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YNDT-ML-2025-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2 10:35: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金额90万元
中标单位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9万元
代理单位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造价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
  • 叶家斌:15969517472
  • :0871-68325829
  • 张硼:18788269303

正文内容

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ZC2025-C3-00031-YNDT-0001 二、项目名称: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应商名称: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8幢6层 成交金额(万元):89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3.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称: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承担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配合项目后续审计工作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工作完毕截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凯,严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中服务类型收费标准执行。 金额:1.33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 联系方式:15969517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永善街鼎基尚园一期B区1幢1号商住楼 联系方式:18187384448、18788269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雄斌、张硼 电 话:18187384448、187882693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2日 09:1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凯,严森 总成交金额 ¥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雄斌、张硼 项目联系电话 18187384448、18788269303 采购单位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69517472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永善街鼎基尚园一期B区1幢1号商住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187384448、18788269303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定稿).doc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正康).pdf 附件3 成交结果公告-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docx 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磋商文件招标编号:YNDT-ML-2025-01采购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招标代理人: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0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15第四章合同条款24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25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DT-ML-2025-01;2.项目名称: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建设规模: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燃气部分:燃气市政管道改造34.36km;庭院埋地燃气管道改造27.15km;燃气室外架空管道改造10.86km(含套管);燃气立管改造54.30km(含引入管);燃气表后管道改造27.15km;更换燃气橡胶软管为金属软管54.30km;更换燃气表为物联网燃气表18099只;居民户内加装安全装置,即泄漏报警器18099套,切断阀18099个、燃气安全装置(自闭阀)18099个;排水部分:同步更新项目涉及小区内排水系统,并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建安工程费:9695.2万元。(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5.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90万元;6.采购需求: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承担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配合项目后续审计工作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工作完毕截止。9.项目实施地点:弥勒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2)提供2024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6: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3.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从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注:①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通知最后报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联系人:叶家斌电话:1596951747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D26联系人:吕雄斌、张硼电话:18187384448、1878826930312.日期:2025年01月22日3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采购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项目名称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3合同履行期限及项目实施地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工作完毕截止。项目实施地点:弥勒市4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5采购需求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承担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配合项目后续审计工作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9磋商申请人资质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磋商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注:投标价必须为一次性人民币含税价(元),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工作并提供相关文件及服务的全部费用。12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3磋商保证金金额磋商保证金的金额: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18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8000元。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收款单位: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 号:53001666351051007769联 系 人:段玉梅联系电话:13769462068保证金注意事项:A、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要求1、保证金的缴纳由磋商申请人从法人基本账户中一次性全额转账到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2、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应在电汇或转账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当项目名称字数超出限制范围无法备注时,则简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磋商保证金一律无效,责任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 3、磋商保证金凭证以保证金交纳回执为准。 4、磋商保证金在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全额到指定账户的、未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磋商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B、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以相关凭证为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磋商申请人,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15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02月11日08时30分。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6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2月11日08时30分。地点: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D26)。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在线开启响应文件。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19评审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 20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与金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1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1.2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参照“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中服务类型收费标准执行,代理报酬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人支付。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21.3磋商报价该项目报价的造价咨询服务费为包干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21.3其他未尽事宜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二、磋商须知1.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人、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1.3磋商费用磋商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次磋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参照“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中服务类型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人支付。1.4磋商纪律1.4.1磋商响应文件制定的报价等内容是磋商小组评审的依据,磋商申请人应对磋商响应文件负全部责任。1.4.2磋商申请人参加磋商会议的人数为1~3人,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到会,迟到、中途无故退场或不参加会议的,取消磋商资格。1.4.3参加磋商各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纪,严守未公开的一切机密。1.4.4磋商申请人成交后,采购人若发现项目负责人与磋商响应文件不符或项目负责人忽视服务质量、进度及保密规定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服务单位,一切责任由成交方负责。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⑴竞争性磋商公告;⑵磋商须知;⑶磋商评审办法;⑷合同条款;⑸采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问要求澄清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的澄清要求不予受理。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2.3当磋商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于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如果修改发布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3.2当磋商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1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报价部分1、磋商申请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二、资格审查部分1、资格后审申请书2、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磋商保证金6、营业执照7、财务状况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4、磋商承诺书3、技术部分1、技术方案2、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2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与采购方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3磋商报价3.3.1报价方式:磋商报价是指该项目从成交起到合同履约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3.3.2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地点、价格风险、人力成本、利润、税金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须结合市场因并展据自身水平及实力,合理列报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额度调整、延期开工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3.3.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为实施完成招标范围及合同委托的全部工作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应考虑税收、保险、利润、工期、市场及政策变化等因素。3.3.4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报价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以及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3.3.5应谈人可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工作周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3.6通过初审的应谈人将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是应谈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3.7最终磋商报价为固定不变价,不因工作量和工资单价等任何因素的变动而改变。3.3.8磋商报价本着合理的原则,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一定中标。3.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申请人协商延长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4.3磋商申请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申请人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3.4.4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5磋商保证金3.5.1磋商申请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数额提交磋商保证金。3.5.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3.5.3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收款单位: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53001666351051007769联系人:段玉梅联系电话:137694620683.5.4保证金注意事项:A、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要求1、保证金的缴纳由磋商申请人从法人基本账户中一次性全额转账到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2、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应在电汇或转账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当项目名称字数超出限制范围无法备注时,则简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磋商保证金一律无效,责任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3、磋商保证金凭证以保证金交纳回执为准。4、磋商保证金在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全额到指定账户的、未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磋商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B、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以相关凭证为准。3.5.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磋商申请人,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5.6如磋商申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⑴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的;⑵成交人未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3.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3.6.1磋商申请人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申请人的责任,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6.2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3.6.3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申请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申请人应写全称。3.6.4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负责。4.投标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磋商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2.2磋商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2.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磋商申请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4.2.4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磋商申请人未出席开标会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行负责。5.1.2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磋商申请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6.评标6.1磋商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标准和办法: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评标办法”。6.3.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6.3.4在评标过程中,若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格磋商申请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6.3.5磋商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中标和合同7.1确定成交人7.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7.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7.2成交通知7.2.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成交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及评审专家名单。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3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确定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7.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8.质疑8.1磋商申请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磋商申请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8.2磋商申请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8.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4磋商申请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投诉磋商申请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标准评 审 因 素 审 查 标 准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财务状况符合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其他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中小微企业符合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磋商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磋商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响应文件比较不同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无内容、数据50%以上雷同或其他明显串通投标行为磋商报价磋商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采购内容采购人给出的范围(具体以采购需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工作完毕截止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磋商保证金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详细评审类别评分内容分值报价部分总分10分磋商申请人在进行竞争性磋商时,根据自身承受能力报出第一次和第二次的磋商价(最终磋商报价)。磋商评审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最终(二次)磋商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打分。磋商评审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最终(二次)磋商报价进行评审,以最终(二次)磋商报价最低的为磋商评审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者得满分,其他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二次)磋商报价)×10%×10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分技术部分总分90分1.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30分)第一档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拟订较合理,目标明确,措施到位,针对性较强,方案整体评价较好的得21-30分;第二档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拟订基本合理,目标基本明确,措施基本到位,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方案整体评价一般的得11-20分;第三档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拟订基本合理,有服务目标,措施一般,针对性一般,方案整体评价较差的得1-10分;第四档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拟订不合理,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到位,不具有针对性,方案整体评价较差的不得分。30分2.咨询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5分)第一档次:咨询服务质量承诺到位,咨询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有力,有具体的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且最优的得11-15分;第二档次:咨询服务质量承诺一般,咨询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但一般的得6-10分;第三档次:咨询服务质量承诺不具体,咨询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保证措施不全面,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得1-5分;第四档次:无咨询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15分3.工作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15分)第一档次:工作完成时限能满足项目要求,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满足要求,保障措施有力,有具体的期限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1-15分;;第二档次:工作完成时限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基本满足要求,保障措施一般,有期限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得6-10分;第三档次:工作完成时限不具体,对遇到问题的响应及解决时限不具体,保障措施不全面,期限违约责任承诺不到位的得1-5分;第四档次:无工作期限承诺和保证措施的不得分。15分4.廉洁管理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第一档:廉洁管理承诺到位,保障措施具体详细、合理、有针对性,有具体违约处罚承诺的得7-10分;第二档:廉洁管理承诺一般,保障措施一般,违约处罚承诺一般的得4-6分;第三档:廉洁管理承诺较差,保障措施较差,违约处罚承诺不到位的得1-3分;第四档:无廉洁管理措施或无违约处罚承诺的不得分。10分5.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10分)。第一档次:拟派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工程实际,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得7-10分;第二档次:拟派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基本符合工程实际,能满足工程需要但存在问题的,得3-6分;第三档次:拟派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不合理,不符合工程实际,无法满足工程需要的,得1-2分; 10分6、业绩(满分10分)。投标人提供1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得4分,每增加1项的加2分,分数加满为止。注:(1)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2021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2)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其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得分。10分二、评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磋商评审。1.磋商小组1.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小组由经济方面专家、技术方面专家组成,随机抽取经济、技术方面专家3人及以上。1.2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有关回避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回避。1.3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1.4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和成交标准对各磋商单位做出公正、科学、客观的评价,推荐出成交候选人,并形成书面磋商报告。1.5磋商小组提交书面竞争性磋商报告后,即告解散。2.评审原则2.1评审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只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和参考。3.评审纪律3.1磋商小组的成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3.2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3磋商小组的成员不得与磋商单位、其他厉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磋商单位、其他厉害关系人泄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3.4磋商小组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转告。3.5不允许任何人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审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除外),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评审后所有资料如数交还。3.6违反上述规定对评审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4.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二)符合性评审;(三)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单位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四)详细评审(技术资信部分及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评分)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五)提交竞争性磋商报告。4.1资格审查磋商单位需满足资格条件则资格审查合格,若有任意一项不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符合性评审:详见附表内容。4.2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各磋商单位进行符合性评审。磋商单位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不通过符合性评审条件的,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作取消磋商资格处理。对未通过的内容磋商小组应通过相关的决议,并在竞争性磋商报告中说明。4.3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单位进行二次(第二轮)报价4.3.1报价方式为:各磋商单位以第一次报价(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单价报价)为基础,按第一次报价(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总价)进行下浮报价,磋商单位的二次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报价的总价(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总价);若磋商单位第二次报价大于第一次报价的(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按取消磋商资格处理。4.3.2第二次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由磋商单位按照磋商申请文件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格式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统一填报。4.3.3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4.3.4报价的澄清:第二轮报价结束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磋商单位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磋商单位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磋商单位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磋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任何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4.4详细评审(报价部分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评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磋商评审,总分为100分。4.5综合得分满分100分,评分时不得采用插入法评分,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1)报价部分评分办法(满分10分)注: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二次)磋商报价)×10%×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磋商申请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上列公式计算;(统计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技术部分评分办法(满分90分)注:(1)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磋商申请人的详细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最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综合得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磋商评审小组对磋商申请人进行综合评比,计算出综合得分,最后以磋商申请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列顺序,根据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4.6澄清有关问题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申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申请人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自拟)第5章采购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具体如下:1.服务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的清单细目指南、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及配套的取费文件、消耗量定额;施工合同约定的相关价格指导和价格信息等。2.服务工作内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承担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具体如下:2.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配合采购人进行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的编制和审查;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根据需要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进行备案;完成投标报价清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合同计价条款的拟定;配合建设单位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的检查等。2.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造价、进行施工方案优化的经济比选、审核价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处理工程索赔及反索赔事项等。2.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整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竣工结算、与施工单位核对、结算争议问题会商会审、完成结算定案等工作。2.4根据需要配合政府部门的相关后续审计等工作。3.咨询服务周期及工作期限3.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工作完毕截止。3.2工作期限:(1)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在委托人提交完整资料后的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编制或审核成果文件,并高效推进后续编审工作。(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计量及进度款审核在收到计量及支付报表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审核意见;新增单价审核及有关造价咨询意见在委托人下达任务书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审核意见;工程变更的量价审核在委托人下达任务书7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审核意见;工程索赔及反索赔处理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并出具处理意见;其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完成时间。(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承包人报送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送达之日起60历天内完成初步审核工作,并高效推进后续工作直至结算审核定案。具体根据单次安排工程大小由双方另行确定。(4)其他工作:其他工作的完成时限有采购人和咨询人具体确定,已经确定不得调整。在以上约定的基础上,如遇重大或特殊情况,具体工作完成时限以双方商定时间为准,双方一经商定,完成时间不得改变。4.质量标准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第6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招标编号:YNDT-ML-2025-01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页码自编)一、报价部分1、磋商申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终磋商承诺的总报价,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磋商响应文件。3.随同本磋商申请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成交:⑴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随同本磋商申请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并移交全部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7.(其他补充说明)。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2、磋商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磋商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1磋商报价小写(元)大写(元)2合同履行期限3服务质量承诺4磋商保证金(元)5备注注:⑴磋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报价作无效处理。⑵磋商报价应是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二、资格审查部分1、资格后审申请书致: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磋商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项目名称)磋商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将作为本申请书附件。3.按资格审查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我们同意采购人保留下述权利:⑴修改本磋商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磋商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才能给予磋商响应文件的评比。⑵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⑶若遇到特殊情况,取消资格后审及拒绝全部申请。⑷采购人对由此引起的对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无义务告知申请人有关上述行为的理由。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1磋商申请人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资质等级证书(如有)4电 话传 真5联系人邮政编码6法定代表人姓名成立日期7注册地址8主营范围:1、2、3、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附投标人简介(包括投标人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等)。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下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确定最终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及合同。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5、磋商保证金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6、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及证明文件;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2)提供2024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2、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附:相关证明资料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日期:________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对中小微企业类型进行勾选或明确;3.标的完全(部分)由大型企业承建(承接)的,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大型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功能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日期:________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磋商承诺书本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申请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2、不与其他磋商申请人串通磋商,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3、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不向采购人、磋商评审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贿赂。5、不扰乱采购活动正常秩序。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7、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磋商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3、技术标部分1、技术方案根据“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中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编制内容。附件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表序号拟担任职务姓名职称注册证书及证书编号从事专业年限执业年限主要项目经验1项目负责人23…一旦我单位成交,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注:本项目造价人员均按本表要求填写。本表后附相应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123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单项合同总投资(万元)单项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万元)承担范围服务起止时间12345…注:1、本表可扩展;2、附2021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2、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内容、格式自拟)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营业收入为3270.84万元,资产总额为2647.84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538~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8幢6层邮编:650106电话:0871-68325829邮箱:ynzkzj@163.com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2月1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对中小微企业类型进行勾选或明确;3.标的完全(部分)由大型企业承建(承接)的,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大型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功能政策。~539~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8幢6层邮编:650106电话:0871-68325829邮箱:ynzkzj@163.com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花朱附:“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冈网站查询截图印大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通知·企业名称: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没有新通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所属门类3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行业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2月5日,星期三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值息正月初八2025年2月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28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素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铺立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10廿七2430分钟开始专注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直政策我要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通知小微企业·企业名称: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信息争议申诉没有新通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100577270988Q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行业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2月5日,星期三享受扶持政第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正月初八2025年2月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三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10十三17t七2430分钟开始专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8幢6层邮编:650106电话:0871-68325829邮箱:ynzkzj0163.com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8幢6层邮编:650106电话:0871-68325829邮箱:ynzkzj0163.com~~540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通知小微企业·企业名称: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息争议申诉没有新通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100577270988Q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行业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100577270988Q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行业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2月5日,星期三李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正月初八2025年2月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四五六日27282930312廿八初四初五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4政府网站立春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贵政机关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101E十三1724廿七初四初八切十30分钟开始专注~54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8幢6层邮编:650106电话:0871-68325829邮箱:ynzkzj@163.com(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2月11日~542~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8幢6层邮编:650106电话:0871-68325829邮箱:ynzkzj@163.com(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543~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8幢6层邮编:650106电话:0871-68325829邮箱:ynzkzj@163.com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HZC2025-C3-00031-YNDT-0001二、项目名称: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云南正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缅大道2411号滇景名筑小区8幢6层成交金额(元):890000元4、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造价咨询服务,承担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配合项目后续审计工作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工作完毕截止。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蓉(采购人代表),胡凯(组长),严森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中服务类型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335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联系人:叶家斌电话:15969517472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永善街鼎基尚园一期B区1幢1号商住楼联系人:吕雄斌、张硼电话:18187384448、1878826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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