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东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路架空线)电网迁改工程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GSJYO2SD202400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0 17:02:5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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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49.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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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东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路架空线)电网迁改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采招DLJ-SG-2024001 二、合同名称 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东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路架空线)电网迁改工程 三、项目编号 采招DLJ-SG-2024001 四、项目名称 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东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路架空线)电网迁改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横江村横江背十一组34号低空经济总部 联系方式:0751-2263248 供应商(乙方): 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 联系方式:139225928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东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路架空线)电网迁改工程 1(项) 3,491,688.74 3,491,688.74 合同金额: 3,491,688.74元,大写金额:叁佰肆拾玖万壹仟陆佰捌拾捌元柒角肆分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新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02月10日 合同编号:GSJYO2SD2024005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东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路架空线)电网迁改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乙方: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年0月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东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路架空线)电网迁改工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东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路架空线)电网迁改工程工程地点:韶关市新丰县工程施工内容(范围):(1)本工程新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线路架空线路总长1.121km。起于110kV云紫甲乙线#16小号侧,止于110kV云紫甲乙线#19大号侧。新-建线路按5mm覆冰、23.5m/s基本风速设计。(2)调整#14-N1段导地线弧垂0.701km及N5-#21段导地线弧垂0.718km,调整导地线弧垂路径长1.419km,原导线型号为LGJ-240/40钢芯铝绞线,地线为一根GJ-50钢绞线,一根24芯OPGW光缆。(3)本工程新建双回路铁塔5基,其中:耐张塔5基。安装杆号牌共10套,安装相序牌30块,安装禁攀牌10套,回路色标10套,安装直升机巡视牌15套;加装视频在线监测装置(球型)1套;老线路更换杆号牌26块。。(4)新建110kV云紫甲乙线双回线路导线型号采用1×JL/LB20A-24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为1根OPGW光缆,1根第2页共14页JLB20A-80铝包钢绞线地线。(5)防坠落装置:连接器及连接绳2套,防坠器(适用柔性导轨)2个,柔性导轨(包含安装附件)370m。(6)本工程新建部分根据《南方电网涉鸟故障风险分布图》迁改新建段为II级,新建铁塔增防鸟装置(防鸟盒)30套。(7)本工程新建耐张铁塔5基,X光检测5基耐张双侧。(8)本工程新建段增加线路三维模型点云数据、无人机自主巡视(含通道和精细化巡视)航线数据建模路径长1.21km。(9)(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选择在N1、N5塔新建段加装故障定位装置4套,所有新建杆塔安装避雷器供30支。(10)本工程需拆除原110kV云紫甲乙#16-#19段线路约0.879km,拆除4基双回杆塔,其中耐张塔1基,直线塔3基及其金具、附件和绝缘子;拆除段导线型号为LGJ-240/40钢芯铝绞线,地线1根JLB20A-80型铝包钢绞线和1根24芯OPGW光缆。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的形式承包本工程。2、工程期限(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90个日历天完成转接电源前的全部工作,并协助甲方办理送电手续。如需停电施工,则按照电力主管部门停电批复时间进行施工。(2)工程竣工是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已经完工,竣工资料全部移交,已处理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并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3)如遇以下情况之一的,工期作相应顺延:第3页共14页a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不能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b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准,使地基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c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三小时以上者。d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e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排除外界对施工干扰者。f因遇不可抗力而影响施工进度者。3、质量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等级。4、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附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上述合同文件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者优先解释。5、项目经理(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杨光,联系电话:19928554533,甲方需更换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张晓山、李中岳,联系电话:18948827658、13719700214,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第4页共14页(或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亦可要求撤换不称职的乙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3)如甲方聘请工程监理,甲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监理工程师等通知乙方。上述甲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可就本工程发布指令、通知,由本人签名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委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后者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也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必须执行以上指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向甲方或其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其项目经理接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予以确认。6、甲方义务(1)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或由于甲方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延迟交付其所负责的工程部份而令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2)负责办理土地征用、青苗赔偿、三通一平、报建、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线路运行通道树木的砍伐宽度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必须达到两边导线向外伸延10米的保护范围(110kv项目为10米,220kV项目为15米);线路运行通道树木的砍伐要求:在线行保护区内的树、竹砍伐必须满足导线与树木根部距离≥树木最终生长高度+4米(自然生长高度W2米)的要求,如不能满足的必须砍伐;对保护区外的树第5页共14页木在倒向导线方向时必须满足导线对树木的最小风偏距离,如不能满足要求的必须砍伐。(3)甲方应负责电缆沟占用分摊费、电力线路通道的民事赔偿。(4)协助乙方办理进场施工的有关手续。(5)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6)负责协调并妥善处理本工程所涉法律及民事纠纷,排除施工干扰,确保乙方顺利施工。(7)参加施工图会审,在工程开工十天前,向乙方提供完整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并组织甲乙双方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工作。(8)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工作。(9)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或监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配合乙方对施工变更部分进行决算,并支付增加的工程款。如有甲供材料需增加:(11)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交的材料采购供应计划,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采购,保证乙方施工正常进行。若因为甲供材料未能及时到位而影响乙方如期施工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12)甲方负责甲供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根据乙方施工进度计划,将相关设备和材料分别送至施工现场给乙方签收。(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6页共14页7、乙方义务(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在开工前送甲方审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甲方对工程施工监督的依据。(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甲方或其派驻工地项目经理指令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确保如期竣工。(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5)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验。(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7)施工过程中,发现与工程相关的任何异样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如有甲供材料需增加:(8)在得到施工图纸后分阶段向甲方提交材料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甲方供给的数量、计划使用和进场的日期等,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组织采购。(9)甲供材料到场经甲、乙双方验收(或初验)后,乙方须核对甲供材料是否与之前提交的材料采购供应计划相符,并签字确认。(10)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8、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国第7页共14页家、行业有关安全制度以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相关方检查人员依法依约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9、设备材料及施工机具.(1)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机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工具、车辆、试验设备、燃料、油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如有甲供材料需增加:(2)甲供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需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若因材料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导致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3)乙供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需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4)施工中,甲方发现乙供材料设备与约定的标准不符,可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等,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及损失。10、合同价格与结算方式施工总承包总价包干含税价款(含9%增值税)为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壹仟陆佰捌拾捌元柒角肆分(¥3,491,688.74元)。具体价款以项目竣工结算财审价格为准。按以下第【2】种方式结算。1、按实结算合同。2、可调价合同。按照竣工结算财审价格执行。·3、固定总价合同,按合同总价款结算,不予调整。当工程承包为固定总价合同时,一般不作调整,除以下情况:第8页共14页(1)设计变更,按实际变更调整。(2)合同外增加项目,按实际工程量依据工程合同结算编制依据的内容结算。本工程材料价格为本合同施工期限内的有效价格,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后,以致材料价格上升,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材料价格要求甲方增补材料价差。11、付款及结算合同生效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施工进度过半时,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经供电局验收合格,甲方需支付至工程结算财审价格的97%;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若乙方提供等额质量保证担保或质量保证保险,可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可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12、施工变更(1)施工中甲方需对本合同工程内容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相应的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因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变化,工期亦相应作出调整。(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乙方可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其中涉及对设计图纸、施工设计等的变更,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4)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第9页共14页a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b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和说明书不符。c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5)确认的事实甲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13、施工验收(1)施工中,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或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约定标准。(2)若双方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产生争议,可交由专业部门进行评定,并以其评定结果为最终结果。(3)本工程一次性验收,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五个工作日,组织供电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验收中发现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的,则由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改建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工程达标。如甲方受到乙方上述验收报告后十个工作日未对本工程组织验收的,本工程视为交验。(4)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为交验。14、不可抗力第10页共14页(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a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b双方各自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c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d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e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5、保修(1)保修内容、范围: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2)保修期限:工程竣工后一年。(3)保修期间,确因乙方施工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本工程不能正常运行,乙方应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五天内派人免费修理。(4)保修期间,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他人原因致使本工程不能正常运行,乙方可派人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16、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第1页共14页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2)因甲方原因工程中途停建、缓建、设计变更、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甲方除承担保管费用和造成损失的风险外,另支付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逾期违约金;(5)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按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工期相应顺延;(6)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按照《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7)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复、重建;(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按照《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7、争议解决第12页共14页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将采取下列解决方式(1)由项目经理组织乙方协商解决;(2)由甲方主控部门与乙方协商解决;(3)经上述程序仍不能解决时:1)向韶关市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韶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8、合同变更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其它(1)本合同债权债务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转让。(2)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书面性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0、合同生效及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1、补充条款以下无正文!第13页共14页甲方: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乙方:园管理委员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冰1本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韶关市西联武江区科技工业园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韶关武江支行帐号:帐号:688657736681税号:税号:914402007528667042日期:02年1明25百日期:2220年/0月25日第14页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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