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框架协议公告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11号-LYCZ2026-00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6:04: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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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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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杰:15643383066
  • 王怀成:0433-581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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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框架协议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101号 征集人联系人:王怀成 征集人联系方式:0433-5812769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11号-LYCZ2026-003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自然资源)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最高限制单价 预估采购数量 1 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60% 1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3)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4)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征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征集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6)供应商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7)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自行下载征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者,应当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包下载征集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征集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征集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开标一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2.CA 办理方式:(1)准备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经办人身份证;④数字证书申请表 (在获取响应文件附件处下载模板);⑤授权委托书 (在获取响应文件附件处下载模板) 。(2)办理流程:第一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注册:请先在主体库中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企业相关资料 ,请进入以下链接进入供应商注册界面。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第二步:完成主体库注册的用户持以上材料联系软件公司现场或邮寄办理 CA 锁。(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安信CA 联系电话:0431-85177688;翔晟CA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4)收到 CA 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 驱动,账号绑定 CA 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5)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征集人另行组织征集。3.本次征集公告发布媒体: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附件信息: 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doc572.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自然资源)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15: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自行下载征集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开标一室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怀成 项目联系电话 0433-5812769 采购单位 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自然资源) 采购单位地址 安图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3-5822113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1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3-5812769 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编号:LYCZ2026-003征集人: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1月19日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第四章评审办法35第五章框架协议条款及格式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61.第一章征集公告项目概况: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2.项目编号:LYCZ2026-0033.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55号。4.采购需求:涵盖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指导、林地管理协助等林业相关技术服务及辅助服务。5.最高限价:依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折扣率为60%(即六折)。6.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7.预估采购数量:择优选择2家林业服务机构为入围供应商。8.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3)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4)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征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征集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6)供应商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7)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时间: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者,请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2.地点: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征集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者,应当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包下载征集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征集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征集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开启方式: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手动公布响应报价信息,供应商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响应报价信息。4.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5.开启地点:安图县明月镇延安路8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2.CA办理方式:(1)准备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经办人身份证;④数字证书申请表(在获取响应文件附件处下载模板);⑤授权委托书(在获取响应文件附件处下载模板)。(2)办理流程:第一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注册:请先在主体库中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企业相关资料,请进入以下链接进入供应商注册界面。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第二步:完成主体库注册的用户持以上材料联系软件公司现场或邮寄办理CA锁。(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安信CA联系电话:0431-85177688;翔晟CA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4)收到CA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5)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征集人另行组织征集。3.本次征集公告发布媒体: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地址:安图县明月镇联系人:张杰联系方式:156433830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101号联系方式:0433-58127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怀成电话:0433-58127694.技术服务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工作日9时00分-18时00分5.监督管理部门:安图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月19日2.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规范支出,节约经费,降低运作成本,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择优选择2家林业服务机构为入围供应商,接受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委托,提供林业服务,并保证在委托方规定时效内高质、高效完成委托事项。二、委托内容:林业服务:1.服务内容:涵盖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指导、林地管理协助等林业相关技术服务及辅助服务;2.技术要求:供应商核心团队成员需要具备林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平均从业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需严格遵循《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成果科学合规;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配套技术设备及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调查结果客观公正,报告要素齐全、签字盖章完整有效;3.商务要求:接到委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5个工作日内交付报告成果,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区域;严格保密项目相关信息,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后续咨询服务;三、本次征集范围:纳入本次征集范围为:本框架协议试用于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及所属需开展林业服务工作的相关单位,涵盖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各类场景下的林业服务需求。四、本次征集委托的时限和入围供应商的数量:1.征集人将通过公开征集,确定服务单位2家。2.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五、委托咨询的费用执行依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折扣率为60%(即六折)进行收取。六、服务方案1.要服从采购人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林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承诺遵守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已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林业服务相关管理制度。2.服务要求开展林业服务业务时,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入围供应商完成林业服务报告的质量、效率、节资率等直接选定服务单位,服务单位不得以项目小为由拒绝接受评估业务,且每项服务无论项目大小都要到现场进行踏勘。七、其他说明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具有多年从事工程林业服务经验且业绩良好。2.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林业服务报告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本次服务要求,将取消其下次服务资格。3.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将对服务单位进行各方面考核,如不合格或发现服务质量差,则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有权限制其接受委托项目数量。4.本要求未及事宜,均以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八、服务承诺目标1.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时间需要,在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办公场所或安图县内指定地点。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对质量负全部责任。3.如遇特殊因素导致服务不能正常提供,供应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发函报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批准。4.其它内容(除上述三条内容外,供应商可以自行增加服务承诺)。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主管预算单位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1.1.3征集人名 称: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联 系 人:张杰联系方式:156433830661.1.4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101号联 系 人:王怀成联系电话:0433-5812769电子邮箱:atjy5812769@163.com1.1.8项目名称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1.1.9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1.1.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11标段划分1个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1.3.1采购需求涵盖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指导、林地管理协助等林业相关技术服务及辅助服务。1.3.2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1.3.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提供备案相关文件扫描件)。财务要求: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信誉要求:(1)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3)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其他要求:(1)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征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征集活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参加征集活动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征集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2.1构成征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供应商要求澄清征集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应用中心-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菜单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予以澄清,同时发送书面材料扫描件的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atjy5812769@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2.2.2征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出征集文件澄清,由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定时浏览上述平台,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2.3供应商确认收到征集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形式:/2.3.1征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出征集文件修改,由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定时浏览上述平台,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3.2供应商确认收到征集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形式:/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评标办法里的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2.3报价方式依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文件中取费标准,折扣率为60%(即六折),超出或低于此固定折扣系数的投标将被否决。3.2.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取固定折扣系数的方式,无最高限价3.3.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3.4.1报价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 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经征集人授权同意由代理机构代收取报价保证金的金额:报价保证金的形式:报价保证金的递交时间: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情形无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A(2)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3.7.3A(3)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3.7.3(B)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评审办法里的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7.3(B)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印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4.1.1(B)响应文件加密要求须按“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4.1.2封套上写明/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09时00分4.2.2(A)递交响应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5.1(B)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安图县明月镇延安路8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启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5.2(4)(B)公布主要信息顺序按“政采云”平台系统排列的供应商顺序公布响应文件主要信息6.1.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征集人代表1人,外聘专家4人,共5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吉林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聘。6.3.3评审委员会推荐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人的数量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2名,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7.1.4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 是□ 否,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数:7.2第一阶段入围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1日8.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9合同授予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方式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一次性核定为每家供应商伍仟元。11.2授权委托代理人/11.3特殊情况处置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11.3款11.4违法违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11.4款11.5关于入围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11.5款11.6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具体付款方式以入围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11.7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由采购人填写成果评价表。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评价结果1次不满意的,供应商应当书面陈述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3 次不满意的,取消本次入围资格。11.8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原则(1)清退:入围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况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1.9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征集公告与征集文件不符之处以本征集文件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征集。1.1.2主管预算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供应商:系指响应征集要求且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6评审委员会:系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征集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入围供应商的临时组织。1.1.7入围供应商:系指经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且取得签订框架协议资格的供应商。1.1.8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框架协议期限和服务标准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框架协议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人员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征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报价,否则各相关报价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征集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征集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报价、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征集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省级主管部门取消投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征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响应征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征集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征集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征集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征集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征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征集预备会的,征集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征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征集人,以便征集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征集预备会后,征集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供应商中标后直至合同期结束止,入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征集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征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征集文件2.1征集文件的组成2.1.1本征集文件包括:(1)征集公告;(2)供应商须知;(3)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征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2.2征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征集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形式,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予以澄清。2.2.2征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下载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征集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征集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征集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征集文件的修改2.3.1征集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征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载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征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征集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征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征集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征集活动。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资格审查资料(6)咨询服务方案(7)承诺书或声明函(8)其他材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第一阶段响应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本项目最高限制单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征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征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报价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报价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报价保证金格式递交报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报价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报价的,其报价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3.4.3入围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入围供应商按本须知第7.7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第一阶段未入围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除因处理异议、投诉等原因外,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十日内退还(不计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征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征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报价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报价方案,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报价方案的,只有入围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入围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方案的,征集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征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征集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有关框架协议期限、响应文件有效期、征集人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报价函、报价函附录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征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征集文件的“政采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A)征集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4(B)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政采云”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征集人。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征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政采云”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征集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报价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启5.1开启时间和地点(A)征集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并要求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启时间和地点(B)征集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具体开启时间、地点及开启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1)宣布开启纪律;(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开启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A)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当众开启,公布征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框架协议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B)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征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框架协议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具体公布响应文件主要信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A)供应商代表、征集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5)(B)供应商代表使用本单位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章确认,征集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启结束。5.3开启异议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征集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审6.1评审委员会6.1.1评审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征集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文件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征集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1.4评审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要求,进行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响应文件;(3)编写评审报告,受征集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4)告知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6.1.5评审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供应商在参加征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7)配合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征集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竞争择优、讲求绩效的原则。6.3评审6.3.1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委员会具有依据征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3.3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征集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入围供应商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入围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7.中标信息公告7.1确定入围供应商方式7.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征集人。7.1.2征集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序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名;也可以事先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名。7.1.3征集人自行组织征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入围供应商名。7.1.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外,征集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名,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序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评审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公告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征集文件随评审结果同时公告。但评审结果公告前征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7.3第一阶段入围通知在公示评审结果的同时,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框架协议授予8.1履约担保8.1.1在签订框架协议前,入围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征集文件第四章“框架协议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征集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征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不超过入围金额的10%。联合体第一阶段入围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1.2入围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8.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入围,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入围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签订框架协议8.2.1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应当在入围供应商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框架协议,在签订框架协议时向征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入围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2发出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框架协议,或者在签订框架协议时向入围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征集人向入围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入围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2.3联合体第一阶段入围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就征集项目向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8.3响应报价无效及废标8.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报价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密封、签署、盖章;(4)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未按照征集文件中响应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6)未按规定缴纳报价保证金;(7)相关资格资质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未按征集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8)在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中,评审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办法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9)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10)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征集文件要求;(11)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2)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13)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征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14)评审期间,没有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5)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6)属于征集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17)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8)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报价无效情形;(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8.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4)出现影响征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5)因重大变故,征集任务取消;(6)法律、法规以及征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评审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9.合同授予: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纪律和监督10.1对征集人的纪律要求征集人不得泄露征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征集人串通报价,不得向征集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第一阶段入围,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征集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5质疑与投诉10.5.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第一阶段入围或者第一阶段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5.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0.5.1.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0.5.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0.5.1.4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5.1.5质疑人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0.5.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0.5.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10.5.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0.5.2.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10.5.2.4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5.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授权委托代理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1.3.1评审活动终止(1)评审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征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回避。(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终止评审: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②发生评审委员会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④发现评审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征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11.3.2评审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审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征集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11.3.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1.4违法违规情形11.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入围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第一阶段入围;(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第一阶段入围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征集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征集人在开启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征集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征集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征集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征集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第一阶段入围提供方便;(6)征集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第一阶段入围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1.4.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1.4.5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第一阶段入围;(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征集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报价;(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1.5关于入围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1.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审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响应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征集文件或者征集人要求,评审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入围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征集文件或者征集人要求,评审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入围供应商承担。评审委员会认定入围供应商响应报价无效、废标或入围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征集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入围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第一阶段入围资格的供应商承担。11.5.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框架协议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审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征集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第一阶段入围结果的,征集人必须出具维持第一阶段入围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审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入围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入围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征集人不同意维持第一阶段入围结果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入围供应商承担。11.6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本项目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启记录表以政采云系统生成的为准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审委员会授权的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评审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四: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项目编号入围供应商名称征集项目名称服务地点征集人开启日期采购方式优惠率框架协议期限服务标准服务范围请入围供应商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0日内,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征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项目编号入围供应商名称征集项目名称服务地点征集人开启日期采购方式优惠率框架协议期限服务标准服务范围请入围供应商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0日内,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征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此《入围通知书》一式四份,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入围供应商及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备案。附件五:入围结果通知书入围结果通知书(未入围供应商名称):我方已接受(入围供应商名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征集的响应文件,确定(入围供应商名称)为入围供应商。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征集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征集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4.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审会议及评审程序(一)宣布开会(二)宣布评审纪律及注意事项(三)评审委员会做评审准备,包括研究征集文件等(四)初步评审(五)详细评审(六)形成决议,编写评审报告,对入围候选人排序并确定入围供应商(七)会议结束二、评审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选取前2名。2.2.1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与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提供备案相关文件扫描件)。财务状况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信誉要求(1)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3)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劳动合同、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退休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其他要求(1)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征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征集活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参加征集活动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不存在禁止参加征集活动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1.2符合性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和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响应报价。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项规定。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响应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服务内容满足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实质性内容。其他要求满足征集文件其他实质性内容及要求。结论详细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商务部分: 60分技术部分: 40 分2.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2.2.3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得分计算公式/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供应商业绩(20分)响应人近三年(以开启之日起倒算)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与自然资源管理林业服务相关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4分,最多得20分;评分标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完全一致,并提供合同签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用于核查,否则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算得分。项目负责人(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响应文件中附职称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对近三年(以开启之日起倒算)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与自然资源管理林业服务相关的类似业绩,每有一项计2分,最多得4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提供成果文件名称及签章页,否则不计分)项目团队(8分)项目团队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专业人员执业登机证书,在1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2分,最多得8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为评分依据,)办公条件及拟投入的设备配备情况(6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了适应的办公条件、档案管理、交通设备、办公设备等,能充分满足林业服务业务需要。办公条件良好、交通工具、办公设备齐备者得6分;办公条件较好、有交通工具、办公设备者得4分;基本满足办公条件、交通工具、办公设备配备不齐全者得2分。此项须提供实景图片及设备图片,并提供拟投入设备的采购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照片,交通设施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机动车行驶证。服务响应情况 (8分)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接到通知3小时内能到达指定地点得8分;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接到通知6小时内能到达指定地点得6分;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接到通知7小时内能到达指定地点得4分;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接到通知12小时内能到达指定地点得2分; 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符得0分。注:根据响应人制定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方案中承诺响应时间及固定场所证明(租赁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综合评估确定分值。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12分)针对供应商提报的合理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1)优惠条件: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项实质性的优惠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2)服务承诺:对服务质量、服务人员等保证措施的客观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法科学、制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方法较科学、制度较合理、有可操作性,得4分;方法基本科学、制度一般,得2分;差或没有不得分。2.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0分)项目实施方案(16分)根据采购文件,提出项目实施方案,给出得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内容全面且有针对性,技术方案详细、先进且具备可行性,措施得力、切实可行的,得16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比较科学合理,内容比较全面、比较有针对性,技术方案比较详细、基本具备先进性和可行性,措施比较得力、可行的,得12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不够科学合理,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技术方案简单、技术落后,措施不完备、可行性差的,得8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质量控制措施(8分)针对供应商提报的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提报的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8分;提报的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较强基本可行得6分;提报的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一般得4分;无不得分。进度控制措施(8分)针对供应商提报的进度控制方法、程序、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提报的项目进度控制方法、程序、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8分;提报的项目进度控制方法、程序、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较强基本可行得6分;提报的项目进度控制方法、程序、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一般得4分;安全作业保障措施(8分)针对供应商提报的安全作业保障方法、程序、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提报的项目安全作业保障方法、程序、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8分;提报的项目安全作业保障方法、程序、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较强基本可行得6分;提报的项目安全作业保障方法、程序、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一般得4分;2.2.4(3)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评分标准(0分)…………1.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方式。评审委员会对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入围候选人,或根据征集人授权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根据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优的优先或征集人自行确认入围供应商。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详细评审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审基准价计算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得分的计算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报价。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报价:(1)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征集文件的偏差超出征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报价:(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3.3响应文件的澄清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向征集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3.4.3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征集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人名单。56.第五章框架协议条款及格式(以实际签订为准,参考文本)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协议合同书(主要条款)协议名称: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服务协议编号:协议甲方: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协议乙方:服务协议签订地点: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以及《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文件,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一)“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二)“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三)“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四)“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等资料。(五)“征集文件”是指《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文件。二、适用范围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采购项目。三、协议的组成(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条款;2.征集文件及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3.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4.入围通知书;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二)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四、协议承诺(一)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甲方确定乙方为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评审林业服务机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林业服务。(二)依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文件中取费标准,折扣率60%(即六折)进行取费。(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的有关规定,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4.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5.应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协助;6.在乙方保证服务质量、进度的前提下,甲方将根据业务类型合理分配委托任务;7.涉密、安全特别紧急等项目,不采用分配方式。(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本着“独立、科学、真实、守法”的原则,根据相关工作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提供林业服务。服务标准、要求以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为准。2.对其服务的每个具体的项目,均严格按照框架协议采购时的响应文件中拟定人员进行配备。若确因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或增派人员,则需经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同意。调整及增派人员的资质必须等同或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拟定人员的资质。3.严格执行职业制度以及框架协议采购的响应文件和商务谈判中有关廉政建设的承诺,规范具体操作、恪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应突出体现“独立、真实、守法”的原则,对于委托方、被审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有义务将上述情况向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反映。4.在承接具体项目时,按照行业有关规定与委托方签定具体的委托合同。五、违约责任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框架协议采购。(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林业服务;(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三)提供虚假发票的;(四)未按规定提供评审成果文件;(五)违反其他协议规定事项的。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框架协议采购。六、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包括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接待服务。(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三)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七、保密条款(一)除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信息发布外,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参加会议人员的个人信息。八、协议的解释(一)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二)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三)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九、争议的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安图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图县有关部门的监管。如有问题,可向安图县有关部门投诉。如果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寻求争议解决途径。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延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十、协议的终止(一)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协议期满后,甲方再次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重新确定入围林业服务机构。十一、法律适用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二、权利的保留(一)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二)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三)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十三、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一)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二)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十四、协议修改(一)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协议生效(一)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二)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单位地址: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址: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单位地址: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址: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资格审查资料6、咨询服务方案7、承诺书或声明函8、其他材料注:响应文件及目录必须编制页码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征集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文件中取费标准计费后,以固定折扣系数的响应报价,框架协议期限,服务标准达到,按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资格审查资料(6)咨询服务方案(7)承诺书或声明函(8)其他材料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3.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日历天,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4.如我方第一阶段入围:(l)我方承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在入围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框架协议采购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征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完成各项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报价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2合同履行期限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第一阶段响应报价优惠率/下浮率项目负责人备注0%固定折扣系数:0.6(即优惠率/下浮率:0%)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2024年度财务状况表备注:(按供应商须知第3.5.2款规定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限评估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提供评估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合同履行期限评估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可写“无”。(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七)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咨询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担任职务六、咨询服务方案七、承诺书或声明函(1)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致:(征集人)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征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第一阶段入围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未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承诺书致:(征集人)我单位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不存在禁止参加征集活动的情形的承诺书致:(征集人)我公司作为项目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下列规定的禁止报价情形:(1)为征集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3)与本征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征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征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征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征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省级主管部门取消投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1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无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同时参加征集活动的承诺书致:(征集人名称)我单位承诺无下列情况: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对同一标段报价。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7)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7.1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的将视为非监狱企业。(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八、其他材料(一)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备注: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相关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的时间(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附相关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的时间(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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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