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专项业务类-购买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人员工作服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编号N5117012024000143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4-05-27 16:38:0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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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桂锦程:18228661099
  • 柏女士:0818-3091342

正文内容

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专项业务类-购买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人员工作服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40001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专项业务类-购买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人员工作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人工作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5-24,更正为:2024-06-0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07 09:30:00,更正为:2024-06-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07 09:30:00,更正为:2024-06-12 09:30:00。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采购项目需要,现将谈判文件作如下修改。 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需求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凤西街道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处 联系方式:18228661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市本级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B区 联系方式:13340679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女士 电话:13340679286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5月27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专项业务类-购买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人员工作服 品目 采购单位 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达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16:0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柏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340679286 采购单位 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凤西街道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228661099 代理机构名称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市本级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40679286 更正公告采购项目名称专项业务类-购买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人员工作服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40001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行政区划达州市公告类型更正公告公告发布时间采购人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更正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包个数1原公告类型公告原公告发布时间2024-05-17更正事项和内容各潜在供应商:现将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详见附件。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 购 人: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凤西街道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处联 系 人:桂锦程 联系电话:18228661099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联 系 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0818-3091342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联 系 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0818-3091342备注此更正公告是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freecms/site/sichuan/ggxx/info/2024/8a69c46e8f725644018f859dfbb87255.html?noticeType=00101附件: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5.6.2评分标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1、将评审因素中综合实力内容全部删除。2、将评审因素中供货方案由原来的14分调整为24分,将供货方案评分标准中详细描述原文“包括:1.现场测量服装尺寸服务方案;2.原材料供应保障措施;3.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4.制作进度保障措施;5.制作质量控制措施;6.服装送货进度保障措施;7提供服装质量与样品质量一致的控制措施。每缺少一项扣2分;方案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等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缺陷的,每有一处有缺陷的扣1分。”更正为:“包括:1.现场测量服装尺寸服务方案;2.原材料供应保障措施;3.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4.制作进度保障措施;5.制作质量控制措施;6.提供服装质量与样品质量一致的控制措施;7.物流保障方案;8.送货到指定地点试穿服务方案。每缺少一项扣3分;方案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等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缺陷的,每有一处有缺陷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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