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宣县东乡(风沿)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编号2407-451300-04-01-845776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12-10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220kV送出线路工程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宣县东乡(风沿) 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武宣县东乡(风沿)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审批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武宣县东乡(风沿)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407-451300-04-01-845776)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武宣县东乡镇上龙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拟新建武宣县东乡(风沿)光伏220kV升压站至合群二期升压站220kV侧间间隔线路1回,采用单回路架空形式,导线截面选择1x300m㎡,导线型号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线路总长约8.5公里,项目全线使用21基杆塔,其中双回路耐张塔2基,单回路直线塔10基,单回路耐张塔9基。 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涉及1个重点管控单元(武宣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ZH45132320005),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落实《报告表》的各项防治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来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工程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的2.72%。 二、项目建设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该项目在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建筑结构养护、材料及电气设备运输、机械运行及跑冒滴漏、施工人员工作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生态环境破坏、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应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控制环境污染。 1.生态环境控制:做好施工管理和临时防护、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大开挖,尽量保持原有地形,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进行清理,并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大气污染控制:①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尘,及时清扫、冲洗;②汽车运输的材料和弃土表面应加盖蓬布保护,防止掉落;③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等。 3.废水污染控制:①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②施工废水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作施工场地喷洒降尘用水;③施工人员产生污水纳入租住地村庄化粪池处理,不单独排放。 4.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消声减噪装置、合理规划施工场地,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控制:①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集中处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②塔基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尽量回填,开挖后的土壤按顺序堆放,便于植被恢复。 (二)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电磁辐射、噪声等环境影响。 1.电磁辐射污染控制:①建设单位应加强线路巡查工作,禁止在电力保护区内兴建其他建筑物;②在线路铁塔座架上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避免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 2.噪声污染控制:优选低噪声设备,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加强运行管理,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三、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进行治理和控制,可以把不利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制订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及内部环保管理制度,把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三)项目开工前应向来宾市武宣生态环境局进行开工备案。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请来宾市武宣生态环境局加强本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