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广西公安视频二级网、移动警务二级网线路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5-G3-000475-YZLZ)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GXZC2025-G3-000475-YZLZ招标状态招标|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16:59: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预算金额218.4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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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的政府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5]3419号-001、广西政采[2025]3419号-002、广西政采[2025]3419号-003),拟对2025年广西公安视频二级网、移动警务二级网线路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5-G3-000475-YZLZ)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专业人员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4月2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以便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并签名,同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人: 唐冰 联系电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附件:2025年广西公安视频二级网、移动警务二级网线路租赁项目预公示内容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附件信息: 预公示招标文件-2025年广西公安视频二级网、移动警务二级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docx227.3K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广西公安视频二级网、移动警务二级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5-G3-000475-YZLZ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ZLNN2025-G3-051-GXZC)202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7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9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广西公安视频二级网、移动警务二级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5-G3-000475-YZLZ(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5]3419号-001、广西政采[2025]3419号-002、广西政采[2025]3419号-003)项目名称:2025年广西公安视频二级网、移动警务二级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预算总金额(元):3528000.00最高限价(元):3528000.00采购需求:01分标;预算金额(元):2184000.00最高限价(元):2184000.00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视频二级网线路租赁(主线)1项一、项目简介:本分标建设范围包括广西公安视频专网二级网(即区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主线路14条(每市1条),及配套全网管理运维服务。本次骨干网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高性能:能支撑租赁期内的业务流量压力和带宽扩容要求;高扩展性:网络架构必须具备可平滑扩充的能力,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网络架构上的层次化和模块化实现对业务扩充、地域覆盖的支持,为网络发展预留充足空间;高可用性:网络可用性必须满足核心应用系统可用性的实际需求。网络架构是业务良好运作和管理的基础,保持网络架构的高度可用性十分重要,需要从网络架构、节点、设备特性等多方面进行设计,避免单点故障,提高网络的整体可用性,同时网络本身还应具备自愈能力;高安全性:提供业务部门的安全隔离保障,提供网络本身的安全防范,提供设备级的安全防范;网络智能:能识别和监控媒体流量,为语音和视频应用提供QoS保障;……02分标;预算金额(元):728000.00最高限价(元):728000.00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视频二级网线路租赁(备线)1项一、项目简介:本分标建设范围包括广西公安视频二级网(即区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备线路14条(每市1条),及配套全网管理运维服务。本次骨干网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高性能:能支撑租赁期内的业务流量压力和带宽扩容要求;高扩展性:网络架构必须具备可平滑扩充的能力,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网络架构上的层次化和模块化实现对业务扩充、地域覆盖的支持,为网络发展预留充足空间;高可用性:网络可用性必须满足核心应用系统可用性的实际需求。网络架构是业务良好运作和管理的基础,保持网络架构的高度可用性十分重要,需要从网络架构、节点、设备特性等多方面进行设计,避免单点故障,提高网络的整体可用性,同时网络本身还应具备自愈能力;高安全性:提供业务部门的安全隔离保障,提供网络本身的安全防范,提供设备级的安全防范;网络智能:能识别和监控媒体流量,为语音和视频应用提供QoS保障;……03分标;预算金额(元):616000.00最高限价(元):616000.00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移动警务二级网线路租赁1项一、项目简介:本分标建设范围包括广西公安移动警务二级网(即区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线路14条(每市1条)。本次骨干网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高性能:能支撑租赁期内的业务流量压力和带宽扩容要求;高扩展性:网络架构必须具备可平滑扩充的能力,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网络架构上的层次化和模块化实现对业务扩充、地域覆盖的支持,为网络发展预留充足空间;高可用性:网络可用性必须满足核心应用系统可用性的实际需求。网络架构是业务良好运作和管理的基础,保持网络架构的高度可用性十分重要,需要从网络架构、节点、设备特性等多方面进行设计,避免单点故障,提高网络的整体可用性,同时网络本身还应具备自愈能力;高安全性:提供业务部门的安全隔离保障,提供网络本身的安全防范,提供设备级的安全防范;网络智能:能识别和监控媒体流量,为语音和视频应用提供QoS保障;……注: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分标参与投标,但只能成为01、02分标其中一个分标的中标供应商,按照01-02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已经被推荐为01分标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其不再被推荐为02分标的中标候选供应商。03分标不限制。合同履行期限:01分标:租期26个月,线路调通投入使用并经采购人确认后起算服务时间;02分标:租期26个月,线路调通投入使用并经采购人确认后起算服务时间;03分标:租期22个月,线路调通投入使用并经采购人确认后起算服务时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网络信息传输服务运营商资质;或具有具备上述资质的线路运营商的授权书的供应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xggzy.gxzf.gov.cn/)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或者0771-3381253)。(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联系方式:康辛;0771-28923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530201联系方式: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冰、韦顺电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5.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无核心产品要求。7.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均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01分标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要求1视频二级网线路租赁(主线)1项一、项目简介:本分标服务范围包括广西公安视频专网二级网(即区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主线路14条(每市1条),及配套全网管理运维服务。本次骨干网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高性能:能支撑租赁期内的业务流量压力和带宽扩容要求;高扩展性:网络架构必须具备可平滑扩充的能力,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网络架构上的层次化和模块化实现对业务扩充、地域覆盖的支持,为网络发展预留充足空间;高可用性:网络可用性必须满足核心应用系统可用性的实际需求。网络架构是业务良好运作和管理的基础,保持网络架构的高度可用性十分重要,需要从网络架构、节点、设备特性等多方面进行设计,避免单点故障,提高网络的整体可用性,同时网络本身还应具备自愈能力;高安全性:提供业务部门的安全隔离保障,提供网络本身的安全防范,提供设备级的安全防范;网络智能:能识别和监控媒体流量,为语音和视频应用提供QoS保障;二、项目要求:(一)线路要求:1、提供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14条专线线路(视频二级网主线,每市1条),线路带宽为10000Mbps。线路两端的端口为单模光口,实际可用带宽≥80%,传输技术要求采用波分技术。线路为双路由。2、传输模式要求使用点对点透传的方式开通公安厅至各市的单模光口线路。3、传输骨干层及接入层要求二级网全网的线路为光纤接入。传输网均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各线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4、接入地点详见附表:线路清单(主线,14条)。(二)线路服务要求:1、在租用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线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2、严禁投标人将资源不到位的专线转包给其它运营商。3、投标人设计的方案必须考虑到与现有全区公安视频专网二、三级在用网络实现连接,不能影响用户正常的网络互联。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实现连接的具体实施方案。4、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大带宽专线线路必须采用波分技术,投标人提供的光纤链路通道必须是二层传输通道。5、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数字线路,实现区公安厅至各地市公安局联网。要求所有线路与互联网(公网)及其它用户线路物理上隔离。全网具有全程可网管能力,投标人的网络要求有自愈环,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二级网数字线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各自传输骨干网进行重点介绍。6、数字线路经过的传输机房应配备有双备份的后备电源,实现7×24小时不断电,同时具备恒温、防潮、防尘等条件,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要求。7、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专线线路单模线缆至项目路由器设备接口。8、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测试、验收等工作。9、鉴于本项目租期到期后,可能存在后续项目的线路供应商与本项目不一致,因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以承诺函的方式承诺在本项目租期到期后额外继续免费提供不少于30个日历日的线路租赁服务,以便采购人组织对线路进行割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运行维护服务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本分标所配套设备制定详细具体的建设和实施设计方案,并提供所有设备的具体安装及网络割接方案;建设方案至少包括组网规划、IP地址规划、路由冗余设计、路由策略设计等;实施方案至少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计划、质量管理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培训计划等。2、中标供应商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负责完成本分标设备的数据配置、调试、测试、验收等工作,并负责技术培训,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以及项目组织与管理方面的服务,对系统整体集成负责,对工程节点验收和整体验收负责。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召开项目实施例会及时报告实施进度,并负责做好相关会议记录。4、中标供应商必须考虑与原有网络环境的兼容及整合,在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提出详细的针对原有网络环境与新建网络环境的过渡及整合方案,负责完成将原有的广西公安网网络及业务割接到本次新建设的骨干广域网。5、在进行网络割接过程中,网络出现中断时间必须控制在30分钟之内。6、中标供应商进行设备调试前应提出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经用户对实施计划确认后方可实施。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提交用户签字验收。7、测试文件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审定认可后,才能形成最终的测试文件。8、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提供网络设备安装所需的各类连接电缆耗材(网络设备与线路端接所需连接电缆耗材除外)和所需的工具等(其价格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在系统进入试运行后,中标供应商未经用户许可不得更改任何系统配置,不得泄露用户的网络结构、设备配置等情况。10、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系统集成有关的其他工作。11、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运维管理软件,对本项目服务涉及的所有设备进行监控、维护、管理。12、中标供应商提供整体网络运行维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本次网络相关重大技术问题的攻关工作。13、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1名技术员按采购人行政班时间常驻于采购人指定地点;技术员要求具备3年以上网络管理维护经验,能够单独处理本项目常见网络故障。14、根据采购人勤务等级要求,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线路每日应至少巡检1次,二级及以上勤务等级每日巡检2次。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每日报备模板,将当日巡检情况通过电话等形式向采购人进行反馈。15、中标供应商每月25日前通过采购人指定方式发送当月线路运行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线路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情况以及优化建议等。16、中标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建立联动预警机制,通过短信、电话或函件等形式将作业计划及封网计划事先告知采购人,确保做到各项事务提前预警。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一)线路售后服务要求:1、线路工程开通交付期限:线路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具备开通条件。如超期交付,中标供应商每天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未实施完工交付线路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每月引发故障外造成单条线路或设备中断超过2次或单次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5%月租费;中断超过4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10%月租费;中断超过6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8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20%月租费。(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召开例会及提供会议纪要的,每次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4、所有用户故障申告由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的自治区级公司统一受理,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用户维护检测等工作。5、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应配合广西公安厅系统各级用户进行广域网络传输故障的诊断和排除。6、投标人应以承诺函的方式承诺对本次项目租用线路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网线路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4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12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当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线路运营商在60分钟内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故障报告。8、线路租用有效期内,采购人实际使用单位原使用地点搬迁(全区14个地级市辖区内),中标供应商要免移装费,并在接到用户通知3个工作日内接通新地点的租用线路。9、线路租用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重大节假日运维保障工作,派驻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驻点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产生的加班费及补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二)网络设备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中标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性能相当的备用设备,并负责相关实施工作。2、定期走访用户,对用户提出的培训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要求,及时作出响应,积极安排及时到位;3、中标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4、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相关工程师须在1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突发事件导致本分标设备故障的需在4小时内提供相同性能参数的备品备件替换及完成相关策略配置,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如故障涉及其他非本项目线路或硬件设备损坏,及时将故障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同时通知线路或设备中标供应商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5、采购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升级扩容时,中标供应商需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工作。四、线路清单(主线,14条)本端地址对端地址带宽(单位:M)数量(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技术大楼10楼机房)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南宁市公安局3楼机房100001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6号柳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5楼机房100001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临苏路北侧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7号楼二层机房100001梧州市公安局梧州市万秀区旺甫工业园区星裕路12号中国移动生产楼IDC机房100001北海市公安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68号北海市公安局4楼机房100001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北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1楼3号机房100001钦州市公安局钦州市钦南区中国-东盟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100001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贵港市公安局13楼机房100001玉林市公安局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9号玉林市公安局主楼8楼机房100001百色市公安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9号百色市公安局主楼2楼机房100001贺州市公安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贺州市公安局主楼8楼机房100001河池市公安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河池市公安局2楼机房100001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来宾市公安局主楼14楼机房100001崇左市公安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崇左市公安局11楼中心机房100001五、全网管理及运维服务序号服务类型性能参数单位数量1网络管理系统1.提供350个网络设备的管理;提供设备统一管理,拓扑、故障、性能以及智能配置工具和配置文件管理功能;2.配置敏捷报表或智能报表组件;配置网络质量检测组件;配置网流分析组件,提供40台路由器、交换机设备的网流分析;3.配置2台服务器,配置2*5118(2.3GHz/12核/16.5MB/105W) CPU模块,2*16GB 内存,4*600GB 10K SAS硬盘,4*GE 千兆以太网端口,双电源;4.提供拓扑管理,能够以拓扑方式显示设备以及设备间的连接关系,拓扑上能够提供设备、链路的状态显示和刷新,能够提供设备和链路的信息,如:设备名称、设备IP、接口速率、带宽利用率等;5.网络流量分析:系统提供IP网络流量分析能力,支持通过NetFlow、NetStream、Sflow等协议对网络中的流量进行深入分析;系统支持不同纬度(设备、接口、应用、DSCP、主机、会话、接口组、IP组、应用组、DSCP组)的流量图表查看功能,并支持下一层深入详细分析流量数据;支持根据流程分析的条件直接创建流量取证任务;6.报表管理:系统提供告警、性能、有线无线资源、用户终端定位信息等报表查询;支持用户拖拽式自定义报表内容,运用钻取、旋转、切片等操作,实现业务数据的灵活展现和统计汇总,提供自助式数据同比、环比、TOP N等分析功能;7.网络管理系统硬件部署于采购人机房内,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信息安全;8.合同有效期内,网络管理系统(含硬件)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硬件所有权仍归属中标供应商。套12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1.提供全网项目实施、系统集成及专网运行维护服务,详见招标要求。2.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1名技术人员按采购人上班时间常驻指定地点;技术员要求具备3年以上网络管理维护经验,能够单独处理本项目常见网络故障。3.如配套租赁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设备无法修复,则免费提供性能相当的替换设备;4. 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信息安全。项1一、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租期26个月,线路调通投入使用并经采购人确认后起算服务时间。线路开通时间:租赁线路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具备开通条件。2.交付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条件和方式项目通过采购人科信办组织的阶段验收后,支付0.4万元合同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2026年9月前支付50%合同款,2027年3月前支付35%合同款;租期结束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根据服务考核情况,支付剩余合同款。若根据服务考核情况须扣减相应合同金额款项且剩余合同款不足以支付扣减金额时,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仍不足以支付扣减金额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回已支付的合同款。(以合同文本为准)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配备与其承担技术服务工作的相关项目实施、服务人员,实施、服务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应满足技术服务工作任务的需要。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1、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单位保密协议书》,运维人员须提交《保密承诺书》,遵守采购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对非权限范围内设备不允许操作,非权限范围内信息不允许访问。未经允许,不可随意在工作环境内拍照、录音、录像等。2、负责维护工作的中标人要保证对所有系统资料和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允许向第三方透露。3、中标人须严格履行采购人服务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公安厅机关安全保密管理十条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信息系统企业运维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试行规定》《广西公安厅机关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厅机关信息系统企业运维人员“十严禁”》《广西公安厅信息系统运维人员行为规范》及广西公安厅各项内部规定。4、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开展运维人员岗前审查、保密教育、保密检查等工作,若发生失泄密事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参与后续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项目投标活动。验收标准1、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采购人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字盖章生效。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5、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一)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能力或者业绩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进口产品说明进口产品说明服务项目无进口产品相关要求三、采购人对项目的其他要求和说明承诺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自拟),做出不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的承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廉洁承诺书》的视为投标无效。现场考察供应商可到采购人现场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考察交通工具、费用、人身安全等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代理人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各供应商可于考察前一个工作日提前联系,如过后联系不上后果自负。考察时间:2025年月日上午9:00-9:20集中,9:20后由采购人统一安排进行考察;集中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大门口联系人:康工,联系电话:0771-2892391资料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评分标准在投标文件提供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服务方案、增值服务、信誉业绩证明。服务质量保障要求1、服务考核标准1)整个线路租赁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满分为100分。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监理依据表1所列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在考核周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完成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并在3个工作日内经供需双方对考核得分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表1 服务质量评价表考核指标分值指标和评分描述线路交付时限10线路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具备开通条件。线路未按规定时限具备开通条件的,本项不得分。线路运维质量60合同期内单条线路非计划中断,30分钟以内恢复的不扣分;30分钟至2小时以内恢复的,每次扣1分;2小时至4小时以内恢复的,每次扣2分;超过4小时恢复的,每次扣5分。总分60分,扣完为止。线路可用带宽10线路两端端口为单模光口,实际可用带宽≥80%。不符合要求,每次每条线路扣1分。总分10分,扣完为止。线路延时20单条线路因延时过大(参考数值不大于200ms)导致影响业务的,每次扣1分。总分20分,扣完为止。2、考核应用整个线路租赁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服务考核评价得分,从合同总价中扣减相应金额款项。具体约定如下:1)以合同总价作为扣减基准。2)考核周期扣减金额与服务质量评价得分扣减金额折算关系如表2所示。表2 服务质量评价得分扣减金额折算表服务考核得分扣减比例扣减金额大于等于90分00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10%10%*合同总价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20%20%*合总价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30%30%*合总价小于60分50%50%*合总价02分标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要求1视频二级网线路租赁(备线)1项一、项目简介:本分标服务范围包括广西公安视频二级网(即区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备线路14条(每市1条),及配套全网管理运维服务。本次骨干网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高性能:能支撑租赁期内的业务流量压力和带宽扩容要求;高扩展性:网络架构必须具备可平滑扩充的能力,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网络架构上的层次化和模块化实现对业务扩充、地域覆盖的支持,为网络发展预留充足空间;高可用性:网络可用性必须满足核心应用系统可用性的实际需求。网络架构是业务良好运作和管理的基础,保持网络架构的高度可用性十分重要,需要从网络架构、节点、设备特性等多方面进行设计,避免单点故障,提高网络的整体可用性,同时网络本身还应具备自愈能力;高安全性:提供业务部门的安全隔离保障,提供网络本身的安全防范,提供设备级的安全防范;网络智能:能识别和监控媒体流量,为语音和视频应用提供QoS保障;二、项目要求:(一)线路要求:1、提供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14条专线线路(视频二级网备线,每市1条),线路带宽为1000Mbps。线路两端的端口为单模光口,实际可用带宽≥80%,传输技术要求采用波分技术。线路为双路由。2、传输模式要求使用点对点透传的方式开通公安厅至各市的单模光口线路。3、传输骨干层及接入层要求二级网全网的线路为光纤接入。传输网均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各线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4、接入地点详见附表:线路清单(备线,14条)。(二)线路服务要求:1、在租用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线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2、严禁投标人将资源不到位的专线转包给其它运营商。3、投标人设计的方案必须考虑到与现有全区公安视频专网二、三级在用网络实现连接,不能影响用户正常的网络互联。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实现连接的具体实施方案。4、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大带宽专线线路必须采用波分技术,投标人提供的光纤链路通道必须是二层传输通道。5、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数字线路,实现区公安厅至各地市公安局联网。要求所有线路与互联网(公网)及其它用户线路物理上隔离。全网具有全程可网管能力,投标人的网络要求有自愈环,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二级网数字线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各自传输骨干网进行重点介绍。6、数字线路经过的传输机房应配备有大容量、双备份的后备电源,实现7×24小时不断电,同时具备恒温、防潮、防尘等条件,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要求。7、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专线线路单模线缆至项目路由器设备接口。8、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测试、验收等工作。9、鉴于本项目租期到期后,可能存在后续项目的线路供应商与本项目不一致,因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以承诺函的方式承诺在本项目租期到期后额外继续免费提供不少于30个日历日的线路租赁服务,以便采购人组织对线路进行割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运行维护服务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本分标所提供的线路制定详细具体的建设和实施设计方案,并提供网络割接方案;建设方案至少包括组网规划、IP地址规划、路由冗余设计、路由策略设计等;实施方案至少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计划、质量管理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培训计划等。2、中标供应商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配合完成本项目01、02分标设备的数据配置、调试、测试、验收等工作。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召开项目实施例会及时报告实施进度,并负责做好相关会议记录。4、中标供应商必须考虑与原有网络环境的兼容及整合,在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提出详细的针对原有网络环境与新建网络环境的过渡及整合方案,负责完成将原有的广西公安网网络及业务割接到本次新建设的骨干广域网。5、在进行网络割接过程中,网络出现中断时间必须控制在30分钟之内。6、中标供应商进行设备调试前应提出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经用户对实施计划确认后方可实施。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提交用户签字验收。7、测试文件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审定认可后,才能形成最终的测试文件。8、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提供网络设备安装所需的各类连接电缆耗材(网络设备与线路端接所需连接电缆耗材除外)和所需的工具等(其价格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在系统进入试运行后,中标供应商未经用户许可不得更改任何系统配置,不得泄露用户的网络结构、设备配置等情况。10、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系统集成有关的其他工作。11、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运维管理软件,对本项目服务涉及的所有设备进行监控、维护、管理。12、中标供应商提供整体网络运行维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本次网络相关重大技术问题的攻关工作。13、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1名技术员按采购人行政班时间常驻于采购人指定地点;技术员要求具备3年以上网络管理维护经验,能够单独处理本项目常见网络故障。14、根据采购人勤务等级要求,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线路每日应至少巡检1次,二级及以上勤务等级每日巡检2次。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每日报备模板,将当日巡检情况通过电话等形式向采购人进行反馈。15、中标供应商每月25日前通过采购人指定方式发送当月线路运行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线路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情况以及优化建议等。16、中标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建立联动预警机制,通过短信、电话或函件等形式将作业计划及封网计划事先告知采购人,确保做到各项事务提前预警。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一)线路售后服务要求:1、线路工程开通交付期限:线路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具备开通条件。如超期交付,中标供应商每天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未实施完工交付线路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每月引发故障外造成单条线路或设备中断超过2次或单次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5%月租费;中断超过4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10%月租费;中断超过6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8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20%月租费。(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召开例会及提供会议纪要的,每次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4、所有用户故障申告由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的自治区级公司统一受理,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用户维护检测等工作。5、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应配合广西公安厅系统各级用户进行广域网络传输故障的诊断和排除。6、投标人应以承诺函的方式承诺对本次项目租用线路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网线路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4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12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当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线路运营商在60分钟内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故障报告。8、线路租用有效期内,采购人实际使用单位原使用地点搬迁(全区14个地级市辖区内),中标供应商要免移装费,并在接到用户通知3工作日内接通新地点的租用线路。9、线路租用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重大节假日运维保障工作,派驻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驻点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产生的加班费及补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二)网络设备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中标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性能相当的备用设备,并负责相关实施工作。2、定期走访用户,对用户提出的培训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要求,及时作出响应,积极安排及时到位;3、中标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4、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相关工程师须在1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突发事件导致本分标设备故障的需在4小时内提供相同性能参数的备品备件替换及完成相关策略配置,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如故障涉及其他非本项目线路或硬件设备损坏,及时将故障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同时通知线路或设备中标供应商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5、采购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升级扩容时,中标供应商需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工作。四、线路清单(备线,14条)本端地址对端地址带宽(单位:M)数量(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技术大楼10楼机房)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南宁市公安局3楼机房10001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6号柳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5楼机房10001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临苏路北侧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7号楼二层机房10001梧州市公安局梧州市万秀区旺甫工业园区星裕路12号中国移动生产楼IDC机房10001北海市公安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68号北海市公安局4楼机房10001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北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1楼3号机房10001钦州市公安局钦州市钦南区中国-东盟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10001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贵港市公安局13楼机房10001玉林市公安局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9号玉林市公安局主楼8楼机房10001百色市公安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9号百色市公安局主楼2楼机房10001贺州市公安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贺州市公安局主楼8楼机房10001河池市公安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河池市公安局2楼机房10001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来宾市公安局主楼14楼机房10001崇左市公安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崇左市公安局11楼中心机房10001一、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租期26个月,线路调通投入使用并经采购人确认后起算服务时间。线路开通时间:租赁线路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具备开通条件。2.交付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条件和方式项目通过采购人科信办组织的阶段验收后,支付0.3万元合同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2026年9月前支付50%合同款,2027年3月前支付35%合同款;租期结束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根据服务考核情况,支付剩余合同款。若根据服务考核情况须扣减相应合同金额款项且剩余合同款不足以支付扣减金额时,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仍不足以支付扣减金额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回已支付的合同款。(以合同文本为准)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配备与其承担技术服务工作的相关项目实施、服务人员,实施、服务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应满足技术服务工作任务的需要。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1、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单位保密协议书》,运维人员须提交《保密承诺书》,遵守采购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对非权限范围内设备不允许操作,非权限范围内信息不允许访问。未经允许,不可随意在工作环境内拍照、录音、录像等。2、负责维护工作的中标人要保证对所有系统资料和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允许向第三方透露。3、中标人须严格履行采购人服务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公安厅机关安全保密管理十条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信息系统企业运维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试行规定》《广西公安厅机关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厅机关信息系统企业运维人员“十严禁”》《广西公安厅信息系统运维人员行为规范》及广西公安厅各项内部规定。4、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开展运维人员岗前审查、保密教育、保密检查等工作,若发生失泄密事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参与后续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项目投标活动。验收标准1、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采购人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字盖章生效。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5、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一)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能力或者业绩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进口产品说明进口产品说明服务项目无进口产品相关要求三、采购人对项目的其他要求和说明承诺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自拟),做出不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的承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廉洁承诺书》的视为投标无效。现场考察供应商可到采购人现场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考察交通工具、费用、人身安全等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代理人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各供应商可于考察前一个工作日提前联系,如过后联系不上后果自负。考察时间:2025年月日上午9:00-9:20集中,9:20后由采购人统一安排进行考察;集中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大门口联系人:康工,联系电话:0771-2892391资料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评分标准在投标文件提供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服务方案、增值服务、信誉业绩证明。服务质量保障要求1、服务考核标准1)整个线路租赁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满分为100分。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监理依据表1所列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在考核周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完成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并在3个工作日内经供需双方对考核得分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表1 服务质量评价表考核指标分值指标和评分描述线路交付时限10线路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具备开通条件。线路未按规定时限具备开通条件的,本项不得分。线路运维质量60合同期内单条线路非计划中断,30分钟以内恢复的不扣分;30分钟至2小时以内恢复的,每次扣1分;2小时至4小时以内恢复的,每次扣2分;超过4小时恢复的,每次扣5分。总分60分,扣完为止。线路可用带宽10线路两端端口为单模光口,实际可用带宽≥80%。不符合要求,每次每条线路扣1分。总分10分,扣完为止。线路延时20单条线路因延时过大(参考数值不大于200ms)导致影响业务的,每次扣1分。总分20分,扣完为止。2、考核应用整个线路租赁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服务考核评价得分,从合同总价中扣减相应金额款项。具体约定如下:1)以合同总价作为扣减基准。2)考核周期扣减金额与服务质量评价得分扣减金额折算关系如表2所示。表2 服务质量评价得分扣减金额折算表服务考核得分扣减比例扣减金额大于等于90分00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10%10%*合同总价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20%20%*合总价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30%30%*合总价小于60分50%50%*合总价03分标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要求1移动警务二级网线路租赁1项一、项目简介:本分标服务范围包括广西公安移动警务二级网(即区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线路14条(每市1条)。本次骨干网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高性能:能支撑租赁期内的业务流量压力和带宽扩容要求;高扩展性:网络架构必须具备可平滑扩充的能力,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网络架构上的层次化和模块化实现对业务扩充、地域覆盖的支持,为网络发展预留充足空间;高可用性:网络可用性必须满足核心应用系统可用性的实际需求。网络架构是业务良好运作和管理的基础,保持网络架构的高度可用性十分重要,需要从网络架构、节点、设备特性等多方面进行设计,避免单点故障,提高网络的整体可用性,同时网络本身还应具备自愈能力;高安全性:提供业务部门的安全隔离保障,提供网络本身的安全防范,提供设备级的安全防范;网络智能:能识别和监控媒体流量,为语音和视频应用提供QoS保障;二、项目要求:(一)线路要求:1、提供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14条专线线路(每市1条),线路带宽为1000Mbps。线路两端的端口为单模光口,实际可用带宽≥80%,传输技术要求采用波分技术。2、传输模式要求使用点对点透传的方式开通公安厅至各市的单模光口线路。3、传输骨干层及接入层要求二级网全网的线路为光纤接入。传输网均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各线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4、接入地点详见附表:线路清单。线路为双路由。(二)线路服务要求:1、在租用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线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2、严禁投标人将资源不到位的专线转包给其它运营商。3、投标人设计的方案必须考虑到与现有全区公安视频专网二、三级在用网络实现连接,不能影响用户正常的网络互联。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实现连接的具体实施方案。4、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大带宽专线线路必须采用波分技术,投标人提供的光纤链路通道必须是二层传输通道。5、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数字线路,实现区公安厅至各地市公安局联网。要求所有线路与互联网(公网)及其它用户线路物理上隔离。全网具有全程可网管能力,投标人的网络要求有自愈环,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二级网数字线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各自传输骨干网进行重点介绍。6、数字线路经过的传输机房应配备有双备份的后备电源,实现7×24小时不断电,同时具备恒温、防潮、防尘等条件,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要求。7、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专线线路单模线缆至项目路由器设备接口。8、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测试、验收等工作。9、鉴于本项目租期到期后,可能存在后续项目的线路供应商与本项目不一致,因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以承诺函的方式承诺在本项目租期到期后额外继续免费提供不少于30个日历日的线路租赁服务,以便采购人组织对线路进行割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运行维护服务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本分标所配套设备制定详细具体的建设和实施设计方案,并提供所有设备的具体安装及网络割接方案;建设方案至少包括组网规划、IP地址规划、路由冗余设计、路由策略设计等;实施方案至少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计划、质量管理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培训计划等。2、中标供应商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负责完成本分标设备的数据配置、调试、测试、验收等工作,并负责技术培训,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以及项目组织与管理方面的服务,对系统整体集成负责,对工程节点验收和整体验收负责。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召开项目实施例会及时报告实施进度,并负责做好相关会议记录。4、中标供应商必须考虑与原有网络环境的兼容及整合,在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提出详细的针对原有网络环境与新建网络环境的过渡及整合方案,负责完成将原有的广西公安网网络及业务割接到本次新建设的骨干广域网。5、在进行网络割接过程中,网络出现中断时间必须控制在30分钟之内。6、中标供应商进行设备调试前应提出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经用户对实施计划确认后方可实施。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提交用户签字验收。7、测试文件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审定认可后,才能形成最终的测试文件。8、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提供网络设备安装所需的各类连接电缆耗材(网络设备与线路端接所需连接电缆耗材除外)和所需的工具等(其价格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在系统进入试运行后,中标供应商未经用户许可不得更改任何系统配置,不得泄露用户的网络结构、设备配置等情况。10、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系统集成有关的其他工作。11、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运维管理软件,对本项目服务涉及的所有设备进行监控、维护、管理。12、中标供应商提供整体网络运行维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本次网络相关重大技术问题的攻关工作。13、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1名技术员按采购人行政班时间常驻于采购人指定地点;技术员要求具备3年以上网络管理维护经验,够单独处理本项目常见网络故障。14、根据采购人勤务等级要求,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线路每日应至少巡检1次,二级及以上勤务等级每日巡检2次。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每日报备模板,将当日巡检情况通过电话等形式向采购人进行反馈。15、中标供应商每月25日前通过采购人指定方式发送当月线路运行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线路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情况以及优化建议等。16、中标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建立联动预警机制,通过短信、电话或函件等形式将作业计划及封网计划事先告知采购人,确保做到各项事务提前预警。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一)线路售后服务要求:1、线路工程开通交付期限:线路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具备开通条件。如超期交付,中标供应商每天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未实施完工交付线路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每月引发故障外造成单条线路或设备中断超过2次或单次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5%月租费;中断超过4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10%月租费;中断超过6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8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20%月租费。(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召开例会及提供会议纪要的,每次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4、所有用户故障申告由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的自治区级公司统一受理,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用户维护检测等工作。5、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应配合广西公安厅系统各级用户进行广域网络传输故障的诊断和排除。6、投标人应以承诺函的方式承诺对本次项目租用线路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网线路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4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12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当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线路运营商在60分钟内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故障报告。8、线路租用有效期内,采购人实际使用单位原使用地点搬迁(全区14个地级市辖区内),中标供应商要免移装费,并在接到用户通知3个工作日内接通新地点的租用线路。9、线路租用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重大节假日运维保障工作,派驻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驻点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产生的加班费及补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二)网络设备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1、在合同期有效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中标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性能相当的备用设备,并负责相关实施工作。2、定期走访用户,对用户提出的培训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要求,及时作出响应,积极安排及时到位;3、中标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4、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相关工程师须在1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突发事件导致本分标设备故障的需在4小时内提供相同性能参数的备品备件替换及完成相关策略配置,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如故障涉及其他非本项目线路或硬件设备损坏,及时将故障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同时通知线路或设备中标供应商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5、采购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升级扩容时,中标供应商需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工作。四、线路清单本端地址对端地址带宽(单位:M)数量(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技术大楼9楼机房)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南宁市公安局3楼机房10001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6号柳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5楼机房10001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临桂区经开区华为云机房10001梧州市公安局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66号8楼机房10001北海市公安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68号办公楼5楼机房10001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北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1楼3号机房10001钦州市公安局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403机房(钦州市钦南区环城东路西面与妮兴街南面)10001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贵港市公安局13楼机房10001玉林市公安局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9号玉林市公安局主楼8楼机房10001百色市公安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9号百色市公安局主楼2楼机房10001贺州市公安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贺州市公安局主楼8楼机房10001河池市公安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河池市公安局2楼机房10001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来宾市公安局主楼14楼机房10001崇左市公安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崇左市公安局11楼中心机房10001一、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租期22个月,线路调通投入使用并经采购人确认后起算服务时间。线路开通时间:租赁线路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具备开通条件。2.交付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配备与其承担技术服务工作的相关项目实施、服务人员,实施、服务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应满足技术服务工作任务的需要。付款条件和方式项目通过采购人科信办组织的阶段验收后,支付0.3万元合同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2026年9月前支付50%合同款,2027年3月前支付35%合同款;租期结束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根据服务考核情况,支付剩余合同款。若根据服务考核情况须扣减相应合同金额款项且剩余合同款不足以支付扣减金额时,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仍不足以支付扣减金额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回已支付的合同款。(以合同文本为准)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1、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单位保密协议书》,运维人员须提交《保密承诺书》,遵守采购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对非权限范围内设备不允许操作,非权限范围内信息不允许访问。未经允许,不可随意在工作环境内拍照、录音、录像等。2、负责维护工作的中标人要保证对所有系统资料和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允许向第三方透露。3、中标人须严格履行采购人服务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公安厅机关安全保密管理十条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信息系统企业运维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试行规定》《广西公安厅机关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厅机关信息系统企业运维人员“十严禁”》《广西公安厅信息系统运维人员行为规范》及广西公安厅各项内部规定。4、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开展运维人员岗前审查、保密教育、保密检查等工作,若发生失泄密事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参与后续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项目投标活动。验收标准1、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采购人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字盖章生效。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5、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一)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能力或者业绩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进口产品说明进口产品说明服务项目无进口产品相关要求三、采购人对项目的其他要求和说明承诺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自拟),做出不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的承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廉洁承诺书》的视为投标无效。现场考察供应商可到采购人现场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考察交通工具、费用、人身安全等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代理人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各供应商可于考察前一个工作日提前联系,如过后联系不上后果自负。考察时间:2025年月日上午9:00-9:20集中,9:20后由采购人统一安排进行考察;集中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大门口联系人:康工,联系电话:0771-2892391资料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评分标准在投标文件提供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服务方案、增值服务、信誉业绩证明。服务质量保障要求1、服务考核标准1)整个线路租赁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满分为100分。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监理依据表1所列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在考核周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完成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并在3个工作日内经供需双方对考核得分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表1 服务质量评价表考核指标分值指标和评分描述线路交付时限10线路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具备开通条件。线路未按规定时限具备开通条件的,本项不得分。线路运维质量60合同期内单条线路非计划中断,30分钟以内恢复的不扣分;30分钟至2小时以内恢复的,每次扣1分;2小时至4小时以内恢复的,每次扣2分;超过4小时恢复的,每次扣5分。总分60分,扣完为止。线路可用带宽10线路两端端口为单模光口,实际可用带宽≥80%。不符合要求,每次每条线路扣1分。总分10分,扣完为止。线路延时20单条线路因延时过大(参考数值不大于200ms)导致影响业务的,每次扣1分。总分20分,扣完为止。2、考核应用整个线路租赁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服务考核评价得分,从合同总价中扣减相应金额款项。具体约定如下:1)以合同总价作为扣减基准。2)考核周期扣减金额与服务质量评价得分扣减金额折算关系如表2所示。表2 服务质量评价得分扣减金额折算表服务考核得分扣减比例扣减金额大于等于90分00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10%10%*合同总价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20%20%*合总价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30%30%*合总价小于60分50%50%*合总价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7.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1.2组织现场考察: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1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如《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免税条件的证明材料。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024 年7月至 2025 年2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如: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社保部门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2023或2024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投标人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人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网络信息传输服务运营商经营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以上资质,须提供具备以上资质的线路运营商的授权书);(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0.总公司授权书;(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及技术文件: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0.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计划(人员构成、技术服务、技术培训)】;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1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14.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6.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括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服务、服务人员费用(含工资、社保费、劳保、意外伤害保险、福利等)、运输、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 日。1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01分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18万元02分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72万元03分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61万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现场提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星湖路22号)开标楼3楼304;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收件人:唐冰,联系方式: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的,投标无效,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邮寄方式的除外),并妥善保管。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0√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1.1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4.3(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5.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或以上单数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名√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随机抽取;35.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日历日内。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完成(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合同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的免费保修)后无息退还。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不予退还的情形: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采购人提供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通讯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39.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账户名称: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40.1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0.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的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7.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商务及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盖章(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0.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通过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开标程序2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3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展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6.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29.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推荐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终止电子采购活动,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9.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1.结果公告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2.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35.履约保证金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缴纳期限、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5.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6.签订合同36.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6.3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5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八、其他事项39.代理服务费39.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 1.5%1.0% 100万元~500万元1.1% 0.8%0.7% 500万元~1000万元0.8% 0.45%0.55%1000万元~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亿元~5亿元0.05% 0.05% 0.05%5亿元~10亿元0.035% 0.035%0.035%10亿元~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合计收费=1.5+0.8=2.3(万元)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报价文件”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各分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1条(2)或者第5.2条(2)项情形的。(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2在商务及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商务及技术文件”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商务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的;(12)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13)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4)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澄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比较。(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满分50分)投标报价(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之规定,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50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50分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及人员配备(满分20分)技术方案分(满分6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达不到一档要求的得0分。一档(2分):技术方案论述单薄,没有明显技术错误,技术方案只有基本框架,系统功能配置基本达到要求的;二档(4分):在二档基础上,技术方案论述基本准确,技术架构基本合理,提供光缆资源分布图,系统功能配置齐全,方案体现整体性、可靠性、兼容性的;三档(6分):在三档基础上,技术方案能深入了解用户需求,结合需求的分析对网络进行规划,论述准确,技术方案可行,提供光缆资源分布图,系统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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