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XJDKBLSGK2023-39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博乐市草原工作站预算金额254.19万元
中标单位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9.87万元
代理单位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
联系方式
  • 艾勒木别克:15299759914
  • 李娜:18096892888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XJDKBLSGK2023-39 二、项目名称: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 实施人工种草三区(科孜里加尔区域)和四区(托布里哈提区域)8530亩等,详见采购文件。 不限 批 报价:2498671(元) 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石梯子乡政府对面 91652323MA784MAR3Q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 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 实施人工种草三区(科孜里加尔区域)和四区(托布里哈提区域)8530亩等,详见采购文件。 / 总工期413天,计划2023年10月15日开工,人工播种牧草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爱梅,刘兴义(采购人代表),杨雅萍,杨雨颜,王振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草原工作站 地 址:博乐市前程路5号 联系方式:15299759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土尔扈特路新疆交建三楼 联系方式:1809689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18096892888 附件信息: 成交公示-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docx16.1K XJDKBLSGK2023-39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招标文件.docx219.1K 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293.7K 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成交公示XJDKBLSGK2023-39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了采购,现将成交公示如下:采购项目编号:XJDKBLSGK2023-39采购项目名称: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3.采购单位名称:博乐市草原工作站4.四、采购机构名称: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六、经评定,结果如下:第一中标人: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98671.00元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石梯子乡政府对面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三禾农林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45866.00元地址:新疆双河市86团团部第三中标候选人:新疆天霖森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10826.25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336号1单元2017.专家小组名单:杨雨颜、戴爱梅、王振东、杨雅萍、刘兴义8.采购机构地址:博乐市土尔扈特路新疆交建三楼九、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18096892888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8日项目编号:XJDKBLSGK2023-39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博乐市草原工作站项目联系人:艾勒木别克联系电话:15299759914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18096892888二〇二三年九月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DKBLSGK2023-39项目名称: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541940.00最高限价(元):2541940.00采购需求:实施人工种草三区(科孜里加尔区域)和四区(托布里哈提区域)8530亩等,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总工期413天,计划2023年10月15日开工,人工播种牧草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4年11月30日竣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投标企业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政采云CA数字证书参与开标解密)4.递交: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网上递交加密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6、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地址:博乐市联系人:艾勒木别克联系方式:152997599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博乐市土尔扈特路新疆交建三楼项目联系人:李娜联系方式:180968928882023年9月16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1项目编号XJDKBLSGK2023-39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1服务内容实施人工种草三区(科孜里加尔区域)和四区(托布里哈提区域)8530亩等,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对本标段的所有服务内容须全部报价。2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541940.00元; 最高限价:254194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供应商资格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格式编写 (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制作完成,使用有效 CA 证书进行加密,且按规定完成签字、盖章等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1:00时(北京时间)7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此项为实质性条款)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网上递交加密文件)8评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注: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投标保证金/12招标文件售价/13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如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因交易系统实行封闭运行,供应商信息保密,因此标书质疑答疑均在政采云平台中进行,不接受标书书面质疑。请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标书质疑和查看答疑回复。提疑问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日前;请供应商在已下载招标文件项目中网上提问环节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接受书面标书质疑。答疑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北京时间);请供应商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注意查看网上提问回复。14履约保证金/15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413天,计划2023年10月15日开工,人工播种牧草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4年11月30日竣工。15服务地点博乐市(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16付款方式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付款以支票、电汇或汇票形式。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即日起预付款30%,剩余费用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17落实的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及节能环保政策(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7)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①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③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0)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1、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2、若投标人和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制造商有一个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其评标价=投标人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100%-10%)+投标人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人报价。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不享受本项优惠。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8报价方式18.1.报价货币:人民币,一次报价,公开唱标。报价必须包含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的价格及全部技术服务费等,人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用、验收、售后服务、税款等直至交付业主正常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业主后期不再支付中标价之外的任何费用。计算评标总价时,以产品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为依据。18.2提供分项报价表,列报价明细清单。(上述二项均为实质性条款)1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其计算标准和方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建建函(2018)17号】规定,其计算标准和方法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在标准取费上下浮20%。20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评标专家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抽取评委专家4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2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3媒体发布渠道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澄清文件等相关事项均在此网发布,投标单位须自行查看相关内容。24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财政主管部门备案。25资格审查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5)投标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私章无效。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开标的,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供应商为有效投标供应商,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由采购单位及监督人员对所有证件进行审核。(以上证件无须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企业须将以上证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26其他说明: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招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因交易系统实行封闭运行,招标供应商信息保密,因此标书质疑答疑均在政采云平台中进行,不接受标书书面质疑。请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标书质疑和查看答疑回复。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备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开标时携带生成响应文件的 CA 锁参加开标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27备注:1、招标(采购)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及后续三年内不得其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并报财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3、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实施。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9服务中同品牌投标: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首先按照报价确定,报价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30其他:1.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2.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 (CA 认证) 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4.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5.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如有矛盾,以本资料表为准。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使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本项目的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1.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短信、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7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博乐市草原工作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3本招标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投标段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1.4.1供应商应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2招标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1.4.3项目实施周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4服务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4.5投标内容、数量、质量、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6投标文件中所提条件均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2.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已通过“前附表”采购内容所述,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4.招标项目实施要求4.1服务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本招标项目的服务等级标准为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2供应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现场服务计划。5.履约期限、服务地点5.1履约期限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是指完成本项目供应及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的时间;服务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6.资金来源6.1采购单位的资金已落实,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7.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满足“前附表”要求。8.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授权委托9.1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人的本人身份证。10.联合体投标(如有)10.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否则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7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11.信用信息查询11.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1.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2.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项。招标文件未分标项的,供应商须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文件分标项的,供应商应当以标项为单位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12.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12.4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12.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材料在本招标项目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12.6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2.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可能引起“否决投标”、“拒绝评审”、“无效投标”、“评审不予通过”等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3.招标文件的获取13.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公告。13.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经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4.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提出。本项目接受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招标文件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的质疑、答疑均在领取招标文件系统中进行,不接受书面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1.4事实依据;14.1.5必要的法律依据;14.1.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4.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在原招标公告媒介发布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4.4采购代理机构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如因企业自身原因而未下载澄清文件,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身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做解释。15.投标报价15.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2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3投标价格应包括满足本次采购内容全部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15.3.1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15.3.2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标明投标总报价;在《投标报价明细表》提供明细服务报价。15.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遵照如下规定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保证金:0元17.招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17.1本项目不组织招标答疑会。17.2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在投标截止前对项目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20.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20.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有关资料;20.2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20.3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1.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21.1资格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开标的,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21.2商务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概况(含供应商简介、资格声明、供应商资信能力证明材料等)。(2)投标承诺书。(3)商务条款偏离表(须包括对本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提出的“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报价方式”六项实质性商务内容逐条响应,否则,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上述六项内容仅以此表内容为准)。(4)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服务说明。(5)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做为业绩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应清晰反映货物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信息)。(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其他文件资料。21.3技术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要求提供各类证明资料的;对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和投标人《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响应内容为“偏离”的条款,须在“备注”栏说明在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位置或页码,并在技术支持资料中做出明确标识。(2)项目实施方案(3)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详细的服务方案、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等(4)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完成时间、劳动安全保障、技术能力等)(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21.4报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明细表;(3)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2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22.1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其中,第21.1(1)—(5),第21.2(1)—(3),第21.3(1),第21.4(1)—(2)为必备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22.2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2.3投标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22.4招标文件中分标段的,供应商须针对本单位所投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单独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2.5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招标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电子招标响应文件各类证件须与响应供应商注册登记资料相一致;3)招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招标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招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4)电子招标文件以及电子招标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招标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5)为了保证电子招标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招标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招标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不加密的响应文件。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3.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23.2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3.3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规定编制,符合性评审将不予以通过。23.4为方便评委查看,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页码。25.投标文件的提交25.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地点、时间、方式送达将被拒绝接收。26.迟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至采购代理人规定的地点,被并退回供应商。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7.1供应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撤回或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27.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识和提交。2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8.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五)开标29.开标29.1招标会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评标委员会成员到场集中评标,但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29.2开标程序29.2.1供应商不足3个的,不得开标;29.2.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9.2.3宣读开标纪律,介绍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公证人员;29.2.4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线上开启电子开标各环节,宣读《开标一览表》中载明的内容。如供应商代表对唱标人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29.2.5唱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29.2.6按本文件规定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29.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9.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9.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9.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30.资格审查30.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本须知21.1条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5)项内容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30.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六)评标3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31.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31.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政采云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31.3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31.4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1.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1.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31.8在对报价进行评审的同时注意考虑:⑴、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伴随服务及全部技术服务费、质保期等的来源,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⑵、售后服务承诺。⑶、交货时间。⑷、企业信誉。⑸、执行合同能力。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对评审中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供应商应以采用书面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2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33.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3.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33.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3.2.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计分值)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至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33.2.2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2.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列出成本构成;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应当就提供的项目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的陈述)销售发票、配置的售后服务人员的证件及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须由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2.5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3.2.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2.8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确定供应商最终得分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4.评标的办法和标准34.1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34.2审查34.2.1资格审查34.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4.2.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1)投标报价评审(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34.3评标的具体评审办法和标准34.3.1资格审查项目评 审 内 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N资格审查表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扫描件资格审查表2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表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均为原件资格审查表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资格审查表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资格审查表6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采购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供应商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无效。34.3.2符合性审查项目评 审 内 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N符合性审查表1响应文件的份数、编制、签署、盖章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表2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表3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且未出现对同一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明确效力的符合性审查表4投标文件载明的“合同履约期限”、“服务地点”、“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表5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性审查表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供应商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34.3.3详细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其中,报价部分20分,商务部分22分,技术部分58分,合计满分100分。评审因素评审内容满分评分标准报价部分投标报价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小数点保留两位)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商务部分(22分)售后服务评分6分具有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及售后服务机构,要求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 3分 商务部分(22分)售后服务评分6分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制定定期回访计划、明确回访年限,免费提供或有明确、优惠的服务标准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满分3分商务部分(22分)业绩评分5分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提供项目中标案例;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商务部分(22分)审计报告2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须对财务状况进行承诺)2分。经营不足三年的,须提供1-2年审计报告,且须对没有审计报告年度财务状况进行承诺;不提供审计报告或承诺的,不得分。商务部分(22分)纳税和社会保障证明2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的良好纪录,提缴纳税收证明和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2年1月至今),提供齐全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22分)团队人员配置4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进行打分。1.(包括但不限于有专业施工队伍、包含有 2 名以上技术人员或技术顾问、能够雇用当地贫困人口劳动力、后期管理及养护期有专人负责管理者)及情况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差1分。(以技术人员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效的资格证证书或证明文件、聘任合同等为依据)。2.供应商本次项目承诺雇佣项目区贫困牧民施工,将承诺作为合同内容履行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商务部分(22分)其他优惠条件3分文件规定之外的其他优势及优惠条件,每提供一条适合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58分)项目实施方案20分1.对有科学合理、全面完整、细节详尽的方案,方案优的得5分,方案较优的得4分,方案一般的得3分,方案可行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供货计划、产品到达时间准确,各个节点清晰明了,供货中如出现问题处理措施强力有效得5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对供货过程中产品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供货方案的每个步骤均有时间节点及措施合理及完善等得5分。每少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4.供应商的实施计划、实施过程有专业的操作规范及行业标准、对实施过程中产品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人员配置和职责,每提供一项得1分 满分5分(实施方案的有时间节点、人员配置齐全及措施合理完善)技术部分(58分)设备投入5分公司具有本项目相关的机械设备需提供相应机械图片及说明。具有合格播种机械设备、合格镇压机械、合格土壤扰动机械得3分,每增加一台合格播种机械设备得1分,总分2分技术部分(58分)运输及保存方案7分1.针对草种采购计划方案明确、科学、可行得 2 分2.本项目的运输方案安全性、可行性,运输条件针对性强得 2 分3.供货方案: 按照采购人需求及时供货,供货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得 2 分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得 1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8分)产品性能及质量10分投标种子质量、辅助肥料、包装都要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指标;提供草种技术资料、品种介绍及图片说明资料等证明材料;严格按要求作业,符合标准,保证安全,不拖延;人工播种及其相应的存活率保证措施,对种植环境有合理的保证方案等;博洛塔绢蒿须提供近2年内草种检验证明;博洛塔绢蒿须提供净度达到80%以上、重量100克以上的裸种样品,大籽蒿须提供净度达到80%以上、重量100克以上裸种样品;以上都满足得10分 每有一项描述不清楚得扣1分 扣完为止 不提供样品及样品不合格的不得分 (注: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将样品递交至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处用于专家评审用)技术部分(58分)应急服务方案10分综合考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标人对作业过程中车辆、人员等突发状况、人员更替、突发状况(包括节假日)、服务处理应急预案等,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对每一项内容进行描述,方案细致全面、科学合理,响应时间快速及时,人员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总分10分技术部分(58分)培训方案3分对草种的种植培育制定完善全面的培训计划,方案包含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等方面得3分。每缺一项内容, 扣 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58分)合理化建议3分各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实施、使用运行提供合理化建议每提供项有利于苗木种植的得 1分,满分 3 分注: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6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5.定标原则35.1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5.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5.3评标小组复核。评标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5.4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照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35.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6.评标过程的保密36.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3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6.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授予合同37.确定中标人37.1中标的标准37.1.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37.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7.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37.2采购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8.授予合同的准则3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39.中标通知书39.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将对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9.2供应商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9.3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40.合同的签订4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0.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40.3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40.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40.5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1.质疑与投诉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411投标人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41.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接受投标文件、查验投标人资格、开标唱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由监督组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或更正,对开标过程未提出质疑的,在开标程序结束后或招标工作结束后,其对开标过程的质疑视为无效。41.3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4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程序以质疑函书面格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1.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4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A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B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C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的;D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E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41.7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41.8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招投标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媒体上公布。41.9投标人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进行投诉。42.履约担保42.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照下列42.1.2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2.1.1履约担保采用下列方式1)银行汇票;2)支票;3)银行转账;4)担保公司担保;5)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其他担保方式。42.1.2履约保证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42.2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40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人应当赔偿。43.招标代理服务费43.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43.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总金额),其计算标准和方法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在标准取费上下浮20%。44.其他一、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博乐市草原工作站、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违约赔偿1.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实施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实施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三、不可抗力1.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8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四、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五、仲裁1.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1.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合同条款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六、违约解除合同1.1在实施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向实施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实施方追诉的权利。1.1.1实施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1.2实施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1.3买方认为实施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2在买方根据上述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实施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实施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七、破产终止合同1.1如果实施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实施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实施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八、转让和分包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1.2经买方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实施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不能解除实施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九、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编号甲方:乙方:电话:电话:(甲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本合同文件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2、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3、付款方式:4、合同交货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开始供货。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5、保密条款签定保密协议等6、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买方:卖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二、合同条款合同格式1、定义1.1“合同”系指买方和实施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文件,包括所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纪录、澄清说明、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实施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实施方的款项。1.3“货物”系指实施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实施方必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义务。1.5“甲方”、“买方”、“招标方”均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自治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购单位)及社会招标代理机构。1.6“乙方”、“实施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国家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对内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3、原产地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4、技术规格和标准4.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5、专利权5.1实施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实施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保险6.1在合同价条件下,由实施方负责办理保险。7、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7.1除另有规定者外,本合同价款将由买方向实施方支付。8、技术资料8.1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实施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实施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8.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9、价格9.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实施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报价一致。10、质量保证10.1实施方应保证其提供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到货后,由甲方检测,达不到要求者,予以退货。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实施方应对所供货品任何的缺陷或质量问题负责。11、履约保证金11.1合同签订后,实施方须向买方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11.2实施方在收到买方的货物验收合格的报告后,买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2、检验12.1实施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12.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应申请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检验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实施方提出索赔。13、索赔13.1实施方对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相一致负完全责任。在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实施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实施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还付给买方,实施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价。(3)更换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实施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实施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3.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实施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实施方接受。若实施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实施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4、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14.1如果实施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实施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2%,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如果实施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实施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实施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15、不可抗力15.1签约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5.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6、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16.2仲裁应由买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16.3仲裁裁决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6.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16.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实施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实施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如果实施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实施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7.2一旦买方根据第20.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实施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费用。但是,实施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3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货物如满足不了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3、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违约金按合同价格的2‰计算每日的违约金。4、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5、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如延期交货达一个月时),甲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6、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17.4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17.5合同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17.6、合同解除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1因对方根本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1.2在甲方对乙方违约后采取的补救措施不予接受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1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2.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五日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任何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如果乙方在服务采购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报价)人之间串通报价,人为地使投标(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1.5如果乙方无实际履行能力以及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6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3、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解除合同。4、因乙方的原因,在甲方根据以上条款解除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相同或者类似未提供的服务,乙方应负担甲方因另行购买相同或者类似服务而多支出的费用。18、变更指示18.1买方可以随时向实施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交货地点;(4)实施方须提供的服务。18.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实施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实施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19、合同修改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0、转让与分包20.1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实施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0.2实施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实施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21、适用法律21.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3、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3.1除了实施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实施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实施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本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3.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末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方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给第三方使用。23.3除合同本身以外,若买方要求,实施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24、合同生效及其他24.1本合同应在买方和实施方签字后,双方加盖鉴证章后生效。24.2实施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24.3商务合同应包括买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24.4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具有同等效力;(1)招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书面答疑记录25、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26、廉洁协议1、乙方承诺,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馈赠现金、实物、购物卡等;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佣金、回扣、报酬、预期利益等的承诺。2、乙方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恪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有违反本公约规定的任何不当行为,如有违反,乙方列入甲方黑名单,今后拒绝任何业务往来。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部分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时,应以特殊条款为准。1、培训1.1实施方的安装调试人员有义务对买方的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维修人员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2、检验2.1实施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国际及国内通行的标准,并应附有相应的测试报告和合同证书;2.2对于实施方提供的所有货物,买方可按货物的一定比例委托自治区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验收会格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经检验不合格时,所产生的费用由实施方承担。2.3具体的国际或国内检验标准按实施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并经买方确认的规定执行。最终的测试验收报告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3、质量保证3.1因实施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时使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所购买货物(设备)时,实施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做出赔偿;3.4最终的测试验收报告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5、售后服务5.1提供给买方详细的货物清单及相应的技术参数;5.2在买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24小时内,实施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到达买方现场,对货物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5个日历日;5.3在保质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在甲方提出合理的时间解决;5.4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需要设备生产企业协助的部分,须由该生产企业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最终合同版本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第4章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1.人工种草三区(科孜里加尔区域)和四区(托布里哈提区域)8530亩(1)人工种草方案技术方案步骤:草种选择—播种时间选择—播种方法—管护—成效监测—成效报告。(2)草种选择根据该项目区气候条件、草地类型和土质情况,选择播种品种:博乐绢蒿、大籽蒿或北艾、木地肤。(3)地面处理主要是清除种植区域的大石块及其他垃圾并对土壤进行轻微扰动。(4)主要技术措施①种子要求博乐绢蒿(裸种)和大籽蒿(裸种)净度均需超过80%以上;木地肤每千克含木地肤种子3万粒以上。博乐绢蒿千粒重需达到0.21克以上,大籽蒿千粒重需达到0.12克以上。(博乐绢蒿和木地肤需要由自治区草原总站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②播种量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降水量及种子发芽率、纯净度、土壤肥力、植被覆盖度等条件,动态调整各项目区播种量。人工种草面积8530亩,选择播种品种:博乐绢蒿、大籽蒿、木地肤,播种量1.25千克/亩,其中,博乐绢蒿裸种0.2千克/亩,大籽蒿裸种0.05千克/亩,木地肤裸种1千克/亩。共需种10662.5千克。其中,博乐绢蒿1706千克,大籽蒿426.5千克,木地肤8530千克。②种子处理。播种前晒种2-3天,可以打破休眠,提高发芽率和幼苗整齐度。用风力、浮力、过筛等方法精选种子,保证种子的纯净度和整齐度。③播种期在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2月15日完成播种。④播种深度播种深度是出苗好坏的关键,博乐绢蒿和大籽蒿种子小,宜浅不宜深,深度需控制在1厘米以内。⑤播种方法将博乐绢蒿和大籽蒿裸种混合放置在一个播种箱内,木地肤裸种单独放置在紧邻博乐绢蒿和大籽蒿裸种播种箱,采用一行博乐绢蒿和大籽蒿混合点播,一行木地肤裸种点播的方式播种,平均行距控制在50厘米左右,株距控制在7厘米-15厘米之间。无法利用机械播种的地方采用博乐绢蒿、大籽蒿、木地肤混合人工撒播方式进行播种。⑥镇压机械播种完成后,在有降雨或降雪后选择适宜时期对播种区域利用石磙或缸筒进行全面镇压;撒播区域无需镇压。(5)施肥每亩20千克左右,与播种同步施入。(6)后期管理①出苗监测于播种后次年4月初开始监测,至9月结束,每月监测1-2次,共监测6-12次;第三年4月再监测2次,完成全部监测周期。每次监测需设置固定样方,拍摄生长的照片,记录监测时间、植株高度、根深度、出苗株数、死亡率等。并撰写恢复技术报告。②禁牧管理禁牧区域内1年7个月内(播种后次年的4月初至第三年的11月中旬)禁止放养牛、羊等各类草食动物;破坏、盜窃、擅自移动禁牧标志、围栏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禁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中标企业对管护工作负总责,项目中标企业与管护员(项目实施区域村队或牧户)签订禁牧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必须载明以下事项:禁牧类型、至定界线、面积;禁牧期限;禁牧封育、建设、改良草原的责任和义务;监督检查职责;违约责任。管护员责任包括宣传国家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准则;对管护区进行经常性巡查;制止和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在禁牧区放牧、破坏围栏设施、开垦和非法征占用草原等行为。(7)保苗率每亩幼苗成活率在非特旱情况下达到600株以上。序号工程项目规格型号单位备注1草种1.1博乐绢蒿净度80%以上千克0.2千克/亩,裸种1.2木地肤1公斤含3万粒以上木地肤种子千克1千克/亩,裸种1.3大籽蒿或北艾净度80%以上千克0.05千克/亩,裸种2辅助工程2.1土壤扰动及清除杂物亩2.2播种费亩2.3单独镇压费亩选择降水或降雪后适宜时间单独镇压2.4肥料千克20千克/亩3管护费20元/亩亩由中标企业交于牧民看护(饲草料购置)不可竞争费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代理机构名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国徽面)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期限: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人像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人像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国徽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国徽面)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供应商资信证明及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资信能力证明材料及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资料(如有)此处请附:①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公司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五、供应商经审计的2020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只需提供公司的财务制度)(如有)附件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投标活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可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附件八、供应商概况包括但不限于:①供应商简介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经营范围备注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九、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采购人:我方收到并研究了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文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2、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3、如果我方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方保证将按招标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使用方;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并按招标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我方违约,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我方违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保证金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中标单位。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要求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7、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8、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9、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天。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序号招标条款投标条款响应/偏离………….供应商(盖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重要说明:供应商在上表中说明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对本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提出的“交货期”、“交货地点”、“保修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报价方式”六项实质性商务内容逐条响应,否则,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上述六项内容仅以此表内容为准。附件十一、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后续服务的程序、内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②培训计划方案、故障响应时间和后续技术支持情况③后续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及服务情况一览表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序号类别姓名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12....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二、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合同价格业主名称/联系人/电话………备注:须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服务名称招标服务参数投标所提供服务内容是否偏离备注12345……..供应商须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全部内容逐条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要求提供各类证明资料的,须在“备注”栏说明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对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和投标人《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响应内容为“正偏离”的条款,须在“备注”栏说明在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位置或页码,并在技术支持资料中做出明确标识。供应商(盖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技术支持资料、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等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小组技术人员情况表序号类别姓名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 经历12....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其他文件资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日期: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提供此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不属于监狱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函;若为监狱企业则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投标须知第2.8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十六、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致(项目法人):我方收到并研究了贵方的采购文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工程的采购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投标总报价( 元 )大写:投标总报价( 元 )小写:合同履约期限 总工期413天,计划2023年10月15日开工,人工播种牧草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4年11月30日竣工。数 量1批(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交 货 地 点博乐市质 量 等 级合格质保期1年备 注以上报价应包括投标材料、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各种税费、运费、装卸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费等所有有关服务的费用。注:1、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约定数额的履约担保,并对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契约。2、本开标一览表还需单独密封一份提交以便唱标时使用。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十六、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备注.......其他费用(元)投标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注:1、本表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相符。2、如上表中有关费用投标人免费提供,请注明“免费”字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可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博乐市草原工作站(单位名称)的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博乐市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256.9311万元,资产总额为140.179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9月28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小微登录注册企业名录首页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目小微企业库当前位置:首页小微企业库小微企业库说明全国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Q搜索小微登录注册企业名录首页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目小微企业库当前位置:首页小微企业库小微企业库说明全国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Q搜索小微登录注册企业名录首页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目小微企业库当前位置:首页小微企业库小微企业库说明全国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Q搜索企业名称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资金数额企业类型登记机关代码/注册号(万元)91652323MA784MAR3Q500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号邮政编码:100820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业务咨询电话:010-68028439小微企业名录R首页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窗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口小微企业库当前位置甘页>小微企业率)详情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23233A784MAR3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6日册资水:3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牧、渔业行业:林木育种享受扶持政策信息智光字经营异常信息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企业黑名单信息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查看更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收编码:100820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业务咨询电话:010-68028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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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迈拓禾通花卉草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