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招募公告]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1 10:02:4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评估机构计算机
联系方式
  • 张律师:18581480326

正文内容

关于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招募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 2 3 4 5 发布项目 2025-07-11 09:23 机构报名 选取中介机构 上传合同 上传服务结果 破产业务服务咨询电话:023-63088881转1 选取时间 2025-07-17 17:00:00 关于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招募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招募公告 选聘主体 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 社会性资金 债务人情况 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03日,法定代表人姜国清,注册资本10529.6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45316210G,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90号第一层,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制造、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电动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电动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仪器仪表及其检测设备,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塑料制品,工业自动化设备;机电产品、光电产品研发设计;模具设计;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水泵,阀门: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 债务人所在地 重庆市江北区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是 案号 (2025)渝05破206号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否 所需服务类型 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 评估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对瑞阳科技公司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发表独立评估意见。评估基准日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即2025年5月22日(在正式报告出具前,管理人可根据破产案件实际情况对基准日进行调整)。评估范围内的主要资产为不动产、机动车、机器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清点上述本次评估的财产并列清单,完成对被评估单位上述资产的调查、评估工作,对上述资产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2.根据工作需要,出具相关的报告(如重置成本报告、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清算价值评估报告等)。3.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详见招募公告)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投标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本次选聘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2.投标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的评估项目均具备相应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评估报告或结论无效,管理人不支付评估费用。评估机构若给委托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投标机构应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评估资质。 4.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回避情形,以及曾经为瑞阳科技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况 5.投标机构不存在与瑞阳科技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冲突情况。 6.投标机构需完成过5件以上(含本数)破产清算、强制清算类的评估工作。 7.投标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低于5人。 其他要求说明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5时前将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五份现场提交至以下指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24层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特别说明:投标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九条所列明的条件提供材料,且线下提交资料不得包含报价文件,若投标机构提供的材料不满足报名条件或者包含报价文件的,作为废标处理。(详见招募公告) 服务时限及说明 中标机构能够公平、公正、高效、精准完成瑞阳公司管理人确定的工作目标,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提交形式为5份以上书面报告和1份电子文档及表格。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经公开招募选聘确定评估机构后,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在三日内与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选定的评估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将直接确定顺位的候选投标机构为评估机构并签订委托合同。 候选投标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将重新进行招募选聘评估机构。(详见招募公告) 服务金额 ¥0.00元至¥100,000.00元 金额说明 本次参与遴选的机构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为含税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以及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本次竞选采取“竞价选取”模式确认选取结果;价格区间为:0万元-10万元;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选取报价最低的中介机构为中选机构,若同时出现多家相同最低报价的机构,系统自动随机摇号选出中选机构。 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需回避机构 回避原因 选聘时间 2025-07-17 17:00:00 资质备案要求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登录后查看) 监督举报电话 (登录后查看) 备注 根据《重庆破产法庭 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 工作指引(试行)》第14条之规定:管理人选定审计机构时应当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 采购需求书下载 X X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5-07-11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招募公告(瑞阳).pdf 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招募公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2025)渝05破申19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瑞阳科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6日作出(2025)渝05破206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瑞阳科技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清算程序,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要遴选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03日,法定代表人姜国清,注册资本10529.6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45316210G,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90号第一层,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制造、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电动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电动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仪器仪表及其检测设备,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塑料制品,工业自动化设备:机电产品、光电产品研发设计:模具设计;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水泵,阀门: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二、评估资产情况及账面资产负债概况1.不动产:位于渝北区双凤桥街道茂林路99号1幢、2幢、3幢、4幢房屋。2.机械设备:存放于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勤业路88号重庆浩林斯顿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厂房以及双凤桥街道茂林路99号瑞阳公司自有厂房内,管理人进行了现场查看,待评估机构进场后逐一再行清点核实。3、办公家具若于、4辆机动车(存放于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勤业路88号)。4、对外投资共有5家持股公司,分别①重庆玉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5月24日,现存续,注册资本1250万元,股权结构为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②重庆瑞阳吉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29日,现存续(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③重庆瑞德高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0日,现存续,注册资本2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2381%)。④贵州东瑞新能源汽车电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5月26日,现存续,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权结构为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⑤重庆瑞阳鑫驰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07月30日,现存续(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权结构为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5、商标、专利:有效商标权5项、专利4项具体评估财产范围以评估机构现场盘点为准根据债务人最新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3月),债务人资产总计631717854.73元,负债340530644.56,所有者权益291187210.17元。三、工作内容及要求评估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对瑞阳科技公司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发表独立评估意见。评估基准日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即2025年5月22日(在正式报告出具前,管理人可根据破产案件实际情况对基准日进行调整)。评估范围内的主要资产为不动产、机动车、机器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清点上述本次评估的财产并列清单,完成对被评估单位上述资产的调查、评估工作,对上述资产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2.根据工作需要,出具相关的报告(如重置成本报告、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清算价值评估报告等)。3.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四、中介机构报名条件1.投标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本次选聘不允许联合体申报。2.投标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的评估项目均具备相应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评估报告或结论无效,管理人不支付评估费用。评估机构若给委托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投标机构应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评估资质。4.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回避情形,以及曾经为瑞阳科技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况5.投标机构不存在与瑞阳科技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冲突情况。6.投标机构需完成过5件以上(含本数)破产清算、强制清算类的评估工作。7.投标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低于5人。五、签约时间及完成时限1.管理人通知中选后的3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2.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提交形式为5份以上书面报告和1份电子文档及表格。3.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专项评估事项,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六、评选规则和程序1.选聘方式: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择优+竞价”模式确认选取结果。2.选聘流程:(1)管理人拟定选聘评估机构办法,并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发布项目。(2)参选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上传、提供相关材料。(3)密封情况检查:由评选委员会成员检查纸质版参选文件密封情况,共同拆封各意向机构的参选材料并录像。如发现参选材料没按选聘办法的规定密封,则作废件处理。o:(4)参选材料随机顺序开启。(5)评选委员会根据本选聘办法的要求和标准,审查纸质参选文件,并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择优+竞价”方式确定中选机构,不进行现场评选。(6)选聘结果将确定一家中选评估机构、一家备选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完成后3日内将选定结果告知被选定机构,并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收取文件不退还。3.评选委员会的确定管理人将组织不少于五名以上(单数)人员成立评选委员会。4.评选办法本次评选采用“择优+竞价”方式,对符合选聘条件的参选机构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参选机构总得分为服务部分、商务部分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得分最高的两名参选机构为成交候选参选机构。5.选聘结果的确定符合本办法各项要求的中介机构在报名时按照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在指定的选取时间到达后,管理人开展评选工作,得分最高的两名参选机构为成交候选参选机构,同时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系统确认选取结果。评审标准:序号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服务响应偏离(10分)1.起评分:有效参选机构的起评分为10分。2.扣分条款:参选机构应满足采购文件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若存在1条负偏离或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则其评分得0分。根据服务响应偏离表进行评分。服务方案(60分)1.项目理解根据参选机构对本项目总体认识、理解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参选机构提供服务方案。优标准: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良标准: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标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差标准:内容不完整性,科学合理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2.实施方案参选机构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拟派出服务团队人数、开展工作思路、主要工作内容等,根据内容进行评分,优得20分,良得20分,一般得10分,差得5分,未提供得0分。3.进度安排参选机构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工作计划表、预计完成时限等内容,根据内容进行评分,优得15-12(不含)分,良得12-9(不含)分,一般得9-6(不含)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4.质量保障措施参选机构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措施等内容,根据内容进行评分,优得15-12(不含)分,良得12-9(不含)分,一般得9-6(不含)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2人员配备(10分)参选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有1人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人员名单及参选机构为人员购买2024年11-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业绩(20分)2021年7月1日至今,参选机构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详见“四、项目商务要求二2”),1个得2分,最高得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七、签约时间经公开招募选聘确定评估机构后,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在三日内与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选定的评估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将直接确定顺位的候选投标机构为评估机构并签订委托合同。候选投标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将重新进行招募选聘评估机构。八、违约责任选定的中介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中介机构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正式的报告,逾期未完成合同约定事项的,按照合同金额的1%/日扣除违约金;若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九、提交的材料与提交截止时间、形式(一)投标递交的材料1.投标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时间、从业人员规模及参与类似项目的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等。2.投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3.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此次评估工作的人员组成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投标机构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流程、预计完成时间、工作成果形式等。6.承诺书(原件)。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同意并接受本招募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4配合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好评估工作: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7.投标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提交投标材料的时间与形式1.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5时前将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五份现场提交至以下指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24层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招标联系人:张律师18581480326,彭律师13452868481。特别说明:投标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九条所列明的条件提供材料,且线下提交资料不得包含报价文件,若投标机构提供的材料不满足报名条件或者包含报价文件的,作为废标处理。2.评选委员会的确定管理人将组织不少于五名以上(单数)人员成立评选委员会,对中标机构资格审查。十、结果公示1.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选取报价最低的中介机构为中选机构,若同时出现多家相同最低报价的机构,系统自动随机摇号选出中选机构。2.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准备材料,于投标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管理人将与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合同,未被选定的评估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注: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重庆瑞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7月10日附件:(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和电子邮箱)(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采购、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9-(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与服务单位债务人及股东等相关各方不存在利益关系。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0-(六)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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