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IT-HNZG-2025050006L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6 17:36: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预算金额19.5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产品医疗设备临床检验设备幽门螺杆菌测试仪手术室设备全自动活检枪
联系方式
  • 邢天赤:0898-65341816
  • 甘女士:0898-68520848

正文内容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委托,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SCIT-HNZG-2025050006L2、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ccgp-hain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 云平台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IT-HNZG-2025050006L2 项目名称: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5,100.00元 采购包1(原采购第9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195,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5,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幽门螺杆菌(Hp)测试仪 1(台) 否 无 149,600.00 工业 1-2 A02322400-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全自动活检枪 1(台) 否 无 45,5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合同标的物设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27 至 2025-10-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ccgp-hain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7 10: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ccgp-hainan.gov.cn/)-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ccgp-hainan.gov.cn/help/gys/dzjy/dzjy.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关于CA办理和使用 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规定,本平台实行CA证书办理厂商开放原则,不指定特定CA服务商。 1. 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门户,在"办事指南"栏目查看《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手册》; 2. 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结合所选CA证书的适配性要求,自主选择通过平台认证的CA厂商办理; 3. 办理完成后,请严格遵照手册指引完成证书安装及电子签章配置。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ccgp-hainan.gov.cn/)。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但开标前必须进入电子开标大厅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无效投标),远程按时参加在线开标解密、开标记录盖章确认等即可。 5、注意事项:电子标采用全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请拨打以下热线电话: 热线一:4001691288; 本项目需使用蓝色CA锁,CA数字证书认证咨询电话:0898-6666809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5号 联系方式:0898-65341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联系方式:18976346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技术负责人(甘曼)、项目经理(蔡俊江)、项目助理(吴师娟) 电话:18976346657 网址: https://ccgp-hainan.gov.cn/ 开户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附件: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SCIT-HNZG-2025050006L220250926001)-文件集.zip 相关公告 投标保证金编制说明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的,提供电子保函电子格式。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执行。其他证明材料(若有)(自由格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如技术方案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采购需求前提:1、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如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重要条款,若投标人不满足的,将在详细评审中加重扣分。2、标注“★”、“▲”的技术参数须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以下任意一种形式:(1)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格式自拟);(3)产品彩页;(4)货物制造商盖章的产品白皮书或设备说明书。3、一般参数(非▲号、★号的其他指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技术参数承诺函),否则视为负偏离。4、标注“★”的必须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售后服务要求、商务条款须提供承诺函。★一、采购清单包号序号采购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单包最高限价(元)备注采购包1(原采购第09包)1幽门螺杆菌(Hp)测试仪台1149600.00195100.00无2全自动活检枪台145500.00注:1.投标报价要求:(1)合同约定的价款,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已经包含下列项目含税费用:①货物主体和配件、备品备件、硬件软件、包装、专用工具的费用;②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③进出口手续费用(如有);④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保险费用等。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无需就本次购买向供应商支付其他费用。(2)各方确认:合同约定价款不因劳务、市场设备价格、政策变化而调整。2.如所供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医疗产品注册证上的名称与采购标的名称不一致的,需在《开标一览表》的“备注”中明确,验收以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产品名称为准。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二、技术要求采购包1(原采购第09包):1.幽门螺杆菌(Hp)测试仪序号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参数1.1碳14无淬灭标准源探测效率≥15%具备1.2碳14本底的计数率≤40CPM具备1.3仪器连续工作48h后,碳14探测效率的相对变化误差≤30%具备1.4仪器测得的源强与已知的源强的相对变化误差≤10%具备1.5仪器原理:液体闪烁计数方式或电离计数方式具备1.6安全类型:防触电等级Ⅰ类、Ⅱ类设施类别具备1.7使用环境:相对湿度:≤75%具备1.8仪器功率:<50VA。具备1.9仪器重量:≤33Kg具备1.10预热时间:≥30min具备★2必须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2.1主板 4套具备2.2光电倍增管 2支具备2.3高压模块 1块具备2.4打印机 1台具备2.5开关电源 1个具备2.6液晶显示器 1块具备2.7标准源 1套具备2.8底座 2个具备2.9键盘 1块具备2.10变压器 1个 具备2.11电源线 1根具备2.12低通滤波器 1个具备2.13时钟芯片 1块具备2.14标准源(500Bq的碳14标准源及本底标准源) 1套具备2.15启瓶器 1个具备2.16USB连接线 1条具备2.17打印纸 1卷具备★3售后服务要求(以下服务条款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3.1整机全保修期(无免责条款的整机所有部件、配件、配套附属设备)≥60个月(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终身维修。保修期内一年至少提供四次巡检。保修期内遇有故障停机,每停机1天,保修期将顺延5天。具备3.2维修响应速度:1小时内作出维修方案决定;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48小时内到达医院,如未到达现场,则应按每逾期一日,向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直至设备修复正常使用。期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有权自行将设备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维保方案。保修期内如有故障停机,每停机1天,保修期将顺延5天。具备3.3保修期内的开机率,保证开机率≥95%(按工作日计算)具备3.4提供备件送达期限:<4天。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十年。具备3.5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具备3.6软件终身升级。具备3.7现场培训: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各种功能。网络培训:具有专用的网址或公众号,在线提供高级临床应用直播及产品操作指导。具备3.8负责设备(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与使用医院网络端口链接的相关安装及费用。具备2.全自动活检枪序号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参数1.1穿刺深度可调节具备1.2上弦状态可视窗口,便于观察操作具备1.3活检针针体刻度标识,便于掌握穿刺深度具备1.4击发保险装置,上弦后自动锁定状态,避免误击发具备1.5板机式上弦键,使用轻巧舒适,可实现单手操作具备★2必须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2.1活检枪 1把具备2.2配套活检枪能够使用的所有规格活检针各1套(至少包括14G、18G、20G、22G各1套)具备★3售后服务要求(以下服务条款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3.1整机全保修期(无免责条款的整机所有部件、配件、配套附属设备)≥36个月(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终身维修。保修期内一年至少提供四次巡检。保修期内遇有故障停机,每停机1天,保修期将顺延5天。具备3.2维修响应速度:1小时内作出维修方案决定;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48小时内到达医院,如未到达现场,则应按每逾期一日,向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直至设备修复正常使用。期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有权自行将设备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维保方案。保修期内如有故障停机,每停机1天,保修期将顺延5天。具备3.3保修期内的开机率,保证开机率≥95%(按工作日计算)具备3.4提供备件送达期限:<4天。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十年。具备3.5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具备3.6现场培训: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各种功能。网络培训:具有专用的网址或公众号,在线提供高级临床应用直播及产品操作指导。具备★三、商务要求(以下服务条款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一)货物质量1.该设备同时应符合下列标准:1.1该设备所适用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论设备的生产地如何,上述标准系指该设备使用地的相关标准。1.2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1.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相关说明文档中所列明的标准。1.4多项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的标准执行;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对质量有特别要求的,应按特别要求执行。2.供应商保证其出售的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生产日期应在自合同签署之日往前推算6个月内,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3.配套材料3.1供应商交货时应同时提交设备的下列配套材料:3.1.1原厂出厂证明3.1.2产品合格证书3.1.3保修单3.1.4使用与维护说明书(中文版)3.1.5设备物料清单3.1.6其他应当具备的随附单证。3.1.7若产品为进口产品,还应当附有产品的装箱单、报关单、产品进出口检疫书等有关文件。3.1.8配套材料应用防水袋包装并放在设备包装中,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移交使用单位。(二)交货方式1.供应商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合同标的物设备。2.供应商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3.供应商交货流程:在货物到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后,供应商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4.运输及交付4.1运输包装:4.1.1供应商应按如下标准包装:必须进行妥善包装,并确保其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受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1.2包装物回收:由供应商回收处置。4.2运输方式:供应商应选择最适合于保护货物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如使用单位对运输方式有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按使用单位要求运输。4.3运费承担:运输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4.4货物在途风险:货物在途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移交使用单位(即“正式交付”)之前,供应商自行负责设备的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非因使用单位原因导致设备在供应商保护期间发生污染、损坏、失窃的,由供应商负责自行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三)安装验收供应商和使用单位双方按照如下设备验收流程进行。开箱查验。供应商、使用单位根据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共同对设备的包装、外观、设备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应在自合同签署之日往前推算6个月内)等进行查验。如有短缺、损坏、不合格产品等或与合同、招标文件不相符的情形,供应商应15日内予以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及赔偿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遭受的一切损失。该检验仅为初步检验,不作为最终质量验收合格的依据,不免除供应商货物质量保证责任,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交付。安装调试。2.1供应商应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设备,保证各项性能正常,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全程配合,供应商应当承担安装调试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及安装照明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2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设备等的损伤损坏不良事件,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合同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供应商应于15日内予以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赔偿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遭受的一切损失。2.3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合法渠道销售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并保证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等权利。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赔偿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因此产生的损失。人员培训。供应商负责对使用、保管、日常保养、清洗消毒和使用单位工程师等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保证各使用单位能安全正常地使用设备。合格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使用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功能配置、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试用。试用的期限双方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试用期间如合同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供应商应于15日内予以更换设备,并重新进行安装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赔偿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遭受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应向使用单位提供要求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套材料、相关手续、验收、检验报告等材料),并明确供应商负责该项目维护保养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使用单位应在收到完整的验收资料10日内,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资料提供。供应商负责本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全部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归档,供应商应按照使用单位验收要求,收集全部验收资料,加盖公章,并在安装验收通过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交付后保管如供应商提前到货,或者未经使用单位同意分批到货,则使用单位有权暂不予接收。如使用单位接收设备的,亦不承担设备的保管责任,不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设备正式交付使用单位后,设备由使用单位保管与运营,使用单位应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除外)。(四)设备使用观察期供应商和使用单位双方约定为从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为设备使用观察期。若设备在使用观察期内出现问题,按如下约定处理:1.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符合招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不存在任何偏差。如设备的标准与约定不符,或设备存在缺陷,供应商应接到使用单位书面通知后15日内进行更换或修补,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相应延长设备使用观察期。2.如因设备的标准与约定不符,或设备存在缺陷,经更换或修补后仍然存在缺陷,使用单位可要求退货并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货款退还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使用单位,承担退货发生的费用,并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五)售后服务1.保修期起始日期从设备验收合格移交使用单位使用之日起算,由供应商负责维护维修(附厂家售后承诺书)。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备使用观察期未通过,出现换货情形的,保修期起始日期从新设备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使用之日起算。2.如配备软件系统,供应商应终身提供软件升级,升级必须适配原厂软件,且不得影响设备的质保。保修期内,供应商应无偿指导和培训各使用单位维修及使用人员,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各使用单位安排。3.在保修期内,供应商技术人员应至少每3个月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接到各使用单位设备故障报修后供应商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未解决则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未到达现场,则应按每逾期一日,向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直至设备修复正常使用。期间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有权自行将设备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维保方案。保修期内如有故障停机,每停机1天,保修期将顺延5天。4.在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维修运维操作中,供应商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负责。5.供应商应做好每次维修运维保养内容或项目记录,并由各使用单位、供应商技术人员签字,交由各使用单位备案。(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设备到货且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合同总价款的80%税务发票及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到货单等相关材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使用单位提交有效的合同总价款的20%税务发票、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合格证、保修单和安装验收报告等全部材料,且提交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保函原件(期限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如付款单位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则需提供有效的合同总价款的20%税务发票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其余相关材料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如使用单位为省级医疗机构则全部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付款。)2.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经确认供应商所提供设备无任何产品质量、售后问题,使用单位退还供应商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保函原件。3.见票付款,供应商应于付款前,按照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使用单位要求,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付款单位收到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付款单位有权暂时不予支付款项,且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声明如下:本单位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声明。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我公司(公司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投标函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XXXX(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并同意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四、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通讯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传真:XXXX。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项目资料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一、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二、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五、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八、我方已知悉投标人串通投标表现,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九、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条款规定。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现此声明如下: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至今)内,有(零、壹、贰、叁…)次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本单位对上述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海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项目编号:SCIT-HNZG-2025050006L2采购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1页-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一、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1.1投标人应当使用纳入智慧云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智慧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1.2投标人应当加强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管理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1.3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1.4投标人需确保在开标时证书或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证书或电子签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投标人数字证书或电子签章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2投标文件制作、密封2.1投标人应使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签章、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2.3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2.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标记、签章和加密。3、投标文件递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且取得投标回执。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3.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影响等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5、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5.1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请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签署。5.2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5.3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5点第5.2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第2页-二、计算机辅助开标方法1、开标1.1远程不见面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留存,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在解密时限内完成全部已投标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备用投标文件继续开标。1.2现场网上方式(投标人需到现场)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完成全部已投标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备用投标文件继续进行。1.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人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用标书”备用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的。(5)使用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因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三、特殊情形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1、智慧云平台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2、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智慧云平台实施的;3、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第3页-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公告受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委托,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CIT-HNZG-2025050006L22.项目名称: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3.预算金额:195,100.00元壹拾玖万伍仟壹佰元整4.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合同标的物设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采购包1:1、特定资格审查(资质条件):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3.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载方式获取。-第4页-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及地点: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五、公告期限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六、关于CA办理和使用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规定,本平台实行CA证书办理厂商开放原则,不指定特定CA服务商。1.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门户,在"办事指南"栏目查看《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手册》;2.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结合所选CA证书的适配性要求,自主选择通过平台认证的CA厂商办理;3.办理完成后,请严格遵照手册指引完成证书安装及电子签章配置。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ccgp-hainan.gov.cn/)。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4、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但开标前必须进入电子开标大厅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无效投标),远程按时参加在线开标解密、开标记录盖章确认等即可。5、注意事项:电子标采用全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请拨打以下热线电话:热线一:4001691288;本项目需使用蓝色CA锁,CA数字证书认证咨询电话:0898-66668096。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5号邮编:570203联系人:邢天赤联系电话:0898-653418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邮编:570100联系人:技术负责人(甘曼)、项目经理(蔡俊江)、项目助理(吴师娟)联系电话:18976346657九、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第5页-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ccgp-hain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的为准。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95,1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二章第八点)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投标保函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子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供,供应商可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ccgp-hainan.gov.cn/zcdservice/zcd/)在线自行办理,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6.投标有效期90天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在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之前收取代理费用。8.中标结果公告(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ccgp-hain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的为准。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不组织10.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是否允许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12.中标人确认方式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13.中标候选人数量采购包1:3名14.中标人数量采购包1:1名15.质疑方式书面方式(详见第二章第10.4条)16.项目兼投不兼中规则本项目可兼投1包,本项目可兼中1包17.其他说明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2.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在解密时限内完成全部已投标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况,允许供应商导入备用响应文件继续开启,若导入的备用响应文件仍解密失败,供应商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总则2.1术语说明2.1.1“采购机构”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1.2“采购单位”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甲方。2.1.3“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所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2.1.4“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除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2.1.5“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1.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1.7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1.8标注“★”的要求和条件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2.2适用范围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第8页-2.3合格的供应商2.3.1供应商资格要求2.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3.1.2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除2.3.1.1条款外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特定资格。2.3.2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2.4投标费用2.4.1代理服务费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2.4.2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5现场考察、答疑会2.5.1现场考察(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5.2答疑会(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召开答疑会。(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2.5.4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2.5.5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6遵循标准2.6.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字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文献是其他语言,应附有相应的中文翻译本。2.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9页-三、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的组成3.1.1招标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1.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3.1.3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招标文件构成要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获得文件补全。3.2.2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法定网站上公告的方式通知。(网址详见投标邀请)3.2.3当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2.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更正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按澄清和更正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3.2.5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写明。四、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组成4.1.1投标人应按不同采购包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4.1.2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报价4.2.1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3投标保证金(如有)4.3.1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4.3.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4.3.2.1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4.3.2.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4.3.2.3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4.3.2条第4.3.2.1、4.3.2.2点-第10页-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3.3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4.4.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4.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向采购人、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5投标有效期4.5.l投标有效期为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4.6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签署4.6.1投标文件的编制4.6.1.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及技术、商务等响应材料”和“其他投标材料(如有)”组成。4.6.1.2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要求及顺序组织编写,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1.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正确地填写相对应的页码,不准确可能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直观定位应标内容而做出不利判断,投标人需独自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4.6.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真实、合法身份和连续经营的相关证明文件。4.6.1.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文件。4.6.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4.6.1.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而且合法有效。4.6.1.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完整表达履行本采购项目的相关技术方案、方法和措施,及证明其中标后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说明材料。4.6.1.9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详见《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4.6.1.10其他投标人需要补充的材料。4.6.2投标文件的数量及签署4.6.2.1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安全锁,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4.6.2.2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的资料,必须使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名(即签字或盖章)方才有效。4.6.3.3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逐页盖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五、投标文件的递交-第11页-5.1投标文件的递交5.1.1递交方式及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1.2递交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标:投标书为.标书格式),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投标无效。5.1.3逾期上传的或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1.4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调整文件递交时间,文件递交时间改变将会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公告通知投标人。5.2修改与重投5.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上传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响应内容应按规定要求上传。5.2.2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六、开标6.1开标时间和地点6.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6.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6.1.3出席开标现场的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6.1.4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服务专区中下载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5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并代表投标人进行签到、文件解密、确认开标记录表等工作。6.1.6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开始进行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注:以上6.1.1、6.1.2项如更正公告有新的约定,则按最后更正公告的约定进行。)6.2开标程序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开标,项目按废标处理。达到三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6.2.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6.2.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6.2.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6.2.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6.2.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6.2条第6.2.3、6.2.4、6.2.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第12页-6.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上传的;(2)经检查安全锁中的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解密的;(4)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文件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及给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的;(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根据《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地区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的异常低价情形如下:(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均值×50%;(二)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即投标(响应)报价诚信履约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9)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串通投标的情形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七、资格审查7.1资格审查人员7.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7.2审查程序7.2.1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对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资格性审查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无效。7.2.2审查人员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对“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各项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出有效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审查。对是否有效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资格审查人员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7.2.3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7.2.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7.2.5采购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2.6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第13页-,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2.7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评标结束前。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八、评标8.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8.2原则和方法8.2.1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8.2.2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8.2.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8.2.4评审过程分为符合性审查、澄清说明补正(如需)、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8.2.5评标过程中的一些约定事项:(1)计算百分数时,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2)计算最终得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3)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4)评标中如有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8.3符合性审查8.3.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符合性审查条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无效。8.3.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条款对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只有对招标文件所列各项符合性审查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8.3.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数量计算见7.2.4条规定。8.3.4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具体表现形式如下:(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8.4澄清、说明、补正8.4.1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数据,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4.2投标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第14页-(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8.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表签字。8.4.4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4.5未按8.4.4条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8.5评审要求8.5.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8.5.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8.5.2.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参与采购项目的,且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中小企业应当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5.2.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8.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5.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格评分除外)后取平均值,再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8.6推荐中标候选人8.6.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向采购单位推荐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6.1.1提供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推选投标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第15页-8.6.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向采购单位推荐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6.2.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8.7中标人的确定8.7.1中标人的确定方式: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8.7.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确认结果,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8.7.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若所公告的中标结果确实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将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排序重新公告中标结果,或按相关规定依法重新进行招标,确保公正性。8.7.4如确定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九、合同授予9.1中标通知9.1.1根据确定的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1.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1.3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9.2履约保证9.2.1在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履约保证金(具体帐号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9.2.2中标供应商不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9.3.1条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3合同签订9.3.1合同签订周期: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9.3.2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9.3.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3.4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监督10.1适用法规10.1.1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10.2信息发布10.2.1招标活动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统一发布到“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投标人可从前“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获取信息。10.3纪律要求10.3.1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16页-他人合法权益。10.3.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未中标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0.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未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10.3.4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评标活动,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4质疑10.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4.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10.4.3质疑函的递交递交方式及所需证件:质疑人根据“质疑函范本”的要求递交纸质质疑函(质疑函范本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下载网址:https://ccgp-hainan.gov.cn/),并附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加盖公章。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女士联系电话:0898-68520848转822地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总工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现安徽大厦)706室)邮编:57010010.4.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5投诉10.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一、其它11.1不良行为11.1.1投标人存在的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无效证件等行为的;(2)投标人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明显有恶意过高或过低报价行为的;(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有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的;(4)投标人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扰乱招投标秩序的;(5)有其他违反行业市场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6)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的。11.2招标控制价-第17页-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高限价的,则项目预算金额为招标控制价。11.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4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第18页-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项目概况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包含2台设备,共1个包,预算金额合计19.51万元。该项目设备的购置将进一步优化省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布局与配置,满足省内各级医疗机构的需求,为人民群众和境内外游客、投资者的健康保障需求提供医疗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服务水平。采购标的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5,1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5,1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幽门螺杆菌(Hp)测试仪1.00149,600.00台工业是否否否2全自动活检枪1.0045,500.00台工业否否否否报价设置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幽门螺杆菌(Hp)测试仪台元149,600.00总价无2全自动活检枪台元45,500.00总价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幽门螺杆菌(Hp)测试仪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标的名称:全自动活检枪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第19页-采购包1:商务要求性质序号商务要求明细1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其他商务要求/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第20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投标人须知2.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详见投标人须知2.3.1.1)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详见投标人须知2.3.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2.3.1.1)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详见供应商须知2.3.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特定资格审查(资质条件)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符合性审查标准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式样、签署和盖章须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开标(报价)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封面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承诺函其他材料投标函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技术参数响应表2文件要求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交付(服务)期、交付(服务)地点交付(服务)期、交付(服务)地点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报价)一览表商务应答表4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价须是唯一的;不得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5无认定为“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无认定为“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开标(报价)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封面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承诺函其他材料投标函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技术参数响应表6无串通投标的情形无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第8.3.4条”))开标(报价)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封面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承诺函其他材料投标函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技术参数响应表7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须满足投标人须知4.5.1要求。投标函详细评审标准采购包1: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40.00分商务部分3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技术评审一般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一般技术参数(非▲号、★号的其他参数)共15条,按以下要求赋分:A:一般技术参数完全满足,得40分;B: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1-4项区间时,每不满足一条参数扣6分;C: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5-9项区间时,每不满足一条参数扣2分;D: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10-15项区间时,每不满足一条参数扣1分。最低得0分,漏报技术条款视为不满足。注:上述1-4项、5-9项、10-15项与参数的不满足条款数量相关,不涉及参数所对应序号。示例:如负偏离6项,投标人扣分=4项×6分+(6项-4项)×2分=4×6+2×2=28分,得分=40分-28分=12分。40.0000客观商务应答表技术参数响应表技术参数承诺函商务评审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保障流程及要点;②进度控制;③安装调试实施步骤;④培训方案;⑤备品备件情况;⑥校验验收等情况),本项满分共10分。1)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完整丰富且不缺项漏项:根据每项内容的详细完整程度,是否先进合理、步骤有序,且方案整体可维护性、操作性,是否有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是否优于招标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程度等方面赋分:10分;2)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基本完整:根据内容的完整性、丰富性、科学性、适用性、思路清晰程度等方面赋分:7分;3)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缺项漏项不完整:根据描述的内容完整性、条理性、针对性等程度赋分:4分;4)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内容不完整,方案不合理,表述混乱、缺乏可行性的,或不提供方案的,得0分。10.0000主观其他材料-第27页-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的内容;②计划可行性;③设备出现故障和缺陷后的解决方案和响应时间;④质保期限;⑤定期维护、故障排查(需注明时间)等因素),本项满分共10分。1)单项内容详细完整,步骤有序,且方案整体简操作,能较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建议,优于采购需求,实施过程务实的得10分;2)单项内容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思路比较清晰、方案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3)单项内容完整但条理不清、方案思路及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4)内容不完整,方案不合理,表述混乱、缺乏可行性的,或不提供方案的,得0分。10.0000主观其他材料质量保证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的承诺、质保期满后的相关服务、生产厂家的技术支持等内容),本项目满分共10分。1)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方案,内容细致全面,能完全或优于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2)具备一定的质量保证方案,内容一般,能较大程度地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的,得7分;3)质量保证方案不完善,只能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4)无方案的得0分。10.0000主观其他材料价格分价格分计算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0000客观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异常低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合计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合计响应报价0.0000主观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一览表价格扣除序号价格扣除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C1)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开标(报价)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第30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海南省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3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第32页-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第33页-☐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_______(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_____________☐分期付款:_______(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_____________,其中涉及预付款的:_______(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_______(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__☐绩效激励:_______(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4.合同验收-第34页-(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5)履约验收的内容:_________(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___________(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第35页-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未填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未填写}}住所:{{未填写}}联系人:{{未填写}}联系电话:{{未填写}}通信地址:{{未填写}}邮政编码:{{未填写}}电子邮箱:{{未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填写}}-第36页-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第37页-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38页-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第39页-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40页-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第41页-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第42页-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1)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____________;(2)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44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SCIT-HNZG-2025050006L2项目名称: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采购包:原采购第9包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单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交货时间备注1幽门螺杆菌(Hp)测试仪1.0000台149600元{供应商响应}元{=响应报价/数量}总价{供应商响应}2全自动活检枪1.0000台45500元{供应商响应}元{=响应报价/数量}总价{供应商响应}合计:1.投标报价要求:(1)合同约定的价款,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已经包含下列项目含税费用:①货物主体和配件、备品备件、硬件软件、包装、专用工具的费用;②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③进出口手续费用(如有);④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保险费用等。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使用单位无需就本次购买向供应商支付其他费用。(2)各方确认:合同约定价款不因劳务、市场设备价格、政策变化而调整。2.如所供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医疗产品注册证上的名称与采购标的名称不一致的,需在《开标一览表》的“备注”中明确,验收以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产品名称为准。时间:年月日签章: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第45页-详见附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其他材料详见附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详见附件: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投标函详见附件: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附件:技术参数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补充说明-第46页-技术响应表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并对上述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投标人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描述投标人技术响应情况描述响应情况说明(+/=/-)备注12 3……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投标人无需填写;可是,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投标的依据。3.请在“投标人技术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5.招标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全称(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公司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商务响应表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并对上述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投标人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描述投标人商务响应情况描述响应情况说明(+/=/-)备注12 3……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投标人无需填写;可是,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投标的依据。3.请在“投标人商务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5.招标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单位担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拟将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投标活动并签署相关文件。特此证明。(*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全程)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合法地代表我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投标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等一切与此活动相关的文件,及处理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事项。本授权书无转授权,并于签字盖章日生效,特此声明。(*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面图像或复印件)(*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反面图像或复印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我公司(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海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项目编号:SCIT-HNZG-2025050006L2采购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一、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1.1投标人应当使用纳入智慧云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智慧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1.2投标人应当加强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管理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1.3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1.4投标人需确保在开标时证书或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证书或电子签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投标人数字证书或电子签章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2投标文件制作、密封2.1投标人应使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签章、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2.3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2.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标记、签章和加密。3、投标文件递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且取得投标回执。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3.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影响等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5、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5.1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请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签署。5.2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5.3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5点第5.2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二、计算机辅助开标方法1、开标1.1远程不见面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留存,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在解密时限内完成全部已投标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备用投标文件继续开标。1.2现场网上方式(投标人需到现场)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同一版的备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完成全部已投标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备用投标文件继续进行。1.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人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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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项目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二十二)(三次招标)(SCIT-HNZG-2025050006L220250926001)-文件集.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