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4-09-02 17:47:56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招标单位 | | 预算金额 | |
|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 代理单位 | |
| 相关产品 | 光伏发电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项目
长子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类型
电力类
其他电力工程
建设单位
山西京潞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山西皓为绿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山西梦宇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2024年8月10日,山西京潞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长子县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有关单位的代表与特邀水保专家。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基本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措施设施质量合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项目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后期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基建期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监理总结报告.pdf
1、监测总结报告.pdf
3、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