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本级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YS-2024-04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18:48: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预算金额160.29万元
中标单位河北轩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60.22万元
代理单位石家庄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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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杨主任:0311-85196606
  • 李天星:19831403578

正文内容

  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本级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1 一、项目编号: YS-2024-0401 二、项目名称: 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轩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乐市新华路38号福泉家园1号楼01单元0302 91130184MAC8MNYU0B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轩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 90 日历天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甄玉霞 冀213232323876 1602288.9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路备战(采购人代表)、张彬、高彦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4216.0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XLZC2024-005;预算金额:160.299万元; 是否小微企业: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本级 地址 : 新乐市南环路 联系方式: 杨主任 0311-85196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石家庄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时光街交叉口西北角翠堤春晓写字楼 联系方式 : 李天星 0311-85196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天星 电话: 0311-85196606 十、附件 承诺函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时间: 2024-05-11       地域: 新乐市南环路      采购人: 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本级 6、财务状况、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致: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人)我单位作为参加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单位,我单位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不满足相关承诺,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同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特此声明!S供应商:河北轩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白玉龙(签字或章)日期:2024年5月7日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S-2024-0401采购人: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代理机构:石家庄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审标准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S-2024-0401项目名称: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602990.00元最高限价(如有):1602990.00元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下载磋商文件,所有下载文件以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文件一经发出,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方式: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远程网上开标,请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下载磋商文件。5、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6、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开标操作手册。7、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取“双盲”评标(1)专家“盲抽”采购人、招标人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中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实现专家“盲抽”。(2)项目“盲评”,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新乐市南环路联系人:杨主任0311-851966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石家庄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时光街交叉口西北角翠堤春晓写字楼联系方式:李天星198314035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天星电话:1983140357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采购人名称: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新乐市南环路联系人:杨主任0311-85196606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时光街交叉口西北角翠堤春晓写字楼联系方式:李天星1983140357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1项目名称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工期90日历天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5、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最高限价160299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6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评审中心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8磋商保证金1、响应保证金金额:0元。2、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人投标(响应)保证金。3、磋商文件中相关条款不适用。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将符合上述要求的HBT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未10响应文件份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提供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即利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已加盖电子印章PDF格式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11截止时间及地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将符合上述要求的HBT格式电子响应点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和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地点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和加密。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涉及自身证件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HBT格式电子响应文响应文件编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3制及递交4.投标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响应文件。5.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是远程开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1、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磋商),进行文件解密、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终报价等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2、开标(磋商)前供应商须上传电子响应文件(*.HBT文件)。远程电子开标(磋14,商)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进远程开标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3、远程开标(磋商)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磋商)会议(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供应商需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或CA密码输错造成锁被限制的或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损坏或无效的。按撤销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数据交互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终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数据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数据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电脑系统版本为Windows7sp1以上、浏览器为IE11及以上;硬件要求为CPU双核,内存4G以上;辅助软件需要安装CA证书驱动程序和“GBES客户端驱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供应商做好响应文件后至开标(磋商)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操作,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技术电话:0311-89868327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停止开评标,待恢复正常后再继续:(1)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开评标补救措15,(2)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施(3)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4)其他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标的。是否采用电子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评审时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6招标投标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17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组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付。18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评标方法和标19,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准中标人在签订及履行合同前,应向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履约保证20,为履约保证金。对于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凭采购人出具的“履约情况金证明”到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声明原件,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声明格式见附件1、附件2、附件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21说明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看章,否则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3)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1、所有供应商均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22备注2、本磋商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款。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情况的,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处理。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内容。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定义1、“采购人”指采购单位。2、“代理机构”指具备相应资格,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本次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3、“供应商”系指参加该项目磋商的单位。(三)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合格的供应商:详见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五)磋商费用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等所涉及的有关参加本次项目磋商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2、踏勘现场(1)采购人将不组织供应商进行踏勘现场,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各种损失、损害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文件,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竞争性磋商公告(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4)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供应商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第六部分评审标准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三、评审和磋商(1)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按废标处理并写明不合格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附表1)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按废标处理并写明不合格原因,不再参加后续磋商。(附表2)3、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情形。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响应文件中如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修正的方法为: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8、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磋商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磋商1、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2)按规定修改变动磋商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针对修改变动的磋商文件,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询问。四、最终报价(1)最终报价的提交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并作为最终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最终磋商书面报价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磋商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最终磋商书面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计分依据。3、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2)逾期提交的最终报价逾期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授予合同的资格。五、详细评审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得票多者排名优先。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评分标准:2.1分值构成技术部分:60%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0%(权重)投标报价:30%2.2评审内容2.2.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60分)序号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施工部署8科学合理6.01-8.0可行3.01-6.0欠合理0-3.0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8科学合理6.01-8.0可行3.01-6.0欠合理0-3.03施工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8科学先进6.01-8.0可行3.01-6.0欠合理0-3.04施工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8措施完善6.01-8.0措施可行3.01-6.0措施欠合理0-3.05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8措施完善6.01-8.0措施可行3.01-6.0措施欠合理0-3.06主要机具装备计划5科学合理3.51-5.0可行1.51-3.50欠合理0-1.57劳动力安排计划5科学合理3.51-5.0可行1.51-3.50欠合理0-1.58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5措施得力可靠3.51-5.0措施可行1.51-3.50措施欠合理0-1.59扬尘治理5科学合理3.51-5.0;可行1.51-3.50;欠合理0-1.5注:缺项得0分。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10分)项目班子强6.01-1项目班子组成情况1010.0可行3.01-6.0欠合理0-3.02.2.3投标报价:(满分30分)项目内容分值投标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磋商后的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0-3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进行价格扣除。2.3磋商小组按本项第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项第2.2.1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项第2.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项第2.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得分=A+B+C。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备注1营业执照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资质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备注:以上资料除第9项以外,均按资格审查表要求的方式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要有一项不合格,资格审查不通过,按废标处理。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的盖章、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工期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其它响应情况与磋商文件没有实质性或者重大偏差结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通过或不通过):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7.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名称)的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乐市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站)食堂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轩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71.13万元,资产总额为71.97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g企业名称(盖章):河北轩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7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符合要求,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符合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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