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KCS2024-WT31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19:23:0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金额2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疆西部鑫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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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997-7130567
  • 李顼伦:0991-3817859

正文内容

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CS2024-WT311       项目名称: 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库车市伊西哈拉镇科克社区四组妇幼保健院旁 联系方式:0997-7130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部鑫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0991-3817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顼伦 电 话:0991-3817859 附件信息: 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询价文件.pdf647.9K 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询价通知书采购人: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西部鑫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内容: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编号:KCS2024-WT311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项目编号:KCS2024-WT311采购人: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联系电话:0997-7130567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部鑫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李顼伦联系电话:0991-3817859日期: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价公告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询价公告项目概况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CS2024-WT311项目名称: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元):20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0数量:1采购需求:单位:台简要规格描述: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详见采购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上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9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库车市伊西哈拉镇科克社区四组妇幼保健院旁联系方式:0997-71305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西部鑫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1901室联系方式:0991-38178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顼伦电话:0991-3817859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库车市伊西哈拉镇科克社区四组妇幼保健院旁电话:0997-713056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部鑫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1901室联系方式:0991-38178593项目名称库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项目4项目编号KCS2024-WT3115预算资金20万元6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上级资金7采购内容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详见采购清单)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工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3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14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14履约担保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5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6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询价文件的澄清文件(如有)17供应商要求澄清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询价文件发售截止之日19点前18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询价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20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21报价的次数本次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响应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22进口产品报价☑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23样品☑不需要24保证金的交纳无25响应文件编制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响应文件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4.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供应商中标后应按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6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1.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加盖其个人电子印章,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27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28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签到,(本项目解密时长为:30分钟,签名时长为:10分钟)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或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为同一个CA。2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9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30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09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3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32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33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34供应商电子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本次采购活动不要求供应商到场递交响应文件,仅需在政采云平台递交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9供应商须知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1.5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供应商之间所提供货物所有主要设备品牌相同,只允许一个为有效供应商,价格最低的为有效供应商;2.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5.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5.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5.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6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七、资格审查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需提交正本);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复印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6)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8)《中标企业“四个承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9)其他资格要求承诺函,包含:“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自拟。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投标人行政原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注:近三年: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含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3)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例如:网站搜索页输入投标单位名称,截图查询结果。《中标企业“四个承诺”》承诺书XXX(建设单位):我公司积极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不行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行贿行为。我们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各方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2.不出现“双拖欠”:我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供应商款项,绝不出现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的现象。3.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我们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班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4.良好工程建设信誉:我们郑重承诺,在本地区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并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建设。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信守承诺,为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八、商务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12345……注: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商务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12345……注: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商务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0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一、货物说明及实施方案52十二、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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