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ZC2024-G3-00519-YNYX-0042: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YNYX-2024-017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19:07:2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委员会办公室)预算金额630万元
中标单位昆明正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20万元
代理单位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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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李老师:0871-63622859
  • 苏智盼:1591171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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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 采购单位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4-05-1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4-17 中标日期 2024-05-16 中标供应商 昆明正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33.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智盼、赵仕焜、杨金龙 项目联系电话 15911714272 采购单位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盘龙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62285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11714272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4-G3-00519-YNYX-0042 二、项目名称: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 供应商名称:昆明正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39号傲城大厦A座12楼104室 中标金额(万元):33.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 名称: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服务工作内容为土地出让评估和土地收储评估,各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土地评估机构,负责标段内项目(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的土地评估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踏勘、市场调查、数据分析、专家论证,成果汇总、编制、提交等,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评估报告。(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服务要求: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在评估资料完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服务标准: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美辰(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董毅明,方玉文,陈艳玲,凡则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根据服务类型:服务招标。最终结算根据中标金额计算后下浮50%由中标人支付 金额:0.2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报价:下浮60.00%,中标供应商总得分:87.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地址:昆明市盘龙路25号 联系方式:0871-63622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方式:15911714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智盼、赵仕焜、杨金龙 电 话:15911714272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 2024-05-16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05-16 下载 其他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05-16 下载 其他文件 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 2024-05-16 下载 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标段号:1、2、3、4、5、6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NYX-2024-0172采购人: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资格审查23第四章评标办法2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六章采购需求4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9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50二、投标文件商务报价部分格式60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67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项目概况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YX-2024-01722.项目名称: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630.00万元;1标段,13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2标段,¥12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3标段,¥10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4标段,¥9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元);5标段,¥9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6标段,¥8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元)。(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4.最高限价:本次投标报价涉及土地评估服务费极有可能产生的房地产评估服务费。投标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标准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标准,自行填报下浮比例,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按“下浮%”进行填报,下浮比例不得低于3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服务工作内容为土地出让评估和土地收储评估,各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土地评估机构,负责标段内项目(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的土地评估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踏勘、市场调查、数据分析、专家论证,成果汇总、编制、提交等,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评估报告。(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5.1质量要求: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5.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在评估资料完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5.3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指定地点。6.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1标段,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前卫街道办事处、福海街道办事处、碧鸡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碧鸡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金碧街道办事处、棕树营街道办事处、西苑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3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2标段,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关上街道办事处、吴井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2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3标段,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六甲街道办事处、矣六街道办事处、官渡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0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4标段,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普吉街道办事处、莲华街道办事处、丰宁街道办事处、西翥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9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元);5标段,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拓东街道办事处、青云街道办事处、东华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9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6标段,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8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元)。上述项目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标段划分明细。7.投标、评标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本项目1标段至6标段允许兼投,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不超过1个。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按照各标段评标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推荐资格。如果已经成为已评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余的标段评审中只参与评审,不再获得中标推荐资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说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依法设立,并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材料。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x.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x.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2)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3.投标人信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地址:昆明市盘龙路25号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电话:0871-636228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联系人:苏智盼、赵仕焜、杨金龙联系方式:1591171427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苏智盼、赵仕焜、杨金龙联系方式:15911714272监督电话:昆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35449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 购 人: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地 址: 昆明市盘龙路25号联 系 人: 李老师、陈老师电 话: 0871-63622859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联系人:苏智盼、赵仕焜、杨金龙联系方式:159117142721.1.4项目名称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1.1.5实施地点昆明市或采购人认可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采购预算630万元1.3.1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在评估资料完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1.3.3质量要求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1.3.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1标段,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前卫街道办事处、福海街道办事处、碧鸡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碧鸡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金碧街道办事处、棕树营街道办事处、西苑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3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2标段,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关上街道办事处、吴井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2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3标段,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六甲街道办事处、矣六街道办事处、官渡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0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4标段,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普吉街道办事处、莲华街道办事处、丰宁街道办事处、西翥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9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元);5标段,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拓东街道办事处、青云街道办事处、东华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9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6标段,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8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元)。上述项目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标段划分明细。1.3.5报价方式(1)本次投标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标准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标准,自行填报下浮比例,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按“下浮 %”进行填报,下浮比例不得低于3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结算时,根据投标人最终提供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标准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计算得出的评估服务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得出。1.4.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署名提问。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确需要变更采购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采购文件的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允许正偏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署名提交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特别注意:1、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可以在其他资料中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采购文件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3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7.4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有关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7.5投标文件的密封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5.2开标程序(1)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含)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第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7.3.1履约担保不收取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投标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标准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标准,自行填报下浮比例,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按“下浮 %”进行填报,下浮比例不得低于3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1.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11.3中标公示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11.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5监督昆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354495111.6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1.7采购人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投标人若中标,需在中标公示发布的同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若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一旦发现造假,采购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和标包划分1.3.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标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招标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4)被责令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次代理服务费根据服务类型:服务招标。最终结算根据中标金额计算后下浮50%由中标人支付;计算方法如下:服务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5.3中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数据及资料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的数据、资料或需求,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答疑,应以署名的形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详见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电子招标文件,包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确需要变更采购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人无论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电子采购文件,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采购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3.2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有关该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报价部分及技术标部分组成。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的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2.2投标人应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实力结合自身实力按“下浮%”进行报价;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3.2.3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4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成本(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等,用于本项目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等)、间接成本、税金、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及完成所有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并承担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一切责任。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投标。3.2.5当中标后由于中标人的责任而发生费用增加和合同履行期限延长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不得提出调整成交价、合同主要条款等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6本项目最高限价:3.2.6.1本次投标报价涉及土地评估服务费极有可能产生的房地产评估服务费。投标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标准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标准,自行填报下浮比例,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按“下浮%”进行填报,下浮比例不得低于3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2.6.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5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五)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顺序当众开标,同时,对网上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完成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7)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5.3.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5.3.1.1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5.3.1.2不符合第3.7.5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七)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7.3履约担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八)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总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上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九)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9.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9.5.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9.5.4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871-65355787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9.5.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9.5.6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十)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10.1关于中小企业:10.1.1中小微企业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0.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精神(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以上行业供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参考,行业标准划分,以有关部门即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10.1.3中、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可不需填写。10.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10.2关于监狱企业:10.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0.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针对监狱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0.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0.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0.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规定》(2019年第16号),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国家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十一)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自拟格式)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自拟格式)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声明)。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自拟格式。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依法设立,并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投标人信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投标人承诺书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按规定格式填写。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人须知”第3.7.1项要求的要求。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要求。符合性评审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条的规定,且报价唯一的;2、投标报价必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符合性评审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符合性评审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要求。符合性评审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要求。符合性评审偏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符合性评审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投标人存在本章“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中任意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2.1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2.2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投标报价部分F1:10分,权重1。商务部分F2:30分,权重1。技术部分F3:60分,权重1。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2.3报价部分评审F1=10分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投标总报价评审评分(10分)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得分计算:(1)投标报价=(1-丨投标下浮率丨);(2)以有效报价的(1-丨投标下浮率报价中的最低值丨)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2.4商务部分评审F2=30分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项目管理制度(满分6分)第一档次(6分):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措施、廉政风险控制措施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有具体可操作的控制措施的;第二档次(4分):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措施、廉政风险控制措施内容完整,体现重点,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有可操作的控制措施的;第三档次(2分):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措施、廉政风险控制措施内容欠缺,控制措施及保证措施阐述有错漏或表述不清的;第四档次(0分):无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措施、廉政风险控制措施的。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项目负责人评分(满分4分)①项目负责人证书(满分1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估价师的得1分。注:须提供资格证书,同时附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②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土地出让评估或土地收储评估服务业绩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分3分。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发包人(或业主或甲方)和投标人双方签章的委托证明和相应的可体现业绩类型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成果文件扫描件,且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内容,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项目组人员评分(满分10分)①项目组成人员中(含项目负责人)每具有1名土地估价师得1分,此项最高得分8分;②项目组成人员中(含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分2分。注:须提供资格证书,同时附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如1名成员同时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可以累积得分。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分)①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每承担过一个土地出让评估服务业绩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分9分;②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每承担过一个土地收储评估服务业绩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分1分。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发包人(或业主或甲方)和投标人双方签章的委托证明和相应的可体现业绩类型的成果文件扫描件,且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内容,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2.5技术部分评审F3=60分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现行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满分4分)第一档次(4分):对法规的政策性、指导性、规范性理解透彻,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第二档次(2分):对法规的政策性、指导性、规范性理解不透彻,但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的;第三档次(0分):无现行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的。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程序及方法(满分16分)第一档次(16分):投标人提供的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程序规范,且职责明确,评估方法分析全面评估技术要点分析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第二档次(10分):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程序规范,对评估关键节点有明确的控制方法,但未明确职责,评估方法分析齐全,评估技术要点分析欠缺,但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的;第三档次(8分):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程序规范,对评估关键节点有阐述,但有欠缺,评估方法分析不全面,评估技术要点分析欠缺,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的。第四档次(0分):无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程序及方法的。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对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重点难点分析和对策措施(满分8分)第一档次(8分):对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重点难点分析全面,理解透彻,对策措施具体详细且有针对性,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第二档次(5分):对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重点难点分析欠缺,对策措施一般,但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的;第三档次(3分):对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对策措施较差,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的;第四档次(0分):无对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重点难点分析和对策措施的。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技术人员保障措施(满分5分)第一档次(5分):拟配备的技术人员保障措施具体、技术人员更换的违约处罚措施具体、可配备专业丰富的专家顾问团队的;第二档次(3分):拟配备的技术人员保障措施有欠缺、技术人员更换的违约处罚措施不具体、无法配备专家顾问团队的;第三档次(0分):无技术人员保障措施的。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措施(满分4分)第一档次(4分):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措施、关键节点把控措施具体详细的;第二档次(2分):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措施、关键节点把控措施有欠缺;第三档次(0分):无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措施的。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服务周期计划、保障措施及违约承诺(满分6分)第一档次(6分):服务周期计划详细,服务周期保障措施详细、明确,服务周期违约承诺详细、明确的;第二档次(3分):服务周期计划有欠缺,服务周期保障措施有欠缺,服务周期违约承诺有欠缺的;第三档次(0分):无服务周期计划、保障措施及违约承诺的。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应急方案(满分5分) 第一档次(5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内容全面、方案合理的;第二档次(3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内容有欠缺、方案基本合理的;第三档次(0分):无应急方案的。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服务体系及保障措施(满分4分)第一档次(4分):服务体系保障措施具体、明确的;第二档次(2分):服务体系保障措施有欠缺的;第三档次(0分):无服务体系及保障措施的。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处罚措施(满分2分)投标人承诺成果文件出现质量问题时,处罚金额低于3000元/次的不得分,处罚金额为3000元/次的得1分,处罚金额每增加1000元加0.5分,不足1000元的不计分,此项最高得分2分。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响应程度(满分3分)投标人提供响应程度的承诺,承诺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到场解决问题的得3分,承诺超出2小时的每增加0.5小时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响应程度违约处罚措施(满分3分)投标人提供响应程度的承诺,且有相应的违约处罚措施,处罚金额低于1000元/次的不得分,处罚为1000元/次的得1分,处罚金额每增加500元加0.5分,不足500元的不计分,此项最高得分3分。二、评标方法2.1评标依据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2.1.2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报价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其他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3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8)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2.5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三、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3.1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等方面进行审查,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符合性评审中“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如下:一、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八、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九、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十、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十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项规定的。十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名的人员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的电子签名人员为同一人的。十三、符合本章节3.2中“报价过低情形澄清”情况的。十四、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的。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3.2报价部分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商务部分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4技术部分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委员会技术组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使用插入法评分。(2)统计分数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分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汇总评标结果1.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五、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的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在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按下列顺序进行推荐:1.若存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参与投标,相同品牌的按本章2.1.2处理,若不为同品牌的根据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2.若同时存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标委员会按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模型效能得分高优先、其他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优先的顺序确定。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六、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6.4补充条款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由采购人及中标人最终商定,但不能改变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实质性条件)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签订日期:年月日(封面最终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打印的为准)甲方(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合同编号:土地评估委托协议项目名称:委托方:受托方:委托时间:年月日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地块的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双方就有关委托事项约定如下:一、评估范围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招标文件及附件所示评估项目为准,在不超过乙方中标总价及甲方预算下,双方同意根据甲方实际供地情况,可以调整部分评估项目。评估服务期限:评估服务期限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评估范围,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资料和图件。2、为评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派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工作。3、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费用。4、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土地估价报告一式肆份。5、要求乙方配合进行市场调研,市场分析,专家论证、咨询等无偿服务。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相关规划变更、政策出台等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附件:宗地明细表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承诺具备履行本合同委托内容的相应资质,且在本合同生效后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具备相应的具有专业资格和技术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项目所需资料清单内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提供的资料,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3、甲方向乙方提交乙方所需资料时,乙方应当给予书面确认,并对资料妥善保管。若甲方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的约定,乙方应当在收到该资料起3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异议,并详细说明需要甲方补充完善材料的各项要求内容,补充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如超过该期限乙方未对甲方提交的资料提出异议,视为甲方提交的资料满足要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提供资料存在问题来抗辩乙方的工作成果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延迟交付工作成果。4、在甲方资料提供完毕后,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本协议载明的评估范围及其要求,按时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约定要求的地价评估报告一式肆份。5、对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合理性承担法律责任。6、对甲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情况及评估结果保守秘密。7、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市场调研,市场分析,专家论证、咨询等无偿服务。8、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费用。9、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工作人员给甲方和其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评估时限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具体评估项目后当日开始工作。2、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初稿的编写工作。并将项目评估成果(土地估价报告、技术报告)按照约定的份数交付甲方。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评估费:根据乙方最终提供评估报告的评估地价,评估费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计算得出的土地评估服务费乘以(1-丨中标下浮率丨)得出。2、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根据委托进行工作,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评估成果,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1)收储地块经评审认定,甲方根据评估结果计算乙方实际评估费,待本项目财政资金下达甲方后6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评估费。(2)供地方案经市储委会审议通过后,甲方根据评估结果计算乙方实际评估费,待本项目财政资金下达甲方后6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评估费;若该宗地未成交,则以评估报告备案日为计时起点,3年内该宗地重新出让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新评估成果,并不再支付评估费。(3)其他方式:(土地成交后),甲方根据评估结果计算乙方实际评估费,待本项目财政资金下达甲方后6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评估费。3、甲方根据工作实际和地块位置委托乙方开展工作,并根据乙方提交的最终评估报告计算项目评估费用,费用支付方式执行本条第二款约定。六、违约处理1、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违约方应按评估费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因乙方原因致使估价结果未能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初审的,由乙方负责在约定的工期内按照相应要求修改直至符合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的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完成修改成果直至符合要求的时间已经超出约定工期的,仍视为乙方迟延交付评估成果。因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件和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评估成果,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和许可第三人使用,在成果完成验收交付后,乙方需返还甲方提供的一切图件和资料,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延迟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天按具体项目酬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提交评估报告超过5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约定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分管领导:政策法规处审核:经办人:经办处室负责人:电话:经办人:地址:电话:地址:年月日签订于: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主要服务工作内容为土地出让评估和土地收储评估,各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土地评估机构,负责标段内项目(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的土地评估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踏勘、市场调查、数据分析、专家论证,成果汇总、编制、提交等,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评估报告。(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需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2号);《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1009-2007);《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2001);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印发《重大项目土地评估指引》的通知(中估协发〔2005〕34号)。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详见下表:标段项目区域地块坐落项目名称用地面积(亩)评估费(元)1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中节能项目69440001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三角地块项目15150001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凯航光学项目10110001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21号片区301008001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18号片区18508001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草海南片区项目85.39890781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29号片区351700001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项目6002200521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碧鸡街道办事处昆明铁路枢纽西客站项目1601568001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沙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50号片区)21556001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53号片区22572001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47号片区20540001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草海46号片区20.67626701西山区金碧街道办事处西坝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7号片区)25620001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4号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0540001西山区西苑街道办事处梁家河公交车场站及周边土地一级开发A2地块23.711070001合计1174.7713100002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凉亭片区251095002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巫家坝城市新中心项目18.29512642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大桥村项目25830502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云南省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15180002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福德片区831924562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巫家坝城市新中心项目462403352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关上国际会展片区国有土地收回项目251107502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事处五里片区654546452合计302.2912600003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巫家坝城市新中心项目3580003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郭家小村、羊甫村、陈旗营村、广卫新村三旧改造连片开发项目19925003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巫家坝片区30909133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官渡文化生态新城241682233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六甲盘龙村改造项目201110003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普自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0.28544483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宏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4.9374003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五腊村片区33.39330503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云南省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新型都市工业产业园17200003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官渡古镇391064003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昌宏路加油站7.48749123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半岛公交场旁用地19.63837783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原云玺花园A2地块15893763合计252.6810200004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农垦干校19853004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昭宗城中村改造项目40740004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绿岛加油站6508004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原昆八中44.791130004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棕树营零星用地9.35794004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右营片区501020004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文华小区改造项目21.22847324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普东片区701109684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益达商务楼9428004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五华区豹子头村(含墨水厂)城中村改造项目30900004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金鼎数字经济产业园30460004五华区丰宁街道办事处麻园片区10700004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厂口产业园30210004合计369.369700005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茨坝村41.14749125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栗树头旧城及城中村改造项目11.48403685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小窑村60100303.25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省建筑技工学校片区旧城改造40960005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羊肠片区地块25.2590117.245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地铁北部汽车站上盖物业项目14.7161305.125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南亚之门6.7784226.615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云南省机械行业协会项目17.7195517.695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地铁5号线世博车辆段上盖项目501020005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白龙寺村项目75105121.95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中海汇德里零星整合3.1555768.245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东环大厦0.1443605合计345.359100006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龙街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1471793156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吴家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68.14856286呈贡区斗南街道办事处斗南花卉(花花世界)剩余用地0.6867126呈贡区斗南街道办事处斗南花卉(花花世界)剩余用地28734006呈贡区斗南街道办事处洛龙河再生水厂剩余用地33484006呈贡区雨花街道办事处雨花片区项目1001235296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云上小镇30222006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雨花片区东南项目55257606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云南省数学经济开发区222704166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原中心粮库项目北侧地块80846406小计763.827200006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墩子片区地块28550006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中和花园东侧地块28550006小计561100006合计819.82830000总计3264.276300000(二)采购项目交付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在评估资料完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三)采购项目交付的地点:昆明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标准要求: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周期及质保期、效率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在评估资料完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评估报告需经采购人审核,并最终取得全国土地估价监督系统的备案。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必须严格遵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法律法规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估业务;2.独立完成评估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评估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估机构完成;3.在评估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4.按照委托要求,制定严格的评估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估情况,对评估结论及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评估结论及评估报告;5.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评估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估的有关情况;6.不得向除委托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或提出与评估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评估之机承揽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业务;7.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评估结论和评估报告的,终止聘用资格,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积极响应评估委托服务的相关要求及条件。9.其他要求服务需求:(1)技术服务的能力:对现行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清晰认知,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程序清晰,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方法明确,对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和对策措施具体,技术人员保障措施具体详细,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措施有详细承诺、服务周期计划详细、服务周期保障措施详细、服务周期违约承诺明确、应急方案全面、服务体系及保障措施具体、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处罚措施具体、响应程度及时及响应程度违约处罚措施具体。(2)商务部分要求:投标人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投标人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保密措施严格、规范,廉政风险控制措施完善。(3)项目组成人员: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人员数量满足同时开展两个项目的需求,并明确1人为项目负责人,人员不随意更换,且从业经验丰富。(4)业务开展情况良好,有相关业绩证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 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若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号 (若有): 8主营范围:1、2、3、4、……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商业信誉和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自拟格式)(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自拟格式)(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原件扫描件)(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自拟格式。(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依法设立,并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八)投标人信用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投标人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标段:,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若不为中、小、微企业的不需填写。注:1)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如不是请自行说明。(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如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不是请自行说明。(十二)投标人承诺书承诺书(投标人)本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9、本单位不为“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违反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方(或联合体)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十五)其他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定。二、投标文件商务报价部分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采购需求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投标愿以“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合同条款的要求和我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所投标包工作。2.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的时间开始实施本项目,并保证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完成项目的完整移交。5.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6.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说明1.本报价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3.2条款进行编制。2.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3.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三)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 标段号:备注投标报价下浮 %下浮比例不得低于30%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4.1拟派往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证书编号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项目负责人注:表后附拟派项目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同时附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 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同时附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发包人(或业主或甲方)和投标人双方签章的委托证明和相应的可体现业绩类型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成果文件扫描件,且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内容,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五)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完成时间履约情况备注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发包人(或业主或甲方)和投标人双方签章的委托证明和相应的可体现业绩类型的成果文件扫描件,且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内容,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六)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一)现行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二)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程序及方法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三)对土地出让评估、土地收储评估重点难点分析和对策措施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四)技术人员保障措施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五)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六)服务周期计划、保障措施及违约承诺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七)应急方案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八)服务体系及保障措施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九)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处罚措施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十)响应程度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十一)响应程度违约处罚措施投标人对应评标办法自拟格式编写。(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偏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的(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标段号:6)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标段号:6,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昆明正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505.05万元,资产总额为321.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昆明正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11日若不为中、小、微企业的不需填写。注:1)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9-(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的(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标段号:6)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标段号:6,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昆明正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505.05万元,资产总额为321.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昆明正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11日若不为中、小、微企业的不需填写。注:1)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9-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标段号:1、2、3、4、5、6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NYX-2024-0172采购人: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资格审查23第四章评标办法2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六章采购需求4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9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50二、投标文件商务报价部分格式60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67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6标段)项目概况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YX-2024-01722.项目名称: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630.00万元;1标段,13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2标段,¥12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3标段,¥10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4标段,¥9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元);5标段,¥9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6标段,¥8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元)。(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4.最高限价:本次投标报价涉及土地评估服务费极有可能产生的房地产评估服务费。投标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标准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标准,自行填报下浮比例,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按“下浮%”进行填报,下浮比例不得低于3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服务工作内容为土地出让评估和土地收储评估,各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土地评估机构,负责标段内项目(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的土地评估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踏勘、市场调查、数据分析、专家论证,成果汇总、编制、提交等,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评估报告。(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5.1质量要求: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5.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在评估资料完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5.3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指定地点。6.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1标段,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前卫街道办事处、福海街道办事处、碧鸡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碧鸡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金碧街道办事处、棕树营街道办事处、西苑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3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2标段,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关上街道办事处、吴井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2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3标段,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六甲街道办事处、矣六街道办事处、官渡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0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4标段,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普吉街道办事处、莲华街道办事处、丰宁街道办事处、西翥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9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元);5标段,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拓东街道办事处、青云街道办事处、东华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9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6标段,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8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元)。上述项目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标段划分明细。7.投标、评标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本项目1标段至6标段允许兼投,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不超过1个。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按照各标段评标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推荐资格。如果已经成为已评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余的标段评审中只参与评审,不再获得中标推荐资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说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依法设立,并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材料。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x.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x.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2)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3.投标人信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地址:昆明市盘龙路25号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电话:0871-636228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联系人:苏智盼、赵仕焜、杨金龙联系方式:1591171427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苏智盼、赵仕焜、杨金龙联系方式:15911714272监督电话:昆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35449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 购 人: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地 址: 昆明市盘龙路25号联 系 人: 李老师、陈老师电 话: 0871-63622859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联系人:苏智盼、赵仕焜、杨金龙联系方式:159117142721.1.4项目名称2024年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采购项目1.1.5实施地点昆明市或采购人认可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采购预算630万元1.3.1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在评估资料完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1.3.3质量要求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1.3.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1标段,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前卫街道办事处、福海街道办事处、碧鸡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碧鸡街道办事处”、马街街道办事处、金碧街道办事处、棕树营街道办事处、西苑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3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2标段,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关上街道办事处、吴井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2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3标段,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六甲街道办事处、矣六街道办事处、官渡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10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4标段,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普吉街道办事处、莲华街道办事处、丰宁街道办事处、西翥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9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元);5标段,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拓东街道办事处、青云街道办事处、东华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9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6标段,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价¥8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元)。上述项目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标段划分明细。1.3.5报价方式(1)本次投标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标准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标准,自行填报下浮比例,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按“下浮 %”进行填报,下浮比例不得低于3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结算时,根据投标人最终提供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标准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计算得出的评估服务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得出。1.4.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署名提问。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确需要变更采购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采购文件的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允许正偏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署名提交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特别注意:1、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可以在其他资料中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采购文件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3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7.4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有关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7.5投标文件的密封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5.2开标程序(1)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含)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第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7.3.1履约担保不收取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投标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标准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标准,自行填报下浮比例,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按“下浮 %”进行填报,下浮比例不得低于3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1.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11.3中标公示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11.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5监督昆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354495111.6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1.7采购人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投标人若中标,需在中标公示发布的同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若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一旦发现造假,采购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和标包划分1.3.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标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招标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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