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肇路东侧、新殡仪馆附近45亩、10亩两处耕地5年种植经营权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4-23 14:08: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林甸县林甸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13.75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大庆毅林拍卖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种植经营权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拍卖公告 大庆毅林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依法对林肇路东侧、新殡仪馆附近45亩、10亩两处耕地5年种植经营权整体公开拍卖: 一、拍卖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9:30。 二、拍卖地点:网络·中拍平台()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下午16:00。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竞买人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查看,(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委托方派人予以协助。查勘标的电话:15326676234 五、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林肇路东侧、新殡仪馆附近45亩、10亩两处耕地5年种植经营权整体公开拍卖,标的拍卖起拍价为137,500.00元,每次加价为1000元或整数倍数。 六、有意竞买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到我公司报名,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3万元,报名费500元。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于成交时交付全部价款。竞买未成功,保证金7日内无息退回,报名费不退。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竞买人报名前需在竞买须知上签字确认。 报名联系电话:16584593333。 报名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B2号楼-228。 大庆毅林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 二、公司受林甸县林甸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法对林肇路东侧、新殡仪馆附近45亩、10亩两处耕地5年种植经营权整体公开拍卖,本期拍卖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可依法申告。 三、 拍卖标的:林肇路东侧、新殡仪馆附近45亩、10亩两处耕地5年种植经营权整体公开拍卖,经营期限以(耕地承包合同)约定的为准。 拍卖方式:本期拍卖会采用线上(中拍平台)网络竞价方式。 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137,500.00元,拍卖保证金3万元。加价阶梯:1000元或其整数倍数。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加价阶梯和竞价时间。以下为交保证金账户: 公司名称:大庆毅林拍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7MA1C5UBH8C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东风支行 账号:923009010014086726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详细阅读本须知、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准则。 六、本场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限时竞价阶段只要有竞买人加价,该阶段倒计时便重新计算,直至2分钟之内无人出价,即为成交。 七、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的; 2、未及时注册、登录,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出价失误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4、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八、因网上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拍卖无法进行或电子记录、资料等数据丢失等),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交款方式:一经确认成交,买受人必须当日到大庆毅林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清成交价款和按成交价款计算5%的拍卖佣金。买受人还需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算0.15%软件使用费。成交价款拍卖人不提供发票。 十、违约责任:在中拍平台确认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当日交不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及资料费,即视为对起拍价(参考价)认可,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标的无人出价,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凭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人处办理相关手续,与委托人签订《耕地承包合同》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十二、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其他说明: 1、本次所拍卖标的的耕地范围、亩数及现状以竞买人现场实际勘察为准,所有参与的竞买人都视为已清楚所拍卖标的的权属、面积及现状问题,多不退少不补,成交后不再测量。竞买人要查验清楚后参加竞买,否则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2、通过拍卖所取得的土地承包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承包人应独立承担风险,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如遇洪涝、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不可避免的灾害,导致减产、绝产、灭失的,或者灾害后面积与承包面积不符的,所造成后果及经济损失等或在生产经营中的其他各种风险概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承包期间,由除了发包人以外的第三人进行阻挠农业生产活动,发包方及拍卖方无需负担法律责任,承包户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3、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拍卖标的用途,要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资源。不允许建设房屋和构筑其他建筑物,不允许有任何挖坑、挖塘、采矿、取土、弃置生活垃圾、存放物料等活动,不允许在区域范围内搞畜禽养殖、放牧等行为,改变、破坏现有生态环境等行为。买受人要遵守国家、省、市、县关于土地、生态、环保、林业、生产、销售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4、如国家征用土地,地上种植物补偿归竞买方所有,补偿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土地补偿等归委托方所有,补偿费由委托方统一结算。 5、重点提示: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根据标的的现状自行清理和承担耕地上的农作物秸秆清理事项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方拍卖方不承担相关费用,按照林甸县人民政府严格要求禁止大地禁烧秸秆规定此标的农作物秸秆清理不得采用大地燃烧方式清理。 6、具体未尽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耕地承包合同》为准。 十三、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已对拍卖标的及标的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拍卖标的亩数及现状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四、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自行查验清楚,对本竞拍须知及相关要求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毅林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标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