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BNQ25C0008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BNQ25C00083_130117562645086219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8 13:41:2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重庆汇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餐饮服务
联系方式
  • 王老师:023-62859574
  • 李老师:17323966875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BNQ25C00083_130117562645086219 一、项目号: BNQ25C0008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汇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新坪村128号1-23号-3号 中标(成交)金额: 折扣或折扣率:成交费率: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餐饮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期间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考核办法约定终止合同。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王丽娟,阮全忠,唐德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1948.0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重庆汇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30 43.33 20 93.33 1 重庆莘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8.87 39.33 20 88.2 2 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 28.99 37.67 20 86.66 3 注:商务总得分中包含有政策分数(如有)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重庆市烧伤救治中心、重庆理工大学附属中心医院)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859574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工联一村一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55160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2859574 十一、附件 附件下载: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终审稿).doc 附件下载:重庆汇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BNQ25C00083代理执行编号:ACZB-ZFCG-2025090C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采购人: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六、其它有关规定-6-七、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一、项目内容-8-二、项目概况-8-※三、基本要求-9-※四、具体服务要求-10-※五、人员配备要求-12-六、现场踏勘及交接-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一、服务期、服务地点、考核办法及验收方式-14-※二、报价要求-15-三、履约保证金-16-四、付款方式-16-五、知识产权-16-六、其他-16-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7-二、评审标准-20-三、无效响应-23-四、采购终止-2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5-一、磋商费用-2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5-三、磋商要求-2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7-五、成交通知-2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9-八、交易服务费-29-九、签订合同-29-十、项目验收-30-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0-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31-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2-一、经济部分-33-二、服务部分-34-三、商务部分-36-四、资格条件-38-五、其他资料-42-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餐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服务最高费率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服务17025%1餐饮业1.1.2.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采购预算170万元。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18:00—202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18:00。(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北京时间09:00—2025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0:00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1.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62859574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工联一村一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6255160017323966875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3452691314(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工作日)13983787460(节假日)1.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2.1.※一、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期最低限人数配置服务最高费率备注餐饮服务1年2625%根据月营收总额据实结算1.2.2.二、项目概况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工联一村1号,食堂:面积约1400平方米(分为职工区、病员区、后厨加工区等区域)。员工约1000人,住院患者约700-1000人。(一)服务对象职工、患者及家属、实习生、进修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等。(二)就餐标准职工餐厅(自助餐):早餐6元,午餐18元。营养餐厅(主要面向患者及家属、社会其他人员)早餐按市场价格单项定价。午餐、晚餐实行定制餐:分为A、B套餐,A套餐二荤一素,13元;B套餐为二荤二素,15元。桌餐个性点餐、药食同源产品、病员餐、外带餐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三)菜品内容早餐:包括但不限于面条、蒸点、西点、煎炸、煮点、奶制品、饮品、粗粮、粥、蛋、素菜、凉素、咸菜等,菜品按采购人现行标准执行,如有更改需取得采购人同意。午餐:包括但不限于米饭、面点、粗粮、热菜、凉素、汤类、面条、米线、抄手、饺子等,食材主要以猪肉、鸡、鸭、鱼、兔、鹅、羊肉、牛肉、包括虾仁、带鱼、耗儿鱼、时蔬、水果等,每餐至少保证热凉菜4荤3素2汤,每天菜品推陈出新。晚餐:营养餐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A、B套餐,汤类、面条、抄手、病员餐、外带餐(食品)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供职工晚餐的,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餐饮服务。(四)菜品要求荤素搭配合理,按照重庆人就餐饮食习惯兼顾医疗行业特殊的餐饮要求,选择常用食材当季新鲜肉类、蔬菜和水果,菜品每月更新。节假日和重特大任务期间菜品略有调整。接待餐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或对方要求的就餐标准执行。如外单位人员就餐后需要餐饮发票的由供应商提供。1.2.3.※三、基本要求(一)工作时间:供应商须全年提供餐饮保障(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须安排员工正常上班)。就餐时间: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公布为准。(二)供应商应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的管理方案,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使用餐厨具、布草等物资,做好管理登记。(三)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各区域场地卫生保洁、消毒等工作。(四)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着装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五)合理搭配膳食,有专门菜品研发团队,不断提升菜品质量,公司配备注册营养师配合厨师长开展工作,每季度满意度调查中满意比例在80%以上。(六)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参与餐饮原材料定询价工作,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等。(七)法律法规及赔偿责任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2.供应商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加工腐烂变质食品,造成医院病员、家属、职工食物中毒等违反食品安全法以及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供应商完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3.供应商及其招用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伤、伤亡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赔偿或者补偿责任。4.因供应商不良行为或者供应商雇佣人员不良行为导致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财产损失、采购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等),由供应商向采购人进行赔偿。5.供应商及其雇佣人员暴力使用、故意损毁导致的设施设备被破坏的,由供应商向采购人进行赔偿。6.因供应商未认真履责导致的安全事故(消防、设备设施、人员、应急等)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7.供应商不得利用采购方提供的工作场所,从事违法违纪活动。8.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堂经营区域公众责任险、食堂财产意外险。9.服务期间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点餐系统一套,合同结束后由供应商自行撤走,相关费用全额由供应商承担。10.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餐饮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发生此类现象采购人即可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1.2.4.※四、具体服务要求(一)餐饮保障服务完成食堂早、中、晚餐等用餐需求及因特殊情况临时下达的保障任务。根据各餐区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包含餐食的接单、制作、配送、打包等相关服务以及采购人需要的与食堂相关的其他服务。制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用餐、业务接待餐、会议用餐、定制餐(月子餐、糖尿病餐、低脂低盐餐、高蛋白餐、留置、半留置餐等)、药食同源产品、病员餐、外带餐(食品)等所有采购人餐食相关的服务,以及采购人需要增加的临时餐饮保障任务。供应商应提前留出菜品制作时间,保证就餐质量,并按采购人公布的菜谱分批次制作,既满足就餐人群的需要,又保证菜品的新鲜度。合理搭配膳食,有专门菜品研发团队,不断提升菜品质量。(二)安全责任管理责任明确,保证食材、燃气、消防、财产、人员安全,安排人员定期对防涝、日常运行安全工作等进行巡查管理。设备设施故障问题立即停用,并及时上报采购人通知进行维修。(三)职责分工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器皿用具等,并提供能源、食品原材料等物资。供应商提供人员并进行管理,负责菜谱编制与食材采购计划,每月推出不少于5个新菜品,半年不少于5个特色菜。(四)送餐服务每日需为眼耳鼻喉口腔分院、李家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卫生室、美沙酮治疗门诊、手术室、急诊科、血透室、儿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ICU、内镜中心进行送餐。(五)清洁卫生含餐区内、厨房内部、烟道(至少每月一次,且需提供服务当年废气监测报告一次,报告能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含门窗,天花板,地面,墙壁),每日用餐结束后完成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工作。扫把、拖把等清洁工具以及一次性帽子、口罩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布草清洗(食堂围裙、窗帘、会务餐厅桌布、窗帘、小方巾、垫布、杯布等)。(六)就餐秩序管理负责就餐秩序管理、餐券售卖,监督就餐人员打卡并及时请离非职工本人,发放餐具以及相关人员就餐登记工作、就餐人数统计等。(七)应急膳食保障。1.节假日或重特大任务期间慰问餐的准备及配送工作。2.特殊情况应急膳食保障:专项工作、临时性任务膳食保障(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处置现场用餐、VIP配送等服务保障任务)。3.水电气异常情况的应急保障,并提供解决方案。(八)院内外卖点餐包含所有餐食的接单、打包、配送服务。(九)配合采购人提升食堂运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与采购人相关部门一起开发药食同源项目、特病病员餐,增加外带餐、外卖餐的品种及数量,定期进行经营数据分析加强食堂运营管理。提升员工及患者,提升采购人食堂的社会评价。(十)分析报告每季度写出运营分析报采购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随时进行调整改进,促进食堂各项工作向好发展。(十一)档案管理培训、设备清洗、餐厨拉运、剩餐处置、员工晨检、灭四害、餐用具消毒、隔油池清掏、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等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相关工作资料按期提交食堂管理部门。(十二)其他工作1.完成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2.协助管理库房(含各类库房及冻库)及库存物资搬运等。3.食堂涉及的隔油池,每日派专人进行清掏。4.供应商必须爱惜提供的设备物品,厉行节约,如有损坏照价赔偿。5.临时性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设备维护、报修等。6.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供应商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1.2.5.※五、人员配备要求(一)人员配置供应商配置人员不低于26人,有2-3名(含)以上管理人员(含经理、厨师长、服务主管等)。岗位人数配备基本要求职责概述及岗位要求经理1人全面负责项目内部运作,与采购人沟通,全面负责餐厅运营及管理,负责厨品的质量监管及安全(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人员、食品和设备等安全)。岗位要求:从业时间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菜肴知识,有较强的理解力,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协调能力和快速应变的处事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提供毕业证书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复印件】。每日配合采购人共同验收货物的质量。厨师长1人负责职工餐厅食谱制定、餐厅厨师技术培训、菜品开发、菜品质量、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兼任厨师工作。岗位要求:从业时间5年以上,持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复印件】;有从事厨师长工作从业经验【提供聘书或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或其它证明复印件】;有较强菜品创新能力;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服务主管(领班)1人具备3年以上服务经验,形象气质佳;受过专业培训,有一定管理能力,沟通能力较强。厨师6人厨师包含红案、白案、凉菜、面档、墎子等,受过专业培训,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服务员11人受过专业培训,有餐厅服务工作经验,口齿清楚,其中女性服务员年龄不超过55岁,男性服务员年龄不超过60岁,会务餐厅服务员年龄不超过35岁,还需具备2年以上相关服务经验。杂工6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女性年龄不超过55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岁。(二)人员素质要求1.上述表格中的具体岗位人数的数量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上述各岗位的基本要求。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就餐服务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增加人员,若供应商不配合及拒绝,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填报与实际工作一致的人数配备情况,主要人员除经采购人同意外,均不得随意变更。2.供应商的员工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成交后,履行合同前提供)3.供应商的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新进员工须先办理健康证(供应商自行办理)再办理入职备案,自行建立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并交由采购人。4.供应商定期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订餐培训、服务态度培训、消防培训、保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并做好记录备查。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措施。5.供应商员工有合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有效,提供具体实施方案。6.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劳务合同,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帮厨人员不应计入服务总人数中。7.成交供应商所雇佣人员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1.2.6.六、现场踏勘及交接(一)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应独立踏勘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信息。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交接:承接项目时,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器皿用具等,并提供能源、食品原材料等物资,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形成移交手续。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3.1.一、服务期、服务地点、考核办法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本次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期间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考核办法约定终止合同。(二)服务地点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3)考核办法由采购人负责组织考核验收;包括季度综合质量考核、不定期的随机抽查、每月单项考核、每季度满意度调查、考勤考核等,具体见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操作规范、行为举止、菜品每天每周必须更换,品种必须达标,食品安全、膳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医务人员和病员的满意率、节约食材,杜绝浪费等。具体考核办法见挂网附件:1.综合质量考核(每季度一次):(1)合格(85分及以上):对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不予处罚。(2)不合格(84分及以下):每扣1分罚款500元,罚款在每月采购人应付服务费中扣除。(3)考核70分以下:采购人将提出限期整改并额外罚款2000元,同时连续三个月进行复查考核,出现第二次考核70分以下的额外罚款4000元,出现第三次考核70分以下的额外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服务商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完成交接后,经采购人同意才允许撤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2.满意度考核(每季度一次):满意度若低于80%,当月满意度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服务费扣除1000元。持续整改后,连续3个月满意度超过80%,且全年满意度平均分达到80%及以上,返还扣除的服务费。3.单项考核:各部门不定期随机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单项考核内容,当月提交考核会。4.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服务商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完成交接后,经采购人同意才允许撤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5.建立员工考核制度(交由采购人备案)。供应商每月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优秀员工考核奖励基金,由双方共同组织考核评选优秀员工进行奖励。※6.员工入离职需报备采购人,空缺周期不超过10个日历日,如核查服务人数不足,每缺一人扣除3000元当月服务费(四)验收方式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磋商文件规定、合同约定。1.3.2.※二、报价要求(一)本项目按服务控制费率报价,最高不超过25%。(二)本项目报价包括:人员费用(员工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加班费、送餐费等)、各种应急性工作费用、服装费、保洁工具费、培训费、管理费、合理利润、商业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堂经营区域公众责任险、食堂财产意外险等)、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费,工伤(亡)事件和各种不可预见损失等风险费用、法定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与此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作,采购人不再补偿。(三)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平均工资标准足额为派驻采购人食堂的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险等),并购买商业险(常驻工作人员雇主责任险全员覆盖、食堂经营区域公众责任险、食堂财产意外险)。(四)保险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对人员基本工资和保险或其它福利、津贴等进行政策性调整,则供应商也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文件),但采购人不再增加支付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之内。(五)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结合重庆市相关收费标准和市场价格水平,科学合理地制定投标报价,不得恶意低价竞争。(六)服务费用根据月核算营业额据实计算,每月结算,一年总额不超过170万元。月费用=月核算营业额×供应商成交的服务费率-考核扣款。1.3.3.三、履约保证金(一)递交金额:合同金额的5%。(二)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合同签定前向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提供。(三)递交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保证保函有效。(四)退还方式:经采购人考核,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则在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且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劳动、劳务、或其他纠纷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3.4.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第一个月服务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第一个月服务结束后在次月支付另外50%,若第一个月出现扣减费用,则在次月结算时按考核结果予以扣减。剩余每月按以下公式计算月费用:按照月费用=月核算营业额×供应商成交的服务费率-考核扣款。(二)该项目由采购人自行付款,每服务完1个月经采购人考核后按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用。供应商在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实际服务费用。1.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3.6.六、其他(一)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二)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三)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标注部分。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由磋商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磋商小组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核对、校对评审数据,出现上款规定情形的,提示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十一)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50%)服务解决方案(45分)1.运营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岗位配备、岗位制度、培训与考核方案、食品安全卫生、食堂管理流程、服务标准和质量、服务保障承诺、提供相关设施设备、烟道清洗等内容;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情况介绍说明;②计划及措施无科学合理性、无可行性或先进性、安排的团队人员不够高效专业;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性错误;计划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④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不适用于采购人单位现有情况;⑤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说明:方案由磋商小组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根据以上标准独立评审。2.送餐方案(5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送餐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医院眼耳鼻喉口腔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卫生室、美沙酮治疗点)、住院部等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送餐服务方案及流程等内容(不含外带餐);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食堂管理制度(5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堂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水电管理、仓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制度(包含锐器伤害、漏电、食物中毒等)等内容;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4.菜品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菜品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早中晚餐供餐方案、菜品开发、菜品变换更新、定制化特色菜品、与院方共同开发药食同源产品、病员餐等内容;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外带(外送)餐食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员工、患者、面向社会外带(外送)餐食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带餐供餐方案、外带餐(食品)品种、其他服务等内容,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6.点餐食系统(5分)供应商提供给本项目的点餐系统,该系统能够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线上点餐、线上预约外带食品、满意度调查、食堂餐饮服务相关数据提取分析为增强食堂运营减少食材浪费合理搭配膳食提供数据支持等服务。对供应商提供的点餐系统能够实现的功能进行评审。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食品安全风控机制和应急处置(5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风控机制和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卫生控制、食品安全风控机制和应急处置措施方案等内容;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20%)人员配备要求(10分)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食品安全总监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得0分。提供对应的人员证书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复印件。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主管(领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不满足得0分。3.为本项目服务的厨师除厨师长以外的厨师,每提供1名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或西式面点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每提供1名持有四级证书得1分;每提供1名持有五级证书得0.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得0分。本项目最多得6分。4.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每提供一名中级及以上营养师得1分,初级营养师得0.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得0分,最高得1分。抗风险保障(6分)1.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购买有效的公共责任险:购买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金额≥1000万,得3分,1000万>食堂累计赔偿限额金额≥500万,得2分,500万>食堂累计赔偿限额金额或未提供承诺函得0分。2.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险:购买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金额≥1000万,得3分,1000万>食堂累计赔偿限额金额≥500万,得2分,500万>食堂累计赔偿限额金额或未提供承诺函得0分。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该承诺函将作为合同附件)业绩(4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接过类似(合同内容包含: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4分。①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该合同对应的任意一期发票,(合同内容包含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内容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乙方须为供应商单位名称,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同一个服务单位(业主单位)业绩只计分一次。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六)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项目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磋商开始时间为上午9:30分,那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分)。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磋商地点一致。(七)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代理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5.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成交金额为预算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58%执行:成交金额(万元)采购类型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17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170万元-100万元)×0.8%=0.56万元(1.5万元+0.56万元)×58%=1.1948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两路口支行账号:5001020810180000054151.5.8.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5.9.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5.10.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5.11.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7.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所需方案或证明材料(如果有)(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评审标准“服务部分”所要求的方案或证明材料(四)其他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服务文件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评审标准“商务部分”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四)其他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商务文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费率报价为大写:;小写:%。以我方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7.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所需方案或证明材料(如果有)(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评审标准“服务部分”所要求的方案或证明材料(四)其他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服务文件1.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评审标准“商务部分”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四)其他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商务文件1.7.4.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7.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餐饮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餐饮服务(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重庆汇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248.71万元,资产总额为1033.9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26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6人,其他人员0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重庆汇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6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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