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港新区C21014商业地块室外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水泥采购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JJ202506130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6 16:34:0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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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港新区C21014商业地块室外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水泥采购竞价公告 竟价开始时间: 2025-06-16 竞价截止时间: 2025-06-18 竞价剩余时间: --- 项目编号: JJ20250613002 项目名称: 海门港新区C21014商业地块室外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水泥采购 采购人名称: 南通市海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状态: --- 商务要求: 1.控制价及包含的费用:报价中包含水泥费用、包装运输费、管理费用、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下单后供应商具备供货条件的时间要求,不得以原材价格发生浮动为由拒绝供货。对应付款节点供应商需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2.付款方式(包含开票要求):材料供应全部结束后双方核对工程量,根据实际供货量付至材料款的6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最终费用结算以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对应付款节点供应商需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供应方无法开具相应税点(含小规模纳税人),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相应税额差值。如因供应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信息有误或提供虚假发票,采购方有权对发票金额等值货款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交货/履约时限:合同签订期限为生效合同签订日期起至供货项目结束,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货(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违约金按每日1000元计收。延期交货满2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交货/履约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范围内(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5.合同形式:竞价成交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以上传的线下合同为准,海衡平台采购招投标文件等(含澄清、补充通知、供应商承诺)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合同签订日期为项目竞价成交的日期。甲方有对合同进行修改的权利。6.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竞价项目中标之日起7日内提交中标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材料运送结束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账户名称: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南京银行海门支行,开户银行:0612230000001987。7.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百分之一,会员打五折。8、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竞价时如出现多方报价一致且为最低价时,以最先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技术要求: 一、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现场抽样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二、售后要求:1、 乙方所供材料的规格、型号必须与合同相符。对验收不通过的材料,乙方必须在3天内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2、货物运抵现场后,由甲方与乙方按规定对材料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按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共同验收,签证办理手续,但不应将其视为最终定论。最终验收定论和验收须甲方施工完毕并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附件上传: 万达水泥直采明细表.pdf 海门港新区C21014商业地块室外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水泥采购合同.doc 商品名称 指定品牌 数量 商品详情 水泥 无 100.0 直采商城采购明细表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南通市海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拟采购以下商品。采购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总价水泥P.0425100T35035000小计35000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采购单位经密人:联系电话:1新采购华位位盖X新205年6月日合同编号:1.1.1.海门港新区C21014商业地块室外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水泥采购合同买方:南通市海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卖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南通市海门区购销合同买方:南通市海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海门港新区C21014商业地块室外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水泥的供货,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材料型号、数量及价格注:1.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包括所有费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水泥P.O42.5T100金额合计人民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水泥P.O42.5T100金额合计人民币:¥:1.2结算时数量按甲方要求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2.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及支付2.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竞价项目中标之日起7日内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材料运送结束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竞价项目编号(),缴纳履约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账户信息:名称: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海门支行账号:06122300000019872.2交易服务费及支付本项目中标人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元。需在本合同签订前缴纳。(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交至:名称: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3交货日期3.1计划供货日期:水泥等材料根据工程进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运抵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卸车交货。3.2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不得顺延。4.付款方式4.1项目完工后支付实际供货数量*合同单价的6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结算时,按批次以双方签认的数量为准(如甲方明确送检的材料,必须提供经甲方认可检测报告,作为结算依据,检测费由供货方承担)。4.2采购方付款前,供应方需要向采购方提供与待付款金额一致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开具相应税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相应税额差值,如因供应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信息有误或提供虚假发票,采购方有权对发票金额等值货款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5.交货方式、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5.1交货地点:海门港新区C21014商业地块室外配套专业分包工程工地现场。5.2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5.3包装方式:乙方自行确定,但是必须足以保证货物安全和适于长途运输和装卸,确保货物抵达现场完好无损。5.4风险及其承担: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前的一切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办理货物运输中相关的各种保险。5.5材料装卸车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6.质量标准与要求6.1化粪池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7.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接收和验收货物。7.2乙方责任7.2.1乙方应保证合同货物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发票;材料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7.2.2乙方应派专人在甲方施工期间现场进行技术的指导和说明。7.2.3乙方所供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7.2.4乙方应及时回答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并提供材料合格证等有关资料。7.2.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合同总额全部价款;7.2.6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7.2.7乙方发运货物48小时之前,必须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以利于甲方安排人员进行货物接受和验收,如果乙方没有及时通知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和问题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保修期8.1甲方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年。8.2质保期内属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并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若乙方未安排施工人员到现场施工处理,甲方或物业公司另行委托施工人员修理,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合同保修款中扣除。9.违约责任9.1甲方责任9.1.1材料进场后,甲方自行安排人员进行货物接受和验收,经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材料由甲方负责保管。9.2乙方责任9.2.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2日或者合同生效后,乙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交付货物之义务,或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产品转由他人制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书3日内返还已付货款和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9.2.1.1甲方可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类似的产品,乙方应对购买类似产品超出的价格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9.2.1.2合同履行后甲方可以获得的经济利益。9.2.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施工期间或在质保期内经发现存在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4小时内即时派人到达现场予以无偿更换,因更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返修或无力修复,甲方另择他人返修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仍应承担质保期内质量保证责任。9.2.3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施工期间或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缺陷,虽经返修或更换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如下一项或多项的索赔要求:9.2.3.1乙方赔偿甲方因产品质量缺陷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含甲方另购类似产品所增加的费用及甲方预期利益损失)9.2.3.2如甲方同意接受该产品,则应根据产品质量偏差情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产品价格。9.2.3.3如甲乙双方就降价事宜达不成协议或者甲方不同意接受该质量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5日内返还货款,接收退货,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2.3.4如果在甲方发出终止合同或索赔通知书5日内,乙方未做答复,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0.质量与验收10.1乙方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国家颁发的3C认证等有关资料。所供材料的型号、产地、数量、性能、指标必须与合同相符。对验收不通过的材料,乙方必须在3天内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0.2货物运抵现场库房乙方卸车后,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按规定对材料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按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共同验收,签证办理手续,但不应将其视为最终定论。最终验收定论和验收须总包单位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达到相关部门检测要求。11.附则11.1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海门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即告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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