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1183-JZCG-G2025-0026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16:43: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句容市公安局预算金额215万元
中标单位江苏翔马电器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06.15万元
代理单位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相关产品空调空调机
联系方式
  • 束其兵:13605292148
  • 储尧:0511-87322017

正文内容

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1183-JZCG-G2025-0026 二 、 项目名称: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翔马电器有限公司 913211835837717890 句容市华阳镇宁杭南路南城公寓门市25-26号 98.4(均分制) 20615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飞、张延安、孙莉、宣红民、王菱花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排名 供应商名称 得分 1 江苏翔马电器有限公司 98.40 2 江苏科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7.65 3 江苏天泽楼宇科技有限公司 79.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句容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句容市文昌路 联系人:束其兵 联系电话:13605292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句容市隆昌路300号 联系人:储尧 联系电话:0511-87322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尧 电话:0511-8732201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1183-JZCG-G2025-0026采购文件.doc 江苏翔马电器有限公司标的信息.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 品目 空调机 采购单位 句容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句容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15:31 评审专家名单 张延安,孙莉,宣红民,许飞,王菱花,束其兵 总中标金额 ¥206.15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储尧 项目联系电话 0511-87322017 采购单位 句容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句容市文昌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05292148 代理机构名称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句容市隆昌路30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储尧 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JSZC-321183-JZCG-G2025-0026项目名称: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1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83-JZCG-G2025-0026项目名称: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预算金额:215万元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4日8:30至2025年11月11日23:59(北京时间)获取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方式:操作指南: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在“苏采云”平台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03、0519-96722805。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镇江地区意源(方正)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句容市公安局地址:句容市文昌东路88号联系人:束其兵联系方式:136052921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句容市隆昌路300号联系方式:0511-873220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储尧电话:0511-8732201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规定1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2转包及分包项目依法不得转包☑A本项目不同意分包。□B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提醒: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分包承担主体所需要具有的资质。)3开标前答疑会☑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现场踏勘☑A不统一组织□B统一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演示☑A无□B有,本项目演示使用录播上传形式,各投标人自行将录播内容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演示视频模块。上传前请详细阅读苏采云操作指南。6样品☑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提醒: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及安装,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A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B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B服务类。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B。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属于 工业 行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12特别说明无。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句容市公安局。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即: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货物”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采购标的涉及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即:空调。2.5“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即有关空调相关服务。2.6“”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3.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等文件执行。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5.3.4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文件)。采购人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5.3.5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5.7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5.7.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7.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投标人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8.编制投标文件的工具8.1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2商务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3技术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4具体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相关资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投标文件提交16.1.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时间以“苏采云”系统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6.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18.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8.3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8.4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5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8.6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规定时间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7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8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顺序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8.9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开标结果。18.10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11投标人须配合开标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人资格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20.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2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21.2投标文件澄清21.2.1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澄清事项”模块进行。21.3开标至评标结束期间,投标人应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无效投标的情形2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或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7)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资格审查的;(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3)如有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14)参数部分负偏离程度过大或过多,经评委会认定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1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加★要求的;(16)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串通投标的情形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存在电子投标文件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号、IP地址、机器码一致的情形。24.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5.2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废标的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确定结果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七、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书28.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履约保证金29.1A☑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B□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i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0.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0.4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予以公告。30.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3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所有质疑内容,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4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7.解释权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句容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及中队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发包人:句容市公安局集中建设单位:江苏句容新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XXXXXX(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可附货物清单)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2.4详细货物清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出1.3服务(可附服务清单)1.3.1服务内容:;1.3.2服务标准:;1.3.3技术保障:;1.3.4服务人员组成:;(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了服务人员姓名的,需填写具体服务人员姓名作为履约验收条件)提醒:详细服务要求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出1.4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包括提供招标范围内确定的采购内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合同总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4.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4.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1.4.2。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4.3其他计价方式:。1.5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5.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提醒: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1.5.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1.5.3如果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5.4发包人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包人(出具保函、保险保单的费用不予退还),逾期退还的,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1.6预付款承包人(需要/不需要)发包人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6.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1;1.7资金支付1.7.1发包人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发包人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有条件的发包人可以即时支付。发包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7.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1.8货物(服务)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8.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1;1.8.2交付地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2;1.8.3交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3。1.9违约责任1.9.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或服务,那么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金额的10%;迟延交付货物或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发包人有权在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9.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承包人有权在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本合同;1.9.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9.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9.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发包人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发包人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发包人违约。1.9.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1.9.6约定其他责任的,从其约定。1.10合同争议的解决1.10.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合同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0.2如对任何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11合同生效及其他1.11.1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1.11.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承包人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集中建设单位(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约定送达地址: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5“发包人”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承包分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6“承包人”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承包人或者与承包人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或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发包人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承包人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如由于承包人不积极与第三方交涉,发包人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发包人声誉免受损害,发包人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2。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2.4.1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2.4.2发包人对项目中要求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具体包装需求标准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承包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3。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发包人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承包人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承包人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发包人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承包人的正常工作,承包人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承包人,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承包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发包人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发包人应予积极配合;2.6.2承包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发包人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4除履行本合同义务内容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2.6.5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本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等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2.7质量保证2.7.1承包人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发包人,以便发包人进行监督检查;2.7.2承包人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8。2.9延迟交付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不得延迟交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承包人遇到不能按时交付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承包人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承包人应就分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11.2承包人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本合同。2.12.2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12.3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12.4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2.12.4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承包人破产如果承包人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且不给予承包人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发包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或服务交付前,承包人应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发包人出具证明货物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或服务交付时,发包人在合同专用条款2.16.1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包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发包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2.16.2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组织验收后,出具验收书。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3。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承包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如遇到资金困难,发包人应当按照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协助承包人办理信用融资工作,但发包人不保证信用融资能获得金融机构批准。2.21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2.21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1.5.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己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1.6.1 中标人 (需要/不需要)采购人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按照以下条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5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剩余款项验收完成后全部付清。若不需要预付款,则验收合格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5工作日内全额支付。1.7.2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1.8.1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接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中标公司应该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和现场实际的建设速度合理安排提货及安装。1.8.2发包人指定地点1.8.3设备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出厂的、全新的、包装完好,外观无瑕疵、配件齐全、结构无松动,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清单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双方共同进行到货验收,并签署到货验收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方案要体现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制定专人或成立验收小组,对包括货物进场、货物安装过程、系统调试等实施验收控制并进行全过程记录,收集包括设备合格证、技术文档等的全套材料,确保货物设备及项目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各项承诺要求。1.9.6/2.3.2/2.4.1/2.4.3/2.8 /2.12.3双方约定2.12.4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承包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承包人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事件。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发包人。除发包人书面另行要求外,承包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16.1/2.16.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发包人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附件。2.21 1.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由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集中建设单位贰份。2.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处理。3.如需修改(指非主要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发包人、承包人、集中建设单位协商,且修改及补充内容不得对本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招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见证方壹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1具体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包括不限于:设备采购、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配套设施、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空调安装验收费用、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等,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1、采购标的(一)货物类标的序号货物类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备注1风管式室内机AC-22套1否2风管式室内机AC-28套6否3风管式室内机AC-40套6否4风管式室内机AC-45套7否5风管式室内机AC-56套4否6风管式室内机AC-63套7否7风管式室内机AC-71套6否8风管式室内机AC-80套17否9风管式室内机AC-100套2否10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40套2否11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71套8否`12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80套8否13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90套3否14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A套39否15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B套127否16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C套9否17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D套2否1810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7-1套1否191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1-1套1否2014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4-1套1否2118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2-1套1否2220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4-1套1否232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3-1套1否2424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1-1套1否2526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2-1套1否264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1-1套1否27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 I.N MAU-1套7否28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外机 O.U MAU-1套7否29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 I.N MAU-3套2否30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外机 O.U MAU-3套2否31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 I.N MAU-4套1否32全热交换器XF-1-1套1否33全热交换器XF-2-1套2否34安装配套辅材设施及配套服务项1否(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B。(3)注:采购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和细化,供应商报价和合同的对应标的应与采购需求文件中的采购标的一致;“预留”应填写按规定面向中小企业等预留的金额;涉及采购进口产品请附有关论证和审核材料。三.技术要求1.产品技术指标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一)风管式室内机AC-22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管式室内机AC-22制冷量≥2.2KW制热量≥2.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420m3/h内机噪音:≤30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风管式室内机AC-28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管式室内机AC-28。制冷量≥2.8KW制热量≥3.2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450m3/h内机噪音:≤30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三)风管式室内机AC-40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管式室内机AC-40制冷量≥4KW制热量≥4.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650m3/h内机噪音:≤35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四)风管式室内机AC-45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管式室内机AC-45制冷量≥4.5KW制热量≥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720m3/h内机噪音:≤37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五)风管式室内机AC-56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管式室内机AC-56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850m3/h内机噪音:≤38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六)风管式室内机AC-63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管式室内机AC-63制冷量≥6.3KW制热量≥7.1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1100m3/h内机噪音:≤38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七)风管式室内机AC-7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管式室内机AC-71制冷量≥7.1KW制热量≥8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1140m3/h内机噪音:≤38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八)风管式室内机AC-80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管式室内机AC-80制冷量≥8KW制热量≥9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1300m3/h内机噪音:≤40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九)风管式室内机AC-100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管式室内机AC-100制冷量≥10KW制热量≥11.2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1500m3/h内机噪音:≤40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40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40制冷量≥4KW制热量≥4.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900m3/h内机噪音:≤37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一)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7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71制冷量≥7.1KW制热量≥8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1000m3/h内机噪音:≤37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二)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80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80制冷量≥8KW制热量≥9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1100m3/h内机噪音:≤43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三)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90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AC-90制冷量≥9KW制热量≥10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1300m3/h内机噪音:≤38dB(A)采用直流电机,带冷凝水提升泵;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四)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A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A1.5匹挂壁式空调,能效等级≥1级额定制冷量≥3.5KW额定制热量≥5KW 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860W制热功率:≤1280W电辅加热功率:≤1100W室内机运行噪音:≤41dB(A)室外机运行噪音: ≤51dB(A)室内循环风量:≥700m3/hAPF≥5.2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五)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B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B2匹挂壁式空调,能效等级≥1级额定制冷量≥5.05KW额定制热量≥7.22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1260W制热功率:≤1960W电辅加热功率:≤1200W室内机运行噪音:≤43dB(A)室外机运行噪音: ≤53dB(A)室内循环风量:≥900m3/hAPF≥4.81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六)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C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C2匹柜式空调,能效等级≥1级额定制冷量≥5.11KW额定制热量≥7.22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1310W制热功率:≤2000W电辅加热功率:≤2200W室内机噪音:≤43dB(A)室外机噪音:≤54dB(A)室内循环风量:≥1100m3/hAPF≥4.75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七)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D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SAC-D3匹柜式空调,能效等级≥1级额定制冷量≥7.21KW额定制热量≥9.71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2090W制热功率:≤3120W电辅加热功率:≤2500W室内机噪音:≤47dB(A)室外机噪音:≤56dB(A)室内循环风量:≥1210m3/hAPF≥4.42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八)10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7-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10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7-1制冷量≥28KW制热量≥31.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6.8KW制热功率:≤6.8KW外机噪音:≤57dB(A)APF值:≥5.7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十九)1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1-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12匹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1-1制冷量≥33.5KW制热量≥37.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8.10KW制热功率:≤8.60KW外机噪音:≤59dB(A)APF值:≥5.5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14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4-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14匹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4-1制冷量≥40KW制热量≥4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10.5KW制热功率:≤10.8KW外机噪音:≤59dB(A)APF值:≥5.4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一)18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2-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18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2-1制冷量≥50.4KW 制热量≥56.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13.5KW制热功率:≤13.6KW外机噪音:≤61dB(A)APF值:≥5.10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二)20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4-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20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4-1制冷量≥56.0 KW制热量≥ 63 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15.8KW制热功率:≤15.5KW外机噪音:≤62dB(A)APF值:≥5.0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三)2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3-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2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3-1制冷量≥61.5 KW制热量≥69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17.8KW制热功率:≤17.1KW外机噪音:≤62dB(A)APF值:≥4.80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四)24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1-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24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1-1制冷量≥68.0KW制热量≥75.0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18.5KW制热功率:≤17.6KW外机噪音:≤62dB(A)APF值:≥4.8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五)26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2-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26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2-1制冷量≥73.5KW制热量≥81.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19.6KW制热功率:≤19.2KW外机噪音:≤62dB(A)APF值:≥4.8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六)4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1-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4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R-1-1制冷量≥117KW制热量≥130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35.11KW制热功率:≤33.05KW外机噪音:≤68dB(A)APF值:≥4.4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七)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I.NMAU-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 I.N MAU-7-1制冷量≥22.4KW制热量≥16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2000m3/h噪音:≤54dB(A)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八)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外机O.UMAU-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外机 O.U MAU-7-1制冷量≥22.4KW制热量≥2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5.5KW制热功率:≤5.8KW外机噪音:≤56dB(A)APF值:≥6.0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二十九)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I.NMAU-3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主楼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 I.N MAU-1-1制冷量≥28KW制热量≥20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2800m3/h噪音:≤54dB(A)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三十)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外机O.UMAU-3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主楼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外机 O.U MAU-1-1制冷量≥28KW制热量≥31.5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制冷功率:≤6.8KW制热功率:≤6.8KW外机噪音:≤57dB(A)APF值:≥5.7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三十一)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I.NMAU-4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 I.N MAU-4制冷量≥14KW制热量≥10KW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1循环风量:≥1100m3/h噪音:≤50dB(A)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三十二)全热交换器XF-1-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全热交换器XF-1-1风量≥1000m3/h机外余压:≥100pa功率:≤0.7KW噪音:≤51dB(A)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三十三)全热交换器XF-2-1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全热交换器XF-2-1风量:≥800m3/h机外余压:≥100pa功率:≤0.5KW噪音:≤48dB(A)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三十四)多联式室外机及全新风室外机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室外采用直流喷气增焓涡旋变频压缩机;提供所投标空调机的原厂参数明细(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2制造商所生产的多联机可靠性评估等级为1级#3所投多联机提供具有具有高温能力零衰减,长配管低衰减、室外机高静压制冷能力零衰减,低温制热低衰减功能#4所投多联机室内机具有恒风量、智能脏堵判断功能#5所投多联机产品具备内机断电通信、断电控阀功能(三十五)安装配套辅材设施及配套服务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线控器: 原厂品牌◇2分歧管:品牌专用◇3磷脱氧无缝拉制紫铜管:空调专用◇4冷媒管道橡塑海棉保温材料保温(难燃B1级、Class 0)厚度:≥30mm◇5空调冷凝水管:UPVC◇6空调冷凝水橡塑海棉保温材料保温(难燃B1级、Class 0)厚度:≥15mm;◇7水管配件:和水管同品牌◇8电动风量调节阀:品牌专用◇9风管蝶阀:品牌专用◇1070°c防火调节阀FH:品牌专用◇11侧送百叶风口◇12单层百叶风口◇13双层百送叶风口◇14单层百送叶风口◇15方形散流器◇16防雨百叶风口◇17门铰式回风口◇18消声器:品牌专用◇19检修口;规格:40*40◇20信号线 ;规格:品牌专用◇21内外机连接线;规格:品牌专用◇22制冷剂:R410A或环保冷媒◇23空调送、回风、新风管道:厚度0.75mm镀锌板,保温白色带防潮防腐贴面的复合贴面后离心玻璃棉板保温(不燃A级)30mm厚◇24其他辅材:外机电缆、设备基础、桥架、氮气、氧气、乙炔、吊筋、支架、扎带等辅材◇25满足项目交钥匙的一切配套设施服务五、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行业规范,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区、行业现行规范。六.交付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地点在: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接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中标公司应该根据甲方的要求和现场实际的建设速度合理安排提货及安装。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竣工验收后,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应负责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免费维保服务2年(服务内容需包含设备检查维护、滤芯滤网更换与清洗等)、免费质保期至少6年。2、必须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售后电话服务,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响应时间为30分钟;在接到保修电话后维修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借故推托而不到现场。不能修复时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它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3、投标人需拟派相应人员组成售后服务维修团队,特种作业人员至少4人。4、所有产品送货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直至投入正常使用。八.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采购人有权对于所交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检测中造成被检货物损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抽检结果符合要求的,检测中造成被检货物损坏,责任由采购方承担;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可拒收该批货物,供应商应承担延迟交货或解除合同而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的具体范围以合同为准)。2、货物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出厂的、全新的、包装完好,外观无瑕疵、配件齐全、结构无松动,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清单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双方共同进行到货验收,并签署到货验收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方案要体现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制定专人或成立验收小组,对包括货物进场、货物安装过程、系统调试等实施验收控制并进行全过程记录,收集包括设备合格证、技术文档等的全套材料,确保货物设备及项目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各项承诺要求。九、其他要求1、以上技术参数要求须逐条响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2、投标人投报的设备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3、除特定外接设备外,所有需要的接口设备、线缆、软件、控制器、线槽、特别接头、插座等需按现场实际施工要求由中标人配齐,以构成实用系统,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4、本次报价应包含全新设备、材料、随机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维保服务及设备安装所需的配件和辅材以及运抵买方工地现场,负责安装、调试等项目的一切费用。5、为保证产品运行稳定,所投多联机空调机组产品,具有智能化控制技术,且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商用空调智能化认证技术规范》即CQC1614-2016标准认证。注:1.填写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证明材料”要求如有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空调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因此各供应商须在标的信息一栏,明确填写所投货物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1.采购代理机构职责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2.评标委员会职责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评标注意事项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采购人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函或资格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要求见投标文件组成部分。□6.1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评审阶段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须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有效的投标报价。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7.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是指:(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文件严重背离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功能要求(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商务条件(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评委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7.3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8.商务和技术评估☑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技术评估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30.0020.0050.00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30.0020.0050.00序 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参数响应评价301.1重要参数 响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就其对各设备的理解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功能是否合理、参数是否响应、设备性能是否满足进行详细评审,所投产品“#”要求及技术参数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1分。1.负偏离总数≤4 条的,得分=21-(1×负偏离总数)注:21为本项总分值,1 为每条负偏离分值;2.负偏离总数≥4条的,得分=17ד#”号要求参数响应条数/(“#”号要求参数总数-4)注:17为负偏离总数为4条时的临界分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号要求及参数已响应,要求提供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证明材料内容与原文相同或经评委认定功能或指标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技术参数存在细微偏离,经评委认定不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功能和效果的,可视为响应。211.2一般参数响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就其对各设备的理解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功能是否合理、参数是否响应、设备性能是否满足进行详细评审,所投产品“◇”号要求及技术参数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9分。1.负偏离总数≤6条的,得分=9-(1×负偏离总数)注:9为本项总分值,1 为每条负偏离分值;2.负偏离总数≥6 条的,得分=3ד◇”号要求参数响应条数/(“◇”号要求参数总数-6)注:3为负偏离总数为6条时的临界分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号要求及参数已响应,要求提供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证明材料内容与原文相同或经评委认定功能或指标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技术参数存在细微偏离,经评委认定不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功能和效果的,可视为响应。9(二)商务评估序 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 值投标人资质荣誉3.01.1环境管理体系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网址: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1.01.2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没有不得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网址: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1.0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网址: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1.0经验2.02.1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自项目竣工之日起计算),具备类似空调供货项目的成功实施案例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2分。注:1.以上成功案例是指已经验收合格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0产品评价3.03.1产品技术性能为保证产品运行稳定,所投多联机空调机组产品,采用智能化控制技术,且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商用空调智能化认证技术规范》即CQC1614-2016标准认证,得3分。注:提供功能认证证书。3.0施工组织方案评价4.04.1施工组织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的整体规划、安装方案、具体进度(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时间进度、测试)。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的加1分。方案贴合采购人实际的加1分。4.0售后服务4.05.1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各投标人维保服务体系、故障响应时间(接报修后半小时内响应,确保2小时内维修人员抵达工程地点现场)、服务范围、障碍应急措施及修复时限,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可操作性、贴合采购人实际的得2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2.05.2维保承诺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维保及质保承诺:制定涵盖不少于2年的免费维保保障方案(含检查维护、滤芯滤网更换与清洗等内容),并同步作出整机质保期限不少于 6 年的承诺;同时按要求提供上述两项承诺的规范书面承诺书(其中维保服务相关费用已整合至总报价,无额外服务收费;质保承诺书格式自拟)。满足全部要求得 2 分,存在缺项或未按要求提供书面材料的不得分。2.0人员配备4.06.1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的特种作业人员同时具有“高处作业”、“电工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熔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四种特种操作证中的任意两个证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4分。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http://cx.mem.gov.cn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页面截图和证件扫描件有效证明材料及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0(三)价格评估序 号评 审 因 素评审细则分值投标报价得分50.01.1投 标 报 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对其价格给予 10%的调减,以调减后的价 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要求, 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 真实性负责。50.09.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9.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0.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1.推荐中标候选人☑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1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一、资格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下述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六)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证明材料: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材料附后)投标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四、价格部分开标一览表单位名称(公章):××××项目总报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项目工期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清单及明细报价表(可编辑)一、货物部分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免费质保期1 2 3 货物部分小计: 元二、服务部分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价格(元)备注1 服务部分小计: 元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费用(可编辑)元项目总报价元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2、本表中“其它”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3、本表中项目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项目总报价保持一致。4、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5、标的物报价不得为零,否则投标无效。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五、技术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1.技术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重要性(★、#或◇)标的名称响应产品名称及型号指标要求证明材料要求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备注(证明材料所在位置)12……注:1.按实际如实填写偏离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上表所指证明材料为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截图、各类证书或其他形式的材料,证明材料附后。请投标人务必认真做好标识,以便评委正确评审,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项目需求中如出现具体产品的品牌、型号、参数等,仅供投标人更好地理解采购人对设备的需求,不能理解为唯一指定,只要优或相当于其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的,均可视为响应。六、商务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一)投标人资质荣誉(二)经验(三)产品评价(四)售后服务(五)人员配备项目经理能力姓名近3年工作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名称专业资格联系电话曾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项目注:1.项目经理具有资格证书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成员能力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技术证书、级别相关工作经验备注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列入上表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4.列入上表人员具有相关证书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七、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1、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类别(详见采购需求)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例如本项目属于货物类,则只需将本项提供的全部货物填写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可,以此类推。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需求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准。3、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三)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四、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江苏翔马电器有限公司货物类服务类名称:风管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22T3/BP3N1-D2F数量:1套单价:1680元/套名称:美的空调设备配套安装调试服务服务范围:货物类中全部空调设备(含分体空调、室内机、室外机、新风机、全热交换器等)的现场安装、设备调试、安装后基础验收指导:安装辅材的现场适配与使用。服务要求:1、符台国家《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及美的品牌设备安装技术标准;2、配合项目整体工期,在服务期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无逾期;3、安装过程中保护设备完好,无损坏、磕碰:调试后设备需达到正常运行标准(制冷/制热、通风功能正常)。名称:风管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28T3/BP3N1-D2F数量:6套单价:1780元/套名称:风管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40T3/BP3N1-D2F数量:6套单价:1880元/套6名称:风管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45T3/BP3N1-D2F数量:7套单价:2050元/套服务时间:20天(自设备到场后,按双方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服务标准:1、安装完成后,设备运行参数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验收合格率100%;2、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3、向采购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报告(含设备编号、运行测试数据、验收结果)。名称:风管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56T3/BP3N1-D2F数量:4套单价:2170元/套名称:风管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63T3/BP3N1-D2F数量:7套单价:2280元/套名称:风管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71T3/BP3N1-D2F数量:6套单价:2490元/套7名称:风管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80T3/BP3N1-EF数量:17套单价:2950元/套名称:风管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100T3/BP3N1-EF数量:2套单价:3290元/套名称: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40Q4BP3N1-EF数量:2套单价:2690元/套名称: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71Q4BP3N1-EF数量:8套单价:2880元/套8名称: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80Q4BP3N1-EF数量:8套单价:2920元/套名称:环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90Q4BP3N1-EF数量:3套单价:3200元/套名称: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KFR-35GW/G3-1A数量:39套单价:3050元/套名称: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KFR-50GW/G1-1A数量:127套单价:4950元/套9名称: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KFR-51LW/G3-1数量:9套单价:4550元/套名称: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KFR-72LW/G3-1数量:2套单价:5800元/套名称:10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280(10)W/D2SN1-8U3数量:1套单价:16000元/套名称:1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335(12)W/D2SN1-8U3数量:1套单价:18250元/套10名称:14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400(14)W/D2SN1-8U3数量:1套单价:19650元/套名称:18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504(18)W/D2SN1-8V3数量:1套单价:24800元/套名称:20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560(20)W/D2SN1-8V3数量:1套单价:26000元/套名称:2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61522)W/D2SN1-8V3数量:1套单价:28000元/套11名称:24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68024)W/D2SN1-8V3数量:1套单价:29900元/套名称:26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735(26WD2SN1-8V3数量:1套单价:32000元/套名称:42匹冷暖型多联机系统室外机组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1170(42)WD2SN1-8X3数量:1套单价:52150元/套名称: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224T1XFBP3N1-B数量:7套单价:6500元/套12名称: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外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252(8)WD2SN1-8U3数量:7套单价:15500元/套名称: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280T1/XFBP3N1-B数量:2套单价:7000元/套名称: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外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280(10)W/D2SN1-8U3数量:2套单价:16000元/套名称:全新风分体空调机组室内机品牌:美的规格型号:MDV-D140T1/XFBP3NIX-A数量:1套单价:3980元/套13名称:全热交换器品牌:美的规格型号:XFHQ-10DZ-C数量:1套单价:5980元/套名称:全热交换器品牌:美的规格型号:XFHQ-8DZ-C数量:2套单价:4690元/套名称:安装配套辅材设施及配套服务规格型号:满足项目交钥匙的一切配套设施服务数量:1项单价:599600元/项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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