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PC)更正公告二

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6518001001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5-10-30 17:38: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西容县致远水务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93亿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西宏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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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毅:0775-566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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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PC)更正公告二 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PC)更正公告二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PC)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6518001001  三、招标人:广西容县致远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站前大道汇丰国际三楼 联系电话:李毅 0775-5661888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十里镇泗登村十三队32号 联系电话:黄武志  0775-5698815 五、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所属章节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之前在系统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有误 现重新上传,请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系统重新下载。 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4条 承包人4.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提交形式为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提交形式为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10%。 3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 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更正公告二.pdf 附件:[E4509002856026518001001]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修订版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6518001001招标人:广西容县致远水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10月13日使用说明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本《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中所指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布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附录B载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七、《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不明确之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2260298,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I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备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附表A-1-2: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订立时间九、订立地点十、合同生效十一、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知识产权II1.11保密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1.13责任限制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第2条发包人2.1遵守法律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3提供基础资料2.4办理许可和批准2.5支付合同价款2.6现场管理配合2.7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3.2发包人人员3.3工程师3.4任命和授权3.5指示3.6商定或确定3.7会议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4承包人人员4.5分包4.6联合体4.7承包人现场查勘4.8不可预见的困难4.9工程质量管理第5条设计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3培训5.4竣工文件5.5操作和维修手册5.6承包人文件错误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6.2材料和工程设备6.3样品6.4质量检查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6缺陷和修补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3现场合作7.4测量放线7.5现场劳动用工7.6安全文明施工7.7职业健康7.8环境保护III7.9临时性公用设施7.10现场安保7.11工程照管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2竣工日期8.3项目实施计划8.4项目进度计划8.5进度报告8.6提前预警8.7工期延误8.8工期提前8.9暂停工作8.10复工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2延误的试验9.3重新试验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2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10.3工程的接收10.4接收证书10.5竣工退场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1工程保修的原则11.2缺陷责任期11.3缺陷调查11.4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11.5承包人出入权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第12条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2延误的试验12.3重新试验12.4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1发包人变更权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3变更程序13.4暂估价13.5暂列金额13.6计日工13.7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2预付款14.3工程进度款14.4付款计划表14.5竣工结算IV14.6质量保证金14.7最终结清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2承包人违约15.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将损失减至最小的义务17.4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5不可抗力影响分包人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3货物保险18.4其他保险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第19条索赔19.1索赔的提出19.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19.3发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19.4提出索赔的期限第20条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7联络1.10知识产权1.11保密1.13责任限制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3提供基础资料2.5支付合同价款2.7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V3.1发包人代表3.2发包人人员3.3工程师3.6商定或确定3.7会议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4承包人人员4.5分包4.6联合体4.7承包人现场查勘4.8不可预见的困难第5条设计5.1.1承包人义务(1)经合同双方商定,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的如下部分,可按本款中约定的如下时间期限,提出进一步要求/。(2)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第5.1.3约定的时间及份数给发包人提供设计文件,文件应满足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并对其负责。(3)各阶段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查或发包人确认时,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改,承包人设计成果通过审批后发包人要求进行重大修改,而造成承包人工作须返工时,根据承包人返工工作量,双方另行协商返工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4)施工期间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设计变更或设计优化的,承包人需要提交书面方案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实施,未经发包人认可实施而造成投资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5)承包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失的认定及赔偿额的计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6)对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一般性变更(不涉及重大修改的)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回复并出具设计变更,重大变更(涉及重大修改的)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回复确定修改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出具设计变更。(7)虽非设计失误原因,但应拿出相关技术措施解决问题的一般情况(不影响结构安全或实际使用功能)2天完成,重大情况(影响结构安全或实际使用功能)解决问题时间由双方据实商定。(8)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延误了双方约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若逾期则承包人在每逾期1天按总设计费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所造成的损失。(9)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指导工作。驻场代表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有现场解决问题的决策能力,必须为承包人在册人员,派驻设计代表需承包人为驻场代表购买的至少三年以上劳动保险做为相关证明文件。(10)发包人在通知承包人派驻驻场代表后,承包人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通知时间内安排驻场代表的,应在收到通知的2天内书面回复发包人说明情况,征求发包人另行安排时间;若在接到书面通知2天内承包人没有提出异议且未能在发包人通知时间内安排驻场代表驻场,每逾期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逾期10天以上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派驻设计代表未达到发包人要求或未能很好履行技术指导工作的,发包人书面要求更换后3日内将新的驻场代表名单及职称等相关证明提交发包人,在发包人核定后3日内设计代表需派驻到场,每逾期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1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及资料合格性以各阶段设计任务书作为评审依据,若设计资料评审不合格,承包人需在10天内完成修改提交合格资料,若逾期则承包人每逾期1天按该单项总设计费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天以上,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2)承包人建设计小组,提交一份设计小组工作人员分工表给发包人,设计小组中的关键人员除调离、或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外不允许改变承诺投入的技术人员名单,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承包人人员的职称、工作经验最少应与原承诺投入的技术人员相当。未得到发包人同意VI的情况下承包人擅自更换设计小组人员即被视为违约,每更换一次项目总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总设计费的1%/次的违约金;每更换一次其他专业负责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总设计费的0.5%/次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有关的设计合同。对于不胜任工作的承包人人员,当发包人要求更换时,设计单位必须立即予以更换,并不得在本项目工程内任职。(13)承包人提交的工作联系单、设计补充通知、设计变更未有项目总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视为违约,一经发现,文件未投入工程使用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元/份的违约金;文件已投入工程使用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份的违约金,如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含电子版)转给第三人。(15)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16)承包人在提交图纸资料时应按国家规定整理成A3或A4格式,所提交的电子文档应同时有CAD及PDF两种格式,可编辑、不得加密,(方案、效果图像素不小于12000万,能用于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发包人拥有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资料的知识产权。(17)承包人完成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编制后,需出具送审稿文件,经发包人审查并通过后才可出具正式设计文件。未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可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5.1.2设计开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作为设计开工日期。5.1.3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1施工图(含1份电子文档,可编辑的dwg格式及PDF格式,不得加密或锁定)。10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2深基坑(槽)支护方案(若有)10与施工图同时交付注:1、最终成果资料如超过规定份数的,承包人可收工本费。设计成果在未获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前,所有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按实际需要由承包人负责。2、现场障碍资料、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等由承包人自行委托勘测。5.2承包人文件审查5.3培训5.4竣工文件5.5操作和维修手册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6.2材料和工程设备6.3样品6.4质量检查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6见证取样检测及专项检测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3现场合作7.4测量放线7.5现场劳动用工7.6安全文明施工7.7质量与检验VII(1)关于施工现场需要进行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工作,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他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检验试验工作,除检测业务委托费用外的其他发生费用,由承包人列入试验检测配合费中自行承担。如由于承包人原因漏检或无法进行试验检测业务的,承包人除了承担有关责任外,还可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轻重,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10000元/次的违约金。(2)检验费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拆除或整改,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或整改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工期不予顺延。若因承包人原因而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每发生一次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造成损失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造成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工期不顺延。(5)承包人应严格控制工程各种进场材料的质量,材料进场或使用前须按相关材料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和报验,若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发现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上的,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做退场处理,承包人须负责采用合格材料更换完成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且每发生一次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而进场使用到工程上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当地没有相应检测机构的则逐级往上报检,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2327.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标准、表格和参检方的约定:(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及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中间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工期不顺延,承包人在总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后重新验收,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3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所提供的材料规格、尺寸、性能、技术参数等必须达到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不以所谓“行规偏差”作为检验标准。(3)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4)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和监理人各承担50%由此发生的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7.9临时性公用设施7.10现场安保7.1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2竣工日期8.3项目实施计划8.4项目进度计划8.5进度报告8.7工期延误8.8工期提前第9条竣工试验VIII9.1竣工试验的义务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3工程的接收10.4接收证书10.5竣工退场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11.3缺陷调查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第12条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3变更程序13.4暂估价13.5暂估价专业工程13.6暂列金额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9设计费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2预付款14.3工程进度款14.4付款计划表14.5竣工结算14.6质量保证金14.7最终结清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2承包人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3货物保险18.4其他保险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附件4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IX附件5价格指数权重表第5章发包人要求第5章发包人要求第6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方案设计完成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目录1、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适用)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含联合体各方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4、投标保证金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商务标目录1、投标函(非联合体格式)1、投标函(联合体格式)2、投标函附录3、投标报价要求4、投标报价一览表5、建筑材料和设备节能环保要求承诺书(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须提供)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7、母公司承诺书(如有)8、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暗标)一、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组成二、施工组织设计组成三、暗标的编制要求四、内容要求设计标(暗标)一、内容要求二、暗标的编制要求资信业绩(格式自拟)1、项目业绩2、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设计及施工)(与资格审查一致,只需要填写一次)X第一章招标公告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PC)(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容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容发改核准[2024]2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容县致远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9293.28万元10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0.0万元0.0%其他:0.0万元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容县石寨镇建设规模:拟新建供水净水厂一座,规模为6万m3/d,并配套建设原水输水管及清水配水管。本工程用地面积54013.15㎡(合81.02亩),主要附属建筑物建筑面积约为3731.76㎡,其中:综合楼1365.7㎡,门卫19.97㎡,反冲洗泵房301.16㎡,送水泵房及配电间669.31㎡,加药加氯间279.76㎡,泥沙脱水间834.5㎡,机修仓库228.16㎡,药剂暂存间33.2㎡;给水管网工程长度约33740m,其中:G324(容县绕城公路-企岭东路)4339m,S203(南站大道-石寨水厂)3786m,S203(石寨水厂-六王镇水厂)12860m,景观大道(厢南大道-石寨水厂)7022m,南站大道(企岭东路-景观大道)2038m,企岭东路(G324-南站大道)1841m,容县绕城公路段(G241-G324)1854m;管网工程管道直径为100~1000mm。具体详见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实施方案。本项目估算价:19293.28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570天(日历天)。2.2.1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2)设计、采购、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3)设计承包范围内的设计缺陷、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由容县财政局审定或由招标人选定的有造价资质的第三方审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9002856026518001001,标段(包)名称: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PC)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2.6公开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业绩要求:无要求。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4.8/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5年10月13日14时49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8.交易服务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75-2690270。9.监督部门及电话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0775-5322285。10.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11.联系方式招标代招标广西容县致远水务有限公司,广西宏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理机人:(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十地址:州镇站前大道汇丰国际三楼地址:里镇泗登村十三队32号邮编: 537500李毅邮编: 537500黄武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0775-5661888电话: 0775-5698815传真: 0775-5661888电子传真: 0775-5698815电子邮gxhkus@163.com邮箱:箱:网址:网址:2025年10月1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EPC)E45090028560265180010011.1.3招标人名称:广西容县致远水务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站前大道汇丰国际三楼联系人:李毅电话:0775-5661888电子邮箱:/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宏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十里镇泗登村十三队32号联系人:黄武志电话:0775-5698815传真:电子邮箱:gxhkus@163.com1.1.5建设地点容县石寨镇1.1.6建设规模拟新建供水净水厂一座,规模为6万m³/d,并配套建设原水输水管及清水配水管。本工程用地面积54013.15㎡(合81.02亩),主要附属建筑物建筑面积约为3731.76㎡,其中:综合楼1365.7㎡,门卫19.97㎡,反冲洗泵房301.16㎡,送水泵房及配电间669.31㎡,加药加氯间279.76㎡,泥沙脱水间834.5㎡,机修仓库228.16㎡,药剂暂存间33.2㎡;给水管网工程长度约33740m,其中:G324(容县绕城公路-企岭东路)4339m,S203(南站大道-石寨水厂)3786m,S203(石寨水厂-六王镇水厂)12860m,景观大道(厢南大道-石寨水厂)7022m,南站大道(企岭东路-景观大道)2038m,企岭东路(G324-南站大道)1841m,容县绕城公路段(G241-G324)1854m;管网工程管道直径为100~1000mm。具体详见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石寨水厂工程实施方案。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资金国有资金:19293.28万元10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0.0万元0.0%其他:0.0万元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每标段只能选一种计税法】1.2.4采用的计价方法(适用于初步设计后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料单价法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承包范围应完整,确保工程项目的整体交付):☑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2)设计、采购、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3)设计承包范围内的设计缺陷、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由容县财政局审定或由招标人选定的有造价资质的第三方审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3.2计划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5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52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1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20日。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本项目实施必要需求和业主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项目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备注:1、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2、/)(2)主要负责人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需要提供业绩。)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其他要求: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外,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1个月(2025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3)诚信要求: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2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限制其投标。3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4投标人企业在制作投标文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填写)身份证信息。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将自动核验专职投标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人员状态。投标人企业和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桂建云”信息均应未被锁定。(4)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施工企业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5)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企业业绩:/(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此项可选)□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以“桂建云”的“业绩(在建工程)”节点导入“桂建云”的相关证明材料)。(此项可选)(6)其他要求:/。【注: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1.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支付时间及补偿后设计成果的权属/1.10踏勘现场不组织;1.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15天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1、中标人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分包前,中标人应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2、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3、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4、/2.1(1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者线下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澄清和答复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招标文件的修改见正文部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设计标☑资信业绩1、资格审查(联合体投标时,企业相关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与投标文件内放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扫描件一致)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证】;(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有);(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含联合体各方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读取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4)投标保证金的转帐(或电汇、网上支付)底单原件的扫描件、电子转账截图或保函(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纸质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开标时保函的自动查询及验真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如有要求(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2025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材料(如有)、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材料(如有)、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材料(如有)、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材料(如有)、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材料(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桂建云”的为准。2、商务标(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投标报价要求;(4)投标报价一览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6)母公司承诺书(如有)。(7)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3、技术标(1)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包括:概述、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管理要点、设计及施工的配合。(2)施工组织设计。4、设计标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初步设计5、资信业绩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1.9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指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3.1.10近年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不需要业绩。□需要竣工业绩/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需要承接过的项目业绩/年/月(竣工业绩时间为项目竣工时间;在建3.1.10近年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业绩时间为“签订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3.2.4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9288.713613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其中:☑设计费为246.6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9042.083613万元其中:暂估价36.692811万元暂列金额/万元工程优质费/万元(如有)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投标人投标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其中:①如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设计,设计费应包含BIM技术应用费用,BIM技术应用费用按照模型的精度及成果交付标准计算。②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固定总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工程优质费(如有)几部分。暂估价为不确定性价格,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招标人给出的各项暂估价金额填写,实施过程将暂估价作为该部分项目的最高额度进行限额设计,并按实结算。暂列金额用于合同约定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款所发生的费用,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列金额填写。3.3.1投标有效期□90天☑120天3.4.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满足免缴资格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备注: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多不得超过30万元,鼓励招标人减少或免除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纸质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开标时保函的自动查询及验真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备注:对投标截止日期当日,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高于80分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或诚信评价为A等的设计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免收的条件方可免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代理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上述企业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3.4.1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免缴资格,并扣减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3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法人单位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法人单位章后扫描上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法人单位电子印章。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见正文4.1条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包装、密封【备注:右栏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密封性不做否决处理。】不需要提交4.3.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见前附表正文4.3条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截标60分钟内完成签到、解密、验证。(注:支持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开标由投标人自主选择。)5.2开标程序见正文5.2条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其中:施工技术:2人,设计类1人);专家6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2人☑建筑设计:1人☑结构设计:1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施工技术:2人□其他专业:0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其中:);专家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人□建筑设计:人□结构设计:人□施工技术:人□其他专业: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是否远程抽取:☑是□否评标专家的分工:在详细评审中,经济评委评审商务标、资信业绩;技术评委包含设计评委、施工评委。设计评委评审设计标、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施工评委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6.3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备注: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不封存□在交易中心封存□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6.5.1封存的其它材料无6.6.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公示6.7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被吊销营业执照2、进入破产程序3、其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1、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2、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3、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金额:万元☑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否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见正文第9条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5号)执行,承包人在合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主选择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立专用帐户。办理得施工许可证后,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缴存保证金,也可以使用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10.2技术标、设计标评审方式7.1技术标、设计标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设计标(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标、设计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10.3投标文件电子版7.1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备注:右栏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修改】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格式(*.GXTF)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71.109.4.245:8888/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到、解密、自动验证有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4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备注:右栏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监督管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设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项目采购(如有)所属行业为工业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与本项目有关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设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0.5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7知识产权10.7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8同义词语10.7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9.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9.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5〕14号)有关要求,建筑工程要成立项目工会或项目联合工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10.10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补遗或澄清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或澄清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备注/备注: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2.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3.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或其上、下级部门(公司)(提供证明)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招标人需提交符合相当条件和能力承诺书,并提供近1个月(2025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等相关材料;(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同时有与项目评审内容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2025年0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以上扫描件应在开标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并审核通过。招标人不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的,可不派出评委,评标委员会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1.1.2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采用的计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主要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2)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其评估单位的前期咨询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情况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服务的或与以上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4)被责令停业或整顿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8)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吊销或暂扣行政许可、营业执照期间;(10)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ww.cour.gov.cn/wenshu.html)查询结果为准)。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第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单位公章确认。(3)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4)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费的支付。履约担保可以联合体任一方的名义提交。(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章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的,招标人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的,应征得该投标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计价货币本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10踏勘现场不组织1.11投标预备会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分包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控制价;(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网上或者线下投标询疑,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的除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并提供给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下载,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修改涉及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招标人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的更正、补遗、澄清为准。未在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为无效更正、补遗、澄清。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重新生成招标文件。除更正、补遗、澄清内容外,其他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2.3.4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进行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资格审查: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商务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计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信业绩: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资格审查(2)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4~3.1.8款的内容。3.1.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3.1.5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3.1.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1.7联合体牵头人为投标邀请函中的被邀请人(邀请招标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3.1.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1.9近年财务状况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0完成或承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及类似项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函;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费用汇总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招标控制价不应上浮或下调)。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原则上招标控制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最迟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公布,并报送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需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标投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记录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任一方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采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人单位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的法人单位电子印章。3.6.4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1.1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GXTF)的投标文件。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和标记不需要提供。4.3投标文件的提交4.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4.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有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不予接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4.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60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参加网上开标的投标人由专职投标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网上开标室,在截标后60分钟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必须到场,并向招标人、交易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内验证有效,否则不予以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5.2开标程序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情况;(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进行网上签到、解密),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未出席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5)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通过系统验证、投标家数等情况)(6)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及企业信誉实力分权重;(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8)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9)开标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参与现场开标的可以现场提出异议;(10)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各投标人使用单位个人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章确认,超过10分钟没有进行签章,视为认可开标记录表的内容,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5.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5.3.1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5.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验证工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解密且验证有效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5.3.3因网络问题或者“桂建云”系统问题导致电子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访问“桂建云”进行身份证验证时,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可暂停开标,等待网络或者“桂建云”恢复访问时再进行身份证验证。5.3.4开标时显示保证金状态为未提交时,应通过当地交易中心、系统维护方以及银行核实原因。如果是因为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账号与“桂建云”备案的企业基本户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金额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过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如果是因为网络原因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并且银行最终确认投标人已按时足额提交了保证金的,可以进入评标。5.4不予开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2)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3)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人不能在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通过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验证有效的(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4)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且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的。(5)参加开标的专职投标员与投标文件内专职投标员非同一人的。5.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者在网上开标室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一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一石寨水厂工程(EPC)更正公告二各投标人:一、项目名称: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一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一石寨水厂工程(EPC)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6518001001三、招标人:广西容县致远水务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站前大道汇丰国际三楼联系电话:李毅0775-5661888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十里镇泗登村十三队32号联系电话:黄武志0775-5698815五、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0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七、更正事项:序号更正所属章节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之前在系统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有误现重新上传,请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系统重新下载。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4条承包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提交形式为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提交形式为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2人4.2履约担保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特此公告!2025年10月30日2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一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一石寨水厂工程(EPC)更正公告二各投标人:一、项目名称:容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期)一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一石寨水厂工程(EPC)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6518001001三、招标人:广西容县致远水务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站前大道汇丰国际三楼联系电话:李毅0775-5661888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十里镇泗登村十三队32号联系电话:黄武志0775-5698815五、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0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七、更正事项:序号更正所属章节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之前在系统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有误现重新上传,请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系统重新下载。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4条承包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提交形式为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提交形式为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2人4.2履约担保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特此公告!2025年10月30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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