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创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墙”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4-1205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09:02:0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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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西安凡尔赛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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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4-04754 二、合同名称: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创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墙” 三、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4-12054 四、项目名称:精神文明阵地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37号楼 联系方式:63917820 供应商(乙方):西安凡尔赛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 联系方式:180666615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精神文明阵地建设 1(项) ¥100,000.00 ¥100,000.00 pvc造型等 合同金额: 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pdf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 2024年10月09日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创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墙”制作协议甲方: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乙方:西安凡尔赛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义务与责任1.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制作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创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墙”,并负责后续为期半年的维护工作。2.乙方专人负责与甲方协调、联系,并按照甲方要求,将文化墙制作成品交付甲方,双方须书面确认验收成果。若逾期交付,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文字资料及设计资料,提供参考。4.甲方为制作此文化墙而提供的相关文字、视频、音频等资料,乙方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义务,不得将以上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义务无关的第三人。协议完成后,乙方不得保留任何素材材料。t5.乙方必须保证视频成片在肖像、资料等方面不侵害第三方利益,否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二、甲方义务与责任1.甲方按照乙方资料清单及要求以电子版方式提供素材。甲方向乙方提供的-1-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益,否则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使用甲方的名称、会标等应以制作文化墙为限,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且使用期限仅限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乙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名称、会标等。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进度安排提供与文化墙制作有关的策划方案、阶段性成果等材料。在乙方设计创作及施工期间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乙方应当协商一致后遵照执行。4.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联系,并按照进度表对乙方提交的文化墙施工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验收。5.本协议所产生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本协议项目的文化墙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享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本协议项目的开发成果或对该成果进行后续改进。三、协议金额及支付方式1.协议金额:本协议预估费用为(含增值税普通发票)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税率为1%。最终费用以双方确认结算数量为准进行核算。2.支付方式:考虑到前期场地更改,方案施工制作难度及时间周期性,须在9月30日前对设计方案以及材料采买施工进行95%预支,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万伍仟元整(小写:¥95000.00元),乙方提供收款收据。待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乙方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3.退款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双方约定的设计制作服务,或者等额货币形式抵扣该笔预付款。-2-4.双方以协商一致的结算确认单为最终结算依据。5.账户信息:任何一方如需改变账户信息,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西安凡尔赛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紫薇田园都市支行银行账号:61050192004100000119(2)甲方发票开票信息:单位名称: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000MB296409XF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银行账号:3700012109200099612四、其他约定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乙方文化墙验收合格后,协议终止。2.因甲方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文化墙的制作,文化墙制作完成期限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03.乙方提供服务未达甲方要求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预估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如遇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双方协商顺延。-3-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胜诉方聘请律师的代理费用、诉讼费以及其他因诉讼所产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确认验收单2.报价单甲方(盖章):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g54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D2024年9月29日20年9月29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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