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17:41: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金额5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产品冷藏冷冻设备冷藏库超低温冷库
联系方式
  • 杨政开:0739-5329520
  • 姜海涛:0739-5315513

正文内容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01   项目概况: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2、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3、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52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长(m) 宽(m) 面积(㎡) 内高(㎡) 温度(℃) 湿度 单位 数量 1 冷藏库1 3.61 2.71 9.7831 2.6 2~8℃ 35%~75% 台 1 2 冷藏库2 5.13 3.62 18.5706 2.6 2~8℃ 35%~75% 台 1 3 冷藏库3 4.3 3.7 15.91 2.6 2~8℃ 35%~75% 台 1 4 超低温冷库 2.61 2.81 7.3341 2.6 ≤-20℃ / 台 1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8、联合体: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9、■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 。 10、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1、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或以上,经销商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8日17:00时止。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投标人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  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3、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 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2、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投标人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 3、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1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3.2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3.3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 4、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6、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否则表示未选择。 7、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 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  联系人:杨政 联系方式:0739-532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姜海涛、张静 联系方式:0739-5315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涛、张静 电  话:0739-5315513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4009980000/0739-8996698                                              2024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zip 防所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C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2、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3、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4、预算金额:人民币520000元。5、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长(m)宽(m)面积(m)内高(m)温度(℃)湿度单位数量1冷藏库13.612.719.78312.62~8℃35%~75%台12冷藏库25.133.6218.57062.62~8℃35%~75%台13冷藏库34.33.715.912.62~8℃35%~75%台14超低温冷库2.612.817.33412.6≤-20℃/台16、合同价格形式:口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10、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1、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口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口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口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专门面向:口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口监狱企业口福利性单位。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或以上,经销商参与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月日上午9:00至2024年月8日17:00时止。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一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投标人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口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3、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五、公告期限1、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无需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2、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投标人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3、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1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3.2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3.3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4、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6、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否则表示未选择。7、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联系人:杨政开联系方式:0739-53295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项目联系人:姜海涛、张静联系方式:0739-53155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海涛、张静电话:0739-5315513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0739-89966982024年月1日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电子标) 采 购 人: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2024年11月 目录 4第一章 投标邀请 8第二章 投标须知 8投标须知前附表 12投标须知正文 12一、总则 13二、招标文件 14三、投标文件 18四、投标 20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1六、中标信息公布 22七、合同签订 23八、政府采购政策 24九、其他规定 26附件: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27第三章 资格审查 271.资格审查主体 272.资格审查 273.其他 28附表1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29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30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31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31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33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37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8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 39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40附表3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41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43附页1 评标办法及标准表 46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46第一节 政府采购采购合同协议书 50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9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60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61索引表1 资格审查索引表 62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62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附件1-3: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65附件1-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6附件1-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67附件1-6: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67附件1-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适用于中小企业) 68附件1-7: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69附件1-8: 分包承诺 70附件1-9: 信用查询情况 71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72索引表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73索引表3 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评审索引表 74二、投标函 76三、开标一览表 77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77附件4:分项报价明细表 78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 79附件5: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表 80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81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82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 82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类,适用于中小企业) 83附件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4附件8-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85附件8-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85附件8-4-1:本项目所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 86附件8-4-2:本项目所投非强制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87附件8-4-3:本项目所投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 88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89索引表4 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评审索引表 90九、技术要求的响应 90附件9:标的(货物)说明响应一览表 91十、技术条款偏离表 91附件10:技术条款偏离表 92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93十二、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4第七章 采购需求 94第一节、采购清单及说明 94一、项目基本说明 94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4三、采购清单一览表 95第二节、技术要求 95一、 技术参数要求 100第三节、商务要求 100一、交货时间与地点 100二、安装 100三、业绩要求 100四、验收 101五、售后服务要求 101六、付款方式 101七、履约保证金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2、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3、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52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长(m) 宽(m) 面积(㎡) 内高(㎡) 温度(℃) 湿度 单位 数量 1 冷藏库1 3.61 2.71 9.7831 2.6 2~8℃ 35%~75% 台 1 2 冷藏库2 5.13 3.62 18.5706 2.6 2~8℃ 35%~75% 台 1 3 冷藏库3 4.3 3.7 15.91 2.6 2~8℃ 35%~75% 台 1 4 超低温冷库 2.61 2.81 7.3341 2.6 ≤-20℃ / 台 1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8、联合体: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9、■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 。 10、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1、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或以上,经销商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8日17:00时止。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投标人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  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3、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 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2、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投标人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 3、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1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3.2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3.3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 4、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6、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否则表示未选择。 7、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 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  联系人:杨政 联系方式:0739-532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姜海涛、张静 联系方式:0739-5315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涛、张静 电  话:0739-5315513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4009980000/0739-8996698 2024年11月1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项目名称 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第1.2款 是否预留采购份额 否 第2.1款 采购人 名称: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 联系人:杨政 电话:0739-5329520 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 电话: 0739-5315513 联系人:姜海涛、张静 第2.6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第3.2款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第6.2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方式 二、招标文件 第8.4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中第七章《采购需求》中第二节“技术要求”中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负偏离的最多项数≥1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10.1款 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三、投标文件 第14.1款 投标报价的规定 整体报价 第14.2款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的相关要求 第14.7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整体报价。 第15.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中的要求 第17.1款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 第18.1款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的相关要求。 第19.1款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分包资质要求:/。 四、投标 第21.1款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3.1款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 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37条处理)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8.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第29.3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一、采购人 1、联系人:杨政 2、联系电话:0739-5329520 3、通讯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 二、招标代理公司 联系人:姜海涛,张静 2、联系电话: 0739-5315513 3、通讯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 七、合同签订 第31.1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具体见第七章《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八、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定 第33.1款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九、其他规定 第35.1款(1)项 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的相关要求。 第35.1款(2)项 质量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的相关要求。 第35.2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元整的代理服务费。 第36.1款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时间: 地点: 具体见第七章采购需求。 第38.2款 其他规定 1、信用记录 (1)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2、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1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2. 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财库〔2022〕31号)。 2.5服务是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6.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七章 采购需求 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8.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9. 询问 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10.4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应及时关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1. 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响应文件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 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九、技术要求的响应 十、技术条款偏离表 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十二、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 13.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 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4.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中同一个合同项(包)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及“零”报价、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其投标无效。 14.5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报价评审,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4.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5.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6. 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3 投标人提供货物以及配套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8. 投标保证金 18.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9.分包 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9.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0.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2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 ggzy.shaoyang.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 20.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 20.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1.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 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1.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 21.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 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 23. 串通投标行为 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4. 开标 24.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2开标程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规定的时间,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 (2)开标时间后,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 (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 24.3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 24.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 24.5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 (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 (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 (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 24.6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25. 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26. 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7. 评标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 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0. 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 履约担保 31.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 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2.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及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八、政府采购政策 33. 采购政策支持 33.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采购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33.2价格评审优惠: (1)供应商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货物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到的服务承接方或工程承接方做出要求;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响应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3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3.4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3.5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4)投标人提供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或价格扣除。 33.6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第33.4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2)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九、其他规定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纪检部门批准。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合同价款支付 (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 35.2 招标代理服务费 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代理机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6.样品 3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 37.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37.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电子交易平台应急预案措施执行: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 37.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电子交易平台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 (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 (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 3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8.1纸制投标文件 为便于签订合同、项目验收、采购文件保存,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供纸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8.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9.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 39.1 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请详见【附件: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附件: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 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货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货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合”查询联系。 第三章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 4.1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附表1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投标报价 第二章14.2款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二章15.1款(1)项 3 保证金(免交保证金承诺书) 第二章第18.1款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章第15.1款(2)项 5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第二章第15.1款(3)项 6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本项目如果有,必须提供) 第二章第15.1款(4)项 7 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第二章第15.2款、本章第2.4款(3)项 8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本章第2.4款(2)项 9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 第二章第15.3款 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采购人代表(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采购人代表(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节第1.2款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二节第3.4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七章“采购需求”的相关说明 第二节第4.2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见本章第二节第4.2款 第二节第5.2(1)项 价格评审优惠 □专面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的报价不享受价格扣除。 ■非专面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所投的所有货物都是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给予投标总报价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3)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 / %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第二节第5.2(2)项 优先采购 一、加分比例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评标因素权重分4%的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评标因素权重分4%的加分; 二、计算方式如下: 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第二节第5.3款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 得分相同的规定 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报价相同并且技术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二节第6.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1.评标方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 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章,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5.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 5.3 款规定处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按商务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废标 10.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商务文件或技术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第四章第三节2.1款(1)项 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或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第四章第三节2.1款(2)项 3 投标有效期。 第四章第三节2.1款(3)项 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第四章第三节2.1款(4)项 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第四章第三节2.1款(5)项 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符合性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3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1. 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 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2(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 投标报价评价 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 × 报价权重分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2(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5.评标总得分 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确定中标候选人。 附页1 评标办法及标准表 (一)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评审因素及权值 序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 1 价格评价项 0.30(A1) 2 技术评价项 0.50(A2) 3 商务评价项 0.20(A3) 合计 1.00 4 优先采购加分 (二)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A1 价格评价项 (F1=1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分 说明: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A2 技术评价项 (F2=100分) 一、产品技术参数(60分) 1、以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为基准,标注 “★”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未提供“技术条款偏离表”和“货物说明一览表”的,本项不计分。 3、完全满足所有条款的计60分。用“▲”标明的技术参数为重要的技术条款,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处扣7分;其他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处扣4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视为不满足或负偏离。非实质性的技术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15项时,投标无效。 二、项目实施方案(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整体设备配置方案科学合理; 2.人员配备及安排和培训方案科学合理; 3.安装进度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合理; 4.安装调试程序科学合理、措施得当; 5.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 以上5部分内容均科学合理的计20分,方案欠科学合理的扣2分,不科学合理的扣4分(每部分不超过4分),扣完为止。 三、售后服务方案(20分)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分别对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评审: (1)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产品种类; (2)响应时间长短; (3)各类主要设备售后服务完善程度; (4)项目管理售后方案; (5)培训计划; 上述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以上5部分全部合理可行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0分。方案欠科学合理的扣2分,不科学合理的扣4分(每部分不超过4分),扣完为止。 A3 商务评价项 (F3=100分) 一、供应商能力保障、产品保障(60分) 1.1体系认证(30分) 投标人或货物制造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30分。 说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计分。 1.2安装能力(15分) 投标人或委托安装维修的公司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证书或以上计9分;制冷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C类及以上计6分。 说明: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计分。 1.3制冷智能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5分) 投标人或货物制造商具有制冷智能控制系统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计15分,不具备不计分。 说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计分。 二、业绩(40分)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医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供货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40分。 说明: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计分。 A4 A优先采购加分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A1 (价格评价项)4%的加分。 2、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A2(技术评价项) 4 %的加分。 ∑(评委评分)=F1×A1+F2×A2+F3×A3+A优先采购加分 A1、A2、A3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3=1)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综合得分前3名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最后价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采用抽签方式决定。 说 明 1、计算过程中,算数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为便于评审,供应商需制作“评审索引表”,将各评分的内容所在响应文件的位置进行说明。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采购合同协议书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正/副本 甲方(全称):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 (否 分包主要内容:/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所有设备安装完成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设备试运行15天,甲方终验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有效合法票据。甲方按财政集中支付流程支付。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35天,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2)履约地点: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担保期限:不少于12个月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合同验收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采购人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所有设备安装完成,采购人进行初步验收;设备试运行15天,采购人进行终验。(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设备安装完成或设备试运行15天后,双方进行共同验收。 (5)履约验收的内容:产品技术参数。 (6)履约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承诺。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正本肆份,副本叁份。采购人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供应商执正本贰份份,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无 第二节 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无 第二节 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不支付任何货款,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节 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无 第二节 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无 第二节 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无 第二节 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无 指定现场 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节 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无 第二节 第7.3款 保险要求 无 第二节 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1年 第二节 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上门。 第二节 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无 第二节 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所有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以银行保函形式向采购人缴纳。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采购人按照邵阳市财政集中支付流程支付全部合同款,质保期到且无问题时(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银行保函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二节 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无 第二节 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无 第二节 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上门。 第二节 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无 第二节 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无 第二节 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无 第二节 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按延交部分金额每日千分之五进行赔偿 第二节 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进行赔偿 第二节 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无 第二节 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邵阳市;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无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说明: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响应文件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 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九、技术要求的响应 十、技术条款偏离表 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十二、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评审索引表”、“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评审索引表”,并将“资格审查索引表”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将“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评审索引表”置于《商务文件》的第一、二页,将“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评审索引表”置于《技术文件》第一页,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采 购 人: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投标人: 年 月 日 索引表1 资格审查索引表 资格审查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资格审查标准 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1)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附件1-3: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 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致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 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相关处罚。 (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此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响应。 附件1-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注:按第二章第15.1(2)项要求提供。 (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1-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致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公司(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统一社会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注册登记机构 登记日期 有效期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人手机号: 供应商座机号码: 附件1-6: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注:如果本项目设有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二章第15.1(4)项要求提供。 附件1-6-1: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或以上,经销商参与投标)。 附件1-7: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说明:此项目不适用,无需填写。 致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成员1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成员2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 附件1-8: 分包承诺 说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要求合同分包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分包承诺》,格式自拟。 附件1-9: 信用查询情况 说明: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南信 用网(www.hn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的截图。 投 标 文 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采 购 人: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投标人: 年 月 日 索引表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审查内容及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索引表3 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评审索引表 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评审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二、投标函 致: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投标人代表 (姓名 、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参加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响应文件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 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九、技术要求的响应 十、技术条款偏离表 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十二、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标题 内容 货物名称 总报价/折扣/单价 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的35日内。 服务要求 保证金 备注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2)本项目按人民币报价,已“元”为单位。 (3)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6款规定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4:分项报价明细表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货物)名称 品牌/产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冷藏库1 1 台 2 冷藏库2 1 台 3 冷藏库3 1 台 4 超低温冷库 1 台 报价合计(投标总价)(元) 备注:(1)报价合计(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一致,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4.6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 说明: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所投的包号,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和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相应内容(或要求)自行编写合同及商务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表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1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中的“政府合同专用条款”和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其他合同、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说明:1、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所投的包号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中的“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填写本表,不满足或负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采购合同条款》中的“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中的“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说明:提供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说明: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无需提供。 备注:采购进口产品的需提供(1)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 (2)制造商或者国内总代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 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类,适用于中小企业)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名称)的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货物)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货物)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所有采购标的(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无需填写此函。货物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部分承接方或工程部分的承接方作出要求。 4、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成交,依法予以处理。 5、联合体一方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 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8-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8-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8-4-1:本项目所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 包号:1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产品名称 价格(元) 类型(强制节能标志) 备注                     产品总价(元)   注:本项目如有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时应提供此表,以上所列产品且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附件8-4-2:本项目所投非强制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包号:1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产品名称 价格(元) 类型(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 备注                     产品总价(元)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以上所列产品且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非强制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附件8-4-3:本项目所投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 包号:1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产品名称 价格(元) 类型(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备注                     产品总价(元)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并按招标文件格式条款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投 标 文 件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采 购 人: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投标人: 年 月 日 索引表4 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评审索引表 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评审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九、技术要求的响应 附件9:标的(货物)说明一览表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1 序号 标的(货物)名称 具体技术参数或规格 备注 说明:投标人应将投标的(货物)的具休技术参数或规格以本表形式列出,如本表格式不能反应所有内容,可以另制格式。具枯技术参数或规格如果原文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10:技术条款偏离表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361号 代理机构编号:hy2024090 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1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其他技术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说明:1、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所投的包号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相应要求填写本表,并作出说明; 2、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不满足或负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 说明:提供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十二、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章 采购需求 提示: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响应无效;其他为非实质性条款,用“▲”标明的条款代表重要的要求和条件,其他的条款则表示一般的要求和条件。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说明 一、项目基本说明 1、项目名称:免疫规划冷藏冷冻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520000元。 3、项目所属政府采购品目编码:A02052302( 冷库制冷设备)。 4、所属行业:工业。 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强制采购:否。 3、优先采购:是。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类型为小型或 微型企业的,按政府采购政策报价依法享受10%的评审优惠。 三、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长(m) 宽(m) 面积(㎡) 内高(㎡) 温度(℃) 湿度 单位 数量 1 冷藏库1 3.61 2.71 9.7831 2.6 2~8℃ 35%~75% 台 1 2 冷藏库2 5.13 3.62 18.5706 2.6 2~8℃ 35%~75% 台 1 3 冷藏库3 4.3 3.7 15.91 2.6 2~8℃ 35%~75% 台 1 4 超低温冷库 2.61 2.81 7.3341 2.6 ≤-20℃ / 台 1 说明: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标的名称”应与采购清单一览表一致,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3、本项目核心设备为:冷藏库2。 第二节、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技术参数规格与要求 备注 冷藏库 ▲冷库板:双面彩钢高压发泡聚氨酯夹芯板,库板厚度≥150mm,彩钢板厚度≥0.5mm(国标,彩钢板裸板厚度不低于 0.47mm),颜色采用白灰色,聚氨酯芯材密度:40±2kg/m³,抗压强度:≥160kPa,传热系数≤0.024W/m·K,防火等级B2。面板要求附防止破坏磨损的PVC薄膜,库板须具有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完整的检测报告。 冷库门:手动单开门冷库门,面板采用双面0.8mm不锈钢,规格900*1900*150mm,内置聚氨酯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B1级。冷藏库库门内径800mm*1800mm。库门内径700mm*1800mm。配置为手拉单开半埋式冷库门,产品保温密闭性能好,坚固可靠、滑动灵活,所有冷库均设有安全锁:无须工具可从库内人手开启,门框处安装防露发热丝,防止库门连接处结露。 每扇冷库门配备风幕机,与冷库门联动开停。 冷库辅材:地面保温采用与库板相同要求材质,墙板与底、顶板接缝均采用彩钢折件装饰。 冷库外底部内部敷设50mm厚HDPE防潮垫板。 冷库配置平衡窗,数量≥2件。 线管端口需密封处理,做密封和隔热保温处理。 冷库内安装结合面不允许有外露的隔热材料,接缝采用密封胶处理。 冷库内阴角均采用圆弧铝装饰过渡,卫生且美观。 冷库内地面配备塑料托盘,具备防滑、承重、防潮功能。 制冷机组:采用高效全封闭涡旋式压缩机组,风冷冷凝,整机一体出厂,机组配置冷凝器、储液器、干燥过滤器、高低压控制器、视液镜等。冷藏库(≥30立方)单台机组功率≥3HP,冷藏库(<30立方)单台机组功率≥2HP,采用环保型制冷剂R404a,制冷量符合冷库需求,一用一备,循环使用提高使用寿命。电源/频率380V AC/50HZ,机组噪音声压级@1m ≤75 dB,空载/满载降温时间≤60min,机组在环境温度0-45℃正常运转。 空气冷却器:采用吊挂式风冷型空气冷却器,一用一备,高效铜管配置铝翅片,外转子低噪音风机,配有不锈钢电热化霜管。 制冷系统配置:采用脱氧含磷紫铜管,优质国标铜管作为化霜水管,管道保温采用B1级难燃优质橡塑保温管,热力膨胀阀、电磁阀采用优质品牌。 ▲冷库电控箱及温度控制系统: 配置液晶触控屏,实现一库双机、一用一备模式可选,双系统智能运行可轮流运转、冷补偿、故障切换。 能控制功能,达到完全智能运行,冷库制造商制冷智能控制系采用温控器控制。 产品具有温度显示、设置、自动控温及除霜设置、保护、自动控制等功能,使用简便。 控制箱具有电源、制冷、除霜、故障等多种指示及相位、过热过载、系统高低压等多种保护,可实现制冷系统故障报警和中文显示等功能,具备蜂鸣声光报警、微信、短信报警。 具有物联功能,可通过PC端、手机APP远程查看设备参数及报警信息,并对温度历史数据记录保存,导出打印、实现远程监控。 ▲制冷智能控制系统:具有智能控制功能,达到完全智能运行。 ▲免除任何费用提供温湿度冷链监控:完全独立于冷库智能控制系统,实现无线冷链的独立监控,用于两套系统的相互校对和互相备用,要求选用于制冷机组、空气冷却器同一品牌或同档次。 采集数据实时上传云平台,可自由设置上传间隔;自由设置报警上下限,具有超限报警提示、系统报警设置、短信/声光报警设置功能提供数据记录存储,实时曲线、历史曲线、报警记录、数据查找、数据报表下载等功能。 冷库灯:采用防水级冷库专用灯,照明亮度不低于200LX,附开关控制。 除湿机:每个冷藏库至少配置1台移动式低温工况除湿机,除湿量130(L/D),库内须设置除湿机排水和电源点。 超低温冷库 ▲冷库板:双面彩钢高压发泡聚氨酯夹芯板,库板厚度≥150mm,彩钢板厚度≥0.5mm(国标,彩钢板裸板厚度不低于 0.47mm),颜色采用白灰色,聚氨酯芯材密度:40±2kg/m³,抗压强度:≥160kPa,传热系数≤0.024W/m·K,防火等级B2。面板要求附防止破坏磨损的PVC薄膜,库板须具有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完整的检测报告。 冷库门:手动单开门冷库门,面板采用双面0.8mm不锈钢,规格800*1900*150mm,内置聚氨酯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B1级。库门内径700mm*1800mm。配置为手拉单开半埋式冷库门,产品保温密闭性能好,坚固可靠、滑动灵活,所有冷库均设有安全锁:无须工具可从库内人手开启,门框处安装防露发热丝,防止库门连接处结露。 每扇冷库门配备风幕机,与冷库门联动开停。 冷库辅材:地面保温采用与库板相同要求材质,墙板与底、顶板接缝均采用彩钢折件装饰。 冷库外底部内部敷设50mm厚HDPE防潮垫板。 冷库配置平衡窗,数量≥2件。 线管端口需密封处理,做密封和隔热保温处理。 冷库内安装结合面不允许有外露的隔热材料,接缝采用密封胶处理。 冷库内阴角均采用圆弧铝装饰过渡,卫生且美观。冷库内地面配备塑料托盘,具备防滑、承重、防潮功能。 制冷机组:采用高效全封闭涡旋式压缩机组,风冷冷凝,整机一体出厂,机组配置冷凝器、储液器、干燥过滤器、高低压控制器、视液镜等。单台机组功率≥2HP,采用环保型制冷剂R404a,制冷量符合冷库需求,一用一备,循环使用提高使用寿命。电源/频率380V AC/50HZ,机组噪音声压级@1m ≤75 dB,空载/满载降温时间≤60min,机组在环境温度0-45℃及极端环境下能正常运转。 空气冷却器:采用吊挂式风冷型空气冷却器,一用一备,高效铜管配置铝翅片,外转子低噪音风机,配有不锈钢电热化霜管。 制冷系统配置:采用脱氧含磷紫铜管,优质国标铜管作为化霜水管,管道保温采用B1级难燃优质橡塑保温管,热力膨胀阀、电磁阀采用优质品牌。 ▲冷库电控箱及温度控制系统: 配置液晶触控屏,实现一库双机、一用一备模式可选,双系统智能运行可轮流运转、冷补偿、故障切换。 采用温控器控制,具有智能控制功能,达到完全智能运行。 产品具有温度显示、设置、自动控温及除霜设置、保护、自动控制等功能,使用简便。 控制箱具有电源、制冷、除霜、故障等多种指示及相位、过热过载、系统高低压等多种保护,可实现制冷系统故障报警和中文显示等功能,具备蜂鸣声光报警、微信、短信报警。 具有物联功能,可通过PC端、手机APP远程查看设备参数及报警信息,并对温度历史数据记录保存,导出打印、实现远程监控。 ▲制冷智能控制系统:具有智能控制功能,达到完全智能运行。 ▲免除任何费用提供温湿度冷链监控:完全独立于冷库智能控制系统,实现无线冷链的独立监控,用于两套系统的相互校对和互相备用,要求选用于制冷机组、空气冷却器同一品牌或同档次。 采集数据实时上传云平台,可自由设置上传间隔;自由设置报警上下限,具有超限报警提示、系统报警设置、短信/声光报警设置功能提供数据记录存储,实时曲线、历史曲线、报警记录、数据查找、数据报表下载等功能。 冷库灯:采用防水级冷库专用灯,照明亮度不低于200LX,附开关控制。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35日内。 2、交货及安装地点: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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