系人:冶欣月联系电话:0991-4832223转8001邮箱:noname@xjtfztb.com4预算金额178642.25元5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6工期工期20个日历日7质保期限一年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9服务地点甲方单位指定地点,最终按甲方指定地点验收。10投标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信用情况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序号名称内容11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磋商文件发放日期及地点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小额招采平台https://xezc.lecaiyun.com/15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磋商响应资格不能转让。17磋商时间及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11:00(北京时间)18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选择对应的标项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www.lecaiyun.com/19响应性有效期九十天2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1磋商保证金一、保证金金额:¥:3530元二、保证金缴纳方式:1.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账户名: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新华南路支行营业部行号:105881000868帐号:65001617600052501876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编号、标项序号例:CS30保证金/服务费财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联系电话:0991-48330332.保函形式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三、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序号名称内容22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须知☑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23投标文件的签署规定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公章或由投序号名称内容23投标文件的签署规定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2.如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设置。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5付款方式及币种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2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7招标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取费。2、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3000元3、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4、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5、代理报酬的支付账号: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2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符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中小企序号名称内容2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则不具备符合本项目的中小企业资格。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享受中小企业评审优惠。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须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中列明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30质疑须知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受单位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1-4832223-8001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31公告发布媒体小额招采交易平台:https://xezc.lecaiyun.com/备注1、采购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响应性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性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序号名称内容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第二部分磋商说明第一章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的货物及服务。2.磋商供应商资格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磋商(已参加磋商的按无效标处理):(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未在政采云平台针对本项目于规定时间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3)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及备份标书)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是其他应当否决的投标。6.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7.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7.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7.3“招标方”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7.4“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6“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某一代表自己参与和处理与投标项目有关事宜的自然人。7.7“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7.8“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指利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制作工具”编制的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加密标书及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备份标书。7.9“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由采购人确定的投标人。7.10“货物”、“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7.11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货物中的相关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7.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7.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7.1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质保、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7.15“响应”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7.16“标段/标项(包)”系指一个完整独立的投标项目。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与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9.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磋商说明第三部分磋商响应说明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部分第六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范本格式)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0.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方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内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0.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性文件的修改,招标方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10.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约束力。11.质疑须知投标人如需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三部分磋商响应说明第一章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1.4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第二章响应性文件的编写2、要求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规范、表示、条件和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响应性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2.2允许投标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包投标,也可根据本企业生产或代理产品的情况对部分包进行投标,但不允许投标人对某一包中的一项或部分项进行投标。招标人可选择一家投标单位为所有包的中标人,也可选择若干个投标单位分别中标。3、响应性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3.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3.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性文件的组成4.1投标人编写的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4.1.1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报价表(2)分项价格表4.1.2资格响应文件:★(1)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4.1.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响应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凭证(电汇凭证或收据等)复印件(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商务条款偏离表(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8)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10)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11)近三年业绩表(12)质量保证承诺书(13)投标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1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4.2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编制4.2.1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4.2.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签字。若无电子签章或签字,则视为无效投标。4.2.3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报价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并制作在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相应模块。若投标人文件制作与相应模块不对应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4.2.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样品视为无效样品。(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性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4.4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性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5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5、响应文件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磋商响应报价6.1磋商响应报价(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不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6.2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3投标人应在明细报价表上标明综合单价和总价。(1)磋商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综合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综合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综合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4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要求的,为无效投标。6.6投标报价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6.7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下列几项费用:(1)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保险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3)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货物,其货物的投标价即交货价中,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4)综合单价必须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及其它必需服务的报价。7、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7.1响应性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8、投标有效期8.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性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8.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性文件。9.响应性文件的签署规定见前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前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保证金11.1招标方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1.3投标人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于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人民币)。如是本地转账支票需于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向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送达,如磋商保证金为汇款形式的,(汇款时汇款单填写内容须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1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1.5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企业退还保证金时,需将采购合同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本项目负责人邮箱(详见前附表),并提供采购合同彩色扫描件纸质版、其他退保证金资料给财务部门,方可办理退保证金业务。11.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打架斗殴,扰乱标场秩序;(6)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并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章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2.响应性文件的标记12.1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12.2投标人应通过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13、投标截止时间13.1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13.2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中心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4、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后,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其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修改或撤消。1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第四章开标、磋商15、开标15.1本项目开标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15.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5.3.2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备份标书,在出现异常情况进行异常处理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备份标书,异常处理好的备份文件与其他正常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一样有效。平台会校验标书一致性及标书身份识别,切勿手动修改标书。供应商生成的后缀格式为.bfbs的备份标书无法查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在开标解密时异常处理使用。15.3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所有投标人电子标书解密完成后开启签字时段,各投标人须在开启签字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字确认,政采云签字时段逾期未签字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6.资格审查16.1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6.1.1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16.1.2对投标人政采云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名称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3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5履行合同所必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5的设备和能力或声明;6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16.2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7、磋商依据17.1磋商的依据为招标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18、磋商18.1磋商小组(1)招标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磋商小组,负责本次招标的磋商活动。磋商小组负责向招标方推荐成交候选人,由招标方确定成交服务商。(2)磋商小组人选于开标前确定。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3)磋商小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人员组成,成员为三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成员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4)按前款规定,磋商小组的成员,由招标方从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5)磋商小组成员遵循法定的回避规定。18.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熟悉并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1)采购目的;(2)采购项目的范围、性质;(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标方法和在磋商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18.3招标方应当向磋商小组提供磋商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18.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18.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或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好处。18.6磋商小组成员和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18.7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以外的、因参与磋商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19.磋商的报价方式19.1磋商结束后,投标人可根据磋商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根据情况进行多轮报价),最终轮报价为磋商的最终报价。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若未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的磋商,投标人提交的最终报价相较首轮报价不得产生变动,应与首轮报价一致,符合此情形的投标人最终报价与首轮报价不一致的,可根据本条款规定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2投标企业需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内提交新一轮报价,逾期未提交报价的政采云系统将自动关闭。本项目投标企业新一轮报价逾期,代理机构将代录入首轮报价金额。20.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0.1开标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投标项目的评标。2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招标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1.磋商程序、报价确认和澄清及成交原则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投标人分别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服务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21.2招标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1.3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1.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22.初步评审22.1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且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招标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2.3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22.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22.5磋商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是否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所有符合性审查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未能在实质上满足的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22.6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2.7对响应性文件满足采购文件条款的审查:(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组织对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检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出现计算性错误,响应性文件正本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2)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满足。实质性满足的投标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满足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性文件的满足性仅基于响应性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满足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满足的投标。符合性审查评审内容投标企业名称123…1响应承诺书有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按照投标须知要求金额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凭证。5投标文件按照要求签署、盖章;6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以内;7投标人所报工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8其他。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响应性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响应性文件符合性审查的企业,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22.8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折扣,折扣的价格将作为评审价格。23.详细评审23.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性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所有投标产品的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23.2在评审过程中,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小组可能要求投标人就响应性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3.3采用综合评分法衡量响应性文件在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依据得分高低,依次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型号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型号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3.3.1当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价格低者排位在前。23.4根据综合评分法完成评标后,磋商小组应当拟定一份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方。23.5评标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标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五章定标24.定标标准23.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定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3.2如果确定中标人没有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方有权按照投标人的得分高低把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5.1为维护国家利益,磋商小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26.成交通知书22.1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后,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2.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3、合同的履约23.1.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理由取消该投标人的所用中标资格。23.2.成交人必须有能力履约合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如果成交在履行合同时发生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第六章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收到招标方的《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性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28.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标项或转交他人承担。30合同签订、货物(服务)交付采购人使用后,采购人将依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及中标(成交)人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内容组织项目履约验收。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材料。32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发送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以进行备案留存。33.保密和披露33.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3.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乙方:xxx公司(供应商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xxx公司(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报价表;(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如有);(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有);(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有);(7)其他(如有)。优先解释顺序: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各部分之间如有不一致,以时间上后签订的为准。2.合同主要标物的及数量工程名称数量单位具体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1项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本合同项下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税费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签订地新市区康复路269号5.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_x_份,甲方执_x_份,乙方执_x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1、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编号:2甲方名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甲方地址:新市区康复路269号甲方联系人:xxx电话:xxxxxx3乙方名称:xxx公司乙方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乙方联系人:xxx电话:xxxxxx乙方开户银行名称:xxxxxx账号:xxxxx4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5工期: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工程地点: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6验收方式及标准:根据相关国家、地方、行业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验收。7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暂定价款30%(¥元,大写:元整)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元,大写:元整);工程竣工后,由第三方进行竣工审核结算,并出具定案价格,经甲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乙方凭定案后的工程总价款冲减已支付的价款后,开具剩余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相关资料和发票后予以审核,预留定案工程总价款的3%(¥元,大写:元整)的质保金,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定案工程总价款扣除质保金后的剩余款项(¥元,7大写:元整)。(定案价不得超过合同暂定价)预留乙方的3%质保金,验收合格满三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给乙方。8损失赔偿约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需进行赔偿或维修,并达到甲方的认可;造成甲方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9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xx%计收,直至工程竣工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xx%。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提请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乌鲁木齐仲裁☑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其他约定2.1工程的具体要求的标准、期限、效率、技术保障、施工人员组成等要求。(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填写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要求)2.2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括包工、包材料、包施工材料损耗、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各项所需支付费用的总和。2.3施工范围具体为.....2.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4.5...合同正文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1.2“乙方”是指xxx公司。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工程”是指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甲方要求的工程施工(维修)项目。1.5“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施工地点。1.6“天”“日”均为自然天。2.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1.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甲方要求,上述标准应当采用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2.1.2工程质量:需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要求。2.1.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1.4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标准。2.1.5若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则应由甲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鉴定机构所认定的责任方承担。如果双方均有责任,则由双方根据其责任比例分别承担。2.2.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具备正常的施工条件。2.2.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及电源接驳点。2.2.3施工期间,乙方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管理、成品保护等方面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若不改正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索赔,若造成损失由乙方进行承担。2.2.4甲方委派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后方为有效。2.3.1乙方应负责工地施工安全,若出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提供服务及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需进行赔偿或维修,并达到甲方的认可。2.3.2乙方自行解决住宿、办公设施,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警示标牌齐全,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准则。2.3.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环境卫生事故由乙方负责。2.3.4乙方应做好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订货、采购、供应工作。2.3.5乙方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设施的建设与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2.3.6乙方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规程及磋商文件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2.3.7在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时,乙方必须对已完工程加以保护,所需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2.3.8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装饰工程保卫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与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争创文明工地。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发生扰民、环保噪音等,引起违规处罚时,由乙方负责处理,迟滞的工期由乙方负责。2.3.9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实现安全生产。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分别配以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2.3.10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双方可以共同商谈确定是否更换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2.3.11乙方应保证劳务人员数量充足、技术熟练、经验可靠。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专业技工必须具有上岗证书。各专业班组负责人有相同或相似工程用工组织的经验,专业班组熟练技工比例不低于70%。2.3.12乙方在设备的使用上应做到安全、合理、充足。2.3.13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垂直运输工具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3.合同价款3.1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搭接、损耗、附加层)、加工制作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费用。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暂定价款30%(¥元,大写:元整)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元,大写:,元整);工程竣工后,由第三方进行竣工审核结算,并出具定案价格,经甲方验收签字确认合格,乙方凭定案后的工程总价款冲减已支付的价款后,开具剩余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相关资料和发票后予以审核,预留定案工程总价款的3%(¥,元,大写:元整)的质保金,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定案工程总价款扣除质保金后的剩余款项(¥元,大写:,元整)。(定案价不得超过合同暂定价)预留乙方的3%质保金,验收合格满三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给乙方。3.2乙方充分考虑了承包范围内本合同内容、工程的难易程度、现场情况、技术说明、材料供应、质量标准、工期、道路交通情况,在此基础上认定了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3.3乙方在充分理解上述条款的基础上认定了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除甲方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不得因任何条件、形势和各种风险以及政策性调整等因素的变化,对固定总价进行调整。3.4乙方应保证施工流动资金充足、到位,并做到本项目工程款专款专用,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3.5若应乙方原因拖欠劳务费发生的纠纷、信访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产生的诉讼及代理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4.隐蔽工程4.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xx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1.2乙方在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施工前,未按规定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验收,或未经验收签字,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则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验。4.1.3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5工程验收及工程质保5.1竣工验收5.1.1在工程验收工作中,乙方负责验收的组织或配合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验收,在工程验收合格后xx日内向甲方移交工程并将施工现场的机具、材料、垃圾及其他物件等清理完毕,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及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5.2工程质保5.2.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年。5.2.2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予免费、及时的维修。5.2.3若乙方未能在xx日内完成项目的维修工作,甲方可告知乙方其将另行选择第三方来完成相应的维修项目。甲方另行雇请第三方的费用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5.2.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内,乙方确保其施工工程的质量。5.2.5质量保修期到期后,经乙方提出,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质量保证金。5.2.6对超出质保期限或质保范围的工程乙方进行维修的服务,按当时实际市场人工费及材料费进行收取。6.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6.1所有材料均由乙方采购,其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材料的环保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建筑工程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其它相关规范的规定,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且为市场主流产品。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6.3进入工程报价的材料,乙方须填报材料清单,标明产地、厂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参数、单价、用量、合价等要素,并提供材料供应单位材质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检验报告,同时选送材料样品,供甲方统一评选并确认。6.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要材料(xxxx)合格证,并经甲方确认。6.5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开箱检验。在正式开箱检验之前,必须提交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应具备的各类资料,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或施工。若甲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检。在施工前xx日内通知甲方对所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使用。6.6乙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合同规定材料的品质、规格及数量时,须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同时明确材料清单,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7甲方有权对进场的材料进行破坏性检测,如不符合封样样品,乙方须无条件清退材料,如果乙方提供的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6.8与本工程无关的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并须将该设备材料无条件及时运离现场。7工程工期7.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x天内将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计划后的xx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乙方必须按经甲方确认的计划后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方应当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xx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7.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8.违约责任8.1工程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8.1.1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标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8.1.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采取让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8.2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施工。8.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工期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工期。8.2.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xx%计收,直至工程竣工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xx%。8.3损失赔偿约定8.3.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需进行赔偿或维修,并达到甲方的认可;造成甲方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8.3.2因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应向第三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各项费用在内的全部违约金、赔偿金等9.适用法律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0.不可抗力10.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不能解决,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合同修改或变更12.1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12.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13.合同中止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4.违约终止合同14.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4.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14.1.2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4.1.3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14.1.4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4.1.5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14.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5.2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6.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3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7.2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8.合同语言18.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8.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0.合同效力20.1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21.检查和审计21.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21.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22.通知与送达22.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合同签署页中注明的送达地址及通讯方式,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期间的文书送达。22.2双方的送达地址变更时,应当向对方履行书面的通知义务。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人民法院(若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解决)、无人签收、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邮寄的文件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依然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果一方按照另一方预留的联系方式邮寄送达的,即使是由他人代为签收的,也视为是其本人签收,依然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附件项目验收书根据(合同/协议名称及编号:,)的约定,甲方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序号项目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要求(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计合同/协议金额(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合同/协议内容及执行1.历次验收情况:2.已付款情况:3.本次付款对应的合同/协议内容和所属阶段:二、组织验收情况项目验收1.验收内容、验收期限等:2.验收结论性意见(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是否通过验收等):项目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人员签字:验收日期:三、应支付合同/协议款情况1.依据验收结论,本次验收后应支付合同/协议第次付款,合同/协议金额的%;2.此次付款金额:(小写)¥;(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备注:此处为参考模板,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第六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一)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报价表(附件1-1)2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附件1-1磋商响应报价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报价(金额)小写:元大写:元工期备注:兹声明:以上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附件1-2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详见工程量清单表,按照工程量清单表进行填写。说明:投标人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注: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若未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的磋商,投标人提交的最终报价相较首轮报价不得产生变动,应与首轮报价一致,符合此情形的投标人最终报价与首轮报价不一致的,可根据本条款规定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资格响应文件1、资格文件组成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三、提供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其他特定资质:无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注:1.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顺序制作,编好始末页码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一一列明并对应。2.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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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终(0605)CS30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青年公寓外墙工程项目.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