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未来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NYJ2024-GK-ZCY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5:17: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萧山区林业水利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浙江浩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32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未来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
联系方式
  • 夏利明:0571-82622820
  • :18500322287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MB158373820243007 二、合同名称:萧山区未来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YJ2024-GK-ZCY001 四、项目名称:萧山区未来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潘右路988号 联系方式:0571-82715736 供应商(乙方):浙江浩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里横河社区市心中路1号4楼425室(自主分割) 联系方式:1850032228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萧山区未来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2000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32000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0409104540354.pdf 未来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合同工程名称:萧山区2024年度未来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单位:浙江浩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管服务合同甲方(甲方):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潘右路988号夏利明法定代表人:何俊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0571-82622820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潘右路988号电话:传真:0571-836223690571-83897552传真:0571-83622369电子信箱:乙方(乙方):浙江浩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巷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1幢钱江世纪城智慧科技园301-59室沈钢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738151103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巷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1幢钱江世纪城智慧科技园301-59室电话:传真:手机:13738151103电子信箱:14583331@qq.com1甲方(全称):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乙方(全称):浙江浩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管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建设监管服务概况1.服务名称:萧山区2024年度未来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2.服务地点:萧山区3.服务内容:第一批区级未来乡村乡村22个、组团振兴示范带4条、市级未来乡村20个、市级特色村4个以及同步实施的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省级未来乡村等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服务。完成萧山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涉及美丽乡村监管的工作任务。4.萧山区2024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内容清单汇总序号项目类别涉及单位备注1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进化镇云飞村2省级未来乡村楼塔镇大同一村、义桥镇復兴村、街前镇项漾村、益农镇群英村、党湾镇庆丰村、新塘街道新丰村3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大梅林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周富裕示范带4市级未来乡村楼塔镇大同二村、楼塔镇大同一村、河上镇凤凰坞村、河上镇璇山下村、戴村镇张家弄村、临浦镇横二村、浦阳镇新谊村、进化镇装家坞村、所前镇山里王村、义桥镇復兴村、衡前镇项漾村、瓜沥镇东恩村、益农镇群英村、党湾镇庆丰村、新街街道双圩村、靖江街道协谊村、南阳街道红山村、宁围街道顺坝村、新塘街道新丰村、蜀山街道湖东村5市级特色村所前镇山里王村、瓜沥镇大义村、益农镇镇龙殿村、党湾镇曙光村6区级未来乡村戴村镇三头村、戴村镇八都村、戴村镇东风村、临浦镇新联村、浦阳镇桃北新村、进化镇平阳村、进化镇凤凰山村、所前镇山联村、所前镇孔湖村、义桥镇云峰村、义桥镇新坝村、街前镇山南富村、瓜沥镇大义村、瓜沥镇群谊村、瓜沥镇靖一村、瓜沥镇沿塘村、瓜沥镇明朗村、益农镇五六二村、党湾镇大西村、党湾镇先锋村、宁围街道顺坝村、靖江街道雷东村7组团振兴示范带乡土生活亲历区(横一村、横二村、浦南村)共富项目实践区(径游村、谢家村、安山村)千万工程源起地(梅林村、车路湾村、八里桥村、张潭村、山北村)、现代农业创新区(群围村、三围村、民围村)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管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专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3.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3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三、合同要求(一)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需服务内容和合同要求时限向甲方提供第三方监管服务,并提供相关资料档案。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服务内容的各级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二)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三)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服务,不得转让他人服务,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可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他人;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乙方人员配置要求1.人员要求:乙方必须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监理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园林)监理工程师2人(以上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2.乙方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序号姓名技术职称资质联系方式备注1沈阳峰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348637966212娄国琴中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5658015850/3李廷明中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3624592822/4闫宏琳中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5858257856/五、监管服务设备要求1.监理人需承担相关所需办公用品、监管设备和设施、车辆(2台)、人员食宿等费用。六、监管服务期限及内容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第一批区级未来乡村22个、组团振兴示范带、2023年度市级未来乡村20个和特色村4个全部验收通过为止。2.监管服务工作内容:成立第三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管控监管服务机构,制定相关目标、制度和工作计划。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要熟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景观绿化、亮化工程、公路工程等专业和工程咨询方面的建设管理工作;每周巡查6天,10天左右完成一轮创建村巡查,在施工高峰期,根据甲方合理要求加派乙人方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加强巡查力度;在具体工作中,乙方人员要求每天到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掌握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及投资率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相关规范、检验标准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给甲方;每日提供巡查情况报告,每周提供监管报告,内容同“第三方监管服务单位工作目标5要求,并召开参建单位管理会议,必要时提出由甲方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进程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工程验收时,以“村”为单位提交《监管评估报告》,内容重点提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台账资料及全域整治提升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评估美丽乡村项目是否按照程序规范建设,台账资料是否及时、准确;全域整治是否满足《萧山区美丽乡村提升村建设区级综合验收办法(试行)》的标准。根据甲方安排参与区级综合验收组的综合验收。七、乙方义务1.监管服务内容1.1监管服务范围包括: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和全域整治进行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进度监督和管理。每日提供巡查情况报告,每周提供监管报告,每半月提供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情况报告,反映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工作重点是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关键环节的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1.2监管工作内容还包括: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文明、安全施工进行控制,通过组织协调,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抽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设备及中间产品的质量,并做好文档资料.2.监管与相关服务依据2.1监管服务依据包括: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浙江省有关地方条例及要求;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工程6施工合同及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图纸会审纪要及业务联系单。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工程建设监管规范GBT/50319-2013》3.项目监管服务人员更换乙方人员的其他情形:甲方认为乙方人员不能胜任现场监管本职工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予以更换相应乙方人员。八、监管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费用(大写):叁拾贰万零壹元(¥:320001元),以上计费已包含任何营业税、课税、关税及其它税项。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承担的增值税税款。2.结算方式:甲方分四期付款,每期按合同价1/4×90%(72000元)支付,最后一期及剩余的10%余款在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后一次性付清。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五日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因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九、考核机制1.人员管理。第三方监管服务机构必须熟悉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要求,人员业务精湛、定位定岗,每周需要巡查6天,10天左右完成一轮创建村巡查,工作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请假必须经农业农村局人员的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无故旷工,经发现第一次按500元一天扣除,第二次以上每次按1000元扣除。日常出勤需要向甲方提供科学真实的证明,如采用经纬相机等方式,并提供每月工作考勤记录表。2.质量管理。乙方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的承诺,上述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须经过甲方认可。乙方人员要及时到位,不能及时到位的按违约处理。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乙方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3.廉洁管理。乙方要对巡查人员做好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禁止性规定,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卡、有价证券和宴请活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色情活动,一旦发现将抄送给行业部门进行处罚。4.责任追究。监管服务人员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监管,每天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天给各创建村或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整改,并将发现及整改情况抄送给甲方。如甲方在巡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且乙方未发现的,每次按照问题的轻重扣除2000-10000元的服务费;因监管不到位造成影响的,经查实,每次按照问题的轻重扣除2000-10000元的服务费。5.人员更换。乙方的监管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更换的,需先经过甲方允许,且监管服务人员的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次更换扣10000元,其余每人次更换扣2000元。若采购人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监管服务人员(包括不限于因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责任心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管工作的,有权要求进行更换,每次更换扣除2000元/人次的监管费用;若监管单位腰次出现由于工作态度或工作能力不强导致项目管理混乱的,采购人视情况上报区审管办,并将其列入后续未来乡村建设第三方监管服务黑名单。8十、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2.变更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2.2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如工程监管服务的范围变化时,但服务费用不变。3暂停与解除3.1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3.2当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改正。若甲方在乙方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乙方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3.3因乙方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3.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9(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的违约责任1.1.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2.甲方的违约责任2.1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3.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4.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评估及拍卖费、律师费、咨询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十二、争议解决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调解。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行业部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他101.外出考察费用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守法诚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3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4.通知及送达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可以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至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以专人送达的通知,在送达后第一个工作日生效;以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生效。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发送的,视为有效送达。上述通知及文件在发出后,如果无法送达或者收件人拒收或者因其他原因而被退回的,仍视为有效送达。如果任何一方变更上述约定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或法院等其他机构依据前述信息送达的,即视为被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5.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管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1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管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6.第三方监管服务机构在履行合同期间,监管服务人员及车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十四、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4月2.订立地点:杭州市萧山区潘右路988号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潘右路988号地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巷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1幢钱江世纪城智慧科技园301-59室邮政编码:311200邮政编码:311202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账号:账号:33020040201000016563联系人:联系人:沈钢电话:电话:13738151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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