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与数字技术实训基地采购包4合同

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15:30: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无锡科技职业学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南京中兴信雅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8.79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物联网与数字技术实训基地5G网络优化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联系方式
  • :18961759191
  • :15365000842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JSZC-320214-JZCG-G2024-0065002 二、合同名称: 物联网与数字技术实训基地采购包4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214-JZCG-G2024-0065 四、项目名称: 物联网与数字技术实训基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本级)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 联系方式:18961759191 供应商(乙方):南京中兴信雅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文澜路99号 联系方式:1536500084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5G网络优化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20 主要标的单价:25000.00 合同金额: 98.7902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四标段合同(中兴信)1.pdf 四标段合同(中兴信)1.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0-71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物联网与数字技术实训基地四标段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5甲方:(买方、需方、采购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乙方:(卖方、供方、供应商)南京中兴信雅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物联网与数字技术实训基地四标段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物联网与数字技术实训基地四标段1.2标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1.3标的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品牌型号数量单位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5G网络优化虚拟仿真实训系统信雅达(V2.5)信雅达(V2.5)20并发20并发25000元500000元23《5G网络优化》课程资源驻波比测试仪信雅达定制TFNT300F1套3台96000元64000元96000元192000元45频谱扫描仪测距仪朴联5252DE深达威SW-50BG朴联5252DE深达威SW-50BG2台2台88000元479元246元176000元958元492元67坡度仪手持GPS韦度佳明GPSMAP67卓林科技P9韦度佳明GPSMAP67卓林科技P92台2台2台5253元5973元10506元11946元8GPS测量仪8GPS测量仪总价:987902元总价:987902元总价:987902元总价:987902元总价:987902元1.4履行时间(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1.5履行地点:无锡科技职业学院1.6履行方式: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1.7包装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玖拾捌万柒仟玖佰零贰圆(987902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技四、知识产权外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济合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注:采购项目如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如订购、设计、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49395.1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以保函的方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履约期:自2024年12月15日零时起至2025年12月14日二十四时止。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保函形式无需退还。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约期截止。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合同履约完毕,双方无违法违约行为。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且未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3)乙方违反合同义务且不承担责任。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如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如项目允许分包的,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履行合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本项目无预付款和进度款8.1.2合同款项支付时间: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校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7%,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3%余款。(注: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采购(2020)52号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职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在签订合同时,如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传月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8.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L(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五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章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于地方财政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无锡科技职业学院乙方:南京中兴信雅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8号地址:南京市文澜路99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不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