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411-SYZB-G2024-012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15:08: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预算金额6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科研仪器设备水样自动采样设备
联系方式
  • 徐先生:0519-85511235
  • 嵇玲:0519-88818295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项目 JSZC-320411-SYZB-G2024-012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1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1-SYZB-G2024-0129 项目名称: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新建自动取样设备(含雨量计、流量计)6套及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为期3年的质保服务和平台管控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并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down/921135080660472.html。 3.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投标人在提交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rf=http://jszfcg.jsczt.cn/jszc/workspaceForPurchaseCenter),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但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要求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9.投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选择“我要参与”点提交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10.如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11.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12.关于深入开展常州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关于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通知》(南银办〔2022〕123号)等文件精神, 深入开展我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及要求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tzgg/439010462491795.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69号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11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嵇玲 联系电话:0519-88818295(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玲 电话:0519-88818295(8000) JSZC-320411-SYZB-G2024-0129采购文件.doc 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11-SYZB-G2024-0129采购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机关)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资格审查22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第五章采购需求32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11-SYZB-G2024-01292.项目名称: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60万元。4.采购需求: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601本项目是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新建自动取样设备(含雨量计、流量计)6套及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为期3年的质保服务和平台管控服务。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并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投标人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down/921135080660472.html。3.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投标人在提交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rf=http://jszfcg.jsczt.cn/jszc/workspaceForPurchaseCenter),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8.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但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要求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9.投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选择“我要参与”点提交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10.如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11.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12.关于深入开展常州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关于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通知》(南银办〔2022〕12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我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及要求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tzgg/439010462491795.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69号联系方式:徐先生、0519-855112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联系方式:0519-888182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嵇玲电话:0519-88818295(80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 包不适用。□本项目 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水样自动采样设备 。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考察地点: / 。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召开地点: / 。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3)样品递交要求: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6)其他要求(如有): 。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12投标保证金免收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 于2024年11月8日11: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 嵇玲 ;联系电话: 0519-88818295(8000) ;通讯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1.1%,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8%,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中标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06010100100626575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本项目不涉及)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1.52.52.21.1.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21.1.12.2.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2.2.52.23.3.5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本项目不涉及)5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5.5正版软件(本项目不涉及)5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本项目不涉及)56.6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有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7.7绿色采购政策57.71.1.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57.72.2.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57.73.3.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耗材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检验、安装、调试、测试、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公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加盖公章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2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投标人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但是未提出疑义的,系统将视同已确认。18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业务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6.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87.7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投标人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8.8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1.15.5.5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8.8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6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62.24.4.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262.25.5.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或者项目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1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4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4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一、报价(30分)1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30二、履约能力(19分)1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水样自动采样设备类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02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3项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中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职称证书、近三个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44快速的服务响应能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作出的服务响应:(1)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2分。(2)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三、产品性能(20分)1产品性能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即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综合性能、技术参数,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分。符合技术要求的得20分。标注“★”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未标注“★”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注:标注“★”参数应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限于: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图册或技术参数说明书或功能截图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标注“★”参数有负偏离的应逐条列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20四、项目技术方案(30分)1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整体项目的集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1)项目实施方案能充分结合实际、可拓展性强、与实际需求的贴合程度高,得10分;(2)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可拓展性较强、与实际需求的贴合程度较高,得8分;(3)项目实施方案较结合实际、可拓展性一般,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6分;(4)项目实施方案不太结合实际、可拓展性较差,对于项目需求理解不够透彻,得4分;(5)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2售后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编制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仪器设备及集成系统的售后服务保障、故障响应与排除、系统优化处理等)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3)售后服务方案较简单,针对性不强,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6分;(4)售后服务方案简单、不够完善,没有针对性的,得4分;(5)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3智能管控平台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智能管控平台服务方案(包括:平台建设、成果展示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1)智能管控平台服务方案完整,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2)智能管控平台服务方案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3)智能管控平台服务方案较简单,针对性不强,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6分;(4)智能管控平台服务方案简单、不够完善,没有针对性的,得4分;(5)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性(1分)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性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0.5分。如投标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得分。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形成的电子文档,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本项目是水样自动取样设施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技术培训等。采购清单如下: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水样自动采样设备(核心产品)6套2雨量计6套3流量计6套二、商务要求1.交货期(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并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2)投标人应制订明确的合同交货进度表,明确管理与技术人员职责,强调时效性。(3)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或委托的监理方)共同打开包装验货检查货物数量,中标人应提供详细装箱单据及货物相关信息。如果货物质量或技术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明显损坏,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只有经安装调试并且技术性能达到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技术要求后,采购人才能接受全部货物。(4)中标人免费提前为采购人提供设备安装资料,并充分协助采购人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至合格。(5)设备安装时,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但中标人必须事先与采购人的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并与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6)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采购人对设备试用后进行验收(时间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商定),中标人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后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视为通过验收。(7)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性能存疑,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国家专业机构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仪器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9)中标人免费提供全套资料,含出厂计量合格证(强检设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含详细电路图)等,如技术资料不全,采购人有权不支付货款。2.付款条件货物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完毕且调试合格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2025年12月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三、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中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仪器和设备。2.中标人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仪器设备数据通讯传输协议以及系统集成软件的数据库结构。3.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软件和材料均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4.中标人须承诺能够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5.中标人所投产品须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售后服务中心和维修中心。6.组网与数据上传(1)采用无线网络传输,支持4G/5G传输。系统无线方式向数据平台实时传送仪器状态和测量数据。在具备多种通信方式可以应用的情况下,能够在首选通信方式中断时自动切换其他通信方式,当无法进行通信时,仪器能将数据信息以及通信状况信息储存起来,待到通信恢复时发送,或维护人员维护时读取分析。(2)中标人需确保采样系统接入采购人使用的数据管理平台,确保采购人随时查看数据。(二)技术要求采购内容现场端包括:水样自动采样设备、雨量计、流量计。为保证具有数据查看、设备管理需求,需配备智能管控平台。下述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投标文件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否则视为负偏离。1.水样自动采样设备1.1仪器用途设备能够满足农田排水沟渠、支浜、河道自动采集水样需求。1.2仪器技术要求(1)应具有设定、校对和显示时间功能。(2)具备自动终止采样功能,当采样达到预设次数时,自动终止采样以避免样品溢出。(3)采样瓶自身具有环境温度、自身电量监控功能,防伪监控功能,采样瓶可记录瓶盖开启的时间及次数。(4)具有备份采样功能,采样时可将水样分装至主采样瓶(A)和备份采样瓶(B),满足样品复核检测要求。(5)配备太阳能光板,至少能够满足水样自动采样设备持续工作72小时。(6)应具备RS-232或RS-485或RJ-45标准通讯接口,具备远程启动、远程设置等功能。(7)采样瓶应具有自动排空功能。(8)具有保存采样记录、故障信息和样品保存温度超标报警信息等功能,并能输出存储的信息。(9)可支持常规五参数水质分析仪的接入,分析仪数据超出设定限值时,可触发采样或加密采样频次。(10)设备样品室应具备制冷并加装均热系统,精确数字控温,满足户外全天候运行需求。★(11)具有定时采样、周期采样、触发采样等比例采样、远程控制采样等多种采样模式。★(12)设备断电后来电,能恢复掉电前的工作状态,所设定的参数应不改变。★(13)应具有手机APP交互功能,可通过APP完成取样、调试等操作。★(14)支持电量、雨量、水位、流量等监控仪表的接入,可根据设置的仪表阈值触发采样。★(15)采样结束后,采样瓶能自动关闭阀门,实现水样自动密封功能。采样设备技术规格:项目技术指标采样瓶规格:不少于500ml×12瓶★采样量误差≤3%★等比例采样量误差≤5%机箱内温度控制误差≤2℃采样垂直高度≥5m水平采样距离≥50m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MTBF)≥720 h/次2.雨量计2.1仪器用途在室外完成液体降水量、降水强度、降水起止时间的监测需求。2.2仪器技术要求参数范围承水口径Ф200 ±0.6mm量程0-100mm测距精度±4%分辨率0.2mm供电方式DC 5V/ DC 12V/DC 24V/其他输出形式开关信号:电压、电流 4~20mARS485工作温度0~50℃3.流量计3.1仪器用途在农田河道、支流支浜、沟渠、涵道等流速流量监测需求。3.2仪器技术要求(1)瞬时流量范围:0~93m³/s。(2)累计流量范围:9999999m³(km³)。(3)液位精度:±5mm。(4)流量精度:±5%。(5)量程:3m。(6)分辨率:1mm。4.智能管控平台(1)具备数据传输和存储功能,数据包括雨量、流速、液位、流量、采样时间和采样数据等,能够显示一段时间内的累计流量。(2)具有远程控制采样设备及设置采样参数功能。(3)具有独立帐号,可随时分配账号查看数据。四、技术支持1.如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需2小时内予以回应并在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中标人应立即电话通知采购人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2.如有设备具有远程维修诊断功能,中标人负责免费为采购人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诊断维修。五、质保与维修1.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中标人需明确签署服务承诺。2.仪器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提供保修服务;在质保期内,所有硬件及服务全部免费。六、培训要求1.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操作、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使之能够正确熟练操作使用全部设备,并能进行常见故障排除。2.培训内容:仪器分析原理、操作、基本维护及常见故障的诊断和排除。3.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七、其他服务要求1.投标人所投设备货物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档次。2.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须符合《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所有的设备和安装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3.中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应与货物相对应一致,并尽可能完整清晰,且应为原件。合同技术文件应与每批货物共同包装送交,费用应包含于货物的报价中。八、其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九、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相应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保险、管理、维护、劳务、培训、验收、办公设备、设备、工具、耗材、运送工具、备品备件、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货物和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标时以人民币为准。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招标人(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中标人(以下称乙方):签订地点:合同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元(小写)。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安装、调试、测试、保险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耗材、运送工具、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编号:JSZC-320411-SYZB-G2024-0129);(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3.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结算原则:固定单价,按实结算。4.如设计变更,增加的货物在清单中有的,按投标时的报价执行,若增加的货物在清单中没有的,结算时参照相似设备的投标报价,双方协商解决。5.付款方式:货物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完毕且调试合格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2025年12月支付合同总价的10%。第九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2.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由甲方安排。2.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质保费用计入总价。2.3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2.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2.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2.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7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4.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第十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10天(含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1点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8.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五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质量问题或缺陷的索赔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发现货物的质量与合同内容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3日内到甲方处,商量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损失以及扩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货物,返还所有货款,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或者有权安排第三方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因主张上述权利而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函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名称(章):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69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19-85501357传真: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投标人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说明:(2)其它: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单位名称①)采购编号为②,(项目名称③)(分包号:④)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⑤),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⑥)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⑦),从业人员⑧人,营业收入为⑨万元,资产总额为⑩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⑪;2.(标的名称⑤),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⑥)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⑦),从业人员⑧人,营业收入为⑨万元,资产总额为⑩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⑪;3.(标的名称⑤),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⑥)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⑦),从业人员⑧人,营业收入为⑨万元,资产总额为⑩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⑪;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⑫日期:填写说明:1.(采购单位名称①):填写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如常州市XXX局。2.采购编号为②:填写本项目编号,如JSZC-3204XX-SYZB-G20XX-XX。3.(项目名称③):填写本项目名称,如常州市XXX项目。4.(分包号:④):填写分包编号,如有分包的,分别填写分包号,没有的填“无”。5.(标的名称⑤):填写本项目标的名称,如有产品清单的请根据采购文件“第X章采购需求”-“产品采购清单”中列出的名称进行填写,如:水样自动采样设备、雨量计、流量计等;如没有产品清单的可以填项目名称。如货物涉及不同制造商的,须分别一一列出全部货物所对应的制造商及相关信息。建议格式为:标的名称+(**货物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1。标的名称+(**货物2),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2……。6.(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⑥):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须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表格中列明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如:工业等。7.(企业名称⑦):填写货物制造商的名称,如XXX企业。8.从业人员⑧人,营业收入为⑨万元,资产总额为⑩万元:填报货物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⑪):须根据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情况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只能填写三种其中的一种)。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0.企业名称(盖章)⑫:加盖投标人或供应商CA电子公章。11.如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未提供此声明函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如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未提供此声明函的,评审时不享受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货物制造商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12.温馨提示(1)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2)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3)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制造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4)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5)《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6)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7)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投标函(实质性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序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注:此表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投标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2345……合 计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若不存在偏离情况,只需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实施方案(2)售后服务方案(3)智能管控平台服务方案(4)其他9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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