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清理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KXZJ-202326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12:29: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浙江凯勒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8.79万元
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厨余、餐厨垃圾清理
联系方式
  • :0574-82826415
  • :15805747166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0029716872023401  二、合同名称: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清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KXZJ-2023265  四、项目名称: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清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横溪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574-82826415     供应商(乙方):浙江凯勒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邱隘镇百丈东路(后新段)     联系方式:158057471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横溪镇厨余垃圾清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98794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清运范围主要包括横溪镇镇区、镇乡结合区范围内的各行政村以及横溪镇金峨、梅岭山区。其中溪镇镇区、镇乡结合区范围主要包括:丰乐社区、正始社区、横溪村、周夹村、栎斜村、金溪村,数量约12吨/天;横溪镇金峨、梅岭山区主要包括吴徐村、金山村、大岙村、上任村、金峨村、梅山村、梅岭村、梅溪村、梅福村、道成岙村、杨山村,共计11 个村庄,数量约3吨/天。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计一年,具体详见采购公告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98794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标项一:横溪镇厨余垃圾清理服务合同扫描件.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清理项目(标项一)甲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乙方:浙江凯勒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宁波市鄞州区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日甲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凯勒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清理项目(标项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横溪镇镇区、镇乡结合区范围内的各行政村以及横溪镇金峨、梅岭山区的厨余垃圾清理等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合同内容(一)服务内容: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清理服务;包括居民、村民家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瓜果皮核、过期食品等有机废弃物。(二)收运范围:横溪镇范围内的2个居委会及15个行政村,共计120个收运点位。分别为:镇中心区的正始社区、丰乐社区,镇乡结合区的横溪村、金溪村、周夹村、栎斜村;以及金峨、梅岭山区范围内的吴徐村、金山村、大蚕村、上任村、金峨村、梅山村、梅岭村、梅溪村、梅福村、道成蚕村、杨山村。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运内容和收运范围进行调整。(三)收运数量: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范围居民、村民每天厨余垃圾的产量约12吨;金峨、梅岭山区范围包括吴徐村、金山村、大番村、上任村、金峨村、梅山村、梅岭村、梅溪村、梅福村、道成蚕村、杨山村,每天厨余垃圾的产量约有3吨;均由归集点直运至指定转运站,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归集点清运定时、定点,按规定程序清运,不漏站、漏桶。,合同履约期限二、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每月根据《州区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其中前3个月为本项目的试运行期,如试运行期间出现两个月考核分低于85分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试运行期间的服务经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其中试运行期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三、服务经费及付款方式2(一)本标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87945元,即大写:玖拾捌万柒仟玖佰肆拾伍元整。(二)本项目采用包干制,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中标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以及收运范围和收运量的变动而调整。(三)年度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高温补贴和加班补贴等、人身意外险等各种保险,人员工作服、人员所使用作业工具、防护用品等各类耗材费,车辆运行费(包含但不限于保险费、年检费(若有)、维保费、折旧费/租赁费、油费、电动车电瓶更换费等),机械使用费、重大活动保障费用,应急性、突发性和其它保洁任务保障费用,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办公管理用房费、其他管理费)、税金、合理利润、其他政策法规所规定的费用,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直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一切费用。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四)为本项目配的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最新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且遵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0号)、《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环卫工人“爱心早餐”工作的通知》(甬城管(2015)12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等政策文件之相关规定。在合同履约期间,相关政策文件调整的按最新文件执行。(五)付款方式1.按月支付。根据每月考核情况支付服务经费。当月考核,次月支付。乙方应于下一月度开始的7个工作日内就前一月度的实际清运情况向甲方汇报,甲方对乙方汇报情况核验无误且月度考核完毕后,根据甲方考核结果计算付费金额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款项,否则甲方有权退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不构成甲方的违约,乙方不得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2.每月支付的服务经费=本标项合同金额/12个月-考核扣款。(六)付款账户3乙方收款账户如下:户名:浙江凯勒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账号:5749082566108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文化广场支行如乙方的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须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四、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的工作,乙方须办理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相关许可手续。(二)车辆及人员配置要求:2吨(核定载质量)及以上垃圾清运车2辆;驾驶员2名,持相应车型驾驶证;跟车工1名;安全员1名,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可兼职。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等允许在中标后进行配置,但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三)拟派本项目人员、车辆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配齐;投标车辆若为新购,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配齐,新购车辆到位前可以租赁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规格的相应车辆替代。乙方需按照环卫行业标准对作业车辆外观(由甲方确定)进行换装,根据作业车辆标示标识视使用情况,原则上每年重新喷涂一次。(四)规定期限内,拟派本项目人数或者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标准的,甲方将下达整改通知,同时按伍仟元/天进行扣罚;超要求期限(含期限最后一天)起15日内乙方未按规定整改完成的,次日起,甲方将按壹万元/天进行扣罚;相关扣罚费用在服务经费中支出。(五)乙方须为作业车辆购买保上全险包含交强险,车船税,车损,三者200万元,司机乘客,不计免赔。乙方需为作业人员购买“五险一金”、人身意外险等其他保障,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拟派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为本项目配的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其最新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且遵照相关《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0号)、《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环卫工人“爱心早餐”工作4的通知》(甬城管(2015)12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等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在合同履约期间,相关政策文件调整的按最新文件执行。(七)原则上作业人员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八)收运路线由乙方负责制定,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每个垃圾桶收运次数不低于一天一次。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乙方须加强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作业服务频次。(九)合同履约期间,根据转运站实际运营情况,甲方有权统一调配本项目指定转运站,乙方应服从甲方对于垃圾转运站的调配,因转运站变更致使运距变化,合同费用均不予调整。(十)乙方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与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的管理及执法活动。(十一)乙方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投诉事宜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建立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的收集运输作业车辆和作业服务人员,保证垃圾的及时收运。(十二)车容整洁,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车身不得放置或悬挂与收运作业无关的工具,驾驶室整洁、车身无明显污渍或异味。(十三)乙方须自行解决车辆停放及办公的配套场所,停放地点场地必须硬化,并设置符合相关规定车辆清洗设备、临时垃圾堆放点、办公区域等。(十四)垃圾清运工作中,不符合垃圾处理要求的不得入车;清运工做到不摔桶、不踢桶、轻推轻放,有桶必装,不丢桶;垃圾装车后,将垃圾桶放回原位;清理装车后将现场处理干净,做到车走不留痕。(十五)台帐要求1.每月作业人员会议的会议内容。2.每月员工工资与“五险一金”缴纳情况。3.纳入收集运输范围内每日的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数量。五、作业服务标准(一)作业服务范围:只能收集在标项区域范围内产生的厨余、餐餐厨、其他垃圾,不得跨区域收集。(二)作业服务要求51.规范作业。收集运输单位的从业人员上岗时,应当持证上岗、穿着统一识别服装,做到文明操作,规范收集运输。2.定时、定点收集运输。根据收运时间线路表收集厨余、餐厨、其他垃圾。垃圾收运应做到日产日清。3.减少影响。收集运输从业人员在收集运输垃圾过程中杜绝扰民,不阻碍交通,人流密集区域、密集时段错峰收集。减少对作业区域及周边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4.如实计量。工作人员收集运输厨余、餐厨、其他垃圾的数量由垃圾处置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称重计量,收集运输单位必须真实、细致地统计数量,按月上报。5.统一车辆、密闭运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本市厨余垃圾类别标示、标识的密闭化车辆,防止污水滴漏、撒落等。收集运输车辆应安装车载定位、车载视频、车载称重系统。6.车容整洁。垃圾收运车辆外观标识喷涂规范清晰、无滴漏撒和垃圾吊挂。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驾驶室整洁、车身无明显污渍或异味。7.定点处理。厨余、餐厨垃圾送至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进行处理。8.文明作业。按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作业流程操作,杜绝扰民等不文明现象,用文明的方式妥善解决与他人之间的矛盾。9.投诉处理和应急预案。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对收集厨余、餐厨垃圾的投诉,应在当天处理完毕;建立台风、冰雪、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环境污染等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的收运车辆和作业人员,确保厨余、餐厨垃圾及时收运。(三)收集运输台帐要求1.收集运输单位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收集运输数量记录。2.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收集运输情况汇总表(四)其他要求1.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加强厨余、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作业服务。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与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的管理及执法活动6(五)禁止行为1.未经辖区业主单位许可,擅自跨区进行厨余垃圾收集运输。2.收运单位有混收混运行为。3.未将收集的厨余垃圾运至规定的处理地点。4.一天之内,因收运单位原因有10%个收集点的垃圾未被收集运输的。5.暴力对抗镇、区、市管理部门和处置企业工作人员管理。六、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年度合同金额的1%,即人民币9879元(大写:玖仟捌佰柒拾玖元整;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交。(二)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三)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待乙方完成合同履约后返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内容的,甲方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扣除,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甲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四)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被解除的,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外,前述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将不予退还。(五)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或其它违反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相关费用,并要求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六)乙方损坏甲方设施、设备且不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按损失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支取,并要求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七、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参照《鄞州区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有权对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2.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监督,采用日常检查、抽查等办法,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提高技术水平。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的乙方员工。4.本合同的服务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7(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及达到的服务质量领取服务经费。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3.乙方严格按照服务要求和作业服务标准履行合同义务。4.乙方承诺具备从事本合同约定事项的相关资质,并承诺在服务期限范围内相关资质合法有效,因乙方资质被注销或资质过期,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八、合同组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合同终止(一)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试运行期内出现两个月考核分低于85分的;(2)合同履行期内(含试用期)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低于85分或累计三个月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3)合同履约期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4)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两个及以上的服务项目,一经证实即扣除合同总价的1%,此后仍不配合整改的;(5)被新闻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批评又不积极整改的;(6)承包期间出现多次投诉或上访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7)乙方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的;(8)违反劳动合同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的;(9)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形。(二)因国家建设需要或甲方管理需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三8十天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十、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女如协商不成,可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鉴证方盖章生效。(二)协议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州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和乙方在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或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未尽事宜或合同内容需实质性调整,根据采购文件约定、乙方要约情况及甲方实际承诺结果增补或调整。(四)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附件:一、州区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考核评分表;二、人员、车辆配置表。甲方:宁波市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m乙方:浙江凯勒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日期:2023年12月日鉴证方(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附件一:《鄞州区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考核评分表》一级分值二级分值扣分规定扣分车辆设置统一的厨余、餐厨垃圾收运标识,公布公司名称与监督电话3统一标识、标识和监督电话公布有缺项的车辆,每车次扣1分作业队伍保持稳定2考核当月有作业人员更换的,扣2分有固定的停车场地,对周边不造成影响2无固定停车场地或对周边造成影响的,不得分每月召集一次以上作业人员会议2未召开会议或召开会议次数不足的,不得分每月如实建立收运、会议、奖惩等各类台账2无台账记录,不得分;台帐不完整的,每缺少1项扣1分每月及时向镇、区、市(若需要)管理部门报送各类管理报表2每少报送1个管理部门扣1分,管理报表不完整的,扣1分,市、区不重复扣分内部管理2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检查考核、奖惩、作业规范等2管理制度未建立或存在较多缺失的,不得分;每缺少1项扣1分车辆配置的定位仪器、车载视频等设备保持正常使用2若人为造成设备故障无法使用的,不得分;设备故障超过3天未上报或未及时维修的每车次扣1分,电瓶车不作要求建立突发泄露处理应急预案1未建立或存在明显漏洞的,不得分及时向属地管理部门上报作业车辆与人员变动、收运作业时间调整、餐厨垃圾大面积泄漏事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2未及时上报的,不得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安排车辆与人员进行作业2车辆泄漏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因车辆故障未及时收运接到投诉的必须在2小时内进行清运,未及时启动预案进行响应的,不得分10作业人员穿着统一的作业服装并穿戴整齐3未统一着装或穿戴整齐的,每人次扣1分收运车辆应保持清洁,无明显异味,车身不得放置或悬挂与收运作业无关的工具守驾驶室脏乱、车身有明显污渍或异味的、放置或悬挂非收运作业工具的,每车次扣1分收运车辆具有的全密闭和防滴漏装置完好,无滴漏撒现象6收运过程中发生滴漏撒现象的,每车次扣2分收运车辆外轮廓整体完好,出现破损或刹车不灵、车灯不亮、油漆严重脱落等问题的应及时修复4存在较严重损坏现象,未及时修复,每车次扣2分;存在刹车不灵、车灯不亮、油漆严重脱落等问题的,每车扣1分收运作业期间无人员伤亡或重大车辆事故发生2若出现人员伤亡或重大车辆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不得分规范收运46作业人员配证上岗3未配证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作业人员服务态度良好2作业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与产生单位发生争执、争吵或打架的,不得分按照合同约定的频率和时间收运,日产日清。对于部分特殊的餐饮单位业主方界定下需一日两清。4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频率和时间收运,每发现1家扣2分收运过程中车辆停靠不得妨碍道路交通,收运作业过程中车辆须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4车辆停靠妨碍道路交通妨碍道路交通的、未文明驾驶、野蛮行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的,每车次扣2分收运的餐厨垃圾质量不佳8收运质量不佳的,每车次扣2分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维护收运作业区环境整洁;按规定随手清理装车过程中的洒落污物,做好车走路净。4作业人员未维护收运作业区环境整洁,每发现一次扣1分产生单位源头分类质量较差或存在非法外流现象需及时上报属地管理部门2未及时上报的,不得分执行6服从市、区、镇管理部门对于重大活2不服从管理的,不得分能力动期间厨余、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能力服从市、区、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处理企业工作人员调度与安排2不服从市、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管理的,不得分;不服从处理企业工作人员管理的,每次扣1分能力及时向市、区、镇管理部门反馈督查单及投诉事宜处理结果,并有效落实2未及时反馈或有效落实的,每次扣1分社会评价产生单位满意与基本满意率不低于80%(抽查10家)4若产生单位满意与基本满意率低于80%,每增加1家不满意单位扣1分社会评价12市民群众反响良好,无群众投诉3查实有责的,1次投诉扣1分社会评价12新闻媒体无负面性曝光或批评性报道5查实有责的,不得分未经各自辖区业主单位许可,擅自跨区进行餐厨垃圾收运或未将收集的餐厨垃圾运至规定的处理地点2禁止行为14一天内有10%以上的产生单位餐厨垃圾因收运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未被收运。3出现任意一项禁止行为,对应分值直接扣完。禁止行为14收运过程中存在人为掺杂非餐厨垃圾行为3出现任意一项禁止行为,对应分值直接扣完。禁止行为14暴力对抗市、区管理部门及处理企业工作人员管理2出现任意一项禁止行为,对应分值直接扣完。禁止行为1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3出现任意一项禁止行为,对应分值直接扣完。禁止行为14其他禁止行为。1出现任意一项禁止行为,对应分值直接扣完。合计本月发生项禁止行为,考核扣分分,综合得分为分,考核等级为:优秀口优良口良好口合格口不合格口本月发生项禁止行为,考核扣分分,综合得分为分,考核等级为:优秀口优良口良好口合格口不合格口本月发生项禁止行为,考核扣分分,综合得分为分,考核等级为:优秀口优良口良好口合格口不合格口本月发生项禁止行为,考核扣分分,综合得分为分,考核等级为:优秀口优良口良好口合格口不合格口本月发生项禁止行为,考核扣分分,综合得分为分,考核等级为:优秀口优良口良好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备注合同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新文件和新标准对考核服务评分表作出调整或变更,中标人无条件执行。合同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新文件和新标准对考核服务评分表作出调整或变更,中标人无条件执行。合同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新文件和新标准对考核服务评分表作出调整或变更,中标人无条件执行。合同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新文件和新标准对考核服务评分表作出调整或变更,中标人无条件执行。合同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新文件和新标准对考核服务评分表作出调整或变更,中标人无条件执行。12附件二:人员、车辆配置表横狐被厨余、餐厨垃圾清理项目项目编号:EXZJ-2023265第六章人员配备情况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序号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称本项目拟担任职务备注1蒋鹏38******************安全生产管理员项目经理1、安全生产管理员证书2、优秀城市美容师2陈伟33******************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员1、安全生产管理员证书2、A1驾驶证3、优秀城市美容师3陆刚51******************驾驶员1、A2D驾驶证2、优秀城市美容师4林伟杰49******************驾驶员1、A1A2驾驶证2、优秀城市美容师5梁运动46******************跟车工1、B2D驾驶证2、优秀城市美容师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城市服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超市服务有限公司慢字或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X2023年11月28日13横溪镇厨余、餐厨垃圾清理项目项目编号:KXZJ-2023265第五章车辆配备机械设备仪器配置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用途备注(自有/租赁)备注(自有/租赁)1垃圾清运车浙B5S8831福龙马牌FLM5121ZYSDF6K核定载质量3.595吨垃圾收运自有(注册日期2023年07用27日)2垃圾清运车浙B5E7901福龙马牌FLM5080ZYSJL6核定载质量2.155吨垃圾收运自有(注册日期2023年08月28日)3垃圾清运车浙B1D1771青专牌QDZ5070ZYSLWE核定载质量2吨垃圾收运(备用)自有(注册日期2019年06月18日)4垃圾清运车浙B5K896中联重科ZBH5066ZYSJXE6核定载质量1.635吨垃圾收运(备用)自有(注册日期2023年01月16日)注: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签室或盖章):的土A2023年11月28日14

附件下载

  • 标项一:横溪镇厨余垃圾清理服务合同扫描件.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