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FHZFCG(2025)025D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3 12:38:5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浙江南域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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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张先生:0574-88745706
  • 袁凯:0574-88107580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FHZFCG(2025)025D 二、项目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9.9(%) 浙江南域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岳林东路16幢二单元5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 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180日历天 单春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201820230178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浙水安B20190001514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欢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义杰,赵灿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南域建设有限公司 53.7 53.0 59.0 55.23 28.65 83.88 1 嘉兴市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3.7 40.0 37.0 43.57 35.0 78.57 1 宁波展鸿建设有限公司 53.5 45.0 51.0 49.83 28.5 78.33 1 宁波莱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5.1 43.0 51.0 49.7 28.59 78.29 1 宁波东泽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4.8 41.0 37.0 44.27 32.2 76.47 1 宁波固丰建设有限公司 48.8 43.0 37.0 42.93 32.2 75.13 1 鼎沛科技有限公司 47.4 36.0 33.0 38.8 29.78 68.58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30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奉化区莼湖街道东盛路30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745706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745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89号1号楼304室 传 真:0574-87357761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07580 质疑联系人:李薇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075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0574-89285326 联系人 :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13906845318 附件信息: 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428.9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08.4K 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FHZFCG(2025)025D项目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水利工程施工,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FHZFCG(2025)025D)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2-2813:30:00开标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1嘉兴市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3.62宁波东泽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803浙江南域建设有限公司89.94宁波莱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0.15鼎沛科技有限公司86.56宁波固丰建设有限公司807宁波展鸿建设有限公司90.4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FHZFCG(2025)025D)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2-2813:30:00开标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嘉兴市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东泽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3浙江南域建设有限公司符合4宁波莱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5鼎沛科技有限公司符合6宁波固丰建设有限公司符合7宁波展鸿建设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FHZFCG(2025)025D)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2-2813:30:00开标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嘉兴市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东泽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3浙江南域建设有限公司符合4宁波莱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5鼎沛科技有限公司符合6宁波固丰建设有限公司符合7宁波展鸿建设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FHZFCG(2025)025D)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浙江南域建设有限公司89.9%55.2328.6583.881√1嘉兴市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3.6%43.5735.0078.5727宁波展鸿建设有限公司90.4%49.8328.5078.3334宁波莱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0.1%49.728.5978.2942宁波东泽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80%44.2732.2076.4756宁波固丰建设有限公司80%42.9332.2075.1365鼎沛科技有限公司86.5%38.829.7868.587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3月03日1/1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编号:FHZFCG(2025)025D采购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第五部分附件第六部分合同条款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ZFCG(2025)025D项目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931308.00最高限价(元):2696803.36,最高综合折扣率92%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数量:/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2月28日13:30。地点(网址):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2)电子化采购的说明:①电子化采购: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参加采购活动前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截止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化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地址:奉化区莼湖街道东盛路30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项目联系电话(询问):0574-88745706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7457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89号1号楼304室传真:0574-87357761项目联系人(询问):袁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07580质疑联系人:李薇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0758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139068453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项目情况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2采购代理名称: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合同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合同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标的: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属于建筑业5其他说明:1)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 2)踏勘中的所有风险与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报价和货币▲6响应报价:完成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文件中价格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不得小于90个日历日。9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启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解密。 10磋商保证金:不适用 磋商服务费111.本采购代理公司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30000元。2.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服务费。3.中标服务费以电汇、网银方式汇款。其他说明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14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发布本次采购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体15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竞争性磋商须知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监管部门。5、“▲”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四、特别说明1、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2、关于知识产权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3、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询问、质疑、投诉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质疑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3.4事实依据;2.3.5必要的法律依据;2.3.6提出质疑的日期。2.3.7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供应商投诉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六、采购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第五部分附件第六部分合同条款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补充公告内容(如有)七、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八、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中要求。(一)资格文件:1、营业执照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3、联合协议(如适用)4、分包意向协议(如适用)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适用)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技术商务文件:1、供应商响应表2、报价函3、项目需求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同类项目业绩表8、技术方案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0、采购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政府采购供应商基础信息登记表▲九、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还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十、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截止期。十一、评审1、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十二、成交结果通知1、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十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二、评审依据及办法1、评审依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3、评审过程中有其他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三、磋商小组1、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磋商采购程序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时间为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3、澄清与修正:3.1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报价一览表”中录入的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不按本款规定接受响应报价修正的,投标无效。3.2评审过程中的澄清在评审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发现的响应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做出澄清,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在政采云平台发起澄清。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的,将被视作自动放弃。4、采购程序: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阅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4.2磋商小组查阅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4.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有效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对采购文件的“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条款”以及“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变动,如有实质性变动需经采购人代表现场签字确认,磋商小组将采购文件变更通知在线发给各有效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变更通知的要求作响应文件的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4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5综合评议(磋商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进行打分;评分汇总(汇总各评委的评分,计算所有评委评出的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4.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五、无效响应文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税收违法黑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5)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主要条款,响应文件中对主要条款的任何负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的;(6)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按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磋商小组经过审查,发现响应文件有其他重大偏离的;(8)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提交响应文件的。六、评审标准详见《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项目评分细则技术资信部分65分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2分)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2分)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情况:技术条款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2分。一般技术参数(无任何标注)每负偏离一项扣减1分。允许负偏离的技术参数负偏离项达到12项以上的响应文件无效。标志“▲”的实质性条款不允许任何负偏离,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施工组织方案(30分)施工组织方案(5分)评委对整体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方案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工程关键节点分析准确、把控得当的得5分,方案能满足项目的主体需求,工程关键节点把控不够明确的得3分,方案有明显缺漏项或没有针对性,难以保证满足项目实施的得1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分)评委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各项保障措施有力、符合行业规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保障措施上有部分非主体内容的欠缺,尚不影响履约的得3分,措施上有主体内容的缺项或缺少具体有效的保证措施,难以保证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5分)评委对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进度计划安排得当、各时间节点明确、项目工期有有效保障的得5分;进度安排尚能满足项目需求、部分时间节点不够明确或存在前松后紧的得3分;进度安排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或时间节点混乱、难以保障项目工期的得1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5分)评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施工噪音、施工震动、施工扬尘等保障措施具体有效、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保障措施上存在细节部分欠缺,尚不影响履约的得3分,措施有缺项或缺少有效保障手段,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环保管理体系和措施(5分)评委对环保管理体系和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环保管理体系健全有效、保障措施具体细致、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体系及保障措施上有部分欠缺,但尚不影响履约的得3分,体系及措施有明显缺漏项,或过于笼统无法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和布置(5分)评委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施工机械设备种类齐全、规格型号较新、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施工机械设备种类齐全、但部分非主体设备略为陈旧的得3分,施工机械设备不全、或陈旧落后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提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项目团队(6分)技术人员(1分)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满足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前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其他施工人员配备(5分)评委对其他施工人员配备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求、人员经过规范的上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得5分,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上岗培训不足的得3分,人员配置难以满足项目需求、或未经上岗前培训的得1分。突发事件(5分)应急预案 (5分)应急预案条款内容完整、具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5 分;内容完整、但具体预案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略有偏差、尚不影响履约得 3 分;内容不完整、或措施没有实际效果、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1 分。售后服务方案(8分)售后服务承诺(8分)1、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3分):响应时间与到达时间迅速、能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的得3分;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或到达时间超过4小时的不得分。2、保修期时间(3分):优于项目需求得3分,满足需求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3、售后服务内容承诺(2分):服务保障体系完备、服务内容具体、详细、服务质量有保障的得2分,有服务保障体系但部分内容有欠缺、但尚不影响履约得1分;没有服务保障体系或内容存在明显缺漏项、不符合规范的得0分。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与承诺进行评议(3分)提出的建议与承诺具有实际意义并得到采纳,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与本项目履约无关的建议与承诺不予认可。政策性加分(1分)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价格部分35分投标报价(3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总 分磋商小组成员签名:时间:评审说明:1、每位磋商成员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客观分必须统一;2、各评分因素分值及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一、技术条款要求(一)项目概况该工程于2024年11月25日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改革局批复,批复发文号《奉发改投[2024]119号》,批复工程统一项目代码为2403-330213-04-01-658574。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洪溪渔港港内海上作业渔船多为养殖自备船筏,基数较多,且在港区内停泊随意散乱,在沿岸滩涂坐滩锚泊,不仅对红胜海塘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生产作业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管理难度较大。为解决莼湖街道当前渔业养殖发展所遇到的问题,满足自备船靠泊作业的使用需求,有必要在其沿海海域建设自备船专用停泊的渔业养殖平台。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容:项目位于莼湖街道缪家村滩涂养殖生蚝区域,现状牡蛎平台东南端至东侧水闸前沿丁坝端头之间改建1座海上渔业停泊平台,设计年吞吐量约1万吨,设计通过能力1.2万吨,项目拟用海面积0.7009公顷。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共布置30个渔业渔船工作船泊位,泊位总长度135米,宽3米(局部会车与掉头区域加宽至5~10米),码头平台面积601平方米。码头采用浮桥式结构,塑料浮箱+钢制骨架,采用380毫米钢管桩进行定位。(2)原陆域平台海侧改建堤岸浮台,堤岸浮台通过钢引桥与靠泊平台连接,钢引桥长12米,宽3米;堤岸浮台后方设置龙门吊桥便于高水位运输渔货,两侧设置坡道与低水位平台相接。(3)进港航道在现有渔船航行路径基础上加宽至21米,加深至底高-1.62米。(4)同时建设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等相关配套工程。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8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3.71万元,所需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二)工程量清单、图纸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三)项目技术要求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竞争性磋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如有)等一起阅读和理解。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定额直接费、临时设施、雨夜施工增加、二次倒运、施工辅助、进退场等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中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之中。5.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统一固定折扣率。6.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已包含在各项综合单价中,不另行支付。7.供应商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区域封闭的措施费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再补偿相关费用。8.施工所用的水电为有偿使用,发包人在施工区域提供水电接口,由承包人自行从水电接口连接(具体接口位置请供应商在踏勘现场时了解),承包人需设置水电表,施工期发生的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和约定的单价由承包人自己承担。9.本工程要求承包人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悬挂“五牌一图”和安全文明施工警示牌、对施工造成的道路上的洒落进行清理、材料堆放要求整齐并做好维护等;此部分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0.所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报价均含模板养护,含钢筋和预埋铁件制作、安装的费用,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11.所有的脚手架、二次搬运费用都不另计费。12.工程变更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必须经采购人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增减工程数量,按实结算,其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调整价款;(2)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调整价格,由发包人审核确定调整价款。(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的方式,则:设计变更综合单价=按预算价中的相应综合单价*折扣率。13.竣工验收与结算(1)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后1周内提交竣工图2套,并附电子版图纸1套。(2)承包人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如需要)。(3)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包括:合同、竣工图、结算书、验收报告(含消防)、设计变更签证单等。(4)采购人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采购人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30天内办理审核手续。14.违约、索赔和争议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影响使用的承包人负责返工,不影响使用的,合同价款应作相应调整。(2)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发包人属地人民法院起诉。15.其他(1)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签订保修合同,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2)承包人应确保所承接的工程项目施工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相关规定。(3)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的消防改造和报批报验的相关费用,与弱电之间的配合费以及根据施工图和现场状况的措施费,若在施工中因承包人漏项或计算错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应急突发情况,需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及应急预案。(5)承包人应有详细施工组织方案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及进度。1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项目发生的任何冲突问题由采购人组织解决,不允许收取任何进场费、配合费等其他任何费用。17、发包人无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提供,均需由承包人自行提供,承包人须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18、承包人须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主要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二、商务条款要求项目要 求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派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1名,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合同条款按《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执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形式。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采购人。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付款条件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经相关部门结算审核后支付剩余金额(扣除所有违约金及罚款)。备注:中标人需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发包人提前验收并签发接受证书的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缺陷责任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起算),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其他1.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拟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范围,现场条件、施工现场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施工作业时段等可能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并充分考虑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包括工程工期要求、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方式及调整范围、其他主要合同条款等在内的各项相关条款,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主优惠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误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对供应商自主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2.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但新增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且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价。3.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磋商报价应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结合施工图纸进行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出现对施工图修改调整时,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修改调整为准;若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施工图纸相对应的项目就具体构造、作法、用材等出现矛盾时,谈判时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4.施工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及其它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同采购人无涉。▲报价方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的价格报统一综合折扣率(保留一位小数)。折扣率不得高于92%。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预算金额×综合折扣率特别说明:具体预算金额以预算报告为准第五部分附件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一)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承诺遵守以下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承诺!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三)联合协议(如适用)(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否则无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分包意向协议(如适用)(如需分包需提供,否则无需提供)(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采购项目),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公示,提供虚假资料者责任自负。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技术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响应页码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填写,除了价格分之外。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日期:(二)报价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采购文件中“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已经包含了本项目应纳的税金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所有费用。(2)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履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磋商服务费。(5)承诺应采购人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本单位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三)项目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备注:此表根据“第四部分项目需求”技术条款要求逐行填写。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备注:此表根据“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商务条款要求逐行填写。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附: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电话: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此表无需提供,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七)同类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时间(八)技术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格式自拟)(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在这次采购活动过程中和获得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十)采购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投标报价(折扣率%)折扣率: %注:综合折扣率保留一位小数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础信息登记表投标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子包号投标金额(万元)投标单位名称是否国内企业是否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境内/货物原产地是否是宁波/提供的货物是否是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是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供应商(盖公章):日期:第六部分合同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的交易,并确定其为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承诺函及响应承诺函附件;(3)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复函、补充文件等资料;(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它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5.承包人技术负责人:。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工程质量符合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日历天。11.本协议书一式伍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见证人壹份。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3.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发包人名称(公章):承包人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见证人(公章):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电话:0574-88107580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使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水建[2022]6号)中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1.1.2.6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后填入)。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成交确认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有);(4)招投标文件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及地面附属物处理,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合同签订时确定。如承包人根据现场情况认为需要进行临时施工占地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后期的复原,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8其他义务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利范围行使权利,但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须得到发包人批准:(1)按第11.3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2)按第15款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时作出变更决定;(3)批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预留金的使用;(4)按第23条规定,索赔的支付;(5)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格等其他重大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4承包人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负责处理施工原因涉及市政、环保、卫生、交通、污水处理、防汛防洪、安全等和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事故赔偿责任和社会治安等关系。其中施工期间生产的泥浆等废排水,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现场情况考虑制定处理措施方案。(3)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4)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清场,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5)发生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包人或监理,按规定上报事故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与赔偿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上述(1)至(5)各条款涉及的各类费用均应列入措施费内,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支付。如因此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4.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5%;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形式。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采购人。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本款补充:安全文明施工应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如未达到规范标准,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则一次性扣除合同价款的1%。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1000元/天,在最后一次支付款中一次性扣除。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3分包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责任,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章4.5.5款补充:承包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从最后一次支付款中一次性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2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1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章第4.6.3款补充: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违约金从最后一次支付款中一次性扣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违约金从最后一次支付款中一次性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1.1.1.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1.1.2.本款补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每人次需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确需要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的项目质检员、施工员等人员擅自调换每一人次需支付违约金20000元。违约金在最后一次支付款中一次性扣除。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工程设备、材料提供。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补充,承包人按发包人指定的区域,修建临时设施,安置临时设备,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发包人指定的区域以外的临时占地承包人负责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负责复原。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提供,均需由承包人自行提供。1.1.3.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施工期间,公路的使用权,由承包人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承包人在使用公路期间,应做好路面清扫、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14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14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工程区域内的水文、地质及施工图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本款增加:承包人应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包括土方外运、材料运输等交通安全),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并按照发包人要求配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和路面保洁人员,按规定实施道路管理和路面清洁工作,以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上述人员承包人应按规定为其办理安全保险手续并承担保险缴费,施工场地承包人要按照规定做好警示标志。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实现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每发生一次死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分别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按有关安全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每发生一次死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违约金从最后一次支付款中一次性扣除。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7文明工地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11开工和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17.2m/s的8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1全部工程监理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80日历天1000 因上述11.4.3条款等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的,承包人需在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上报,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同意办理签证,工期相应顺延,逾期不予认可。承包人不得就上述情况向发包人提出窝工费、机械闲置费、周转材料租赁费等所有费用索赔。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奖励。1.1.4.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无。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无。1.1.5.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合格。13.7.7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1.1.6.14试验和检验1.1.7.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1.1.8.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砼、砂浆试块,水泥、钢筋、砂石料、块石试件等,具体按监理人的要求。1.1.9.15变更1.1.10.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1.11.(1)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的,凡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2%以上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超过上述15%或25%以外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15.4.3款的原则提出合适的变更单价,并经监理人审核。变更单价与合同单价相比,上下浮动超过10%时,发包人同意后按变更单价进入工程结算;上述15%或25%以内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1.1.12.因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的,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1.13.第1种方式: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的,合同单价不变。1.1.14.第2种方式: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的,凡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2%以上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超过上述15%或25%以外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由承包人按15.4.3款的原则提出合适的变更单价,并经监理人审核。变更单价与合同单价相比,上下浮动超过20%时,发包人同意后按变更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工程量减少在15%或25%以内的减少部分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1.1.15.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3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则该新增或变更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原则提出变更单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水利部分:一、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由中设科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2024年12月)。2、《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交办[2016]203号)、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部分:港口工程》(DB33_T628.2-2010)、《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6-1—2019)、《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6-2—2019)、《沿海港口工程参考定额》(JTS/T276-3—2019)和省市其他有关补充定额及有关解释文件规定等。按综合单价法进行编制,采用国标工程量清单模式。二、原则及办法1、工程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等进行工程量计算。2、人工工日价格:定额人工单价:62.47元/工日,司机及机械使用工:69.19元/工日,船员:106.76元/工日;安装工程人工工日根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1月刊(奉化区)信息价计入。3、材料价格:根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1月刊(奉化区)信息价;安装工程依次参考《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1月刊(奉化区,市区栏)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2024年11月刊信息价;无信息价部分参照有关文件并结合市场价计入。价格均按除税价计入。4、取费标准:4.1一般水工工程,二类工程,华东地区,施工队伍基地距工程所在地距离:100km以内。4.2安装工程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相应专业中值计取: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及标化工地增加费。规费费率:根据浙建建【2018】61号文件按相应专业工程标准费率乘以30%计取。5、其他有关事项说明5.1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保险费率为暂按3‰;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投保次数不限,保险费率暂定为暂按5‰。5.2安全生产费用为不低于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工程一切险保险费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暂列金额)的2%。5.3港池疏浚挖泥工程量已包含合理超深超宽量,运距暂按15km考虑,倾倒费用包含在单价中。5.4本工程混凝土按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考虑,模板等措施费已包含在单价中。5.5浮箱平台采用市场询价计取,已包含除钢质框架外全部材料及施工费。5.6道路交通标志牌单价包含混凝土基础、立柱、标识标牌等全部费用,按座计量。5.7道路工程中胀缝施工包含了胀缝钢筋加工制作费,钢筋费用不再另行计取。三、上述重新组价项目单价,由承包人报监理人审核并经发包人同意,结算时以相关部门审核后单价为准,并结合折扣率。四、折扣率:中标折扣率。五、本工程计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法,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法,税率为9%。(8)新增项目的定额套用在该项目实施前双方协商,根据“施工方案可行,造价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9)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本款另外增加:15.4.4本合同工程新增或变更工程金额,不论金额大小,均不得要求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临时工程费用和总价承包项目费用。1.1.16.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1.17.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人);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材料、人工、机械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包含工程延误期)不作调整,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7计量与支付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经相关部门结算审核后支付剩余金额(扣除所有违约金及罚款)。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备注:中标人需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注:竣工结算审核中,如发生审核追加费时,根据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执行,并由发包人在在应付工程款中代扣。注:结算时新增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且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价。17.4质量保证金无。17.5完工结算17.5.1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增加:17.5.3工程审计的结果作为支付最终结算价款的依据。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4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18竣工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项目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条件为:按现行的验收规程规范规定,验收程序为:按现行的验收规程规范规定。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18.7完工验收18.7.3本工程需要完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发包人提前验收并签发接受证书的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缺陷责任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起算),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19.7保修责任19.7.1保修期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发包人提前验收并签发接受证书的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起算,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19.7.2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未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发包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但承包人应按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19.7.3发包人在保修期内试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损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则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应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查验,若经查验确属由于承包人施工中隐存的或其他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经查验确属发包人使用不当或其他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则由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19.7.4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后的28天内,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签署和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给承包人,若保修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补,则需待承包人按监理人的要求完成缺陷修复工作后,再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尽管颁发了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仍应对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前尚未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负责。1.1.18.20保险第三责任险及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保险公司及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等需征得发包人同意。相关费用根据保险保单、发票按实向发包人计取。或者由建设单位完成相关保险投保工作。如施工工期延长,超出原有保险期限的,承包人应当续保直至完工验收合格止,续保部分的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款增加:1、其他保险费:其他所有保险费均包含在工程单价中,发包人将不予支付。24争议的解决1.1.19.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实际损失外,仍应承担守约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或保全保险费等合理费用。24.2友好解决补充: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4.3争方评审24.3.7补充: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可请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1.1.20.25合同类型25.1本合同的永久工程除清单中另有说明外,均采用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计算,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得调整。25.2在合同签订的同时,需另行签订《工程廉政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书为在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发包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第一条甲方职责(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第二条乙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五)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九)所有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第三条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工程廉政责任书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的发包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5)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5)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采购项目),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浙江南域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3人,营业收入为482万元,资产总额为37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2月2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公示,提供虚假资料者责任自负。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编号:FHZFCG(2025)025D采购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第五部分附件第六部分合同条款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ZFCG(2025)025D项目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931308.00最高限价(元):2696803.36,最高综合折扣率92%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数量:/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2月28日13:30。地点(网址):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2)电子化采购的说明:①电子化采购: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参加采购活动前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截止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化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地址:奉化区莼湖街道东盛路30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项目联系电话(询问):0574-88745706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7457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89号1号楼304室传真:0574-87357761项目联系人(询问):袁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07580质疑联系人:李薇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0758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139068453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项目情况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2采购代理名称:宁波百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合同名称: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合同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标的:奉化区缪家村渔业渔船停泊平台改建项目,属于建筑业5其他说明:1)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 2)踏勘中的所有风险与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报价和货币▲6响应报价:完成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文件中价格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不得小于90个日历日。9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启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解密。 10磋商保证金:不适用 磋商服务费111.本采购代理公司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30000元。2.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服务费。3.中标服务费以电汇、网银方式汇款。其他说明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14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发布本次采购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体15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竞争性磋商须知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监管部门。5、“▲”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四、特别说明1、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2、关于知识产权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3、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询问、质疑、投诉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质疑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3.4事实依据;2.3.5必要的法律依据;2.3.6提出质疑的日期。2.3.7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供应商投诉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六、采购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第五部分附件第六部分合同条款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补充公告内容(如有)七、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八、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中要求。(一)资格文件:1、营业执照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3、联合协议(如适用)4、分包意向协议(如适用)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适用)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技术商务文件:1、供应商响应表2、报价函3、项目需求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同类项目业绩表8、技术方案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0、采购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政府采购供应商基础信息登记表▲九、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还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十、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截止期。十一、评审1、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十二、成交结果通知1、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十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二、评审依据及办法1、评审依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3、评审过程中有其他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三、磋商小组1、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磋商采购程序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时间为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3、澄清与修正:3.1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报价一览表”中录入的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不按本款规定接受响应报价修正的,投标无效。3.2评审过程中的澄清在评审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发现的响应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做出澄清,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在政采云平台发起澄清。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的,将被视作自动放弃。4、采购程序: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阅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4.2磋商小组查阅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4.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有效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对采购文件的“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条款”以及“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变动,如有实质性变动需经采购人代表现场签字确认,磋商小组将采购文件变更通知在线发给各有效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变更通知的要求作响应文件的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4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5综合评议(磋商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进行打分;评分汇总(汇总各评委的评分,计算所有评委评出的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4.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五、无效响应文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税收违法黑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5)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主要条款,响应文件中对主要条款的任何负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的;(6)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按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磋商小组经过审查,发现响应文件有其他重大偏离的;(8)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提交响应文件的。六、评审标准详见《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项目评分细则技术资信部分65分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2分)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2分)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情况:技术条款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2分。一般技术参数(无任何标注)每负偏离一项扣减1分。允许负偏离的技术参数负偏离项达到12项以上的响应文件无效。标志“▲”的实质性条款不允许任何负偏离,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施工组织方案(30分)施工组织方案(5分)评委对整体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方案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工程关键节点分析准确、把控得当的得5分,方案能满足项目的主体需求,工程关键节点把控不够明确的得3分,方案有明显缺漏项或没有针对性,难以保证满足项目实施的得1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分)评委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各项保障措施有力、符合行业规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保障措施上有部分非主体内容的欠缺,尚不影响履约的得3分,措施上有主体内容的缺项或缺少具体有效的保证措施,难以保证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5分)评委对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进度计划安排得当、各时间节点明确、项目工期有有效保障的得5分;进度安排尚能满足项目需求、部分时间节点不够明确或存在前松后紧的得3分;进度安排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或时间节点混乱、难以保障项目工期的得1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5分)评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施工噪音、施工震动、施工扬尘等保障措施具体有效、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保障措施上存在细节部分欠缺,尚不影响履约的得3分,措施有缺项或缺少有效保障手段,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环保管理体系和措施(5分)评委对环保管理体系和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环保管理体系健全有效、保障措施具体细致、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体系及保障措施上有部分欠缺,但尚不影响履约的得3分,体系及措施有明显缺漏项,或过于笼统无法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和布置(5分)评委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施工机械设备种类齐全、规格型号较新、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施工机械设备种类齐全、但部分非主体设备略为陈旧的得3分,施工机械设备不全、或陈旧落后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提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项目团队(6分)技术人员(1分)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满足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前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其他施工人员配备(5分)评委对其他施工人员配备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求、人员经过规范的上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得5分,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上岗培训不足的得3分,人员配置难以满足项目需求、或未经上岗前培训的得1分。突发事件(5分)应急预案 (5分)应急预案条款内容完整、具体、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5 分;内容完整、但具体预案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略有偏差、尚不影响履约得 3 分;内容不完整、或措施没有实际效果、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1 分。售后服务方案(8分)售后服务承诺(8分)1、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3分):响应时间与到达时间迅速、能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的得3分;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或到达时间超过4小时的不得分。2、保修期时间(3分):优于项目需求得3分,满足需求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3、售后服务内容承诺(2分):服务保障体系完备、服务内容具体、详细、服务质量有保障的得2分,有服务保障体系但部分内容有欠缺、但尚不影响履约得1分;没有服务保障体系或内容存在明显缺漏项、不符合规范的得0分。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与承诺进行评议(3分)提出的建议与承诺具有实际意义并得到采纳,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与本项目履约无关的建议与承诺不予认可。政策性加分(1分)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价格部分35分投标报价(3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总 分磋商小组成员签名:时间:评审说明:1、每位磋商成员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客观分必须统一;2、各评分因素分值及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一、技术条款要求(一)项目概况该工程于2024年11月25日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改革局批复,批复发文号《奉发改投[2024]119号》,批复工程统一项目代码为2403-330213-04-01-658574。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洪溪渔港港内海上作业渔船多为养殖自备船筏,基数较多,且在港区内停泊随意散乱,在沿岸滩涂坐滩锚泊,不仅对红胜海塘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生产作业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管理难度较大。为解决莼湖街道当前渔业养殖发展所遇到的问题,满足自备船靠泊作业的使用需求,有必要在其沿海海域建设自备船专用停泊的渔业养殖平台。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容:项目位于莼湖街道缪家村滩涂养殖生蚝区域,现状牡蛎平台东南端至东侧水闸前沿丁坝端头之间改建1座海上渔业停泊平台,设计年吞吐量约1万吨,设计通过能力1.2万吨,项目拟用海面积0.7009公顷。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共布置30个渔业渔船工作船泊位,泊位总长度135米,宽3米(局部会车与掉头区域加宽至5~10米),码头平台面积601平方米。码头采用浮桥式结构,塑料浮箱+钢制骨架,采用380毫米钢管桩进行定位。(2)原陆域平台海侧改建堤岸浮台,堤岸浮台通过钢引桥与靠泊平台连接,钢引桥长12米,宽3米;堤岸浮台后方设置龙门吊桥便于高水位运输渔货,两侧设置坡道与低水位平台相接。(3)进港航道在现有渔船航行路径基础上加宽至21米,加深至底高-1.62米。(4)同时建设供电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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