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公楼用空调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301001203A_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17:51:5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金额2.48万元
中标单位聊城市开发区龙飞水电暖经营部中标金额2.48万元
代理单位聊城市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办公楼用空调
联系方式
  • :0635-8519820
  • :13296354697

正文内容

采购办公楼用空调合同公示    采购办公楼用空调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办公楼用空调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500000202301001203A_001 二、合同名称:采购办公楼用空调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500000202301001203 四、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办公楼用空调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联系方式:0635-8519820 供应商(乙方):聊城市开发区龙飞水电暖经营部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怡苑村临街楼10202号 联系方式:132963546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空调机      KFR-51QW/BP2DN8Y-D3      3      0.8286      2.485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7-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采购办公楼用空调合同.pdf 采购办公楼用空调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采购办公楼用空调合同编号:SDGP371500000202301001203A_001计划编号:37150000012900120230016采购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商:聊城市开发区龙飞水电暖经营部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市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七月一十二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采购人(全称):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商(全称):聊城市开发区龙飞水电暖经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政府采购北政府采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办公楼用空调项目(SDGP371500000202301001203)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采购办公楼用空调。2.供货地点:聊城市。、供货期府采购2023年7月12日三、质量标准华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符合新国本三级能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捌佰伍拾捌元(¥24,858.00元;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申国广13296354697政府采购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24,858.00电子化政府七、付款方式目一次性支付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款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府采购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化政府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W心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等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2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7月12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聊城市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3年7月12日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壹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怡苑村临街楼10202住所: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101号号电话:0635-8519820,电话:13296354697开户银行: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营开户银行:,支行账号:,账号:2840051614205000012649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税率调整等而调整。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综合单价包干,包含拆旧安装新机,管道安装调试。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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