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NXHSX[2024]NK043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 11:43: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预算金额3.50万元
中标单位鼎盛同创(宁夏)环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38万元
代理单位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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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吴爱娟:0952-7823023
  • 邵青:0952-8821116

正文内容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XHSX[2024]NK043(招标文件编号:NXHSX[2024]NK043) 二、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鼎盛同创(宁夏)环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高新区中小科技孵化园3期4号厂房三楼301室、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3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鼎盛同创(宁夏)环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设备COD在线分析仪、pH在线分析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浊度仪、流量计、数采仪、余氯在线分析仪运营维护及试剂更换等。 1.日检查维护、2.周检查维护、3.月检查维护、4.季度检查维护。 3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 污水处理后要求达到《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振亭、窦立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0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康乐路1号         联系方式:吴爱娟 0952-782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374号             联系方式:邵青、杨柳、杨帆 0952-882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青、杨柳、杨帆 电 话:  0952-88211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石嘴山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10: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振亭、窦立成、**(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2.3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青、杨柳、杨帆 项目联系电话 0952-8821116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石嘴山市惠农区康乐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爱娟 0952-782302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37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邵青、杨柳、杨帆 0952-8821116 附件: 附件1 成交推荐意见书.pdf 附件2 文件-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成交推荐意见书采购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磋商时间:2024年6月19日15点00分磋商地点: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交推荐意见及理由:经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推荐鼎盛同创(宁夏)环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元整(¥23800.00)/年。理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磋商小组签字:的0委3扫描全能王创建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招标编号:NXHSX[2024]NK043采购人: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HSX[2024]NK043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年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年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标的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备注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污水在线监测维保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年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年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年服务期:3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预算35000元,3年总概算105000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止到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致电(如电话报名,需发送报名材料至nxheshunxiang@163.com邮箱,并备注所报名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报名需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投标人自行承担。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374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374号)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康乐路1号联系方式:0952-7823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374号联系方式:0952-8821116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吴爱娟联系方式:0952-7823023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邵青、杨柳、杨帆联系方式:0952-8821116代理机构: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年6月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采购需求:污水在线监测维保服务2采购人: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康乐路1号联系方式:0952-7823023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374号业务联系人:邵青、杨柳、杨帆联系方式:0952-8821116电子邮箱:nxheshunxiang@163.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条件的规定;5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注:标书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年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年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服务期:3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10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自获取响应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注: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电汇、转账,或者选择以支票、本票、保10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不组织□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13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374号)。1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投标文件建议13双面打印并编写目录。14磋商时间:2024年6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夏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14区长庆东街374号)。15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资格审查结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响应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6(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沙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维保项目),属于(其1.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鼎盛同创(宁夏)环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52)万元,资产总额为(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ol供应商:鼎盛同创(宁夏)环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公章)西李同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6月19日3鼎口鼎盛同创(宁夏)环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3同创1.扫描全能王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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