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512010-X01]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WXXQ202512010-X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17:46: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4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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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邹仁杰:0510-85388013
  • 王花萌:0510-85750700

正文内容

[WXXQ202512010-X01]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立项的批复锡新数投许[2025]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 2.1.2 建设规模:项目不新增用地,对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小区内损坏的消火栓消防水带、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工作。本项目建设面积约2040332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8450平方米,建筑物最高高度约90米(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高度标准为大于54米)。 2.1.3 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20日,竣工日期:2026年03月21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4/01/0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5/01/0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10/0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05日17:00时至2026年01月12日23:59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8号青年公社1号楼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邹仁杰 联系人: 王花萌 电话: 0510-85388013 电话: 0510-85750700 传真: 传真: 0510-857507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03134143@qq.com 2026年01月05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评标办法.pdf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I使用说明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施工招标项目。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II条款。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八、《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九、《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III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WXXQ202512010-X0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王花萌2026年01月05日IV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2初步评审标准2.3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评标入围3.3初步评审3.4详细评审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推荐中标候选人附件A附件B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3.其他说明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V封面VI第一章招标公告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人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8-1联系人:邹仁杰电话:0510-85388013电子邮箱:/传真:/1.1.3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联系人:王花萌电话:0510-85750700电子邮箱:503134143@qq.com传真:0510-857507001.1.4项目及段名称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施工1.1.5建设地点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小区1.2.1资财政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政府投资:10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规定1.3.1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等工程。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3月21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质量标准:合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3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构招标文件的附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如有)、招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成的其他材料合同附件、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2.1投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26-01-1310:002.2.22026-01-1317:0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2澄清发布时间2026-01-1317:002.4招标控制价金额:3968747.28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0.00元暂列金额(含税金):227744.60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包证明)(如有);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投标担保;□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年-/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资料(智能辅助评标)模块:投标人需单独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格审查资料(格式:图片JPG,可不加盖电子章)至“资格审查资料(智能辅助评标)”模块,投标人上传后点击识别,核对企业证书相关信息后并确认。以上证书需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挑选材料一致,供智能评标使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其他形式:□保险机构保单(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担保公司保函(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信用承诺(可选项,根据苏政务办发〔2023〕29号文及锡信用办〔2023〕10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4万元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方式1、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②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担保递交方式2、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无锡分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保证金信息”查看本标段对应的相关信息。方式3、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分,信用考核结果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3条“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规定③保险机构保单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单(保单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险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否则无效。保单的承保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单扫描件或电子保单、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险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险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单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核验方式;保单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保单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4、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担保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分,信用考核结果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3条“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规定③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函手续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否则无效。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5、采用信用承诺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②具有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版)》(苏信用办发〔2023〕8号文)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并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和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4.3投标担保退还详见招标文件;3.5是否允许递交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备选投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编制要求□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其他要求:/3.6.6其他编制要求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评标入围与投标报价评审规则》的通知》(锡建建市〔2018〕8号)要求,本工程采用二合一评标法,不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商签施工合同前,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单位在计算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现有招标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在施工过程及结算阶段不因任何情况变化而增加费用,除非有招标人的另行指令或特殊要求4.2.1投截止2026-01-1609:3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1时间2026-01-1609:304.2.3递交投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无须递交投标备份文件5.1.1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交大联云科技园停车场1楼(清晏路与净慧东路交叉口东120米)。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1.2参加会的投人代表本项目开标不需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议,请各投标人于“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即可(注: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否则如由于无法及时联系相关授权委托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5.2.1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1程序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5.2.2解密时间60分钟6.1.1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里随机抽取5人及以上单数。6.3方法□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二合一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委员会确定中□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承包人在以下方式中自主选择)☑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其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含税价款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比例范围1%-10%,下拉菜单选择,间隔1%)□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8.5.2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8.5.3招投标监督管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510-8059508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3理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510-8059508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本标段的危大工程清单如下:/10.2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格遵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与工程招投标联动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18〕69号)、《关于补充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18〕31号)、《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18〕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的通知》(锡建建市〔2018〕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锡建建市〔2019〕12号)、《关于无锡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分应用的通知》(锡政园绿〔2018〕21号)、《关于调整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31号)、《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入围、投标担保和评标基准价等方法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2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锡建建市〔2022〕2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函(保险)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应用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关于贯彻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锡建建市〔2023〕25号)等有关规定。10.3各类系数值的抽取由招标人通过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抽取规则:1、方法一中的G1、G2、K值和方法二中的G1、G2、K1、Q1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范围,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2、信用因素比例、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以及方法三中K、Δ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5个系数值,在初步评审后分五次依次抽取1个系数,一个权重(权重值1-100%)。在抽取权重过程中,前几次权重累加已满足100%,则不继续抽取。如前4次未满足100%则最后一次补足。最后按多次(最多5次)抽取的系数和权重对应合成本次系数值。10.4本系统评标过程中,运算过程及运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10.5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锡建规发〔2018〕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19〕25号)、《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锡建建市〔2020〕3号)等有关规定。实名制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现场管理要求在总价措施费中自行报价,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及维护均由投标人负责。10.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uxi.gov.cn/wxsggzyjyzxzl/index.shtml找到“网上不见面开标”模块)进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0.7本工程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20号)第22条要求,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开展评标准备工作。10.8本工程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评标委员会采用在线询标:评委会负责人在系统中发出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核发澄清,投标人收到澄清要求的30分钟内必须在会员系统中完成在线澄清答复,答复方式参照附件《投标人在线澄清答复操作提示》。投标人提前做好在线答复澄清的条件(电脑、网络、CA锁等),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未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答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也会通过短信提醒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后,可采用线下询标。10.9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10投标报价要求:1)本工程计价采用一般计税法。2)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但各投标单位需自行踏勘。投标人应认真充分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可不予采纳。3)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如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补充说明有矛盾冲突处,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补充说明为准。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补充说明要求进行投标报价。10.11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内容以“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为准。10.12工程施工时应符合环保政策要求,充分考虑淤泥、淤泥质土、建筑垃圾、耕植土、杂填土的弃运等处理要求。出入口必须场地硬化,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渣土车冲洗装置,按要求投入雾炮设备,围挡参照无锡新吴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并加装喷淋装置。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弃运过程中相关部门的管理规范要求而发生的环境保护费、堆放场地费(消纳费)以及掩埋等处置费用。弃土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后自行考虑。10.1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已中标,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同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14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按照文件执行。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畸形的情况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评审并写入评标报告。10.15本次工程招标投活动严格遵守《关于调整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31号)。10.16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提出的对本工程招标投标方面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10.17依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限制建筑施工事故责任企业承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专题会议纪要》锡新专会纪〔2021〕88号规定“凡在我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企业,自事故责任认定之日(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在我区范围内停止投标资格,并禁止新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企业惩戒措施直至参与的我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1年后方可解除;凡在我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企业,自事故责任认定之日(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在我区范围内停止投标资格,并禁止新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企业惩戒措施直至参与的我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2年后方可解除;凡在我区范围内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企业,自事故责任认定之日(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在我区范围内停止投标资格,并禁止新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企业惩戒措施直至参与的我区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超过对应死亡人数年限后方可解除。10.18依据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规定“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事故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在本级住建部门官网通报事故情况,通报中要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在事故所在地设区市范围内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月。2.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省内施工企业和省内外监理企业自厅官网通报事故信息之时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省内施工企业限制期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结束,我厅官网在事故通报中将标注限制解除时间;监理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后,我厅官网发布解除限制通知。3.省外施工企业发生事故的,自厅官网通报事故信息之时起,施工企业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通报﹐暂停其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资格,收回其《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施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结束并回函我厅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撤除通报,限制期解除。4、在我省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对有责任的本省施工企业继续实施顶格处罚,一律按照上限期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上述“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是指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签订合同的项目外,停止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指除已发布中标公告的项目外,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0.19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施工招标项目中,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供3个以上符合要求的不同厂家品牌的同档次产品供投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拟增加厂家或品牌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答疑期限结束之前提出,满足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本项目招标人对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设置了推荐厂家品牌,详见清单编制说明附件一《招标人推荐品牌表》,投标人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推荐厂家品牌选用。10.20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现对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提出如下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2)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10.21中标人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的规定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任一方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交易服务费按文件要求减按80%收取。中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应由发包人支付的部分)和评标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不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该费用根据发票和招标人出具的签证单按实结算。10.22保证金其他要求:1、具体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通知公告栏中,根据《投标保证金缴退、担保、信用承诺办理指南》实行。2、(1)以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投标保证金确认函》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投标担保情况”模块中,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防止保证金系统内查询不到的或者异常的);(2)以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办理成功后有效的保函(保单)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投标担保情况”模块中,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以信用承诺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和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投标担保情况”模块中,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具体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进行评审。(4)开标现场能查到的投标保证金的以保证金系统审查为准,保证金系统内查询不到的或者异常的具体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进行评审。(5)新吴区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510-85253039、85253025(仅咨询保证金)。(6)《关于在无锡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可登录“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线申请第三方信用报告《网址:htps:/ggfwwuicredit.wuxi.gov.cn/)。业务咨询电话:(0510)85021851。10.24①本项目为智能辅助评标项目,投标人需单独上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本项目涉及的资质类别)、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格式:图片JPG,可不加盖电子章)至“资格审查资料(智能辅助评标)”模块,投标人上传后点击识别,核对企业证书相关信息后(识别错误可自行修改),修改完成并确认。以上三项证书需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挑选材料一致,供智能评标使用。②若未采用智能辅助评标,资格审查结果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相关资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10.25特别提醒:请投标各方主体提前注册、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ogin%3Fredirect%3D%252F)。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的各类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的信息为准,必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诚信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10.26鼓励各投标单位积极办理全国互认移动CA,可实现异地办理,全国互认。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进一步推广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服务的通知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5/03/31/4532925.shtml”。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无锡市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无锡市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未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担保公司保函、信用承诺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担保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1-信用因素比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G1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G2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G1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G2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3%;(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方法三:K值取值范围:96.5%,97%,97.5%,98%,98.5%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6%、7%、8%、9%、10%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Δ值取值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2%、3%、4%、5%、6%、7%)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从下列三条中选择一条,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范围:0.6、0.65、0.7、0.75、0.8分,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每高1%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3.3(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安装类信用考核结果投标人信用因素的评分,为该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招标公告发布开始之日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房建和市政项目,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网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为准;园林绿化项目,以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外网公布的企业评价结果为准)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所占比例值。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计算。2.3.3(3)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上),加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11)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12)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13)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B。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4投标人得分=A+B。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附件B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由低到高去除投标人数量×G1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和由高到低去除投标人数量×G2范围内的投标报价(G1、G2值为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下同)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投标报价(最高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投标报价作为A值〕。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由低到高去除投标人数量×G1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和由高到低去除投标人数量×G2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投标报价(最高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投标报价作为A值〕,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Q1、K1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值为以上取值范围内的整数值,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方法三:ABC合成法。ABC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评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以下,则按下表随机确定各范围内评标价抽取个数后,抽取规定数量的评标价组成B值的抽取范围。序号范围抽取个数(随机确定)1A值的95%-92%(含)0、1、22A值的92%-89%(含)0、1、23A值的89%-86%(含)0、1、2、34A值的86%-83%(含)0、1、2、35A值的83%-80%(含)0、1、2、36A值的80%-77%(含)0、1、27A值的77%以下0、1、2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0%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评标时在规定的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6%、96.5%、97%、97.5%、98%、98.5%、99%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2%、3%、4%、5%、6%、7%评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时,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注:1.ABC合成法中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范围为:0.6-0.8分,随机抽取确定;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2.工程地点: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小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锡新数投许〔2025〕152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新安花苑一、二、三、五区、新安佳苑一区、和风家园消防设施更新项目施工项目招标信用承诺书为落实《招标投标法》要求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诚信建设万里行”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填写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二、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划分标段,施工招标的标段内容不超出一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三、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故意压低最高限价,迫使投标人低价竞标。四、我单位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发布的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均是真实准确的;我单位在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评标办法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五、我单位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我单位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六、我单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通过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或评标办法等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七、我单位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八、我单位知道虚假的承诺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招标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九、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单位在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25年12月30日标段名称:施工(标段编号:WXXQ202512010-X01)甲方签章代理签章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未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担保公司保函、信用承诺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担保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1-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G1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G2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G1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G2值取值范围:15%〜25%范围内的整数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3%;(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方法三:K值取值范围:96.5%,97%,97.5%,98%,98.5%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6%、7%、8%、9%、10%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Δ值取值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2%、3%、4%、5%、6%、7%)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从下列三条中选择一条,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范围:0.6、0.65、0.7、0.75、0.8分,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每高1%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3.3(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安装类信用考核结果投标人信用因素的评分,为该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招标公告发布开始之日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房建和市政项目,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网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为准;园林绿化项目,以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外网公布的企业评价结果为准)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所占比例值。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计算。2.3.3(3)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上),加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2.3.3(3)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11)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12)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13)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B。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4投标人得分=A+B。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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