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4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550.3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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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陈先生:0579-85458680
  • 包煜:18757831550

正文内容

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4140㎡,地上13层,地下1层,主要内容包括外立面、屋顶、消防、水电、室外附属设施及室内公共区域部位改造等。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2550.3232万元。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工程保修期内、免费服务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以及委托人需要时要求的工程招标协助工作等所有服务内容。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1、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监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决标前,招标人将核查项目总监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情况。 6、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8、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0月24日--- 2022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前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529778609@qq.com。 四、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监理投标承诺书及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4、拟派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号码及QQ邮箱。 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丹溪三区丹桂苑30幢六单元2F。 八、其他 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建议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都戴好口罩及手套,且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 3、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前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在签到前三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9-85458680 招标代理: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煜 联系电话:18757831550 有时间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文件.doc 有时间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文件.doc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单位: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招标文件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建设地点:义乌市稠州北路8号。本工程为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一、工程概况及监理内容: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工程优质、按期、高效、安全地建成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招标细则2022年10月三、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有关单位:监理内容:本工程为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工程保修期内、免费服务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以及委托人需要时要求的工程招标协助工作等所有服务内容。具体监理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规模: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4140㎡,地上13层,地下1层,主要内容包括外立面、屋顶、消防、水电、室外附属设施及室内公共区域部位改造等。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2550.3232万元。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监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3、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2.1、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监理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对象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即报名单位需符合招标公告规定要求,同时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报名企业的资料,按招标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审查合格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及确定投标时间。四、招投标程序: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8、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决标前,招标人将核查项目总监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6、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根据义行服管〔2019〕10号《关于改革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及义公管办〔201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规定,若查实投标人存在挂靠投标、在投标时间截止后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放弃中标、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情形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免收投标保证金。3、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义乌市丹溪三区丹桂苑30幢六单元2F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时30分2、按下列时间及地点公开投标: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前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在签到前三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或参加开标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都戴好口罩及手套,且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5、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缴纳方式:可采用无条件限制的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银行转账(担保时间延续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领域工资款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和工程支付担保工作的通知》(义城管委【2017】2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管理的指导意见》(义建局【2018】62号))。若采用无条件限制的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时,其履约保证金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号开具。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天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具。若未按招标文件约定上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按规定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退回,不计息)。监理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交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的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按照省、市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处理。六、监理工作内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目标控制,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通过风险管理、目标规划和目标动态控制,切实控制本项目的投资、工期、质量,达到最合理的实现。五、监理的工作任务8、投标单位在开标前自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7、投标人严禁串通投标、挂靠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取消投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后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6、本工程采用现场评分法。(5)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甲方;(4)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向甲方报告;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3)协助甲方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和优化建设;协助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2)协助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1)协助甲方审查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文件。(一)设计方面(4)协助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3)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2)配合甲方按合同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1)全面管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二)施工方面(6)其他相关业务;(10)协助甲方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归档文件;(9)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8)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7)工程造价控制:协助甲方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会同甲方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及费用等,协助甲方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在意见一致的前提下,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会同甲方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会同甲方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会同甲方对变更工程量与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做好现场核定签证手续。(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验收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均有图片记录存档)。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5)工程进度控制:协助甲方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根据监理大纲中的相关内容,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上报甲方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甲方批准后完成其调整。(3)配合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对设备材料采购进度的进行检查;(2)全面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合同;(1)配合设备材料招标的清单编制审核及招投标工作(三)设备材料方面(12)其他相关工作。(11)监理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和信息反馈。按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期结束后移交甲方(一式五份)。(9)其他相关工作。(8)对试车、试运转的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7)对中间验收过程进行质量检验;(6)对重要安装部位和工序进行旁站监督;(5)必要时,对大型或重点设备材料的加工制造环境和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4)对到场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必要的检验和验收;(4)每月20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下月度的监理人员出勤计划。(3)监理过程文件: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质量事故处理文件。(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甲方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施工质量情况;工程进展情况;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监理工程情况;工程建设大事记;其他。(1)定期信息文件(四)监理机构应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文件:(四)招标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不提供。(三)招标人的常驻代表:按甲方书面通知确定。(二)招标人应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一)招标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工程批准文件1份;测绘技术报告书1份;工程承包合同及招投标书各1份。以上文件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发包人提供。七、招标人的职责(五)工程建设项目被市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列入抽查复审的,监理单位须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注:1、施工前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不列入监理服务期,但纳入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签发的工程开工令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其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施工前期服务不列入监理服务期,但纳入招标范围。十、监理服务期九、中标人不准转包、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损失自负,同时赔偿招标人中标价2%的损失费。本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八、工程质量1、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条投标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二)投标文件格式本工程投标文件由附件一投标书和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如有)组成。(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2、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发包人后到后续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前期间服务不列入监理服务期,但纳入招标范围。(3)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让利率)(2)暂定监理服务收费=暂定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让利率)(1)本项目暂定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67.3万元。(三)确定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密封:投标文件一份装入一个包封。投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其余不做要求。2、投标书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6)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及让利率范围均包括了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中标后除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明确可以调整的地方外,前述费用均不予调整。注:让利率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中标让利率一经确定,后续的任何情形包括本工程在复议或重新评审等情形时都将不会导致让利率产生变化。(5)让利率范围为:10%(不含)-20%(含)。b.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计算: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高程调整系数取1.0),以上所有系数取定后结算时均不做调整。a.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计算,实际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为监理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结算价。(4)实际监理服务收费额在结算根据按以下方式按实调整:1.1、开标会议地点:义乌市丹溪三区丹桂苑30幢六单元2F。(一)开标会议十三、开标2、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十二、投标有效期2.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3、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表前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在签到前三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2、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前来参加开标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都戴好口罩及手套,且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2.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二)开标程序:1.2、开标会议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时30分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予开标:(1)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3.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废标处理程序2.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对包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应当场宣布,并电话通知不合格单位。(4)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嫌疑的:(3)投标让利率超过有效范围或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投标文件承诺的监理服务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或未填写完整的;(1)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3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议上当场宣布,并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凭有效证件参加签到开标会议的;投标文件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将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5)其它有严重违反工程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违反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2.1评标方法:现场评分法(二)、评标方法和标准1.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将予以拒绝。1.1评标时,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十四、评标(4)计算商务标得分;(3)确定评标基准值;(2)投标文件的开标符合性审查;(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3评标程序2.2评标程序和内容2.4.2确定让利基准值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符合性审查,有本细则第十三点第3.3条之一的,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4.1投标文件的开标符合性审查2.4评标内容(6)推荐中标候选人。(5)计算投标人总得分;上式中: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100×[1-(|T-D|)×B]2.4.3计算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2)让利率一经确定,后续评标的任何情形包括本工程在复议或重新评审等情形时都将不会产生变化。注:(1)抽取办法:确定50个球,球号依次为1-50号,球号1对应的让利率为10.2%、球号2对应的让利率为10.4%、球3号对应的让利率为10.6%,依次类推,球号50对应的让利率为20%。由招标人与监标人在10%(不含)~20%(含)范围内各抽取一个让利率,算术平均后作为让利基准值。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2.4.4计算投标人总得分以上商务报价评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B值为:当(T-D)≥0时,B=2;当(T-D)<0时,B=4。T为投标人让利率;D为让利基准值;当有效投标人为8-15名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3-7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2.4.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排序时,若投标人总分相同时,以投标让利率高者先予排列;若投标让利率亦相同时,则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2.4.5投标人排序2.4.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记录。中标候选人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递交定标资料。③根据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选择上述规定的人数,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后一名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让利高者优先;若投标让利亦相同时,则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②本条中的有效投标人指正式投标人中剔除无效标后的投标人。注:①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定标由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定标委员会由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7人及以上单数,组长由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项目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按不少于2:1的比例随机产生。十五、定标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1)中标候选人或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经查实,中标候选人或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2)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注: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义乌市招投标管理系统中、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有在建工程的或未竣工核销的(仅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职务)视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②原总监理工程师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印件。(3)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非本单位职工的。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4)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③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第4)条规定证明材料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为5-6名时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取得票较多的3个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若前3名中最后一名票数相同导致得票较多的投标人大于3个时(m),由定标委员会在上述票数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抽签淘汰\"m-3\"个投标人),如第一轮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取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n),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定标委员会在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淘汰一家;若得票最少的为0票且不止1名时,则得票为0的中标候选人全部一次性淘汰),在剩余的投标人中进行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3-n”个投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3个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然后由在该3名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①若有效投标人为3-7名且中标候选人为3名时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得票必须超过半数,如第一轮无单位得票超过半数,则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定标委员会在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淘汰一家;若得票最少的为0票且不止1名时,则得票为0的中标候选人全部一次性淘汰),进行下一轮投票,以此类推,直至有一家得票超过半数。4、招标人应在收到中标候选人名单7日内在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定标会议,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若未能按时完成定标的,应通过相关媒介公示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5)对使用诚信信誉分招标的工程,若中标候选人采用诚信信誉分,经招标人核实中标候选人采用的诚信信誉分存在弄虚作假的。(4)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拟派本工程总监是否为本单位职工以其在投标时提供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招标人核实总监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中标候选人名称不一致的。6、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定标工作由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定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及以上单数,组长由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项目分管领导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5、定标组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并查实(或评标委员会依法重新评审等任何原因)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时或查实存在本章第3条情形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时,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不少于3名的,不再递补,将有效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定标;若有效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的,按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得分高低补足至3名,递补时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让利率高者优先;若让利率亦相同时,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对于递补的中标候选人需在相关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3日。若有效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且无法递补至3名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③若有效投标人为8名及以上且最终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3-4名时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2个投标人的方式,取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若前2名中最后一名票数相同导致得票较多的投标人大于2个时(m),由定标委员会在上述票数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抽签淘汰\"m-2\"个投标人),如第一轮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2家时,取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n),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定标委员会在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淘汰一家;若得票最少的为0票且不止1名时,则得票为0的中标候选人全部一次性淘汰),在剩余的投标人中进行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2-n”个投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2个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然后在该2名中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6.3.2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6.3.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6.3完成定标报告6.2定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知规定招标人组织考察、质询的,定标委员会可结合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辅助。考察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6.1公示结束后,无质疑投诉的,将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并查实(或评标委员会依法重新评审等任何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时或存在本章第3条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时,若有效中标候选人不少于3名的,不再递补,将有效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定标;若有效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的,按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得分高低补足至3名,递补时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让利率高者优先;若让利率亦相同时,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方式确定。若有效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且无法递补至3名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6.4.2中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将按《申请核查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中标人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或相关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6.4.1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得票情况和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6.4中标结果公示(4)定标委员会名单。(3)定标结果;(2)定标程序;(三)在合同协议书中增加: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二)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工程书面监理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一)定标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草拟监理合同;十六、合同授予7、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4.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2)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1)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不受理。十七、异议、投诉(四)在合同签订后,人员报招标人审核。二十、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管理细则要求,签订项目考核责任书。十九、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乙方聘用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十八、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义乌市施工监理管理有关规定。注:开标结束后,各参加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书面异议材料按照投诉书的要求执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3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未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10日内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确定投标让利率为%,监理服务期为日历天。承诺让利报价不低于本单位的成本价。致(招标人名称)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书附件一二十一、本细则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本细则解释权属本工程招标领导小组。投标人:(盖单位章)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如我方中标: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_________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定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附件:3、若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同签署投标文件的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为同一人,在该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可以无需再次递交授权委托书。2、若投标人在开标进场时已将该授权委托书递交给招标人的,视为其已经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再次递交该授权委托书。注:1、本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根据需要使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第七章定标申报资料(详见附件)注:1、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需将表中所列证书、证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中标候选人公章)报招标人核查。2、项目总监为注册类的,应在签字的同时加盖注册章,若非注册类的,仅需签字即可。3、中标候选人应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此表及相关资料报招标人完成核查工作,由于中标候选人原因未及时完成核查,并经招标人发函催告后仍不能完成核查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4、本表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根据(工程名称)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下表中我公司的证书、证件等有关材料报贵单位核查:致:(招标人名称)申请核查表序号证书、证件和材料名称序号证书、证件和材料名称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被核查人承诺:我公司提供的证书、证件等有关材料符合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总监(签字并盖注册章):单位(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招标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该单位的证书、证件、投标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项目总监社保缴纳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6)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汇总表(若有);(5)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汇总表(若有);(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2)目录;(1)封面;二O二二年月投标单位:定标申报资料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顺序编制,并递交至招标代理。(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我单位承诺内容如下: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投标项目: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目录序号项 目 名 称页 码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3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汇总表(后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表)(若有)4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汇总表(后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表)(若有)5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6、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招标人可无条件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接受建设招标人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5、积极主动配合招标人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4、若中标,我单位承诺保证按规定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完成全部工作量,精心组织,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决不无故拖延工期。3、不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揽工程。1、我单位承诺递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投标人基本情况表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监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企业性质 企业资质及等级曾用名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企业经理 技术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驻义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职工总数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名;注册造价师 名。上一年度企业经营情况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 上一年度企业经营情况营业收入 净利润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岗 位姓名职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身份证号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监理员造价人员……2、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业绩,推荐时将不予认可,且可能影响招标人对你企业的信用评价。注:1、要求提供的业绩金额不得小于本工程建安费的70%(1750万元);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提供项目业绩个数不得多于5个,超过5个按5个计算;单位:(盖章)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汇总表(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监理)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总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项目开工时间项目竣工时间建安费(万元)项目获奖情况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123452、业绩证明材料:监理合同,若监理合同不能反映以上要求业绩情况的,还须提供业绩合同中的发包人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1、要求提供的业绩的金额不得小于本工程建安费的70%(1750万元);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表(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3、每个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竣工备案日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号项目主要内容(后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获奖情况(后附证明材料)公司意见我公司承诺递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有效,同意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上述资料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法定代表人: (签字) (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汇总表(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监理)4、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总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项目开工时间项目竣工时间建安费(万元)项目获奖情况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1234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表(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3、每个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业绩,推荐时将不予认可,且可能影响招标人对你企业的信用评价;注:1、要求提供的业绩的金额不得小于本工程建安费的70%(1750万元);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提供项目业绩个数不得多于5个,超过5个按5个计算;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电话签约合同价万元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备案日期年 月 日项目主要内容(后附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获奖情况(后附证明材料)备注我承诺递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有效,同意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上述资料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项目负责人: (签字/盖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4、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2、业绩证明材料:监理合同,若监理合同不能反映以上要求业绩情况的,还须提供业绩合同中的发包人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1、要求提供的业绩的金额不得小于本工程建安费的70%(175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义乌市文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二、词语限定4.工程清单编制造价:2550.3232万元。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义乌市稠州北路8号;1.工程名称: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5.通用条件;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6.附录,即:六、期限本项目暂定监理服务收费基价67.3万元。包括:监理酬金及相关服务酬金。暂定签约酬金(大写):(¥元)。【暂定项目签约酬金=暂定监理服务收费基价×(1-中标让利率)】让利率:。五、签约酬金八、合同订立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施工前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不列入监理服务期,但纳入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签发的开工令开始至项目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其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九、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3.本合同书共壹拾贰份,委托人执陆份,监理人执陆份。2.订立地点:浙江省义乌市。1.订立时间:年月日。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按招标文件2.1.1监理范围包括:按招标文件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件;本合同标准条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监理投标文件。(5)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办法;(4)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1)适用法规: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省、市、县)法规、规章;2.2.1监理及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需经委托人同意。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8)监理人服从委托人的精细化管理规定。(7)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或协议);(6)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和协议;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供,份数满足委托人需求。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需经委托人确认同意。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3.委托人义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现场移交。(三)合同约定的总监每周到岗履职不少于6天(上下班考勤),查岗时少于规定到岗天数且未请假的,则按每天5000元处违约金,其他监理人员每周到岗履职不少于6天(上下班考勤),查岗时少于规定到岗天数且未请假的,则按每人每天2000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监理人员资格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除法定不可抗力原因外,监理人更换项目总监的,扣处人民币10万元/人次。监理达不到到岗率的,委托人责令限时改正。缺岗情节严重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除不可抗力外,若总监每月到岗率不足22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总监,并由监理人承担10万元整的违约金。(二)监理人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执行,如由于监理人的错误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错误或过失的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一)以委托人工程竣工计划节点为考核标准,按期或提前完工不奖不扣,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延迟完工每天处违约金10000元;因监理不力造成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问题,每发生一次每项处违约金10000元;在义乌市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项处违约金10000元。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将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担保或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中扣除。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九)、监理人在承接具体项目监理服务业务过程中,监理人因服务违约(服务违约是指乙方服务质量不佳、态度差、响应慢、不能及时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因施工方原因要整改的,监理单位未监督到位的等)原因,每次处违约金5000元次,经委托人核实认定被约谈的,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八)、按照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监理人必须进行每道工序(含2.1.2所有的监理工作内容)收合格才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道工序组织施工,如委托人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监理人没有进行工序验收就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起视该工序的部位主次及因此发生的后果严重程度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七)委托人对需要旁站的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发现缺岗视为监理人员失职,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2]189号文件追究责任外并处5000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撤换该监理人员。(六)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设计单位审核认可和委托人同意,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情况下,其投资节约部分将酌情奖励。(五)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由监理人自行负责。(四)监理人不按招标文件约定的专业、人数到岗的,委托人责令限时改正,并处违约金5000元/人•次。5.1支付货币5.支付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委托人不支付利息。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十一)、不准转包、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损失自负,同时赔偿招标人中标价2%的损失费。(十)、其它违约是指监理人与施工单位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或咨询人将本工程服务工作转交其他公司及个人或因监理人原因引起本工程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向招标人违规收取费用或高于中标收费标准收费或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等,监理人无权请求退还履约保证金。2、监理服务期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监理费支付方式: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计算(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按1计算),实际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为监理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结算价。暂定监理报酬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暂定项目监理报酬=暂定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让利率)】1、发包人及中标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监理人的报酬:5.3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注:以上每一次付款时应扣除监理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配备到岗监理人员的相应监理费及违约金。委托人每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前,监理人应该向委托人提供足额、与合同相对应的有效发票。因监理人未及时提供有效发票导致委托人延迟付款的,委托人不承担责任。注:所有违约金在相应付款前由违约方自行缴纳后再进入支付审批手续。b、工程技术资料完成并做好移交至发包人,同时施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监理费结算总价的100%。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监理合同价的75%;服务费支付节点:工程监理服务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起始时间。监理人按规定时间进场,建设单位不支付预付款;(2)实际监理费计算规则:(1)本工程实际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如下第(2)条计算规则计算工程监理费,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的服务期超过90天以上除外,其它不论任何理由均一次性包死;本工程实际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及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按如下计算。3、施工监理服务费结算支付监理工程款之前,监理人必须提供足额、正规发票给建设单位,因监理人未及时提供有效发票导致发包人延迟付款的,发包人不承担责任。在支付监理工程款时,相关罚款直接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退回,如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则争议解决后,扣除需支付的违约金后将余款退回(不计息)。若监理人在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回。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监理暂定合同价的2%,计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退回,如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则争议解决后,扣除需支付的违约金后将余款退回(不计息)。若监理人在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回。5、支付监理工程款之前,监理人必须按义乌市有关规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委托人,且支付100%监理服务费时,提供全额结算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监理人未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委托人延迟付款的,委托人不承担责任。在支付监理工程款时,相关罚款直接扣除。4、因委托人原因引起工程中断,待条件允许后继续履约或终止合同,委托人不须支付监理人暂停履约和解除合同所需的任何费用。2)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进行计算(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按1计算),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为监理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结算价。1)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实际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让利率)(1)延长90日历天内,监理方无偿服务;非监理方原因延长监理服务期的计算方法: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6.1生效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调解7.争议解决6.2.3因委托人原因引起工程中断,待条件允许后继续履约或终止合同,委托人不须支付监理人暂停履约和解除合同所需的任何费用。(3)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增加的监理费用由委托人支付给监理人;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延误工期增加的监理费用,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由委托人扣回后支付给监理人。(2)在延长90日历天以上部分的,少于15天按半月计,15-30天按月计取监理服务费用。延长服务期监理费(因监理人自身引起的原因除外)按1万元/月支付,延长服务期间监理人员根据工程需要配备不得少于1名(建筑专业)(不含总监,如委托人要求项目总监到场,总监必须无条件配合)。支付方法为:(1)服务期每延长一个月支付一次监理费;(2)每月按实支付月监理服务费的80%;(3)延长期内增加的监理服务费剩余的20%款项在工程结算经审核后支付。其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增加的监理费用由委托人支付给监理人。8.3咨询费用:含在监理服务费中。8.其他(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金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8.8著作权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8.6保密8.4奖励:无。(4)人员要求(3)若委托人要求在项目中推广使用数字化工程管理系统的,监理人须无条件配合。(2)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监理人必须严格遵守义乌市施工监理管理有关规定。9.补充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无。监理范围: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所有工程项目。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加协议条款:本专用条件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事项,监理招标细则中已有规定的,按照细则中的规定执行。注:除以上人员外,委托人根据工程需要要求监理人调整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监理人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无条件配备,监理费不作调整。监理班子人员中应包括:序号岗位人数服务时间备注1总监1人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介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介入具有国家注册或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专职安全监理≥2人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介入符合安全监理的相关规定4监理员≥2人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介入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合计≥6人(4)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向甲方报告;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3)协助甲方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和优化建设;协助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2)协助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1)协助甲方审查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文件。1、设计方面监理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工程保修期内、免费服务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以及委托人需要时要求的工程招标协助工作等所有服务内容。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2)配合委托人按合同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1)全面管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2、施工方面(6)其他相关业务;(5)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甲方;(9)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8)监理人必须对承建人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安全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国家、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及义乌市安全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参加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落实整改。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7)工程造价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会同委托人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及费用等,协助委托人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在相互统一的前提下,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会同委托人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会同委托人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会同委托人对变更工程量与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做好现场核定签证手续。(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验收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均有图片记录存档)。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5)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根据监理大纲中的相关内容,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上报委托人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委托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4)协助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1)配合设备材料招标的清单编制审核及招投标工作3、设备材料方面(13)其他相关工作。(12)严格按照委托人有关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监督承包人和材料供应商落实精细化管理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经委托人审核审批后贯彻落实;(11)监理人需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和信息反馈(含影像资料和旁站记录等)。按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期结束后移交委托人(一式五份)。(10)协助委托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归档文件;(7)对中间验收过程进行质量检验;(6)对重要安装部位和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对商品砼加工场地原材料及外加剂的旁站监督。(5)必要时,对大型或重点设备材料的加工制造环境和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4)对到场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必要的检验和验收;加强原材料、半成品的进场管理。(3)配合委托人按合同规定对设备材料采购进度的进行检查;(2)全面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提交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委托人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按各专业、各阶段报送,附照片、文字说明。具体控制节点、数量、覆盖率根据发包人要求,图片针对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具有前后对比性。);原材料质量及检验情况;工程进展情况(按各专业、各阶段报送,附照片、文字说明);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监理工程情况;工程建设大事记;其他。(1)定期信息文件3、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文件:(一式五份)(10)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做好平行检测工作。(9)其他相关工作。(8)对试车、试运转的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2)协助编制和审核其他工程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如监控系统工程、消防系统工程等);(1)监理招标结束后,监理人要提前介入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总包招标工作及施工开工前的各类准备工作;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4)每月25日前向委托人提供下月度的监理人员出勤计划。(3)监理过程文件: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质量事故处理文件。(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委托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4)监理人需配备必要检测设备(如全站仪、水准仪、测距仪、回弹仪等)。(3)工程建设项目被市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列入抽查复审的,监理人须配合委托人完成相关工作。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简易办公场所/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监理人自行解决注:食宿、其它设施设备及费用由监理人自理(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食宿,自办食堂)。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注:委托人应提供上述已签合同或协议和已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待签合同、后续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联系单、签证、纪要、来往文件等)应及时提供,以满足监理机构工作需要。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1合同签订后7天内2.工程勘察文件1合同签订后7天内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2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出具后7天内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5.其他文件1合同签订后7天内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监理人自行解决2.办公设备监理人自行解决3.交通工具监理人自行解决4.检测和试验设备监理人自行解决5.其他设备监理人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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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时间稠州北路8号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文件.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