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CQS25A0409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QS25A0409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13:03: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长江师范学院预算金额10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
联系方式
  • 邓旭华:023-72792266
  • 白喆史庭茜:67561982

正文内容

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CQS25A0409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4090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01685AH 项目名称: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6,500.00元 最高限价:1,0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 1,060,000.00元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06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均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 采购经办人:张确 邓旭华 采购人电话:023-7279226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贤大道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白喆 史庭茜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509 6756198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喆 史庭茜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509 67561982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终审稿)CQS25A04090.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5A04090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01685AH招标项目名称: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8-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8-二、报价要求-18-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8-四、付款方式-19-五、知识产权-19-六、培训-20-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20-八、违约责任-20-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1-二、评标方法-22-三、评标标准-22-四、无效投标条款-24-五、废标条款-24-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5-一、投标人-25-二、招标文件-25-三、投标文件-25-四、开标-27-五、评标-27-六、定标-27-七、中标-2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0-十、交易服务费-30-十一、签订合同-30-十二、项目验收-31-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2-一、合同主要条款-3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5-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7-一、经济文件-38-二、技术(质量)文件-40-三、商务文件-42-四、其他-45-五、资格文件-51-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10611工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11.65万元。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均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5.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方式二选一)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账号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710242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联系人:张确邓旭华电话:023-72792266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贤大道16号技术咨询:联系人:曹团武电话:18523629930(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白喆史庭茜电话:023-6770350967561982传真:023-6770751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2.1.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药品生产GMP虚拟实训仿真平台软件套11药品生产GMP虚拟实训仿真平台软件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台13数字型旋转圆盘圆环电极装置台14自动电位滴定仪台15片剂四用测定仪台36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台27全自动视频熔点仪台18手持式匀浆机台309澄明度检测仪台310酸度计台211自动旋光仪台112数显电热水浴锅台213均质乳化机台314自动煎药机台515小型颗粒机台216小型包衣机台217安瓿熔封机台118台式制丸机台219低温冷却液循环泵台420旋转蒸发仪台421单冲手摇压片机台222片剂硬度测试仪台223脆碎度仪台224快速水分测定仪台225融变时限检测仪台226数显加热磁力搅拌器台1027数显顶置式电动搅拌器台3028水流抽气泵台429万能粉粹机台230药品阴凉柜台431鼓风干燥箱台332真空干燥箱台133电子天平(千分之一)台434电子天平(万分之一)台62.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2.3“★”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序号设备商品名称基本功能描述技术参数备注1药品生产GMP虚拟实训仿真平台软件包含固体制剂生产线(片剂、颗粒剂、胶囊剂)和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三维仿真交互,公用工程:制药用水、空气净化;配套理论知识库;平台管理功能、在线考试功能、数据采集功能等※1.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建立药品生产GMP虚拟实训仿真平台,能满足固体制剂实训、小容量注射剂虚拟仿真、口服固体制剂虚拟仿真等实训项目。2.依据制药车间生产环境、生产工艺、质量管理等,采用Unity3d引擎构建虚拟实训生产车间。3.依据岗位标准作业程序(SOP)设计的任务列表,包含“领取文件”、“生产前检查”、“生产加工”、“清场检查”、“离开车间”等任务步骤。※4.知识产权要求:所投软件产品(含附件)的全部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同时,该软件产品的制造商在本次投标前五年内,不得存在经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亦不得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侵权事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明确所投软件产品(含附件)及其制造商均不存在上述知识产权侵权情形,并在承诺函上加盖供应商公章。5.支持GMP基础讲解。内容必须包含图片和文字讲解,具体包含GMP简介、厂房设施与设备、HVAC系统设计与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物料管理等在内的不少于10个模块、不少于100篇的讲解文件。★6.支持自学微课模块。能以图片、文字、视频、三维设备模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介绍,包含不少于22个岗位的工艺流程、岗位概述、设备介绍、生产记录文件。其中过筛岗位需包含:工艺流程图、过筛岗位概述为带有语音和字幕的3D动画讲解视频时长不低于1分16秒、岗位车间布局示意图、摇动筛实拍图、振动筛实拍图、车间振动筛实拍图、振动筛3D结构图(可自由调节设备各部件透明度)、振动筛结构图、筛网实拍图、筛网工作原理动画视频、药筛分等、药末分等、岗位生产文件。(需提供截图证明文件)7.支持每一个三维知识点视频不得短于7 min。三维动画表现画面清晰,色调统一、协调,不少于26个。视频总时长不少于100分钟。其中“固体制剂生产车间介绍(平面设计图)”视频内容需包含:固体制剂整体布局介绍,空气净化系统、制药用水系统介绍,人员进入洁净区(人流)介绍,物料进出入生产区、物流按生产工序流转(物流)介绍。8.三维设备模型必须采用3d max建模,模型精致,细节清晰。能够展示相应设备功能部件,通过调节透明度,可以观察到设备内部结构。三维设备模型不少于22个,应包含:万能粉碎机、振荡筛、制浆机、槽型混合机、摇摆挤压制粒机、热风循环烘箱、快速搅拌切割制粒机、高效沸腾干燥机、流化床制粒机、提升整粒机、V型混合机、料斗混合机、压片机、无孔包衣机、有孔包衣机、全自动胶囊填充机、铝塑包装机、塑瓶包装机、颗粒分装机、超声波安瓿洗瓶机、拉丝灌封机等。★9.设备工艺展示模块必须采用动态flash的形式,将制粒、混合、干燥、粉碎、过筛、输送、整粒等设备的工艺原理进行展示。包含不少于45个设备工艺展示。其中冷却造粒机交互按钮有进风【开】和【关】、引风【开】和【关】、雾化【开】和【关】、出料【开】和【关】。10.岗位标准操作规程模块必须采用三维动画表现形式,对岗位生产的SOP进行系统讲解。需包含不少于20个知识点视频。其中“压片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视频内容需包含:压片岗位生产前准备、生产操作及结束工作;设备介绍包含:吸尘器、除尘柜、物料桶、筛片机、压片机等;工具介绍包含:消毒抹布、纯化水抹布、擦油布、清洁抹布、手轮、六角扳手、钥匙、撬棒、机油壶、油脂枪等工具;冲模安装过程介绍:冲模安装前准备,中模圈的安装,上冲的安装,下冲的安装,部件安装。该知识点视频时长不得短于20 min。11.参考资料模块必须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对企业GMP管理文件进行讲解,包含以下内容在内的不少于26个模块、不少于2000篇的讲解文件,需有“关键字”搜索功能,对超过2000篇的讲解文件进行搜索过滤显示。★12.GMP合规微课符合GMP法规,通过动画视频讲解GMP相关管理内容。微课视频内容应包括:(1)CAPA管理(高清动画,时长不少于3分钟30秒),视频画风统一、内容连贯,不得采用不同风格视频拼接。内容需包含CAPA管理的定义、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介绍、GMP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相关条款要求、CAPA的来源、CAPA流程图及对应操作;(2)自检管理(高清动画,时长不少于4分钟),视频画风统一、内容连贯,不得采用不同风格视频拼接。内容需包含自检的定义、GMP自检相关条款要求、需要自检的情况、如何进行自检的流程图及对应操作;(3)生产过程管理(高清动画,时长不少于3分钟30秒),视频画风统一、内容连贯,不得采用不同风格视频拼接。内容需包含生产过程管理的定义、GMP生产管理相关条款要求、生产管理的四个部分(生产前准备、生产前检查、生产加工、结束清场)及对应操作。13.口服固体制剂实训仿真模块:称量岗位、粉碎过筛岗位、制软材岗位、制浆岗位、切割制粒岗位、挤压制粒岗位、流化床制粒岗位、沸腾干燥岗位、烘箱干燥岗位、整粒岗位、总混岗位、压片岗位、包衣岗位、胶囊填充岗位、颗粒包装岗位、铝塑包装岗位、塑瓶包装岗位、中间站岗位、中控岗位。其中快速混合搅拌切割制粒机需包含:真空泵吸料、开机、关机、顶升、顶降、风机(开/关)、加热(开/关)、喷雾(开/关)、左清灰、右清灰的仿真操作。14.小容量注射剂实训仿真模块:称量岗位、洗瓶干燥岗位、配液岗位、灌封岗位、灭菌岗位、灯检岗位。其中滤膜起泡检测需包含:查看排气阀状态、排气阀(开/关)、压力表(装/卸)、倒入润湿液、排水阀(开/关)、氮气总阀(开/关)的仿真操作。溶液的浓配稀配需包含:注射用水(开/关)、蒸汽加热(开/关)、搅拌桨(开/关)、循环过滤(开/关)、药液输送(开/关)、样品检测的仿真操作。★15.制药用水系统岗位生产需包含:更换一级反渗透装置状态标志、更换EDI装置状态标志、纯化水制备操作、QA生产检查的仿真操作(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空气净化系统需包含三维动画在内不少于14个的功能段讲解视频,“风机段”视频内容需包含:竖向、水平两种出风方向介绍,风机部件展示:锥套、皮带轮、V型皮带、电机,风机段检修门介绍,该知识点视频时长不得短于80 s。(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16.压片异常状况下能通过三维方案库展示片剂生产过程中各类异常情况及其对应的原因和解决方案,需包含:裂片、迭片、片重差异超限、变色或色斑、崩解迟缓、溶出超限、药物含量不均匀、片子卷边、调试卡机、物料不漏。17.压片生产异常处理仿真模块采用三维场景进行压片生产过程仿真操作,在生产过程中排查生产异常状况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操作。仿真操作需包含:设备调试、试压片、压片过程质量检验、素片质量检验。★18.具有完备的在线管理及考试功能。具体包括:其一包含用户管理、科目管理、考试管理;其二包含全方位智能化自由使用的教师权限:可以自由编辑考题、设置分数,且自动批阅、统计分析试卷功能等;其三学生权限:可按规定信息选择考试,提交试卷后自动评分。此产品为核心产品2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药品含量检测,复杂样品的分离等1.泵型为四元梯度泵单元。2.流量范围:0.001–10.000 mL/min,设置步长:≥0.001 mL/min。3.流量准确度:≤±0.2%、流量稳定性:≤0.06%。★4.最高工作压力:≥90 MPa。※5.压力脉动:≤0.1 MPa。※6.梯度混合精度:≤±0.2%。7.支持多级微孔设计和迷宫设计,可满足1:99的双流路混合应用。8.支持内置柱塞清洗功能,并可选择不清洗、间歇清洗、持续清洗,可编程,且清洗隔膜泵免维护。★9.全系符合EMC电磁兼容认证标准,降低电磁污染。10.进样范围:0.1-100 μL。11.进样方式至少满足满环进样或无损进样或有损进样。12.进样重复性:<0.2%。★13.最大耐压:≥102 MPa。14.进样线性:R2>0.999。★15.样品残留:≤0.005%。16.品瓶数量及规格:≥120位(2 mL样品瓶)。17.样品预处理功能:具有在线自动稀释、自动衍生功能,可编程。18.进样速度:支持“极速进样”模式,最快可实现1s进样。★19.清洗溶剂选择:两个流路,支持强、弱清洗溶剂选择。20.控制温度范围:加热模式:(室温+5)℃~85 ℃。21.加热方式:采用帕尔贴元件,大幅度提高升、降温效率,节省时间。22.最高报警温度:85 ℃~90 ℃;温度准确性:≤0.1 ℃;控温精度:≤0.1 ℃。★23.色谱柱容量:至少容纳6支规格≥4.6*250 mm色谱柱或3支规格≥8 mm GPC色谱柱。24.光源:全程氘灯,或氘灯加钨灯需提供10个钨灯备用。25.波长范围:190-800 nm。26.波长重复性:≤±0.1 nm;波长准确性:≤±1.0 nm。27.光谱分辨率:≤1.2 nm。28.阵列数:≥512。29.漂移:2×10-4 AU/h;噪音:±1.0×10-5 AU;线性:≥2.0 AU。30.检测池耐压:≥8 MPa。31.操作系统支持中、英两种语言,且兼容Windows 10及更高版本。★32.支持审计追踪:配审计追踪以及电子签名符合CFDA、GMP、CGMP、21CFR Part11、ICH指南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数据完整性管理规范,软件可选配用户权限管理,远程数据共享,远程控制与监控。★33.可升级增加与主机同品牌的激光诱导荧光检测器。34.泵和柱温箱具备双漏液传感器。※35.配置清单:(1)超高效液相色谱系统主机(自动进样器1台、溶剂托盘1台、色谱柱恒温箱1台);(2)配套通用C18色谱柱测试 1支;(3)二极管阵列检测器1套;(4)审计版色谱数据工作站软件、系统工具包各1套;(5)高压恒流泵 1台。3数字型旋转圆盘圆环电极装置提供多种类型的旋转杆和电极,以适应不同的实验需求1.转速:0-10000 rpm,电机功率不低于20 W。2.碳刷:采用银碳刷接触连接。★3.控制:一体化控制,可拆式结构;数字型转速控制芯片,转速精准;主机直流供电,减少了电网对主机的杂波干扰。※4.长旋转杆:长度≥170 mm外径:≥15 mm,适用于各种电解池。5.盘环电极:外螺纹设计,接触更好。有特氟龙与PEEK两种材料,适应不同应用。盘环间隙≤320 μm。盘环尺寸精度:≤0.01 mm。盘直径:≥5.61 mm,环内径:≥6.25 mm,环外径:≥7.92 mm。电极收集效率≥37%。★6.气体流量计:主机背板装有两个气体流量计:惰性气体流量计用于调节惰性气体对电解池内吹扫;氧气流量计用于调节氧气通入电解液进行氧饱和。★7.陶瓷密封插件:≤内径15 mm,精密配合旋转杆及五口电解池24/25标准口,实现在设备旋转运行状态下形成相对密封。8.电极旋涂仪:转速0–800 rpm,含旋转轴,水平仪。4自动电位滴定仪测量电极电位变化来确定溶液中的化学物质浓度1.能显示滴定过程,支持中英文双向输入与输出。能清晰展示滴定曲线,详细呈现测试方法、数据结果及统计结果,支持酸碱滴定、氧化还原滴定、络合滴定、沉淀滴定、非水滴定;支持动态滴定、等量滴定。2.支持动态滴定、等量滴定等多种滴定模式。3.支持数据删除、查阅和输出,并对存储的滴定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支持固件升级。4.测量范围:pH值:0.00~+20.00;电位:-2000~+2000 mv;温度:不高于125 ℃;分辨率:不低于0.01 pH。5.最小馈液:不高于0.01 mL。5片剂四用测定仪智能片剂四用仪,分别用于药片的硬度、脆碎度、崩解时限、溶出度的测试1.支持智能化,自动控制、自动检测、自动诊断、自动报警;支持自动控制温度,自动定时停机;可以随意预置参数;分时显示预置值和实时值;支持崩解两路同时运行,自动定时停机。2.脆碎自动控制圆筒旋转速度及转动圈数控制精度高;连续测量片剂的硬度值,人工装片,电机控制,自动加压;自动显示,自动锁存,自动复位,自动循环测试。3.溶出数量 ≥3个。4.温控范围 (20~40) ℃±0.3 ℃。5.调速范围 (20~250) rpm±2 rpm;定时范围 (1~900) min±0.5 min。6.桨杆摆动 ±0.5 mm;转篮摆动 ±1.0 mm;往返频率 (30~32) 次/分;往返行程 (55±2) mm。7.滑落高度 ≥156 mm;圆筒速度 (25±1) 转/分;圆筒圈数 (100±1)圈;硬度范围 (2~199) N±1 N。6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用于测定溶液中物质的浓度1.波长范围:190 nm~1100 nm,光谱带宽:2.0 nm,波长准确度:±1 nm(支持开机自动校准);波长重复性:≤0.3 nm。2.光度准确度:±0.3%;光度重复性:≤0.15%,基线平直度:±0.002,光度噪声:≤0.15%。3.杂散光: ≤0.05%,光度范围:-0.3~3.0 A。4.进口氘灯和钨灯,具有自动灯寿命检测系统,支持定量测量和光度测量功能;具备自动波长定位、自动换灯、自动波长校准、自动样品池切换功能。7全自动视频熔点仪熔点测试1.测量范围:室温–400 ℃;测量方法:自动;最小示值:不高于 0.1 ℃;升温速率:0.1 ℃/min -20.0 ℃/min。2.示值误差:≤200 ℃±0.4 ℃, >200 ℃±0.7 ℃;示值重复性:升温速率为1.0 ℃/min时,0.3 ℃;线性升温速率误差:不大于设定值的10%;数据储存:≥1000组;校准方式:多点校准。8手持式匀浆机小型样本组织研磨1.可在≥1.5 mL离心管内研磨微量的蛋白及组织颗粒;空载转速:≥3000 RPM;研磨器主机:1件,充电电池:2件,充电座:1件,一次性塑料研磨头:10个。9澄明度检测仪检测药品、化妆品等液体的澄清程度1.芯片集成控制,全电子按键,操作简便;支持自行校正功能;可进行输液袋的并排检测;检测灯管为A级精制药检灯管;检测光路系统消除了频闪,照度可调;数字式电子照度计有声光报警功能。2.功率不低于20 W;A级精制三基色荧光灯不低于20 W。3.照度范围:1000–6000 LX;时限范围:1–99 S任意设定。10酸度计测量溶液酸碱度1.具有自动识别4.00 pH、6.86 pH、9.18 pH等三种标准缓冲溶液的能力;二点校准,具有手动温度补偿功能;仪器级别:0.01级;测量参数:pH值、mV;pH测量范围:(0.00~14.00) pH;pH分辨率: 0.01 pH;pH基本误差: ±0.01 pH;mV测量范围:(-1999~1999) mV;mV分辨率:1 MV;mV基本误差: ±0.1% FS;温度补偿:手动 (0.0–60.0) ℃。11自动旋光仪测量物质旋光度,比旋度等1.测量范围:±45°(旋光度);最小读数:0.002°(旋光度);示值误差:±(0.01+测量值×0.05%) (旋光度);重复性(标准偏差δ):≤0.01°;样品最低透过率:l%;准确度:0.05级。12数显电热水浴锅水浴恒温加热1.使用温度范围:室温 +5~99.9 ℃;温度波动度:±0.5 ℃;温度控制方式:PID;显示分辨率:0.1 ℃;温控精度:±0.1 ℃;安全装置支持超温报警、短路保护、过热保护、声光报警;内容积≥17 L。13均质乳化机粉碎的物料在液体介质中进一步分散均质1.转速范围:2000-12000 r/min;定时:99小时59分59秒;处理量:5-10000 mL;最高工作温度:120 ℃;允许环境温度:5–40 ℃。14自动煎药机熬制中药,保温1.功率不低于1800 W;盖子类型:密封盖,箱体材质:加厚,密闭煎煮:有;预约煎药:有,保温功能:有;容积:≥20 L。15小型颗粒机摇摆式颗粒机用以将潮湿的粉料研制成所需的颗粒1.滚筒直径:≈φ60 mm;生产能力:20-30 kg/h;往返次数:≥40 r/min;摇摆幅度:>360 度;料口尺寸:≈212×209 mm;滚筒直径:≈φ60 mm。16小型包衣机对中、西药片片芯外表进行糖衣、薄膜等包衣1.糖衣锅直径:≥300 mm;生产能力:1.5–3 kg/次;倾角:15˚–45˚可调;糖衣锅转速:0–46 r/min;功率:1000–1500 w。17安瓿熔封机用于安瓿瓶的热熔封口1.本机需设有0-100级调速和调节气量;托瓶模具设有弹力珠固定;产量:≥600 b/h;产气量:≥4 L/min。18台式制丸机各种中药材,经粉碎、混合、制成丸剂1.支持连续出条、搓丸、烘干一次完成;支持生产各种粘度的软、硬药丸。2.制丸规格:Φ4 mm、Φ5 mm、Φ6 mm、Φ7 mm、Φ8 mm(任选一种);生产能力:蜜丸 2-5 kg/h(以Φ5mm为准);主机功率:≥0.18 KW。19低温冷却液循环泵提供低温液体,低温水浴的作用。1.可以作为冷冻槽,又能对外提供冷却液。2.储液容积(L):≥5,;流量Q(L/min):≥20 L/min;扬程H(m):4–6 m;空载最低温度(℃):≤ -10;调温范围(℃):-10–室温;恒温精度(℃):±2。20旋转蒸发仪高效、快速的蒸发和纯化功能1.旋转速度:10~310 rpm;蒸发能力:Max. 23 mL/min(水的蒸发量);极限真空度:399.9 Pa以下;升降功能:手动平衡式;升降行程:>160 mm(无级调节)。2.冷却面积≥0.146 m2;梨形试料瓶:≥1 L;球形回收瓶:≥1 L;真空密封垫:特氟隆•氟化橡胶+特氟隆,双重密封;支持左右两种安装方向;带正反转功能,且可任意设定正反转时间间隔;支持熔断、过升温防止功能;温度调节范围·精度:室温+5~90 ℃·±1 ℃(试料瓶搅拌时);冷凝管冷却面积不低于0.14 m2。21单冲手摇压片机将颗粒原料压制成圆片、异形片1.最大压力 (kN):不低于15;最大压片直径(mm):不低于12;最大填充深度(mm):≥10;4.最大片剂厚度(mm):不低于6;生产能力(pcs/m):≥40。22片剂硬度测试仪片剂硬度测试1.硬度测试范围:0~30 Kg 或 0-300 N;精度:±0.03 kg;被测药片直径:不小于20 mm。2.显示分辨率:不低于0.01 Kg或0.1 N;压头具有自动回退功能,并具有压力上限保护;压头前进和后退过程中,可在任意位置暂停;非测试状态,数值动态自动归零;支持软件校正压力数值。23脆碎度仪片剂脆碎度测试1.转盘旋转圈数:10~990圈数可调(默认100圈)。2.转盘旋转速度:≥25 转/分;转盘转速精度:±1 转/分;转盘圆筒直径:不低于φ286 mm;转盘圆筒深度:不低于39 mm;试样滑落高度:不低于155.5 mm。24快速水分测定仪快速检测中药水分含量1.支持曲线实时动态分析,水分百分比、干重百分比、干重重量直接显示;支持9种自动干燥模式预设;支持任意设置加热温度及时间;支持嵌入式称盘设计。2.最大秤量 0~50 g;读数精度 2 mg;秤盘尺寸 ≥100 mm。3.温度量程 50 ℃~180 ℃;温度可调 1 ℃;水分量程 0%~100%;水分可读性 ≈0.04%;干重量程 100%–0%;干重可读性 ≈0.04%;储存数据 ≥6 Groups。25融变时限检测仪栓剂融变时限测试1.水浴控温精度:37 ℃±0.3 ℃;温度预定范围:30-40 ℃。2.套筒:≥直径52 mm /高度60 mm;金属架:≥直径50 mm/孔径4mm/板距30 mm;时限选择不低于3种。3.P1:运行30分钟,每隔10分钟金属架自动翻转一次;P2:运行60分钟,每隔10分钟金属架自动翻转一次;P3:运行30分钟,金属架不翻转;烧杯容积:≥5升(标配3只烧杯)。4.加热功率:不低于1300 W;温度分辨率0.1 oC。26数显加热磁力搅拌器加热搅拌1.电机功率:不低于20 W;电机转矩:不低于40 mN·M;最大搅拌容量(水):20~10000 mL;搅拌转速:50-2000 r/min;加热功率≥600 W;加热速率:不低于4.8 k/min;控温精度:±1摄氏度;加热温度范围:室温~340摄氏度(过温保护≤400 ℃);液体温度范围:室温~250摄氏度。27数显顶置式电动搅拌器固液、液液或中高粘度样品混合;主要应用于医药、化工、化妆品、食品等领域1.电机功率:不低于40W;电机转矩:≥300 mN·M;速度控制范围:20-200 r/min;转夹头夹持范围:≤Φ13 mm;最大搅拌容量(水):≥10000 mL;适用介质粘度:200-10000 mpas;定时范围:0-9999 min;允许环境温度:0~40摄氏度。28水流抽气泵排放气体、控制气体压力和传输气体。★1.排气速度:不低于15 L/min×2。★2.极限真空度:不高于10 hPa(水温5 ℃)、不高于12.9 hPa(水温10 ℃)、不高于23.7 hPa(水温20 ℃)、不高于41.8 hPa(水温30 ℃)。★3.支持逆流防止、过热保护功能。4.水槽容量:不低于10 L。29万能粉粹机粉碎中草药等物料1.生产能力:5-15 kg/时;主轴转速:≥7500 转/分;粉碎细度:10-120 目;物料极限:≤5×5×5 毫米;电机功率:不低于1.1 千瓦。30药品阴凉柜存放药品,防止中药材生霉1.容积:≥800 L;阴凉模式8 ℃~20 ℃;冷藏模式2 ℃~8 ℃;制冷方式:风冷;额定功率:不低于200 W。2.层架调节:可调层距;玻璃门,超温报警。31鼓风干燥箱干燥烘焙灭菌,中药材烘干等1.内胆采用镜面不锈钢,搁板支架可以自由装卸,半圆形四角设计使清洁更方便。2.工作室尺寸:不低于600*595*650 mm 温度范围:室温RT +10~250℃ 波动度:±1 ℃ 分辨率:0.1 ℃ 均匀度:±3%。32真空干燥箱特别适合于对干燥热敏性、易分解、易氧化物质和复杂成分物品进行快速高效的干燥处理1.铝搁板具有高温不氧化,导热快。最大限度的减少热量的损耗;钢化,防弹双层玻璃门观察工作室内物体,一目了然,能够向内部充入惰性气体;工作室内采用不锈钢板制成,箱体外壳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制造;支持储存、加热、试验和干燥都是在没有氧气或者充满惰性气体环境里进行,不会导致氧化。2.输入功率:≤1200 W;控温范围:RT+10~250 ℃;温度分辨率:≤0.1 ℃;恒温波动度:± 1 ℃;达到真空度:33电子天平(千分之一)药品称量1.准确度等级实际分度值(d)1 mg。2.最大称量(Max)不低于1000 g;去皮范围不低于1000 g;重复性误差不高于0.001 g。34电子天平(万分之一)精确称量标准品1.称量范围(g):0-220;可读性(mg):≤0.1;秤盘尺寸(mm):80~90。2.重复性(mg):±0.1;稳定时间(s):≤8。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3.1.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长江师范学院(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3.2.二、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必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以下相关费用:货物费用、运至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含装卸费、搬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增值税费、安全费用,以及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伴随产生的一切未列明的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3.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4年。(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4.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三)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审签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履约保证金退款流程如下:中标人确认履约完毕(或者合同到期)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到致远楼(财资处023-72790056)105室开具往来支付表→二级单位(使用人)负责人签署意见(按合同完成售后,同意退还)→采购中心主任审核→财资处长审核→致远楼(财资处)105室办理退还。开票信息:单位名称:长江师范学院纳税人识别号:12500000709410568Y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分行李渡支行银行账号:2406080120010001028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6.六、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3.7.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3.8.八、违约责任(一)如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约的,每逾期一天,按采购金额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造成损失情况向供应商索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若中标人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条款执行。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质量)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4.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4.3.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50%)5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质量)部分(40%)40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1.5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0.1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10%)10实施方案(2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1.1供货计划,内容包含供货安排合理,供货周期及人员安排衔接合理。1.2安装方案,内容包含安装方案周详,安装流程描述清晰。1.3培训方案,内容包含现场培训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全面、专业、有侧重点,培训方案具有实用性。方案包含上述所有要素,不存在瑕疵的得2分;方案存在1处瑕疵的得1分;方案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内容:(1)要素缺少、仅有标题而无实质叙述内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关键分析点;(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方案不适用本项目特性、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相关内容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5)方案内容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6)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内容;(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售后服务(2分)1.售后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设备保修通知4小时内线上响应,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得1分,未承诺不得分;2.例行检查: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每年安排专业人员上门维护次数达到1次及以上,并及时修补或更换损坏货品,得1分;每年上门维护次数不足1次,得0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质保期(6分)投标人承诺所有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需求的前提下,增加质保期且同步保障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免费更新及资源更新的,每增加1年加2分,最多可加6分。仅增加质保期但不提供上述软件免费更新和资源更新的,或不增加质保期的,均不得分。注:1.软件免费更新包括功能优化、漏洞修复等,资源更新包括配套素材、数据信息等的持续补充与升级。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4.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5.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5.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5.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覆盖投标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5.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5.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5.1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5.11.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5.12.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5.13.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6.1.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12.5乙方在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维修维护设备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事件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7.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7.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7.2.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7.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7.4.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长江师范学院的制药工程专业智能化集成实践教学设备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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