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睿莹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的研发与生产项目公示

项目编号2403-320257-89-03-766656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11-08 14:36: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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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宜兴睿莹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的研发与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路11号创业园二期C3幢 环评单位: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工 联系电话:15796250514 公示时间:2024.11.8-2024.11.14 莹芮熙( 公示稿).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的研发与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宜兴睿莹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1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的研发与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403-320257-89-03-766656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素梅联系方式13646209476建设地点无锡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路11号创业园二期C3幢地理坐标( 119 度 52 分 9.900 秒, 31 度 25 分 27.12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80电子器件制造 39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锡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宜兴开发区[2024]42号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56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发展建设规划(2023—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宜兴市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宜兴市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核意见文号:苏环管[2003]87号;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宜兴市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宜兴市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核意见文号:苏环管[2007]112号。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023年5月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了《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宜兴市化学工业园规划建设方案的批复》(2023.5.4),将宜兴市化学工业园名称调整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下简称绿色智造产业园),绿色智造产业园分为三个功能分区,一是经开区绿色智造产业园A区,主要是目前的建成区3平方公里,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草塘河、南至湛渎港、西至锡宜路、北至稍渎河;二是经开区绿色智造产业园B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钱墅荡路、南至百合大道、西至东氿大道、北至凯旋路,面积为2平方公里;三是根据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预留经开区绿色智造产业园C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锡宜公路、南至湛渎港、西至新长铁路、北至空地,面积0.4平方公里。目前《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审查中。本项目所在地宜兴创业园位于绿色智造产业园A区,绿色智造产业园产业定位:以半导体、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为主导产业,兼顾绿色高端化工、高端纺织印染、节能环保、高端机械及配件等产业,并适当配置为工业集中发展配套的科技孵化、现代物流服务、上下游配套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本项目为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属于半导体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对本项目建设进行“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序号判断类型对照简析是否满足1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无锡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路,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三氿重要湿地6.2km,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是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3年度宜兴市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处地区臭氧浓度超过标准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不达标区。按照《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要求,主要工作任务包括调整产业结构、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调整能源结构与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八大类100项重点任务和19个重点工程。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有效的改善。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能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023年,宜兴市11个国考断面中9个达到或优于Ⅲ类,优Ⅲ率为81.8%。31个省考断面中29个达到或优于Ⅲ类,优Ⅲ率为93.5%。2023年,宜兴市4个市控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切割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是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本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电力资源由当地电网公司输送,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是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绿色智造产业园禁止建设项目;经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事项;本项目也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中禁止建设类项目,未列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是(2)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要求,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属于江苏省重点管控单元。表1-2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判断类型内容对照分析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单独设置排污口。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单独设置排污口。太湖流域环境风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单独设置排污口。太湖流域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本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单独设置排污口。综上,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相关要求相符。2、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无锡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路,对应《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宜兴市化学工业园,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3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宜兴市化学工业园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以生产基础化工原料、科技含量低的项目入园;禁止其废水对生化处理工艺冲击很大、且难以恢复的项目入园;有“三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入园;有重金属污染的项目禁止入园;毒性强的有机化工中间体项目禁止入园;小化工项目一律禁止入园;入园印染项目必须从严控制,拒绝纯粹从事一般印染加工的项目,小印染一律禁止入园。(2)化工项目:园区取消化工产业定位,不在引进新的化工生产项目,保留的化工企业仅进行安全环保整治。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电子设备制造项目,不属于化工、印染生产项目;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本项目无重金属污染物、无三致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最终的排放总量可纳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的指标范围内;固废零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在园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中须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入区企业的各危险化学品库区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须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流沟,防止泄漏物料进入环境,园区及企业须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园区环境安全。(2)污水处理厂及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3)明确各入园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企业后期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Ⅱ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仅使用少量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较低。因此,本项目符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相关要求。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12月27日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政府2013年2月发布的《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也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宜兴市实施细则》中禁止建设的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也未采用该目录中的重污染工艺。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4、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相符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各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情况一览表相关条例对照简析相符性①《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②《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本项目不排放含氮、磷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单独设置排污口,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的行为。相符①《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②《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m上溯至5万m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m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③《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m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m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m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m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m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距离太湖岸线11km,不属于条款中所示的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医药及水产养殖项目,不新建排污口,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禁止的行为。相符《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和环保准入条件。禁止下列产生水污染的建设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二)新建、改建、扩建污水不能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三)除污染治理项目外,在工业园区以外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建设行为。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的行为。相符5、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表1-5 《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对照分析是否相符1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粘胶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粘胶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制要求。本项目使用的胶黏剂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为本体型胶黏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相符6、与大气污染物防治相关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与大气污染物防治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如下:表 1-6 与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相符性分析相关条例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号)、《宜兴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宜发【2017】2号):“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2019年底前,完成电子信息、纺织、木材加工等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理。电子信息行业完成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完成定型机、印花废气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完成干燥、涂胶、热压过程 VOCs治理”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重点行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封装胶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不含挥发性有机成分,同时固化在常温下进行,无废气产生。综上,本项目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符。相符《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本)(2018年修正)》第三十八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保持其正常使用;造船等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本)(2018年修正)》第三十八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保持其正常使用;造船等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重点行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封装胶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不含挥发性有机成分,同时固化在常温下进行,无废气产生。综上,本项目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符。相符《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鼓励对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效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塑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重点行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封装胶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不含挥发性有机成分,同时固化在常温下进行,无废气产生。综上,本项目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符。相符《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令第119号):“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重点行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封装胶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不含挥发性有机成分,同时固化在常温下进行,无废气产生。综上,本项目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符。相符《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放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放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重点行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封装胶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不含挥发性有机成分,同时固化在常温下进行,无废气产生。综上,本项目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符。相符《关于印发无锡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大气办 [2020]3 号):“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辐射固化涂料等低VOCs 含量的环保型涂料;严格控制含 VOCs 原料与产品在生产与储运过程中的VOCs排放;对涉及 VOCs 排放的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废气收集系统保持微负压状态;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重点行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封装胶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不含挥发性有机成分,同时固化在常温下进行,无废气产生。综上,本项目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符。相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中控制思路与要求:(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重点行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封装胶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不含挥发性有机成分,同时固化在常温下进行,无废气产生。综上,本项目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符。相符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2021年2号文:明确替代要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黏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本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重点行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封装胶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不含挥发性有机成分,同时固化在常温下进行,无废气产生。综上,本项目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相符。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江苏省、无锡市及宜兴市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7、与《宜兴市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宜兴市新建镇工业集中区(路庄小区),对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宜兴市实施细则》,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宜兴市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7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五)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省、无锡市、宜兴市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 港口码头。本项目不涉及码头符合(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建设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等禁止建设区域符合(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本项目建设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岸线和河段符合(八)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地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岸线和河段符合(九)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建设地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符合(十)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十一)严格执行《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兴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禁止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宾馆、饭店、酒店、度假村、疗养院或者进行房地产开发等行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活动。本项目建设地不涉及水库管理范围及河道管理范围符合(十二)禁止在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十三)禁止在距离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十四)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江苏省太湖流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目录(2018年本)》明确的相关情况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符合(十五)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符合(十六)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十七)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上项目符合(十八)园区外化工企业项目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十九)省级以上园区入园项目原则上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工业园区或集中区外新增用地工业项目必须报市工业项目准入评审办公室论证。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所在地为绿色智造产业园,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二十)严格执行《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相关规定,原则上禁止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新、改、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成型生物质燃料的设施,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本项目不使用煤炭、重油、渣油、成型生物质燃料(二十一)严格执行《宜兴市固危废处置工作方案》,禁止新、扩建原料来源于宜兴市域以外的危险废物贮存、填埋处置项目;原则上严格控制原料主要来源为市域外的固体废物资源再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综合利用类项目必须进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准入条件的工业园区或集中区。禁止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新、扩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治太”项目、民生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固危废处置、贮存项目(二十二)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相关项目符合(二十三)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相关项目符合(二十四)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相关项目符合(二十五)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等各级政策中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相关项目符合(二十六)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相关项目符合(二十七)“两高”项目、商品混凝土、铜加工、PC构件(混凝土预制件)、工业固危废处置和利用、新上中(工)频炉等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导向需要管控的项目,必须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论证后实施。“两高”项目、铜加工及新上中(工)频炉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论证,商品混凝土、PC构件(混凝土预制件)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论证,工业固危废处置和利用项目由宜兴生态环境局牵头论证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宜兴市实施细则》相关要求。8、与《关于在环评审批阶段开展“源头管控行动”的工作意见》锡环办〔2021〕142号相符性分析表1-8 《关于在环评审批阶段开展“源头管控行动”的工作意见》(锡环办〔2021〕142号)相符性分析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一)生产工艺、装备、原料、环境四替代用国际国内先进工艺、装备、低挥发水性溶剂等环境友好型原材料、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替代传统工艺、普通装备、高挥发性原料、落后的污染治理设施,从场址选取、厂区布局、厂房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需求,从源头控制无组织排放、初期雨水收集、环境风险防范等问题。生产工艺选用的各种涂料、厂房建筑用涂料、工业设备防护涂料等,除有特殊要求外,必须选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标准的产品。对“两高”项目(当前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界定)要严格环境准入,满足总量控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及行业建设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使用的胶黏剂其主要成分为聚有机硅氧烷,不含挥发性有机成分(二)生产过程中回用、物料回收强化项目的节水设计,提高项目中水回用率,新建、改建项目的中水回用水平必须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非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得新增含磷、氮的生产废水。用水量较大的印染、电子等行业必须大幅提高中水回用率。冷却水强排水、反渗透(RO)尾水等“清净下水”必须按照生产废水接管,不得接入雨水口排放。强化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如印刷、包装类企业)通过冷凝、吸附、吸收等技术实现物料回用,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配套的回收利用设施必须达到主生产装置同样的设计水平和环保要求,提升回收效率,需外送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在本市应具有稳定可靠的承接单位。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最终的排放总量可纳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的指标范围内;固废零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拟委托宜兴市信立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三)污染设施提高标准、提高效率项目审批阶段必须征求水、气、固体等要素部门意见, 审核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已达到目前上级要求的最先进水平,未达最严标准、最新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 要按照所属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要求,选择采用可行性技术,提高治污设施的标准和要求,对于未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项目不予受理;鼓励采用具备应用案例或中试数据等条件的新型污染防治技术。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对挥发性有机物要有效收集、提高效率,鼓励采用吸附、吸收、生物净化、催化燃烧、 蓄热燃烧等多种治理技术联合应用的工艺路线,确保稳定达标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对于无组织排放点多、难以有效收集的情况,要整体建设负压车间,对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进行全收集和治理。对涉水、涉气重点项目,必须要求安装用电工况和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并联网。新建天然气锅炉必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工业炉窑达到深度治理要求。本项目无废气、生产废水排放,如本项目后期列入涉水、涉气重点项目,将按照要求安装用电工况和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并联网。本项目不使用天然气锅炉。因此,本项目满足《关于在环评审批阶段开展源头管控行动的工作意见》(锡环办[2021]142 号)相关要求。9、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分析表1-9 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相符性分析太湖流域重点管控区1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为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禁止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2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本项目为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3环境风险管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取用水规范化管理,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先期实施节水改造,鼓励重点用水企业、园区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统。2.推进新孟河、新沟河、望虞河、走马塘等河道联合调度,科学调控太湖水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宜兴睿莹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9日,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路11号创业园二期C3幢,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项目租用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购置固晶机、焊线机等国产先进设备,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套6000套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的研发与生产项目”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的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本项目为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的研发与生产项目,属于“80电子器件制造 397”中的“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确定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宜兴睿莹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环评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白班8h生产,年工作2400小时。3、产品方案表2-1本项目产品方案序号工程名称产品名称功率设计能力年运行时数1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生产线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10W~40W6千套/年2400h4、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表2-2本项目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类别建设内容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生产线年产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6千套面积1560m2,租用宜兴创业园二期C3栋3层贮运工程仓库20m2,存放原料、成品位于生产车间内西侧,依托现有租赁厂房辅助工程 办公区域300m2员工办公,租用宜兴创业园二期C3栋3层公用工程给水用水量932t/a由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管网供给,依托现有供水管网公用工程排水排水量720t/a接管至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依托宜兴创业园现有污水管网公用工程供电用电量100万KW·h/a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管网提供,依托现有供电管网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化粪池3m3依托现有生活污水经宜兴创业园内化粪池预处理,依托宜兴创业园现有污水管网接管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环保工程废水处理二级沉淀池+过滤设施切割废水经二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本次新建,设计处理能力5t/d环保工程噪声防治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隔声等/环保工程固废收集一般固废仓库面积10m2,高2m,重点防渗,本次新建环保工程固废收集危废仓库面积10m2,高2m,重点防渗,本次新建环保工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池130m3,新建环保工程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划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按规范要求防腐防渗依托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均依托现有已建成的车间;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体制,依托现有管网、雨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不新设排污口5、主要生产设施表2-3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来源1固晶机新益昌10115国产2焊线机KS力系列10国产3光源排测机光谱2国产4分光测试机三一联光6国产5编带机三一联光6国产6水刀切割机北京中电科6国产7空压机捷豹1国产8模压机东为3国产9积分球光谱2国产 10测试机L95国产11分选机梭特66005国产12切割机DAD33503国产6、主要原辅料及能源表2-4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主要组分包装规格单位年耗量最大存储量来源及运输1芯片砷化镓、磷化镓、氮化鎵等半导体材料30*30~80*80mm块60006000国内,汽运2LED封装胶聚有机硅氧烷≥99%20kg/桶t10.2国内,汽运3基板铜、银、PPA、氧化铝等35*35、50*50mm块60006000国内,汽运4金线金100m/卷m100001000国内,汽运6载带PC 100m/卷m100001000国内,汽运7面带PE 100m/卷m100001000国内,汽运8卷盘PC 100个/箱个100001000国内,汽运9水//m314/其中2m3为新鲜水,其余为回用水10电//Kwh20万/开发区供电管网表2-5 部分原辅材料主要成分一览表物料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磷化镓磷化镓化学式Gap,是由元素镓(Ga)与元素磷(P)合成的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常温下其纯度较高的为橙红色透明Chemicalbook固体,磷化镓是制作半导体可见发光器件的重要材料,主要用作制造整流器,晶体管、光导管、激光二极管和致冷元件等。可燃低毒砷化镓砷化镓,化学式GaAs。分子量144.64。深灰色立方晶体。比重5.4。熔点1,238℃。属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禁带宽度和电子迁移率比元素半导体锗及硅的大,制成的器件有较好的耐高温特性及频率特性;发光特性Chemicalbook好及光电转换率高。可燃有毒氮化镓氮化镓,化学式GaN,英文名称Gallium nitride,是氮和镓的化合物,是一种直接能隙(direct bandgap)的半导体,自1990年起常用在发光二极管中。此化合物结构类似纤锌矿,硬度很高。氮化镓的能隙很宽,为3.4电子伏特,可以用在高功率、高速的光电元件中不燃低毒聚有机硅氧烷聚甲基硅氧烷为有机硅聚合体。具有电绝缘性和耐高低温性。闪点高、凝固点低,可在-50∼+250°C下长期使用,粘温系数小、压缩率大,表面张力低,憎水防潮性好。比热和导热系数小,生理惰性。不燃无毒7、平面布置简述租用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60m2空置厂房。具体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8、水平衡计算(1)生活污水产生情况: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根据《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中“其他居民服务业 居民住宅”平均用水定额按120L/人·d 计,本项目不提供食宿,员工的生活用水按50L/(人·天),全年生产时间按300天计,年生活用水量为900 t/a,排放系数以0.80计,则每年产生生活污水量为720吨,生活污水接管至接管至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2)生产废水:本项目切割过程为水切,切割循环水量约12t/a,切割废水经二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以补充损耗,年补充量2t。(3)地面、设备清洁用水:本项目车间和设备不进行冲洗,仅使用抹布及拖把对设备及地面进行擦洗,每次用水量0.1t,年用水量30t,清洁废水经自然蒸发,不外排。损耗18090057207205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生活用水武宜运河>9325自来水损耗22切割用水二级沉淀+过滤回用12损耗3030地面、设备清洁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a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本项目租用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60m2空置厂房,不新建构筑物,施工期仅设备安装、调试。2、运营期工艺流程简述和产排污环节分析 芯片、LED封装胶、陶瓷基板 固晶固晶G1G1焊线焊线金线金线S1S1模压 模压 LED封装胶LED封装胶G2G2固化固化G3G3W、NW、N切割切割切割水切割水分光分光编带编带面带、载带面带、载带N:噪声S:固废W:废水WN:噪声S:固废W:废水W检验检验S2S2入库入库图2-2 垂直大功率LED封装制造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流程简述:1、固晶:使用供晶机将芯片固定在陶瓷基板上,然后使用LED封装胶作为粘结剂由固晶机对芯片和基板进行固晶。该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G1。2、焊线:人工将固晶好的支架加入金线,采用焊线机完成产品内外引线的连接工作。本项目使用的是超声波焊,采用金线作为焊接材料。其主要原理为由发生器产生20KHz(或15KHz)的高压、高频信号,通过换能系统,把信号转换为高频机械振动,加于工件上,通过工件表面及在分子间的磨擦而使传递到接口的温度升高,当温度达到此工件本身的熔点时,使工件接口迅速熔化,继而填充于接口间的空隙,当震动停止,工件同时在一定的压力下冷却定形,便达成完美的焊接。因此,焊线过程不会有粉尘产生,该过程仅产生少量焊渣S1。3、模压:将LED封装胶倒入模压机胶水槽中,胶水对芯片进行模压(单个工件的生产工况:常温封胶,时间为3-5秒)。该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G2。4、固化:完成模压后通过烤箱加热固化(能源为电能,固化温度为 100-150℃,固化总时间为1-2小时)。该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G3。5、切割:对半成品进行切割,使之达到产品需要的尺寸,切割过程为水切,切割废水W经二级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切割产生废水W。6、分光:采用分光机对产品进行测试分光,将同一类颜色的产品测试出来进行分类。7、编带:人工将分好类的产品采用编带机对产品进行初步包装,将产品至于面带和载带中间。8、检测、包装入库:对产品进行通电检测,合格产品进入最后一道工序包装入库,产生的不合格产品S2,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宜兴睿莹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建项目,租用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60m2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建厂房。 本项目租用的厂房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经现场勘查,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宜兴创业园成立于2007年10月,是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创业园,是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为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科技转型、优化发展战略而设立的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宜兴创业园二期厂房总数10栋,总面积20000m2,创业园生活用水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管网;创业园用电来自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创业园污水接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本项目依托宜兴创业园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接管排放口及雨水排放口,目前厂区排水已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区内污水管网已建设完毕。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污水管网由排污口排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创业园内污水管网前设置采样口,一旦总排污口发生污染事故,通过水质监测数据的达标情况即可明确责任主体。创业园现有基础环保设施可满足企业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排放的要求,其他环保设施需企业根据生产需求自行安装。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公布的《2023 年度宜兴市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宜兴市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其中优良天数为300天,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82.2%。2023年,宜兴市二氧化硫(SO2)浓度年均值为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浓度年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为4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为28.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以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计)值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O3)8小时浓度(以臭氧日最大八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计)为173微克/立方米。表 3-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单位:μg /N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超标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96015达标/NOx年平均质量浓度354087.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97070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33580.9达标/CO日均第95百分数1200400030达标/O3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173(最大值)160108不达标8%由上表可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相关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臭氧。超标原因分析:臭氧污染的成因比较复杂,内因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空气中进行复杂的光化学反应形成,外因则是高温、强太阳辐射等气象条件,机动车排出的尾气中同时含有氮氧化物和碳氢化物,是形成臭氧的绝佳条件,另外区域传输也是污染形成的原因。无锡市已制定《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根据达标规划内容,无锡市主要工作任务包括调整产业结构、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调整能源结构与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八大类100项重点任务和19个重点工程。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有效的改善。远期目标:力争到2025年,无锡市PM2.5浓度达到35ug/m3左右,臭氧浓度达到拐点,除臭氧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0%。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无标准限值,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亦无相关的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此本项目无需对非甲烷总烃进行现场监测。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29日公布的《2023年度宜兴市环境状况公报》,宜兴市2023年度水环境质量情况如下:(1)国家、省“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2023年,宜兴市11个国考断面中9个达到或优于Ⅲ类,优Ⅲ率为81.8%。31个省考断面中29个达到或优于Ⅲ类,优Ⅲ率为93.5%。(2)市控河流水质2023年,宜兴市4个市控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3、环境噪声状况本项目所在地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4、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不进行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VOCs(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具体见表3-4、3-5、3-6。表3-4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放高度m排放速率kg/h标准来源非甲烷总烃60153DB32/4041-2021表3-5 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非甲烷总烃4DB32/4041-2021表3-6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监控位置NHMC6监控点出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NHMC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二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切割用水,不外排;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7。表3-7企业切割用水水质标准污染物标准限值备注pH6.5~8.5(GB/T19923-2005)中表1标准COD60mg/m3(GB/T19923-2005)中表1标准SS-(GB/T19923-2005)中表1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间接排放要求。污水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标准,主要指标见下表。表3-8 污水排放标准主要指标值(单位:mg/L)项目pH(无量纲)CODSSNH3-NTPTN接管标准6~9500400458.070尾水排放标准6~940103(5)0.310(12)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排放限值。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1)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2)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9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的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因子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文)的要求,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因子为: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NH3-N、TP、TN;考核因子:SS。2、总量平衡方案水污染物: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接管至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总量在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内实现平衡。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外排,无需申请总量。3、总量控制指标表3-9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三本账” 单位:t/a污染物种类污染物名称本项目申请接管量最终外排环境量污染物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接管量申请接管量申请接管量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7200720720720废水生活污水COD0.28800.2880.2880.0288废水生活污水SS0.21600.2160.2160.0072废水生活污水NH3-N0.028800.02880.02880.0022废水生活污水TP0.003600.00360.00360.0002废水生活污水TN0.043200.04320.04320.0072一般固废沉淀残渣0.0020.0020/0一般固废废包装桶0.030.03000一般固废焊渣0.000050.00005000危险废物不合格品55000生活垃圾生活垃圾99000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的空置厂房以及设施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内容为设备安装,不新建建筑,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期间产生的少量设备包装箱等。为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设备安装施工期间,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堆放场所。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短,施工期产生的设备包装箱等外售综合利用,固废均能合理处置,因此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情况本项目固晶、模压、固化工序使用LED封装胶作为粘结剂,使用时产生的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根据企业提供的VOCs含量检测报告,项目使用的LED封装胶VOCs未检出,由于项目LED封装胶使用量仅1t/a,因此本项目VOCs产生量极少,本次不对VOCs排放量做定量分析,项目产生的少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焊线工序使用的是超声波焊,采用金线作为焊接材料。其主要原理为由发生器产生20KHz(或15KHz)的高压、高频信号,通过换能系统,把信号转换为高频机械振动,加于工件上,通过工件表面及在分子间的磨擦而使传递到接口的温度升高,当温度达到此工件本身的熔点时,使工件接口迅速熔化,继而填充于接口间的空隙,当震动停止,工件同时在一定的压力下冷却定形,便达成完美的焊接。因此,焊线过程不会有粉尘产生,该过程仅产生少量焊渣。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表4-1~表4-2。表4-1无组织废气源强排放源污染物产生量(t/a)处理方式削减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极少机械通风0极少/表4-2 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源强参数编号名称面源起点坐标/度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与正北方向夹角/°面源有效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编号名称XY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与正北方向夹角/°面源有效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编号名称XY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与正北方向夹角/°面源有效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非甲烷总烃1生产车间119.70400031.522573418011015102400正常/综上,本项目在正常运行时废气产生量极少,对环境基本无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1)产生情况生活污水:本项目全厂劳动定员60人,办公生活用水量按照50L/人·d计算,本项目年工作300天,用水量约900t/a。生活污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污水产生量约720t/a,其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SS、NH3-N、TN、TP,浓度分别为 COD:400mg/L、SS:300mg/L、NH3-N:40mg/L、TN:60mg/L、TP:5mg/L。接管量分别为 COD:0.288t/a、SS:0.216t/a、NH3-N:0.0288t/a、TN:0.0432t/a、TP:0.0036t/a,接管至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切割废水:本项目切割过程为水切,切割循环水量约12t/a,切割废水经二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以补充损耗。企业切割工序是使用水刀对产品进行分割,对切割用水水质要求不高,故回用水执行企业内部回用水标准,切割废水接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二级沉淀+过滤,设计处理能力5t/d)处理后循环回用,零排放;切割用水每三个月处理一次。废水产生情况表如下:表4-1废水排水量汇总表名称产废设备单台产生量(t/次)设备数量(台)产生量(t/次)年产生量(t)切割废水水刀切割机0.56312   总计312(2)污染防治措施①防治措施厂区已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接管至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新增综合生产废水进入厂内污水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②污水处理方案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对切割废水进行处理,污水站设计能力5t/d,本项目进入污水设施废水为12t/a(0.04t/d),处理容量可行。本项目为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切割分光,主要污染物为 COD、SS。根据公司生产用水水质要求,实际用水主要为自来水,对水质的要求不高,主要水质指标有SS,对COD要求不是很严格。本项目废水经管道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5t/d)处理,经二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1)进水水质要求根据厂内污水站设计方案,该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如下:表4-2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设计浓度污染物CODSSpH设计浓度(mg/L)≤150≤3006~9根据同类企业针对该类废水进行的实验数据,本项目综合生产废水各污染物指标具体如下:COD80mg/L,SS199mg/L,pH范围为7.1~7.2,均满足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2)污水站处理工艺本项目沉淀池处理方案如下所示:生产废水→混凝反应→一级沉淀池沉淀→二沉池沉淀→精密过滤→回用处理污水处理流程说明:企业将生产废水通过车间内管道自流进入废水总管,使其汇入收集水箱,水箱设置有浮球液位开关,收集水箱到达设定高度后,启动提升泵,抽吸至混凝反应水箱,抽吸过程中计量泵联动程序启动,向管道内投加PAC药剂,在混凝反应水箱内充分混凝反应,充分混凝反应后的废水通过隔膜泵打入过滤机,絮凝体被过滤器截留在板块内,滤出液体进入一级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过后的废水进入二沉池进行二次沉淀,二次沉淀后的废水通过精密过滤后达到回用要求后回用。沉淀池容积按满足一次废水排放量设计,共设置 2座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沉淀池容积均为3m³,可满足一次生产废水最大排水量3m³的收集要求。本项目切割过程中用水量为14t/a,产生的废水经二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回用水量为12t/a,全部回用,不外排。沉淀池布置在生产车间西南侧,收集的污水经管道流至沉淀池处理后,再由回用池(3m3)管道供给生产补充用水。该工艺较为成熟,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容易,且能达到企业内部回用水质要求(COD≤100mg/L、SS≤20mg/L),一次性投入费用较少、维护费用低等特点,并且回用水能够节约自来水用量。综上,本项目各类污水均有明确的处置措施和排放去向,不会直接排放到河道,因此对地表水影响较小。(3)生产废水回用可行性分析根据同类企业废水产生及回用水水质进行分析,根据企业提供的水质数据如下。表4-13废水治理设施进出口浓度及去除率情况处理前处理后项目pHCOD/(mg/L)SS/(mg/L)pHCOD/(mg/L)SS/(mg/L)综合废水7.21752017.225815综合废水7.15831987.216313综合废水7.23851927.146814综合废水7.10782057.186115平均浓度7.17801997.196314由上表可知该污水处理站对COD、SS的设计处理效率为21%、93%,本项目综合废水指标为:COD80mg/L、SS199mg/L,经水站处理后出水水质为:COD63mg/L、SS14mg/L。能达到企业内部回用水质要求(COD≤100mg/L、SS≤20mg/L)。经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本项目污水站采取的混凝沉淀工序为该技术规范中可行技术。(4)全厂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①水量可行性分析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位于江苏宜兴长青路,总占地面积约47500平方米。目前实际日处理污水4.5万t,已接管3.0万t/d,尚有余量1.5万t/d,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720t/a、2.4t/d,排放量较小,仅占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余量的0.02%,因此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有充足的余量。②水质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接管要求,经规范化排污口接管排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是可行的。③管网配套可行性分析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接管排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是可行的。建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依托现有污水接管口和雨水排放口,该排放口已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设置。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接管排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可行,建设项目废水经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宜运河,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4)废水排放情况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管道接管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废水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4。表4-4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废水产生源污染物产生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方式与去向废水产生源污染物名称浓度mg/L产生量t/a污染物名称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方式与去向生活污水720t/aCOD4000.288COD400.0288接管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尾水排入武宜运河生活污水720t/aSS3000.216SS100.0072接管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尾水排入武宜运河生活污水720t/a氨氮400.0288氨氮30.0022接管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尾水排入武宜运河生活污水720t/aTP50.0036TP0.30.0002接管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尾水排入武宜运河生活污水720t/aTN600.0432TN100.0072接管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尾水排入武宜运河切割废水12t/aCOD800.0009///二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切割废水12t/aSS1990.002///二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5)排放口基本信息表4-5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地理坐标排放去向排放规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经度纬度排放去向排放规律名称标准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mg/L)1DW001一般排放口E119.873827°N31.342189°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pH6~91DW001一般排放口E119.873827°N31.342189°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COD5001DW001一般排放口E119.873827°N31.342189°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SS4001DW001一般排放口E119.873827°N31.342189°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NH3-N451DW001一般排放口E119.873827°N31.342189°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TP8.01DW001一般排放口E119.873827°N31.342189°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TN703、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其值约75-90dB(A),为间歇性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见表4-22。表4-23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XYZ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一焊线机(10台)80.0减震基础、软连接、隔声门窗66.950.11.220.9(最近距离)61.2昼间31.030.212生产车间一切割机(9台)95.0减震基础、软连接、隔声门窗62.9401.222.2(最近距离)67.6昼间31.046.613生产车间一空压机(1台)80.0减震基础、软连接、隔声门窗80.446.81.220.961.2昼间31.030.314生产车间一模压机(3台)84.8减震基础、软连接、隔声门窗61.120.91.225.065.0昼间31.035.01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东经119.869063,北纬31.423995)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根据《环境噪声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洪宗辉)一书中第151页“表8-1 一些常见单层隔声墙的隔声量”中的资料显示:1 砖墙为双面粉刷的车间墙体,实测的隔声量为49 dB(A),考虑到门窗面积和开门开窗对隔声的负面影响,本项目车间墙体的隔声量以25 dB(A) 计,则建筑物插入损失为31 dB(A)。1.1.1.预测结果通过预测模型计算,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见表4-25,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不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预测。表4-25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预测方位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预测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预测方位XYZ时段预测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东侧97.377.31.2昼间54.265达标东侧100.276.51.2夜间5455达标南侧40.4-75.71.2昼间37.765达标南侧40.4-75.71.2夜间36.755达标西侧-103.867.21.2昼间2865达标西侧-103.867.21.2夜间26.755达标北侧8082.31.2昼间50.665达标北侧8082.31.2夜间50.255达标本项目噪声设备经围墙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后,各边界的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1)产生情况分析①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9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二级沉淀污泥:废水量12t/a,产生浓度199mg/L,去除率为93%,沉淀池沉淀下的残渣,约0.002t/a,其主要成分为切割工序对基板进行切割时产生的粉末,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单位。废包装桶:LED封装胶使用后产生包装桶,约0.03t/a,本项目使用的LED封装胶不属于具有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固本项目废胶水包装桶不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出售给供应商进行回收利用。焊渣:本项目焊线过程产生少量焊渣,成分主要为金,年产生量约50g,收集后出售。②危险废物不合格品:与建设单位核实,产生的不合格品总计约5t/a,因芯片中含有砷化镓,具有沾染毒性,属于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的规定,对各副产物进行判定,结果见下表。表4-8本项目固废鉴别情况汇总表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种类判断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固体废物副产品判定依据1不合格品检验固陶瓷、芯片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2生活垃圾生活办公固废纸、塑料等9√/《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3沉淀残渣废水处理固铜、银、PPA、氧化铝0.00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4废包装桶固晶、模压、固化固塑料0.0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5焊渣焊线固金0.0000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3)固废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汇总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43号)要求,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名称、类别、属性和数量等情况见表4-9,处理处置情况见表4-10。表4-9本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单位:t/a)序号固废名称属性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鉴别方法危险特性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估算产生量1沉淀残渣一般固废废水处理固态铜、银、PPA、氧化铝《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S07397-002-S070.0022废包装桶一般固废点胶固态塑料《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S17900-003-S170.033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日常生活固态废纸、塑料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S62900-001-S6294焊渣一般固废焊线固态金《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S17900-002-S170.000055不合格品危险废物检验固态陶瓷、芯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THW49900-045-495表4-10建成后全厂固废产生及处理处置措施汇总表序号固废名称属性产生工序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产生量t/a利用处置方式1不合格品危险废物检验HW49900-045-495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沉淀残渣一般固废废水处理61397-002-S070.002按规范处置3废包装桶一般固废点胶07900-003-S170.03按规范处置4焊渣一般固废焊线10900-002-S170.0005按规范处置5生活垃圾日常生活/900-001-S629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处置方式可行性分析项目投运后危险废物拟委托无锡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无锡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并备案的一家工业废物集中安全处置中心,具有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900-045-49)5000吨/年的处置能力。本项目危险废物类型可委托上述公司进行专业处置,项目危废类别均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之内。(6)固废贮存场所本项目拟新建一般固废仓库一个,面积10m2,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对一般固废堆放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并做好防腐、防渗和防漏处理,制定了“一般固废仓库管理制度”、“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规定”,由专人维护。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委托合法合规企业处置。因此,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拟新建危废仓库一个,面积10m2,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文)要求设置,建设项目危废分类存放、贮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除分类存放,还应设置隔离间隔断。不合格品(HW49)年产量5t,拟采用密闭袋装,每年转运一次,占地面积约5m2。综上所述,本项目所需危险废物暂存库面积约5m2,新建10m2的危险废物仓库可以满足要求。本项目贮存场所标签设置具体要求见表4-11。表4-11 贮存场所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名称图形标志形状背景颜色图形颜色提示图形符号一般固废暂堆场所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台危险废物暂堆场所警告标示三角形边框黄色黑色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单位名称:设施编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W危险废物厂区门口提示标志长方形边框蓝色白色学加公具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可实现无害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与苏环办〔2024〕16号文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4-12 本项目与苏环办〔2024〕16号文相符性分析表序号文件规定要求拟实施情况备注1规范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要评价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来源和属性,论述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方式合规性、合理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所有产物要按照以下五类属性给予明确并规范表述:目标产物(产品、副产品)、鉴别属于产品(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如符合团体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不得将不符合GB34330、HJ1091等标准的产物认定为“再生产品”,不得出现“中间产物”“再生产物”等不规范表述,严禁以“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不能排除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须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具体鉴别方案,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鉴别后根据结论按一般固废或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项目 环评审批要点要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要求衔接一致本项目明确了各类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来源和属性,论述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方式合规性、合理性,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本项目不涉及鉴别属于产品及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符合2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企业要在排污许可管理系统中全面、准确申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以及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等相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实际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对照项目环评发生变动的,要根据变动情况及时采取重新报批环评、纳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手续,并及时变更排污许可。本项目在正式投产后应在排污许可管理系统中全面、准确申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以及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等相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符合3规范贮存管理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点两类方式进行贮存,符合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不具备建设贮存设施条件、选用贮存点方式的,除符合国家关于贮存点控制要求外,还要执行《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关于贮存周期和贮存量的要求,I级、I级、Ⅲ级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分别不得超过30天、60天、90天,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1吨。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仓库一座符合4强化转移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实行省内全域扫描“二维码”转移。加强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数据共享,实现运输轨迹可溯可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依法核实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直接签订委托合同,并向经营单位单位提供相关危险废物产生工艺、具体成分,以及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违法委托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经营单位须按合同及包装物扫码签收危险废物,签收人、车辆信息等须拍照上传至系统,严禁“空转”二维码。积极推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优先选择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泥、矿渣等固体废物试行。本项目在正式投产后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进行危险废物的管理符合5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要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通过设立公开栏、标志牌等方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本项目在正式投产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制度/6加强企业产物监管。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的所有产物须按照本文件第2条明确的五类属性进行分类管理,其中按产品管理的需要对其特征污染物开展检测分析,严防污染物向下游转移。全国性行业协会或江苏省地方行业协会制定的团体标准若包括危险废物来源、利用工艺、利用产物功能性指标、有效成分含量、特征污染物含量和利用产物用途的,可作为用于工业生产替代原料的综合利用产物环境风险评价的依据,其环境风险评价要重点阐述标准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风险评价要求的利用产物可按照产品管理。本项目不涉及“鉴别属于产品”及“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的物质 /7规范一般工业固废管理。企业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台账,污泥、矿渣等同时还需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电子台账已有内容,不再另外制作纸质台账。本项目在正式投产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要求进行一般固废的管理符合(7)危险废物设施和包装识别信息化管理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标签包含废物名称、废物类别、废物代码、废物形态、危险特性、主要成分、有害成分、注意事项、产生/收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产生日期、废物重量和备注,在危险废物标签上设置危险废物数字识别码和标签二维码,实现“一物一码”,危险废物标签二维码的编码数据结构中应包含数字识别码的内容,信息服务系统所含信息宜包含标签中设置的信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可利用电子标签等物联网技术对危险废物进行信息化管理。本项目拟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及危险废物设施标志。(8)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在运输过程中,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有效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项目需处理的危险废物采用专门的车辆,密闭运输,严格禁止抛洒滴漏,杜绝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经上述措施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处理措施是可行的。5、土壤、地下水(1)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①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土壤污染与大气、地下水污染有所不同,它是以食物链方式通过粮食、蔬菜、水果、茶叶、革食动物(如家禽家畜)乃至肉食性动物等最后进入人体而影响人群健康,是一个逐步累积的过程,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根据土壤污染物的来源不同,可将土壤污染物分为废水污染型、废气污染型、固体废物污染型、农业污染型和生物污染型。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下方均将设置防腐防渗。因此本项目运行期土壤通过废水泄漏污染可能性很小。本项目固体废物中无主要有害成份来看,且设置废物堆放处、有适当的防漏措施。因此,项目运行期可有效避免由于固废的泄露而造成土壤环境的污染。②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污水站和废水收集池下方均已设置防腐防渗。在建设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落实各项污染防渗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当地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若产生泄漏,污染物下渗则可能会在厂区及周边较小范围内造成水质污染。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单元内水力梯度小,水流速度较慢,污染物不易随水流迁移。区域地层以风化基岩为主,透水性较小,污染物在其中迁移距离较小,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2)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①源头控制措施本项目以先进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废水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废水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②分区防渗措施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本项目生产车间应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一般污染区的防渗设计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本项目防渗分区划分及具体防渗措施见下表。表4-13全厂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分区类别厂内分区规定的防渗要求本项目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 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K≤1.0×10- 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地面铺设抗渗混凝土及耐腐蚀硬化材料,采用2mm厚的耐腐蚀环氧树脂硬化地面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区域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地面水泥硬化,采用0.5mm厚的环氧树脂硬化地面通过上述措施,可大大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土壤的可能性。③应急处置当发生异常情况,需要马上采取紧急措施。按照装置制定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尽快上报主管领导,启动周围社会预案,密切关注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组织专业队伍负责查找环境事故发生地点,分析事故原因,尽量将紧急时间局部化,如可能应予以消除,尽量缩小环境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减低事故后果的手段,包括切断生产装置或设施。对事故现场进项调查、监测、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的扩撒、扩大,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如果本公司力量不足,需要请求社会应急力量协助。6、环境风险分析(1)风险物质识别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有LED封装胶。上述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与临界量见下表。表4-14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结果表名称最大储存量(t)临界量(t)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i/Qi)LED封装胶0.2500.004不合格产品5//由上表可知,各类危险物质均远小于其临界量,环境风险较小。(2)风险事故情形分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的定义,最大可信事故是指: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对环境(或健康)危害最严重的重大事故。通过对本项目的风险识别,参考同类企业的有关资料,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存放LED封装胶的容器破损导致物料泄露进入厂区内雨水管道,通过雨水冲刷和下渗影响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3)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的要求:“提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特别要针对特征污染物提出有效的防止二次污染的应急措施”,对发生概率小,但危害严重的事故采取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因此,建议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采取必要的防泄漏措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大力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同时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援预案。①管理、储存、使用、运输中的防范措施:加强对液态物料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相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液态物料和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转运时,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保持畅通,运输人员应配置必要且质量合格的防护器材。②存放区风险防范措施:必须设置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房必须防渗、防漏、防雨;仓库内应设置一个收集桶,当泄漏事故发生时,可及时将泄露的物料或废料收集至桶内暂存。③事故应急对策措施小量泄漏:尽可能采用不产生冲击、静电火花的工具进行泄漏物的回收,将泄漏物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大量泄漏: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事故应急池: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中相关要求,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计算公式如下:V 总=(V1+V2-V3) +V4+V5式中: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贮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贮罐计);V2—发生事故的贮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贮存设施的物料量;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降雨量。企业物料储存的容器最大为20L,在事故状态下泄漏量V1 取0.02m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8.2.2-2,消防用水量应按15L/s计,火灾发生时间按2h 计算,则消防水量V2=15×2×3600×0.001=108m3;V3=0m3; V4=0m3;V5;按照企业所在地区的最大暴雨量进行考虑,事故时1 次产生的雨水量取20m3。经计算V总=128.02m3,根据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厂区消防尾水收集池容应大于128.02 m3,才能满足厂区内一次泄漏引起火灾事故所产生的废水量。由于创业园内暂无事故应急池,因此企业需建设一座130 m3的应急池以满足事故废水的收集。④应急物资配备清单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本项目需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具体如下。表4-15应配备应急物资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台/套)存放区域1灭火器/10生产车间2防毒面具/3生产车间3防护服/3生产车间4防护靴/3生产车间5防护手套/3生产车间6防护头盔/3生产车间7黄沙箱/1生产车间表4-1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宜兴睿莹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的研发与生产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区(/)县永安西路南侧地理坐标经度E119.873827°纬度N31.342189°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原料,暂存于规范化设置的原料暂存间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包装容器破损或倾倒使其泄漏,可能通过雨水冲刷和下渗影响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要求本项目按原料的特性设置仓库,禁忌类物料、消防方法不同的物料严格按照有关仓储的安全要求分区、分类、隔离、隔开、分离储存,并实行定置管理,确保通风、温度、湿度、防日晒等仓储条件良好。建设事故应急池。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本项目原料、成品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由于Q<1,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评价等级划分依据,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本项目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环境风险可接受.。 7、“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16表4-16“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设计规模数量环保投资(万元)效果进度废水雨水管网、污水管网/1套/依托创业园原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运行废水污水处理站二级沉淀+过滤1套8新增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运行固废一般固废仓库10m21个5新增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运行固废危废仓库10 m21个5新增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运行噪声减震垫、隔声门窗、隔声墙等措施/若干2厂界达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运行风险事故应急池120m3110新增合计30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占总投资的1%,企业是完全有能力接受的。8、环境管理(1)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要经常加强对环保管理人员的教育,包括业务能力、操作技术、环保管理知识的教育,以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提高管理水平。(2)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始终贯彻清洁生产,节约原材料和能源,减少所有废弃物的数量;减少从原材料选择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尽量采用本行业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严格杜绝废水的排放。(3)加强污染物处理装置的管理项目建成投产前,必须切实做好各项处理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对各环保处理设施,要加强管理,及时维修、定期保养,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同步关系,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结合起来。要把环境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并贯穿于生产全过程,将环境指标纳入生产计划指标,制订与其相适应的管理规章制度。8、监测计划为有效的了解建设项目的排污情况和环境现状,保证建设项排放的污染物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确保建设项目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职工及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应对建设项目各排放口实行监测、监督。环境监测工作应包括污染源强(所有主要排污口)与环境质量状况(厂区、厂界)两部分内容,对水、气、声等几方面进行监控。目前建设单位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运营期的环境监测项目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当地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开展,如有可能应与当地环保监测部门的年度监测相结合,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并便于和整个宜兴市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照,本项目污染源监测频次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9)及相关标准进行。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17。表 4-17 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表类别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执行标准浓度限值(mg/m3)速率(kg/h)废水污水总排口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每季度1次GB8978-1996GB/T31962-2015//噪声厂界四周连续等效声级Leq(A)每年1次GB12348-200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点胶、模压、固化非甲烷总烃机械通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SS、NH3-N、TP、TN接管至欧亚华都(宜兴)水务有限公司,尾水排入武宜运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水污染物切割废水COD、SS二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零排放噪声生产设备等噪声生产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仓库废包装桶按规范处置相关回收单位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仓库沉淀残渣按规范处置相关回收单位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仓库焊渣按规范处置相关回收单位固体废物危废仓库不合格品收集后委托处置有资质单位固体废物厂区生活垃圾环卫清运环卫部门电离和电磁辐射/土壤及地下水按照重点防渗和简单防渗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可以确保生产、储存的安全,避免影响土壤、地下水环境。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生产管理、原辅料贮存、工艺技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措施,如灭火器等。规范各类原辅料贮存,定期检查,谨防泄露。原辅材料存放地应阴凉,车间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夏季应有降温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需定期对厂界噪声、废水接管口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2)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要求,对固定噪声污染源、固废临时堆场进行规范化设置;(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及《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要求,向社会公开如下信息:①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②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③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法规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用地规划和生态红线规划,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可以在区域内实现平衡;在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内。因此,建设单位在重视环保工作,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生活废水水量0007200720+720生活废水COD0000.28800.288+0.288生活废水SS0000.25200.252+0.252生活废水NH3-N0000.028800.0288+0.0288生活废水TP0000.003600.0036+0.0036生活废水TN0000.043200.0432+0.04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00090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残渣0000.00200.002+0.00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桶0000.0300.003+0.0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焊渣0000.0000500.00005+0.00005危险废物不合格品000505+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500米环境现状图附图3创业园平面布置图附图4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厂区分区防渗图附图6化学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附图7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本项目相对位置关系图附图8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附图9江苏省无锡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情况承诺书;附件2技术咨询合同;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5报批申请;附件6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承诺;附件7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证明;附件8排水许可证;附件9土地证及租赁协议;附件10LED封装胶MSDS附件11LED封装胶VOCs检测报告附件12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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