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DYHGK2025-0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1 18:28:3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博乐市草原工作站预算金额283.65万元
中标单位新疆绿源瑞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58.31万元
代理单位新疆金典引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产品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人工种草人工种草围栏
联系方式
  • 艾先生:0909-2225027
  • 杨帆:0909-2228180

正文内容

[政采云]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YHGK2025-04                   二、项目名称: 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绿源瑞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北路3号1栋2单元1001室 报价:2583123(元) 89.5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博乐市小营盘镇多尔巴尔托哈村春秋草场,人工种草9300亩,人工种草围栏14000米等。 总工期466天,计划2025年8月21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工并进行项目验收。 易光平 202141206061200000341D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智强,张乐蕾,张秀兰,马建梁,陈拥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草原工作站 地 址:博乐市前程路 联系方式: 0909-2225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典引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北京南路6号汇嘉广场6号楼6楼 联系方式:0909-222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帆 电 话:0909-2228180            附件信息: 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7.28.pdf735.7K 中小企业声明函87.3K 项目编号:JDYHGK2025-04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博乐市草原工作站项目联系人:艾先生联系电话:0909-2225027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典引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909-2228180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DYHGK2025-04项目名称: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预算金额(元):2836500.00元最高限价(元):2694675.00元采购需求:博乐市小营盘镇多尔巴尔托哈村春秋草场,人工种草9300亩,人工种草围栏14000米等。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466天,计划2025年8月21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工并进行项目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5)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地址:博乐市联系人:艾先生联系方式:0909-22250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金典引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博乐市北京南路汇嘉广场6号楼6楼项目联系人:杨帆联系方式:0909-22281802025年7月2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2项目编号JDYHGK2025-0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采购内容博乐市小营盘镇多尔巴尔托哈村春秋草场,人工种草9300亩,人工种草围栏14000米等。7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元):2836500.00元。最高限价(元):2694675.00元。8质量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9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是否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2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投标单位须自行查看相关内容。13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及踏勘☑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进行踏勘,踏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4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符合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活动要求);(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省级以上JY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情况介绍;6.近三年类似业绩(如有,近三年指2022年8月18日至今)7.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团队人员配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9.项目实施技术方案;(1)货物供应方案(2)产品性能及质量(3)设备投入方案(4)种草、围栏、虫害防治等实施方案(5)安全文明施工方案(6)生态环保方案10.应急服务方案;11.售后服务方案;1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13.其他优惠条件(如有)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有关资料(如有)。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格式编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制作完成,使用有效CA证书进行加密,且按规定完成签字、盖章等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响应文件加密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之前上传至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备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请供应商开标时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参加开标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允许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18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投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20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1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3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网上递交加密文件)24评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5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评审价相同时中标原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注: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4.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2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供应商如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1.请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标书质疑和查看答疑回复。2.供应商如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请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标书质疑和查看答疑回复。供应商在提问环节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接受质疑。请供应商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澄清,30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466天,计划2025年8月21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工并进行项目验收。服务地点博乐市(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3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即日起预付款30%,剩余费用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32落实的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及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促进中小型(JY、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是☑/否□),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7)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32落实的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及节能环保政策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①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③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0)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1、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2、若投标人和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制造商有一个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其评标价=投标人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100%-10%)+投标人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人报价。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不享受本项优惠。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该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7、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33招标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收费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建招协[2024]4号,计算标准二,中标价为基数计取。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招标人支付。3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5电子投标说明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招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因交易系统实行封闭运行,招标供应商信息保密,因此标书质疑答疑在政采云平台中进行。请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标书质疑和查看答疑回复。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备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开标时携带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参加开标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36服务中同品牌投标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审得分相同的,首先按照报价确定,报价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报价一致,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7解释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38其他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自然人竞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6.投标(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报财政主管部门。7.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38其他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实施。8.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财政主管部门备案。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如有矛盾,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标星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3.2投标文件电子版: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文件提交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编排格式进行,不按要求提交齐全的文件、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造成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的风险。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未按规定的文件格式编制的、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2.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28.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本项目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0.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则以报价最低者参与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则以评审得分最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相同的或者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确定,确定后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或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3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1.结果公告31.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35.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及中标的产品的质量进行最后审查,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决定评标得分(或价格)居其后的投标人中标(在标书有效期内)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招标。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5采购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6.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赏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7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询问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8.2质疑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之一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3投诉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博乐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7)附件材料(如有)。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博乐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博乐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3.5博乐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38.3.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其他事项40.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采购需求受博乐市草原工作站的委托,新疆金典引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一、招标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1、技术方案一涉及博乐市小营盘镇多尔巴尔托哈村春秋草场,面积9300亩。该区域主要选择种植大籽蒿、博乐绢蒿、木地肤等草种为主。具体如下:(1)技术路线技术方案步骤:地块选择→草地类型判定→选择适宜草种及肥料→确定播种时间→选择适宜播种方法→播种→成效监测→成效监测报告。(2)草种选择根据作业区草地类型,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的牧草品种大籽蒿,博乐绢蒿,木地肤。(3)草种生物学特性①大籽蒿大籽蒿(ArtemisiasieversianaEhrhartexWilld.):一、二年生草本。主根单一,垂直,狭纺锤形。茎单生,直立,高50—150mm,细,有时略粗,稀下部稍木质化,基部直径可达2cm,纵棱明显,分枝多;茎、枝被灰白色微柔毛。下部与中部叶宽卵形或宽卵圆形,两面被微柔毛,长4—8(—13)mm,宽3—6(—15)cm,二至三回羽状全裂,稀为深裂,每侧有裂片2—3枚,裂片常再成不规则的羽状全裂或深裂,基部侧裂片常有第三次分裂,小裂片线形或线状披针形,长2—10mm,宽1—1.5(—2)mm,有时小裂片边缘有缺齿,先端钝或渐尖,叶柄长(1—)2—4cm,基部有小型羽状分裂的假托叶;上部叶及苞片叶羽状全裂或不分裂,而为椭圆状披针形或披针形,无柄。头状花序大,多数,半球形或近球形,直径(3—)4—6mm,具短梗,稀近无梗,基部常有线形的小苞叶,在分枝上排成总状花序或复总状花序,而在茎上组成开展或略狭窄的圆锥花序;总苞片3—4层,近等长,外层、中层总苞片长卵形或椭圆形,背面被灰白色微柔毛或近无毛,中肋绿色,边缘狭膜质,内层长椭圆形,膜质;花序托凸起,半球形,有白色托毛;雌花2(—3)层,20—30朵,花冠狭圆锥状,檐部具(2—)3—4裂齿,花柱线形,略伸出花冠外,先端2叉,叉端钝尖;两性花多层,80—120朵,花冠管状,花药披针形或线状披针形,上端附属物尖,长三角形,基部有短尖头,花柱与花冠等长,先端叉开,叉端截形,有睫毛。瘦果长圆形。花果期6—10月。多生于路旁、荒地、河漫滩、草原、森林草原、干山坡或林缘等。大籽蒿嫩枝及花序较多,牧民打贮的野干草,牲畜从中挑食其花序及枝叶。大籽蒿主要用来调制干草,作牲畜冬季贮备饲料。大籽蒿种子小,千粒重0.15g,在25–30℃温度下,24h即可发芽,发芽率达84%。②博乐绢蒿博乐绢蒿(Seriphidiumborotalense(Poljakov)Y.Ling&Y.R.Ling):多年生草本。主根明显,木质;根状茎短,倾斜或直立,直径0.4—1cm,具木质多年生短的营养枝。茎少数至多数,细,高12—20(—25)cm,与营养枝共组成矮生的小丛,有细纵纹,通常不分枝或仅上部有短的分枝;茎、枝被灰白色蛛丝状绒毛。叶两面密被灰白色蛛丝状绒毛;茎下部叶与营养枝叶椭圆形,长1—2(—3)cm,宽0.8—1.5(—2)cm,二回羽状全裂,每侧有裂片(3—)4—5枚,小裂片狭线形,长1.5—3mm,宽0.5—1mm,先端钝尖,叶柄长0.5—0.8cm;中部叶羽状全裂,无柄;上部叶与苞片叶不分裂,狭线形。头状花序长卵形,无梗,直径1.5—2mm,直立,在茎端或茎上部短的分枝上密集着生成密穗状花序,并在茎上组成狭窄的穗状花序式的圆锥花序;总苞片4—5层,背面有腺点,外层总苞片小,卵形或宽卵形,背面密被灰白色蛛丝状柔毛,中、内层总苞片长卵形或长椭圆形,背面疏被柔毛或近无毛;两性花5—7朵,花冠管状,黄色,花药线形,先端附属物线状披针形,基部圆钝,花柱短,先端稍叉开,叉端具睫毛。瘦果倒卵形或椭圆状倒卵形。花果期8—10月。博乐绢蒿耐旱性强,有较长的主根,是荒漠带重要的优良牧草。③木地肤木地肤(Bassiaprostrata(L.)Beck)藜科地肤属植物。半灌木,高20—80cm。木质茎通常低矮,高不过10cm,有分枝,黄褐色或带黑褐色;当年枝淡黄褐色或淡红色。叶互生,稍扁平,条形,常数片集聚于腋生短枝而呈簇生状。花两性兼有雌性,通常2—3个团集叶腋,于当年枝的上部或分枝上集成穗状花序。胞果扁球形,果皮厚膜质,灰褐色。种子近圆形,黑褐色,直径约1—5mm。花期7—8月,果期8—9月。木地肤春季返青较早,冬季残株保存完好,粗蛋白质含量较高,故在放牧场上能被早期利用,对家畜恢复体膘、改善冬瘦春乏状况具有较大的意义。木地肤青鲜状态的枝叶和花序为马、羊、骆驼所喜食,秋季的木地肤对绵羊和山羊有催肥作用。开花前刈割的干草各种家畜也喜食。木地肤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在不同的发育期内,与其他藜科植物比较,其灰分含量较少,粗蛋白质含量则较多,比禾本科植物要高,与豆科植物接近,且粗蛋白质的含量在各生长季节内变化幅度较小。木地肤的叶量丰富,叶中粗蛋白质含量远比茎秆多,因此,饲用品质良好,加上利用时间长、产草量高,是干旱地区的优良饲用植物。(4)施肥及地面处理措施将磷酸二胺和有机肥(每亩10kg。其中磷酸二胺每亩5kg,有机肥每亩5kg)均匀混合后使用机械撒播肥料,然后清除种植区域的大石块及其他垃圾并对土壤进行轻微扰动。完成后经监理方、全过程跟踪审计方、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清除种植区域的大石块及其他垃圾并对土壤进行轻微扰动。(5)种植工程技术措施①种子要求大籽蒿(裸种)净度80%以上,千粒重需达到0.12g以上;博乐绢蒿(裸种),净度80%以上,千粒重需达到0.21g以上;木地肤(裸种)每千克含木地肤种子3万粒以上,茎秆比例小于10%。其中博乐绢蒿和木地肤要求由自治区草原总站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②播种量根据作业区草原类型、草原退化状况、程度、降水量、种子发芽率、纯净度、土壤肥力、植被覆盖度等综合条件确定播种量。采用大籽蒿、博乐绢蒿、木地肤,播种量为0.55kg/亩,其中:大籽蒿0.03kg/亩、博乐绢蒿0.32kg/亩、木地肤0.2kg/亩;共需草种5115kg,其中大籽蒿279kg、博乐绢蒿2976kg、木地肤1860kg。③种子处理。播种前晒种2—3天,可以打破休眠,提高发芽率和幼苗整齐度。用风力、浮力、过筛等方法精选种子,保证种子的纯净度和整齐度。④播种期采用两次播种方法实施。第一次播种于2025年9月5日至15日完成博乐绢蒿(0.2kg/亩)和大籽蒿(0.02kg/亩)混合播种;第二次播种于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之间完成博乐绢蒿(0.12kg/亩)、木地肤(0.2kg/亩)、大籽蒿(0.01kg/亩)混合播种。⑤播种深度播种深度是出苗好坏的关键,博乐绢蒿和大籽蒿种子小,宜浅不宜深,深度需控制在1cm以内。⑥播种方法实施机械穴播。第一次播种为在可以实施机械播种的区域将博乐绢蒿裸种(0.2kg/亩)和大籽蒿(0.02kg/亩)均匀混合后放置播种箱内进行点播,平均行距控制在30—50cm左右,株距控制在10cm。第二次播种为在可以实施机械播种的区域将大籽蒿(0.01kg/亩)、博乐绢蒿裸种(0.12kg/亩)、木地肤(0.2kg/亩)均匀混合后放置播种箱内进行点播,平均行距控制在50cm左右,株距控制在10cm。无法利用机械播种的地方分别按照两次播种的量采用混合飞播或人工撒播等方式进行播种。每次播种作业完成后须经监理方、全过程跟踪审计方、甲方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⑦镇压机械播种完成后,在有降雨或降雪后选择适宜时期对播种区域利用石磙或缸筒进行全面镇压;撒播区域无需镇压,共镇压两次。第一次镇压在完成第一次播种后选择降雨后适宜时间单独镇压;第二次镇压在完成第二次播种完成后选择降雨或降雪后适宜时间镇压。镇压作业完成后须经监理方、全过程跟踪审计方、甲方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⑧后期管理a.虫害防治防治2次。其中,早春出苗防治叶甲等害虫1次,蝗虫危害发生期间防治1次。使用药物为生物药剂蛇床子素(亩用量:害虫:1%蛇床子素水乳剂,亩用量50—100ml)进行草原虫害防治,防治可采取人工或机械喷洒高效低毒农药等措施。每次虫害防治完成后须经监理方、全过程跟踪审计方、甲方验收。蛇床子素兼具杀虫、杀菌、抑菌作用,可防治多种农业病虫害。经毒理毒力试验和田间药效试验证明,1%蛇床子素水乳剂高效无残留,对植株的果、花、叶安全,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生产中使用农药的规定。喷洒方法:人工或机械(含无人机)地面喷雾;喷洒时间:早上或下午光照不强时间段;药物用量:早春出苗防治叶甲等害虫1%蛇床子素用量为50g/亩,每亩药水合剂40kg。蝗虫危害发生期间使用1%蛇床子素用量为50g/亩,每亩药水合剂40kg。技术培训:为保证虫害防控的效果,提高防控质量,虫害防控前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与各技术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奖罚措施。培训对象: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和参加虫害防控的有关管理人员。培训内容:虫害防控技术;防前、防后的调查、调查样方设置及防控实施的安全知识和实地操作技术等。b.监测于播种后次年4月初开始监测,至11月结束。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各监测1次,共监测6次,完成全部监测周期。每次监测需设置固定样方,拍摄生长的照片,记录监测时间、植株高度、根深度、出苗株数、死亡率等。并撰写恢复技术报告。c.禁牧管理禁牧区域内1年8个月内(播种后次年的2026年4月初至2027年的11月中旬)禁止放养牛、羊等各类草食动物;破坏、盗窃、擅自移动禁牧标志、围栏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禁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中标企业与管护员(项目实施区域村队或牧户)签订禁牧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必须载明以下事项:禁牧类型、至定界线、面积;禁牧期限;禁牧封育、建设、改良草原的责任和义务;监督检查职责;违约责任。管护员责任包括宣传国家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准则;对管护区进行经常性巡查;制止和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在禁牧区放牧、破坏围栏设施、开垦和非法征占用草原等行为。⑨保苗率每亩幼苗成活率在非特旱情况下达到600株以上。2.人工种草围栏工程的要求:人工种草围栏工程采用热镀锌围栏。在转场牧道、道路、人和牲畜、野生动物常用简易通道处设置围栏门。转场牧道和通行车辆道路设置安装双扇门,在人和牲畜常用简易通道处设置安装单扇门。编结网围栏所用材料主要是市场提供的钢丝编结网和立柱。围栏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符合《编结网围栏》(JB∕T7138-2010)的要求,产品经农业部农机总站鉴定、地方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布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方可使用。(1)编结网规格和技术要求:围栏高度1300mm,选用7×110×60型,网宽1100mm,纬线7道,自上而下相邻两纬线间距为200mm、200mm、180mm、180mm、180mm、160mm,自上向下第1道与第7道为Ф2.8mm中碳镀锌钢丝,抗拉强度为≥900MPa;第二道至第六道为Ф2.5mm中碳镀锌钢丝,抗拉强度为≥900MPa。网片重量≥390kg/km。网片用绑钩通过铁质挂线柱预留的挂网孔固定在角铁桩上。在编结网围栏上方再拉一根刺丝,规格为:刺丝主丝(股线)和刺线分别为Φ2.8和Φ2.2的低碳热镀锌钢丝,锌层重量不少于80g/m2,抗拉强度>350mpa,2根主丝转数为7—8转/m,刺丝头数4个,每米刺数10个,刺长15mm,刺丝重量为刺0.15kg/m。(2)角钢立柱:角钢立柱用热轧等边角钢。角钢立柱规格,门柱、角柱90mm×90mm×8mm,中间柱70mm×70mm×7mm,小立柱40mm×40mm×4mm,支撑杆用直径50mm的焊管。挂线孔自顶端起设置8个挂线孔,第一个挂线孔距桩顶5cm,孔距自上而下分别为110mm、200mm、200mm、180mm、180mm、180mm、160mm。(3)围栏门:围栏门包括门柱、门销、门框、门网、门耳、支撑柱和地锚等。门柱采用70×70×7×2000mm的热轧等边角钢;门框尺寸2500×1200mm,由Φ25钢管焊接;自门框顶端算起,自上而下在150mm和920mm处焊接2个由Φ25无缝钢管制成的60mm的门耳;门网由Φ2.8的低碳热镀锌钢丝编织,网眼80mm×80mm,要求不扭曲,不变形;门销为M14×140的钢筋;门耳采用45#无缝钢管;支撑柱为2500mm的Φ40焊接钢管。地锚为长700mm的∠40×4热轧等边三角铁。围栏门包括双扇门和单扇门,分别为219.44kg/km和114.52kg/km。(4)地锚地锚材料规格:40mm×40mm×4mm×700mm热轧等边角钢,材质为A3钢;底端两边均切出45°角,地锚重量1.95kg。(5)地锚安装环门柱和加强桩均在距底端650mm处、倾斜45°焊接地锚安装环,角钢环宽20mm,焊接必须牢固。门柱、加强桩、挂线桩和地锚底端两边均切出45°角。(6)绑钩和挂钩绑钩和挂钩材料规格:绑钩为Ф2.5mm低碳丝,总长130mm,重量0.08kg;挂钩为Ф2.5mm低碳丝,总长270mm,中部适当弯曲,两端为“U”字形,弯曲后总长195mm,重量0.014kg。(7)立柱和围栏的施工①围栏的施工程序:固定受力加强桩,展开网片→固定起始端→专用张紧器固定→夹紧纬线→绑扎固定网片→移至下一个网片段施工。②特殊地段围栏立柱的埋设。若围栏通过低凹地,凹地两边为缓坡,相邻挂线桩之间的坡度变化≧1:8时,应在凹地最低处增设加长立柱,并将桩坑扩大。3.围栏架设(1)围栏定线①平地定线在欲建围栏地块线路的两端各设一标桩,从起始标桩起,每隔30m设一标桩,直至全线完成,使各标桩成直线。②起伏地段定线在欲建围栏地块线路的两端各设一标桩,定准方位;中间遇小丘或凹地,要在小丘或凹地依据地形的复杂程度增设标桩,要求观察者能够同时看到三个标桩,使各标桩成直线。(2)线路清理对欲建围栏的作业线路要清除小丘、石块等,平整地面。(3)围栏中间柱的设置为使围栏有足够的张紧力,每隔一定距离需设置中间柱。①平坦地区的直线围栏围栏每100m~200m设置一个中间柱;长度超过200m,用中间柱将围栏总长分隔为不超过200m的若干部分。②起伏地形的直线围栏要将中间柱设置在凸起地形的顶部和低凹地形的底部,将围栏分隔成数段直线。(4)小立柱间距及埋深地势平坦的地段,间距6m,小立柱埋深0.5m以上;地形起伏的地段,间距5m。(5)中间柱的埋设中间柱埋深1.0m,地上部分与小立柱取齐,然后在其受力的方向上加支撑杆。(6)角钢小立柱的埋设先在角钢小立柱的底端0.5m处做好埋深标记,按规定间距将小立柱垂直砸入地下,至标记为止。4.验收要求(1)围栏张紧力要按《编结网围栏》(JB/T7138-2010)的检测方法检查。(2)所有立柱应牢固可靠,所有紧固螺丝应拧紧。(3)地面不应有碎钢丝、铁钉等金属物。人工种草围栏序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备注一一区人工种草围栏14000(1)网片14000(2)小立柱1750每8米1根(3)中间柱84每200米1根,拐点、沟渠等需要增加中间柱(4)支撑杆86与中间柱、门柱配套(5)大门套2门柱、地锚、侧顶柱、螺丝等与门配套。(6)地锚171(7)螺丝套86(8)绑钩个14147(9)运费吨14(10)装卸费吨14(11)安装费14000(12)管护费项14000四、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货物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项目评审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N符合性审查表1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盖章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2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3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且未出现对同一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明确效力的4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5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关货物及其配套服务,且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年月日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供应商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货物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星号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5.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七、服务需求偏离表请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清单及货物参数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服务名称服务参数服务名称所提供服务的内容1……1……2……3…………1232……1……2……3…………12…3…...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团队人员配备一览表(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十一、售后服务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1、售后服务承诺附表A: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注册地址货物技术人员数量联系电话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投标人本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货物机构;附表B: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总协调人售后人员-S1F9越公H中小企业声明函马睿"说明: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单位名称)的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博乐市2025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新疆绿源瑞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475.266万元,资产总额为743.7364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新疆绿源瑞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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