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即墨区委区政府大院安保服务项目公示

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03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2 13:38: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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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青岛市即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青岛景福源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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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370215145001202500002_001_003 合同名称:即墨区委区政府大院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15000202502000039 项目名称:即墨区委区政府大院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即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即墨区振华街140号 联系方式:88556126 供应商(乙方):青岛景福源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墨城路446号墨河大厦22层 联系方式:13791829168 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1 合同金额:6.76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保安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76万元 查看附件 安保服务合同D甲方:青岛市即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青岛景福源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青岛即墨支行账号:11014866616006联系电话:0532-89069929司安保服务合同甲方:青岛市即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青岛景福源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保服务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安保服务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委区政府、区武装部。第二条安保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22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24时止。第三条安保服务费用及支付时间安保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11000.00元(大写:捌拾壹万壹仟元整)。甲方按季度支付乙方安保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保服务工作,有权对乙方安保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及时采纳。2、甲方有权对乙方安排的安保服务人员提出更换建议,乙方应及时更换。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安保服务费。4、甲方应向本单位宣传保安的职能和权限,配合保安服务各项工作。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指派经培训合格的安保服务人员(安保服务人员总数不少于22人)为甲方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2、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登记、检查,日间及晚间的执勤巡逻,各类突发情况的汇报及处置等。3、乙方安保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电64、对于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5、乙方应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及人员安全的行为发生。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6、乙方应为安保人员配备制服及相关安保装备。乙方需承担部分与安保安全有关的物品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用。乙方应对安保人员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负责安保人员的工资、福利。7、安保人员的劳动关系属乙方。乙方安保人员在提供安保服务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甲方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8、乙方未能尽到安保服务义务,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乙方要强化安保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倡文明优质服务、礼貌待人、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友人))的峰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乙方(法定代友人))的峰(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住所: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墨城路446号墨河大厦22层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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