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项目编号014331978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3-03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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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名称 关于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索引号 014331978/2025-00062 分类 审批公示 其他 公示 发布机构 泗洪县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3-03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2、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pdf 时效 关于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6280038。 Email:shhbsp@126.com。 通讯地址:泗洪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223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宿迁市泗洪县孙园镇洋井社区青临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机构:南京艾力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孙园镇洋井社区青临路西侧,拟购买工业用地约25亩(16706m2),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购买安装水产饲料辅料生产线2条,建设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孙园镇洋井污水处理站。 2、项目1#生产线产生的粉碎、研磨、筛分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生产线产生的粉碎、研磨、筛分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收集后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投料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通排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规定标准,生活垃圾、杂质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日 相关信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项目代码2401-321324-89-01-467777建设单位联系人曹山联系方式18361490888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宿迁市泗洪县(区)孙园镇镇乡(街道)洋井社区青地理坐标(东经118度19分48.994秒,北纬33度25分12.12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29〕其他饲料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15饲料加工132(年加工1万吨及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宿迁泗洪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泗洪行审备〔2024〕26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74环保投资占比(%)3.7施工工期2025年2月-2025年4月(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70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具体判定如下表所示:专项是否评价设置原则项目情况设置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物质、二噁英、大气苯并[a]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本项目排放废气无有否米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毒有害物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地表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否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理后接管孙园镇洋井污水处理站处理环境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否风险超过临界量的项目危险物质的Q值<1临路西侧(具体地址)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设置取水口否否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不涉及集中式饮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规划情况《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文号:宿环建管〔2024〕301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规划》规划面积18公顷,共1个地块。园区以青临线为轴线,四至范围(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东至青临线向东最大距离约190米处,南至119乡道向南最大距离约130米处,西至青临线向西最大距离约180米处,北至薛岗路向南150米处。园区规划以新型建筑材料加工为主,电子机械装配、纺织服装、粮油加工为辅的工业产业体系。项目位于泗洪县孙园镇洋井社区青临路西侧,属于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行业类别为〔C1329〕其他饲料加工,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符合产业规划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规划要求。2、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1)与《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园区规划以新型建筑材料加工为主,电子机械装配、纺织服装、粮油加工为辅的工业产业体系。本次规划将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建设成泗洪县孙园镇新经济增长中心,稳步推进园区第二产业发展,同时依托第二产业带动第一产业崛起最终形成一二产业协调发展的工业组团新区。园区主导产业为新型建筑建材加工。孙园镇洋井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下表。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表1-1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号项目负面清单1行业准入限制建材……纺织服装……电子机械装配……粮食加工禁止引入原糖生产;禁止引入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酵母制造、酱油、食醋制造2环境质量管控大气污染防治VOCs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减二增一”政策,建议将VOCs总量来源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引入排放恶臭、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控制的项目;禁止引入产生大量颗粒物,且不能有效控制的项目。水污染防治禁止引入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禁止引入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且不能有效治理的项目;禁止引入排放一类重金属废水污染物的项目。其他禁止引入经环保论证与园区规划明显冲突或与周边环境不相容、会影响园区规划实施的项目。项目位于泗洪县孙园镇洋井社区青临路西侧,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不属于上表中的限制、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2)与《关于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宿环建管〔2024〕3010号)相符性分析表1-2项目与宿环建管〔2024〕3010号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的函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一)《规划》应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集约高效,进一步优化规划用地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做好与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衔接。本项目位于洋井社区青临路西侧,在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范围内,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主要生产水产饲料,属于产业园允许类项目。相符2(二)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落实《报告书》要求,控制区域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强化生产废水中水回用措施,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园区应使用清洁能源,污染物应收集、尽收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根据本项目污染源强的分析,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管理要求。相符3(三)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区内空间布局。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在工业项目以2#厂房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相符用地和居民集中生活居住区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空间隔离带,并适当进行绿化建设,确保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4(四)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完善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根据产业园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固废、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并根据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等适时优化。定期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限,重点关注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及水质变化。要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突出做好产业园内企业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和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安全管理,强化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保证区域的环境安全,确保事故情况下不会对生态空间管控区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建成后拟定期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污染源监测,符合文件要求。企业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相符5(五)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即时埋设污水管网,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集水池,确保区内废水全部接管至孙园镇洋井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完善产业园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措施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实现“就地分类收集、及时转移处置、实时全程监控”。本项目产生生产废水均可达标接管孙园镇洋井污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无固废外排。相符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宿环建管〔2024〕3010号)中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12月30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于2024年1月22日获得宿迁泗洪县行政审批局,备案证号:泗洪行审备〔2024〕26号。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用地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根据泗洪县孙园镇洋井村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2),项目所在位置规划为工业用地,但根据企业提供的最新不动产权证(附件4),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故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同时项目周围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敏感目标。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综上,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用地的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可行。(2)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周边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环境制约因素。拟建项目西侧为空地(耕地),北侧为空地(规划工业用地),东侧隔青临线为泗洪县洋井米业,南侧隔青薛线为泗洪香园米业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分析,项目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项目将2#厂房外扩50m区域设为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详见附图5。因此,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①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具体生态红线区域概况见下表。表1-3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一览表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距离(k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总面积域面积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准的范围为界,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保护区位于江苏省泗洪县境内,范围在东经118°12′14″—118°37′09″,北纬33°10′48″—33°23′34″之间。北以石集乡姬埂村前石台向南350米、西距防洪大堤500米处为起点,经柳山村部、李台村部、城头乡莫台村部,至高台子东沿线北100米处,向西经徐台村部、大冯台村部、胡台村部西侧,至刘台子西100米处,向东经马楼村部、三分场场部和湖滩村部,至姬楼村部。经周台村部、老汴河至陈圩乡朱台村部南600米处,再折向陈圩林场东南与临淮镇北界线交汇处,沿临淮镇北界线、临淮镇溧河村北防洪大堤至西端,再沿西防洪大堤至南防洪大堤西端,沿临淮镇避风港及东防洪大堤至黄岗村部东南700米处,再至陈圩乡渔沟村养殖场东南端。沿洪泽湖湖岸线经半城镇濉河东岸至濉河闸,沿洪泽农场南防洪大堤外缘向东,延伸至龙集镇南殿村防洪大堤,沿洪泽湖湖岸线延伸至高嘴村为北界;从高嘴村防洪大堤起,至临淮镇南部泗洪县辖区水面与淮安市盱眙县辖区水面交汇处为东界线;向西延伸经下草湾新河口(与洪泽湖水面交汇处)泗洪与淮安市盱眙县界线至老淮河交汇处为南界;西界沿双沟镇老淮河东岸150米向北至怀洪新河与洪泽湖交汇处的小刘庄,沿双沟镇东防洪大堤外150米北端,至新汴河入湖口南岸交汇处,经溧河洼水面与石集乡姬埂村前石台南350米处与起点交汇/493.65/493.65由上表可知,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离约为12km。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相关要求。SW12km②与《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根据《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江苏泗洪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的管控要求及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4与宿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魏营镇工业集中区、车门乡全民创业园、归仁镇工业集中区、金锁镇工业集中区、朱湖镇工业集中区、峰山乡工业集中区、孙园镇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空间布局约束不得引进以下项目:(1)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采用落后技术、落后工艺、落后装备的项目;(2)化工、印染、印花、电镀、造纸、化肥、染料、农药、酿造、电石、冶炼、铁合金、焦炭、制革、电镀等重污染项目;(3)重金属项目;(4)有毒有机有害气体项目;(5)日排放废水50吨以上的项目。限制引入废旧资源再加工项目。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重金属、重污染等项目;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日排放量在50吨以下。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项目将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危险废物的监管。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具体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使用一定量的水、电,不使用国家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综上,本项目符合《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中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宿迁市2023年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SO2、NO2、PM10、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2.5、O3超标,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86.7%,无劣Ⅴ类水体。全市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100%,无劣Ⅴ类水体。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宿迁市2023年大气、水、土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别从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提出了各项大气治理措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故本项目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项目用水来自区域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均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等文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主要生产水产饲料辅料,用地所属工业用地,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中的禁止的项目3《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本项目不属于条例中规定的“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4、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经对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试行,2022年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83号,2011年1月8日修订)、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相符。噪声防治措施后对厂界外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类别。3、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HJ1110-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等文件,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完善的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做好与监测相关的数据记录,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本项目环境监测方案如下:表4-22本项目监测内容计划表环境要素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执行排放标准备注噪声厂界昼间Leq(A)每季度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委托有监测能力的单位实施监测在监测单位出具环境监测报告之后,企业应当将监测数据归类、归档,妥善保存。对于监测结果所反映的环保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4、噪声措施治理(1)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设备地基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基座,减小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2)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均需安置在室内,利用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正常生产时门窗密闭,采取隔声措施。(3)合理布局,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的执行上述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5、小结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噪声值在70~85dB(A)。经生产车间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四、固体废物1、主要污染源强及源强核算说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杂质(S1)、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和生活垃圾。(1)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每人每天产生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2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杂质项目在初筛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杂质,主要为砂石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2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废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材料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外包装约为1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4)除尘器收尘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主要为粮食粉尘。根据工程分析,收集到的粉尘量为340.56t/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无法回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见下表。表4-23项目营运期副产物属性判定情况一览表序号副产物名称产污环节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种类判断固体废物副产品其他判断依据1生活垃圾生活固纸等3.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2杂质出差固砂石等2√//3废包装材料原料拆包固编织袋1√//4除尘器收尘废气治理固粮食粉尘340.56√//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2024年1月19日),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名称、属性、编码和数量等情况如下表所示。表4-2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固废名产生主要危险废物估算产工序成分危险特性鉴别方法特性代码/年)1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固等-SW64900-099-S643.2杂质初筛固砂石等《固体废物分类与2代码目录》(生态环-SW64900-099-S642废包装材原辅料境部,2024年1月3拆包等19日)除尘器收废气治固粮食粉尘4理-SW59900-099-S59340.56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总量约为346.76t/a,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2、储存方式及处置情况(1)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有20m2一般固废库1个,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建成后用于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具体贮存情况见下表。表4-25一般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贮存场所(设施)名位置占地面积贮存能力贮存周期称(m2)(t)杂质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2#厂房北一个月侧2020本项目设置的一般固废库最大暂存能力为20t,暂存周期1个月,一年最大周转量为2400t。本项目一般固废产生量为343.56t/a,因此,本项目拟建的一般固废库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固废贮存方式可行。(2)固废利用或处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方式详见下表所示。表4-26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产生属性(危险废物、一产生量固体废物名称工序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待废物代码(吨/年)利用处置方式鉴别)序号称形态废物类别生量(吨纸、塑料废塑料袋料固-SW17900-003-S171尘废物名称除尘器收尘序号1生活垃圾职工生活一般固废900-099-S643.2环卫清运外售综合利用根据上表可知,拟建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的利用处置方式可行,经妥善处理后,能够实现零排放。因此,只要加强管理,拟建项目对各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利用处置方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①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贮存处置场周边②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④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挡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详细记录入场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杂质、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杂质交由环卫部本项目不涉及大气沉降,项目建成后主要的污染源为化粪池泄漏造成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本环评要求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定期检查等措施。因此,本项目在采2杂质初筛一般固废900-099-S6423废包装材料原辅料拆包一般固废900-003-S1714除尘器收尘废气治理一般固废900-099-S59340.56对周围环境也没有显著不良影响。3、环境管理要求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应设置导流渠以及渗滤液集排设施;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入;数量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4、小结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五、地下水和土壤1、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取分区防渗等防控措施情况下,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2、防控措施(1)分区防渗本项目对新建厂房进行分区防渗,具体防渗要求见下表。表4-27分区防渗措施一览表分区类别名称技术要求措施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库、生产车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采用合成树脂+混凝土防渗层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楼一般地面硬化采用水泥硬化地面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六、生态本项目位于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要设置生态保护措施。七、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八、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1#生产线:粉碎、研磨、筛分粉尘颗粒物1#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DA002/2#生产线:粉碎、研磨、筛分粉尘颗粒物2#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投料粉尘颗粒物移动式除尘器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其他未捕集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SS、氨氮、总磷、总氮化粪池接管孙园镇洋井污水处理站处理声环境粉碎机、研磨机、搅拌机等连续等效A声级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设有1个20m2一般固废库、一般固废库最大暂存能力为20t。项目在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杂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给回收单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各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有效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管理措施,有效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配备事故应急设施、材料能保证有效的事故应急,降低事故环境风险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根据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2、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项目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口的规范化要符合环境监察部门的相关要求。(1)废水排放口本项目设置1个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设置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2)废气排放口项目设2个废气排污口。对于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废气排放口均应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3)固定噪声源根据不同噪声源的情况,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使厂界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要求。在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固定噪声源的监测点和噪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4)固废对于各类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牌。3、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等相关规范,开展排污许可相关工作。六、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在落实环评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一、附表附表、附图、附件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二、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3与江苏省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4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5周边环境概况图三、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声明附件3备案证附件4营业执照附件5不动产权证附件6关于泗洪县孙园镇洋井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3.44/3.44+3.44废水废水量///256/256+256COD///0.077/0.077+0.077SS///0.026/0.026+0.026氨氮///0.008/0.008+0.008TP///0.0008/0.0008+0.0008TN///0.01/0.01+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杂质///2.0/2.0+2.0废包装材料///1.0/1.0+1.0除尘器收尘///340.56/340.56+340.56生活垃圾///3.2/3.2+3.2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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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宿迁市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水产饲料辅料项目.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