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011664东莞市沃顿印刷有限公司沃顿硅胶电子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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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9 12:16: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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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011664东莞市沃顿印刷有限公司沃顿硅胶电子事业部 受理号(号) 20240011664 项目名称 东莞市沃顿印刷有限公司沃顿硅胶电子事业部 建设地点 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路48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沃顿印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东莞市沃顿印刷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90、91、108号,占地面积1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800平方米,目前主要从事纸类印刷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的生产。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东莞市沃顿印刷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路48号(坐标中心:北纬23°2′53.909″,东经113°57′41.788″)建设“东莞市沃顿印刷有限公司沃顿硅胶电子事业部”项目(简称“项目”),原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90、91、108号的现有工程生产规模及工艺保持不变,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77平方米; (2)主要生产硅胶制品,年加工硅胶制品1000万个; (3)主要设有混色、油压、丝印、烘烤等工序,配置相应的设备及原辅材料; 说明:东莞市沃顿印刷有限公司沃顿硅胶电子事业部项目拟在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路48号(坐标中心:北纬23°2′53.909″,东经113°57′41.788″)进行建设,东莞市沃顿印刷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90、91、108号,两个厂区均为独立厂区,生产车间、原辅材料、工艺流程、废气治理设施、污染治理措施、一般固废仓、危废仓等相对独立,无依托关系,两个厂区间不存在等效排气筒,厂区污染源不会产生叠加效果,同时原厂区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及人员均保持不变,故产排污不变;项目与总部各自独立生产,不存在依托关系,因此本环评单独对项目进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混色、油压、丝印、烘烤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排气筒高度15m;喷砂工序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不设排气筒)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混色、油压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09-19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3373938 通讯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