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NXRX-ZC-2025-005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6 13:32: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预算金额402万元
中标单位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97.70万元
代理单位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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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陈袁:18095326009
  • 田越:18709517877

正文内容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XRX-ZC-2025-005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560 二、项目名称: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36号 0951-3938381 3977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1 3977000 3977000 否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签订中标合同后至2027年11月1日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银川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8.14 中瀚时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3.16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8.77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68.38 六、评审专家名单:王晓雨(组长)、任超、杜文生、姚丽霞、班小琴 采购人代表:马秀红、辛慧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8760.00元。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05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监督单位: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953-3055954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青铜峡市陈袁滩镇袁滩村五组 联系方式:0953-3055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8号营销中心821室 联系方式:1870951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话:0953-3055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许凯、何世伟、王菲、田越 电话:18709517877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5-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品目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青铜峡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12:55 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雨(组长)、任超、杜文生、姚丽霞、班小琴 总中标金额 ¥397.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凯、何世伟、王菲、田越 项目联系电话 18709517877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青铜峡市陈袁滩镇袁滩村五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3-3055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8号营销中心8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09517877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5602.项目名称: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5042500000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402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40200007.采购需求:序号:1;标的名称: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服务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后至2027年11月1日。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后至2027年11月1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级)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4-25至2025-05-0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5-16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交易主体登录。2.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331010760进行咨询。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监督单位: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953-305595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马文斌地址:吴忠市青铜峡市滨河大道青铜峡市公安局陈袁滩派出所东侧约120米联系方式:18095326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许凯、董力铮、王菲、田越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8号楼821室(长城路与正源街交叉口)联系方式:18709517877代理机构: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04-2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后至2027年11月1日2采购人: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马文斌地址:吴忠市青铜峡市滨河大道青铜峡市公安局陈袁滩派出所东侧约120米电话:18095326009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吴忠市青铜峡市滨河大道青铜峡市公安局陈袁滩派出所东侧约120米项目负责人:许凯、董力铮、王菲、田越电话:18709517877邮箱:120259270@qq.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4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级)资质;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9项目预算金额:4020000.00元;最高限价:402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11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6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开标时间:2025-05-1609:00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5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19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或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2025-05-21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开评标2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二次支付:提交初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三次付款: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四次支付:乙方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3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服务业4(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及技术标,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以具体系统提示制作电子文件。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6.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7.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二)网上电子标操作指南1.投标人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培训视屏-“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操作视屏.mp4”了解掌握电子标操作流程。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登记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三)无效投标情形: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软件制作要求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软件制作并递交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商务部分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响应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4020000.00元。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包含施工、设备、材料、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机械费、税费、保险等所有费用。如因供应商的错算或漏算而导致的任何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直至项目结束,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服务期:签订中标合同后至2027年11月1日。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二次支付:提交初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三次支付: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四次支付:乙方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序号:1;标的名称: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服务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后至2027年11月1日。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服务部分(一)项目采购需求概况1、项目名称: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建设单位: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二)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要求,适应青铜峡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有效指导和管控城市建设实施行为,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3〕168号)文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要求,开展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三、项目工作范围:规划范围包括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区块二、立新转盘、峡西社区、艾山社区、铝厂社区、河西零星地块,规划面积约26.79平方公里。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包括:编制层次按照单元和街区编制。(一)单元层级主要内容包括规划传导、规模管控、用地布局、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地下空间、城市设计、竖向设计等;(二)街区层级编制内容包括强化底线约束、确定开发强度、优化用地布局、细化道路交通、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保护绿地与开敞空间、细化综合防灾减灾设施、深化地下空间布局、运用城市设计方法等。四、主要工作内容:(一)开展基础工作进行初步现场调查,对人口、历史文化、土地利用、权属、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现状内容进行进行初步调查,总结现状特征,分析存在问题,发掘发展条件。开展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评估,梳理规划实施问题,提出现行详细规划优化建议。(二)落实上位规划进一步落实《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远期控制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协调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落实相关规划在城市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空间结构、资源利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的要求。衔接乡镇行政区划,统筹考虑道路、市政廊道、水系、绿带、历史文化保护线、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等空间要素,并与土地储备、成片开发、城市更新等政策因素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施配置等实施因素相衔接,编制单元+街区两个层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青铜峡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管控通则及城市设计等。(三)强化系统规划推进城市的集约、绿色、内涵式发展。围绕建设“人民城市”要求,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科学预测城市人口规模,依据实际服务人口的全面发展需求,因地制宜优化功能布局,提出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市空间结构方案。从建设空间布局、蓝绿空间管控、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竖向规划、城市控制线、城市设计等方面系统提出规划内容。(四)确定控制指标结合青铜峡镇河西片区实际情况,根据土地配置审批、开发利用、供后监管等管理需求,明确地块编号、地块边界、建筑退线、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确定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各类配套设施、建筑风貌等指标要求并制定分图图则。五、成果内容: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图集、图则)、附件(说明书、评审意见、项目批复等)及数据库。六、适用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4)《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7号);(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9)《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10)《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12)《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1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1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15)《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2021版);(16)《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18)《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4号);(19)《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留白管理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56号)(20)《自治区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发〔2023〕93号)(21)《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3〕168号)(22)《防洪标准》(GB50201—2014);(23)《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24)《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51327-2018);(25)《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26)《应急避难场地建设规划》(DB64/T2084-2024);(27)《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8)《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远期控制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其他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等。七、保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测绘局、保密局的相关保密规定。项目各类信息及资料(含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不得遗失和外泄,不得提供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级)资质;(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9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入同一保证金账号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扣除10%。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监狱企业:/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本项目不适用。;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本项目不适用。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本项目不适用。;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得分顺序确定排列。七、评审因素和标准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2现状调研及存在问题分析15.0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现状调研及存在问题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对青铜峡镇河西片区人口分布;2.用地布局;3.道路交通;4.各类设施等现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5.对现状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进行分析等内容。方案内容完整详实、编制科学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的每项得3分,内容完整,编制合理的每项得2分,内容不完整,编制不合理得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3编制规划重难点分析15.0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以及合理化建议:投标人应在方案中明确本项目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以及重点、难点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人对编制3编制规划重难点分析15.0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和提供的应对策略,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情况以及对策措施的有效可行性进行打分,表述全面且能准确地把握住项目难点、重点的且分析合理并且有合理有效地应对措施的得15分;根据项目工作内容,阐明对本项目相关质量、安全或工作重点、难点等方面的分析,分析和建议合理,措施对策具体可行的得10分;分析和建议基本合理,措施对策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5分;相应内容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不得分。4售后服务5.0根据采购需求,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诚信、保密、廉政和响应采购人所提要求的时效性等方面。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完全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5分;服务承诺全面,能够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3分;服务承诺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3分;服务承诺简略,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服务承诺的不得分。5技术路线15.0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技术路线,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路线与项目内容高度贴合;2.为项目目标的实现提供充分支撑;3.立足实际;4.落实上位规划管控要求;5.规划大纲。技术路线完整详实、编制科学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的每项得3分,内容完整,编制合理的每项得2分,内容不完整,编制不合理得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6质量保证措施10.0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程序规范,质量控制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到位的得10分;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基本规范,质量控制体系基本健全,保证措施基本到位的得7分;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程序,质量控制体系,保证措施有可行性的得4分;详细规划编制的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项目进度计划5.0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要求交付时间及预计通过审定时间,做出合理的、与实际情况相符的进度保证措施阐述,其中包含团队成员介入时间、人员介绍等内容。时间及团队安排合理、可靠性高、实施性强,人员配置合理且明显优于其他投标人方案的得5分;时间进度安排经评审可基本满足要求、人员配备合理、团队人员介入时间点明晰,无明显亮点的得3分;方案编制通用一般,无明显针对性或方案仅详细描述时间节点或仅详细描述拟建团队的得2分;内容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此项不得分。8项目管理机构20.01.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2024年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2.项目管理机构:(1)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人员专业(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提供规划、道路、给排水、测绘、暖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15分。注:1.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2024年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注册专业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员提供多证不重复加分。9类似业绩5.0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今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对应的扫描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合同条款(参考格式)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三)服务费的合理调整: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委员会仲裁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遴选资金和遴选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遴选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遴选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份,乙方X份,财政部门备案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工程),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价格人民币小写(元):(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填写此栏)人民币大写:(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时填写此栏)单价:(元)(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写此栏)费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折(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备注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三、投标价格明细表(此表格需固化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由投标人逐项填写,并在填写后将中标供应商此表内容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费率(%)/折扣(折)数量总价(元)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12345678…合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一)商务要求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备注商务条款要求商务条款响应123456789……………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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