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序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J263-035-ZK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20:48: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金额7.5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序服务免疫规划所测序及抗体检测服务健康所测序服务
联系方式
  • 李天怡:0991-4519929

正文内容

[政采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序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63-035-ZK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序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34800 最高限价(元):75000,160000,1998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病原所、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中心测序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病原所、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中心测序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免疫规划所测序及抗体检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免疫规划所测序及抗体检测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健康所测序服务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998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健康所测序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2)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确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0991-26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联系方式:0991-4519929 1839967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金玉、李天怡、母造诣 电 话:0991-4519929 18399678227 附件信息: XZJ263-035-ZK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试服务采购项目终版.docx276.9K RXinjiangXinzhijian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J263-035-ZK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34第四章采购需求4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序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J263-035-ZK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序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434800.00最高限价(元):4348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病原所、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中心测序服务数量:1单位:批预算金额(元):7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病原所、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中心测序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二标项名称:免疫规划所测序及抗体检测服务数量:1单位:批预算金额(元):16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免疫规划所测序及抗体检测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三标项名称:健康所测序服务数量:1单位:批预算金额(元):199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健康所测序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无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2)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确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380号联系方式:0991-2623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项目联系人:朱金玉、李天怡、母造诣电话:0991-451992918399678227邮箱:165090404@qq.com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J263-035-ZK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购内容标项一:病原所、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中心测序服务标项二:免疫规划所测序及抗体检测服务标项三:健康所测序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2预算及最高限价总预算:434800.00元其中,标项一预算:75000.00元;最高限价:75000.00元;标项二预算:160000.00元;最高限价:160000.00元;标项三预算:199800.00元;最高限价:199800.00元;供应商的每个标项的总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标项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1、报价必须包含项目所有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人员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2、★根据财政部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评标委员会小组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质量标准(实质性条款)3.1 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供应商资格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以上内容。4.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通过上述查询渠道进行网上查询,对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同时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证据存档。)4.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第21项要求。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7投标有效期限(实质性条款)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9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注:(1)供应商远程参与开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供应商解密时长: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或报价确认失败,投标无效。(2)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请示项目主管部门处理。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标项一:1500.00(壹仟伍佰元整);标项二:3200.00(叁仟贰佰元整);标项三:3996.00(叁仟玖佰玖拾陆元整);供应商应于2026年04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或网银支付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账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651651034013001779607行号:301881000286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无效,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3、供应商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957634、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备注“三部XZJ263-035-ZK/标项 ”。12招标文件售价政采云平台免费下载13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如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①接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②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按照财政部94号令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③联系部门: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三部④联系电话:0991-4519929⑤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业务三部1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或网银支付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交纳时间: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缴纳方式及退还方式及时间,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15服务期限(实质性条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16付款方式(实质性条款)1、具体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2.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17服务地点(实质性条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18政府采购政策21.1、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21.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1.1.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项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一、二、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规定,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0其他说明19.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9.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1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时间: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核发前一次性交纳。交纳金额: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中标价的下浮25%计取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651651034013001779607行号:30188100028622其他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概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1.3本招标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1.4.1供应商应满足“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资格要求;1.4.2招标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1.4.3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4交货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4.5投标内容、数量、质量、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6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7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2.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已通过“前附表”第1项采购内容所述,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4.招标项目实施要求4.1质量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4.2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现场服务计划。5.服务期限及交货地点5.1服务期限已通过“前附表”第15项所述,是指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配套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的时间;交货地点已通过“前附表”第15项所述。6.资金来源6.1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7.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要求。8.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授权委托9.1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人的本人身份证。10.联合体投标10.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否则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7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11.信用信息查询11.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3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通过上述查询渠道进行网上查询,对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同时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证据存档。11.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2.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项。招标文件未分标项的,供应商须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文件分标项的,供应商应当以标项为单位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12.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12.4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12.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项目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12.6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2.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可能引起“否决投标”、“拒绝”、“投标无效”、“评审不予通过”等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3.招标文件的获取13.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期限见招标公告。13.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均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4.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项目接受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3项,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招标文件质疑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1.4事实依据;14.1.5必要的法律依据;14.1.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4.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5.投标报价15.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2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投标无效。15.3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4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给定的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15.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将不被允许并不予接受。15.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等内容,如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关格式的,应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15.7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15.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遵照如下规定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供应商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16.2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6.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6.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7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6.7.1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16.7.2特殊说明:中标人须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采购人签章确认的《验收书》复印件1份加盖中标人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7.招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17.1本项目不组织招标答疑会。17.2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项目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发布公告或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20.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20.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有关资料;20.2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20.3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1.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21.1资格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在国家或地方有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4)供应商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缴纳税收资料:提供税务机构出具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收据或清单均可,银行出具的回执单不予认可。(社会机构代缴代扣的,需提供和社会机构代缴代扣协议书;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经审计的2024年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审计报告必须为第三方提供并加盖第三方公章,企业自身报告无效。(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和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另: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提供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的扫描件(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的扫描件;(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打印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保函相关证明资料);(9)信用查询记录未出现《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4项所述违法或失信情形;(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1.2商务响应文件组成:(1)投标承诺书;(2)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3)商务及合同条款偏离表(须至少包括对本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提出的“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付款方式”、“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五项实质性商务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否则,投标无效);(4)服务承诺书(5)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均为扫描件)。(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1.3技术响应文件组成:(1)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须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逐条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2)实施方案(3)售后服务方案;(4)培训方案(5)质量保障措施及控制措施;(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21.4报价响应文件组成:(1)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明细表;(3)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2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22.1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其中,第21.1(1)—(9)、第21.2(1)—(3)、第21.3(1)—(5)、第21.4(1)—(2)为必备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废标。22.2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2.3投标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2.4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3.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3.2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23.3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规定编制,符合性审查将不予以通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电子版投标文件24.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成功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25.投标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提交。26.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26.2采购人可按本招标文件第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6.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应终止评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迟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28.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8.1供应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28.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29.开标29.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招标会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开标签到、远程解密、报价确认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签到,同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浏览器配置无误,可完成正常的解密和操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到场集中评标,但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29.2开标程序29.2.1供应商不足3个的,不得开标。29.2.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9.2.3宣读开标纪律,介绍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29.2.4供应商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29.2.5解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开标一览表》中载明的内容;之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报价签字时段,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签字确认,本项目报价签字时段设定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后果自负。如供应商代表对唱标人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29.2.6唱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29.2.7按本文件第28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29.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9.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远程交互时,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9.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30.资格审查30.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本须知21.1条资格响应文件要求的(1)-(9)项内容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同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4项要求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记录资料提交采购人。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30.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六)评标3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31.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31.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31.3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31.4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1.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1.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对评审中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2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33.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3.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33.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3.2.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计分值)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综合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一至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33.2.2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3.2.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2.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3.2.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2.6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3.2.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2.8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确定供应商最终得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3.2.9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规定,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34.评标的办法和标准34.1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34.2审查34.2.1资格审查34.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4.2.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1)投标报价评审(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34.3评标的具体评审办法和标准34.3.1资格审查项目评 审 内 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N资格审查表1供应商在国家或地方有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4供应商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经审计的2024年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审计报告必须为第三方提供并加盖第三方公章,企业自身报告无效。(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和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另: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提供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的扫描件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的扫描件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打印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保函相关证明资料)9信用查询记录未出现《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4项所述违法或失信情形结论采购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供应商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无效。34.3.2符合性审查项目评 审 内 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N符合性审查表1投标文件组成完整,主要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装订2供应商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3供应商未出现对同一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明确效力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付款方式”、“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供应商一致;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方式提供6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1项要求的商务、技术、报价部分提供必备项内容7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完整提供,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9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供应商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34.3.4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报价评审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10分)10分评标基准价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小数点保留两位)商务技术评审评审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商务部分(20分)业绩10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10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注: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均为原件扫描件,应清晰反映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日期、盖章信息等,上述内容为同一项目的为一份有效业绩,不重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计分。测序设备4提供测序仪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仪器设备,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照片及购置凭证(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项目团队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服务人员:每提供一名硕士及以上学位测序服务人员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最多得6分。注:以上人员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技术部分(70分)技术参数响应20根据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逐条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分20分。标项一:供应商对“第四章 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全部满足得20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至0分为止,该项总分20分。注:供应商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在引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在技术服务偏离表中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否则,视为负偏离。标项二:供应商对“第四章 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全部满足得20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5分,扣至0分为止,该项总分20分。注:供应商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在引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在技术服务偏离表中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否则,视为负偏离。标项三:供应商对“第四章 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全部满足得20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5分,扣至0分为止,该项总分20分。注:供应商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在引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在技术服务偏离表中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否则,视为负偏离。实施方案12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测序实施计划;②样本的采集、运输、保存和处理要求;③安全管理措施;④测序数据的产出标准和质量;⑤分析流程;⑥常见事故分析及处理措施。(1)方案包含上述六项内容,且内容阐述完整详实,方案有针对性,各项方案分析全面准确,符合项目实际,计划制定科学合理,条理逻辑清晰,可执行性强,得12分。(2)方案中每缺少上述一项内容扣2分,最多扣12分;(3)针对上述任一项内容,供应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本项评审所称“缺陷或瑕疵”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服务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技术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20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方案;②遇到问题迅速响应及解决方案;③人员售后服务保障;④应急措施;⑤信息baomi制度。(1)方案包含上述五项内容,且内容阐述完整详实,方案有针对性,各项方案分析全面准确,符合项目实际,计划制定科学合理,条理逻辑清晰,可执行性强,得20分。(2)方案中每缺少上述一项内容扣4分,最多扣20分;(3)针对上述任一项内容,供应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本项评审所称“缺陷或瑕疵”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服务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技术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培训方案9根据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方案;②培训计划;③培训目标。(1)方案包含上述三项内容,且内容阐述完整详实,方案有针对性,各项方案分析全面准确,符合项目实际,计划制定科学合理,条理逻辑清晰,可执行性强,得9分。(2)方案中每缺少上述一项内容扣3分,最多扣9分;(3)针对上述任一项内容,供应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的,扣1.5分,扣完为止;(注:本项评审所称“缺陷或瑕疵”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服务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技术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服务质量控制措施9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②团队人员职责分工;③成果质量保证措施。(1)措施包含上述三项内容,且内容阐述完整详实,方案有针对性,各项方案分析全面准确,符合项目实际,计划制定科学合理,条理逻辑清晰,可执行性强,得9分。(2)措施中每缺少上述一项内容扣3分,最多扣9分;(3)针对上述任一项内容,供应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的,扣1.5分,扣完为止;(注:本项评审所称“缺陷或瑕疵”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服务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技术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35.定标原则35.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35.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6.评标过程的保密36.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3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6.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授予合同37.确定中标人37.1中标的标准37.1.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37.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7.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37.2采购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8.授予合同的准则3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39.中标通知39.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将对中标结果公示1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9.2供应商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3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40.合同的签订4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0.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40.3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40.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40.5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在网上发布合同公告。41.质疑与投诉4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4项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1.2、质疑函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1.3、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42.履约担保42.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2.1.1履约担保采用下列/方式(1)、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1)银行汇票;2)支票;3)银行转账;4)担保公司担保;5)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其他担保方式。42.1.2履约保证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42.2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40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人应当赔偿。43.招标代理服务费43.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也可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43.2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43.3具体收取比例详见《前附表》。44.其他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章合同条款具体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编号:(年度)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采购(专用)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经组织的招标采购,选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提供产品的中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标的、规格、数量、单价项目序号名称(通用名)国产/进口品名型号技术参 数数量投标方报价单价(元/支)合同总价金额大写收货人及电话详见附件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说明:(一)合同总价包含到达交货地点的运杂费、技术服务(相关技术指导)、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及其他各项费用。(二)合同总价包括乙方销售本合同产品,国家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三)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并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二、产品质量要求(一)国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符合行业标准(三)样品标准:/(四)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提供的产品和投标文件一致。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任何缺陷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免费负责更换新的产品。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五)因乙方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被监管部门没收、罚款或召回及因第三方主张民事权利等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一)包装方式:纸箱/木箱/泡沫(二)包装品处理:由甲方指定处理4、交货方式(1)交货期限:物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完成交货。(二)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产品需特殊方式运输的,如冷链运输的,配送由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乙方或乙方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负责配送。配送要符合新修改条例及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每批货物需配备自动温度记录器,按要求做好全程温度记录,并能够现场读取。(四)风险承担:在乙方将产品交付甲方前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乙方的费用中已包含货物的保险费用,乙方应当按规定购买保险。除货物在交付甲方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外,乙方仍应承担货物损失总额30%的违约金。5、验收(1)验收时间:货到现场验收。(2)验收方式:验收按照下列要求验收,如一项不合格,视同产品不合格:⑴资料验收:供方交货时应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⑵实物验收: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包装等外观形态。质保期剩余期限不得低于该产品限定质保期的。⑶产品质量抽检复核。(4)验收人员可以包括使用部门人员、财务部门人员、乙方人员、代理机构。(5)对于收货时不便于开箱验收的产品或不能当场全面验收以及可能存在隐患而不能立即发现的产品,甲方验收人员有权仅点收箱数或实际数量后暂依此数据开具收货凭证,而实际收货数量按甲方验收合格后数量为准。甲方出具的收货凭证不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对验收商品内在质量、标识等的认同,甲方保留入库后开箱抽检或全检的权利。如对不便于开箱验收的商品或不能当场全面验收的货物进行开箱验收后出现商品短缺、破损等产品不合格情况,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要求乙方取回破损产品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告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如甲方已经支付货款,乙方应当在取回破损产品之日起3日内完成补货、调货或者退还货款。如乙方需至甲方仓库对问题商品进行鉴定,应事先与甲方人员联络,甲方提供必要协助与支持。如发生退换货及维修等事宜,乙方应至甲方仓库提货,退换货的运费等一切费用以及途中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三)安装验收:产品如需安装验收,自设备正常运转7天后,视为验收合格。(四)特殊产品(指疫苗等生物产品)乙方交货时,同时应当提供该批产品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销售进口产品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甲方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进行抽检复核,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予以退换。(五)质量争议: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六)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通知后,3天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七)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八)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六、款项支付合同总价包含到达交货地点的运杂费、技术服务(相关技术指导)、运输费、保险费、培训、税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合同按以下()和(5)条款执行)。(1)双方约定,试剂及耗材产品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10%元的银行保函(若保函预到期时本合同还未履行完毕,乙方须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新的银行保函或对原保函进行延期,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履约金和全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待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责任)后返还履约金(无息)。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可用该履约保证金冲抵甲方的损失及乙方的违约金。(2)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供货,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合同约定的分批支付的货款或全额货款发票后,甲方先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即元(大写:元);待甲方收到货物总额的50%,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元(大写:元);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责任),甲方支付剩余%的货款。甲方需于/工作日付清全款。(3)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一次性供货,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100%货款元。(4)双方约定,设备产品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10%履约金元,并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履约金和全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可用该履约保证金冲抵甲方的损失及乙方的违约金。乙方按照甲方需求完成设备类供货,所有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异议,退10%履约保证金(无息)/元,于/工作日返回。(5)付款要求:甲方财务凭下列单据支付货款(按甲乙各方的义务提交):(a)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c)自治区疾控中心采购验收单;(d)乙方供货清单(盖章);(e)自治区疾控中心采购合同(包括附件1和附件2);(f)自治区疾控中心使用科室付款说明;(g)供应商评价表(见附件3需由使用科室签字确认);(h)自治区疾控中心物资配发通知单(附件4)。以上资料因乙方提交单据不全导致甲方财务未能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付款信息:甲方:乙方:税号:1265000074224934XX税号: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开户行:开户行号:308881029026开户行号:帐号:991902334910906帐号:七、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甲方可适当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质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计付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货款全额的0.1%。如果乙方7天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八、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济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九、保修与售后服务(一)质保期为年,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不能正常工作时间从质保期扣除。(二)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12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甲方可另选第三方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产品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部件后的产品保修期应重新计算。(三)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四)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产品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十、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另一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十一、违约责任(一)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整改通知后3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产品。(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二)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外,应无条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三)严禁乙方转让合同,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四)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含且不限于误工费、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律师费等。十二、其它事项(一)招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顺序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合同附件。(二)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双方如对履行合同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三、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十四、本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履行期限(一)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二)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十五、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共页,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乌市碱泉一街380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0991-2623010联系电话:附件1: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一、乙方承诺鉴于国家、自治区、行业对产品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要求标准组织供货,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确保所中标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招标技术要求;同时乙方根据产品的使用特性做好售后服务。2、详细技术参数(不仅限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图片)3、售后服务(不仅限于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附件2:JL/CX06-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商评价表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中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 中标金额 中标金额  合 同 号合 同 号申请/使用科室供应货物名称数量合同签订时间到 货 时 间供货是否及时回执单是否及时反馈科室并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是否与合同/协议内容一致培训时间售后服务(是否按照合同条款完成售后服务服务态度(优、良、中、差)供货质量(优、良、中、差)供货质量(优、良、中、差)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科室意见: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经办人: 科室主任: 日期 备注:请使用科室认真负责填写该表1、培训时间:合同中如有培训项目,请注明具体培训时间及次数;2、本表作为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资料,同时作为供应商评价记录。自治区疾控中心采购廉洁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为了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物资采购,技术服务和基建工程等工作的管理,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发生,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督促从业人员敬业守法,保证中心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中心和供应商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章制度,依法采购和经销,保证服务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弄虚作假、虚高定价、徇私舞弊,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第三条各方主体从业人员要做到各负其责、敬业守法、秉公办事,互相配合支持,不推诿扯皮,不设卡刁难,杜绝暗箱操作,禁止不正当竞争。第四条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其他腐败行为。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私自为乙方提供物资用量、底价等信息,或为乙方投标提供便利。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到中心科室私下向中心职工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给中心职工促销费、礼金、回扣、提成、贵重礼品或其它不正当利益。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物资的选择权。第五条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各科室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第六条认真履行合同,诚信服务,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中心,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由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第七条各主体从业人员如发现双方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第八条本合同作为中心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约自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履行合约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终止合同或暂停其产品在中心内的销售和使用,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本合同与采购合同份数一致,甲方监督部门留存一份。第十条本合同共计十条。甲方:乙方(盖章):申请部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监督部门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第4章采购需求标项一序号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1宏基因测序1.根据样本实际情况及需求,使用方式一/方式二进行文库构建,方式一:(1)质检合格的RNA样本默认使用细菌rRNA去除试剂盒进行细菌rRNA去除,纯化后获得rRNA-depleted RNA。(2)rRNA-depleted RNA反转录获得双链cDNA(3)将质检合格的DNA及反转的cDNA等量混合后进行片段化、修饰、磁珠纯化及、分选、文库扩增等处理获得满足测序要求的文库。方式二:当RNA浓度及总量不满足方式一中的RNA要求时,可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1)质检合格的RNA样本直接反转获得双链cDNA。(2)将质检合格的DNA及反转的cDNA等量混合后进行片段化、修饰、磁珠纯化及、分选、文库扩增等处理获得满足测序要求的文库。2.采用PE150及以上测序模式。3.最终获得的单份咽拭子/痰液/肺泡灌洗液/脑脊液等样品测序数据要求:方式一文库构建测序数据≥10G,方式二文库构建测序数据≥20G。即不去宿主每份样品测序数据量不低于20G,去宿主后每份样品测序数据量不低于10G。4.数据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测到的所有微生物列表,对应的比对总序列数量、对应的唯一比对序列数量、相对丰度。具备病原微生物宏基因测序经验,能够在收到样本1个月内完成检测及测序,在2周内完成结果反馈,并提供单样本及整体宏基因测序分析,实验室取得实验室备案及相关资质17反应2647.00序号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1细菌全基因组测序1.提取核酸和文库构建:1.1.1.对提供的原始样本提取核酸,Qubit3.0 对 DNA 浓度进行精确定量,琼脂糖凝胶电泳分析 DNA 降解程度以及是否有 RNA、蛋白质污染。1.2.文库构建:构建好文库后进行质量和产量的检测。2.测序策略及质控:2.1.使用二代高通量测序平台:2.2.原始数据量(碱基数)>3G;2.3 Q20碱基数据量(Cleandata)>1.5G;2.4 质量要求:基因组覆盖度>98%,基因区覆盖度>99%整体覆盖深度>500x,Q30碱基比例>95%。3.组装结果:3.1.SCAFFOLD数量<100个;3.2.Contig数量<200个;3.3.单碱基错误率低于十万分之一。对测序结果进行数据组装,基于平均核苷酸同源性(ANI)的菌种鉴定,基因预测,基因注释,核心基因组分析,聚类溯源,分子流行病学特征等系统分析,均出具正式测序分析报告。4.数据处理:原始数据去除接头和低质量read,数据产出以及数据质控。5.初级组装及评价:5.1.质控统计(GC-depth分析)、非一致序列(k-mer 分析)、NT库比对(存在非一致序列)、contig覆盖度分析5.2.组装结果评价,对组装结果加密处理并上报系统。特定功能元件特征挖掘:要求进行毒力基因分析、耐药基因的数据挖掘、CARD、ARG抗性基因,及IS区域查找确定耐药岛和毒力岛分析,质粒查找并画图,核心基因组cgMLST分型分析,MLST分型分析, 搭建cgMLST数据库。6.基因组可视化分析:针对测序样品的组装基因组序列,结合编码基因的预测和注释等结果,使用Circos软件对样品基因组进行展示,质粒分析,画质粒图。7.测序菌株溯源传播关系分析,根据菌株见SNP变化差异确定爆发流行株菌之间的传播关系,制作传播路线图。8.增加公共数据库发布的至少100个基因组数据作为参考序列做以上所有分析。9.不限次数定制生物信息分析方案和高水平文章图表的制作,不限次数修改文章图表,满足期刊发表要求,不限次数根据需求调整生物信息分析方法和参数重新分析,提供有关分析方法和所使用参数的具体文字描述。10.提供细菌基因组全流程分析流程,并在用户服务器上部署和测通,流程包含数据质控、拼装、物种鉴定、病原学特征数据分析(包含耐药基因、毒力因子、MLST型、cgMLST、血清型)、SNP分析,系统发育进化树,并同步完成常用功能数据库的基因注释。11.要求在接到采购人菌株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测序及分析。按需供货60株500.00标项二序号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1测试化验加工完成50株百日咳杆菌二代基因组测序及进化关系分析。按需提供检测服务50株300.002测试化验加工(核心产品)健康人群血清脑膜炎奈瑟菌抗体水平检测,采用血清杀菌实验检测80份A、B、C、Y、W群脑膜炎奈瑟菌抗体水平,并给出分析结果。按需提供检测服务80份912.503测试化验加工百白破抗体水平检测。采用酶联免疫吸附实验(Enzyme 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ELISA)测定1000份血清样本的抗DT、TT、PT、FHA抗体浓度。1.检测性质:定量;2.试剂盒敏感性:>99% ;3.试剂盒特异性:>99%;4.试剂盒自带有标准曲线,采用逻辑对数模型。5.抗体活性单位为IU/mL。6.重复盲样批内精密度变异系数(CV)≤10%。按需提供检测服务1000份72.00标项三序号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1人、大鼠胎盘组织中NIS(钠碘同向转运受体)、TSHR(促甲状腺激素受体)的表达PCR测定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RT-qPCR)方法检测人及大鼠胎盘组织中NIS(人:SLC5A5;大鼠:Slc5a5)和TSHR(人:TSHR;大鼠:Tshr)的mRNA表达水平。检测内容包括组织总RNA提取、RNA质量检测、逆转录、引物设计或验证、qPCR扩增及数据分析。要求样本检测过程设置内参基因,并设置阴性对照;扩增曲线和熔解曲线应符合定量PCR质控要求。最终提供原始Ct数据、内参校正结果及相对表达量分析结果。带图文分析报告,样品接收后2个月内交结果及报告120例160.002人、大鼠胎盘Western blot检测(切胶)Pendrin的表达采用Western blot(切胶)方法检测人、大鼠胎盘组织中Pendrin蛋白的表达,完成蛋白提取、定量、SDS-PAGE电泳、按目标分子量切胶、转膜、免疫孵育、显色及灰度分析,提供原始图像和相对定量结果,检测结果符合Western blot常规质控要求。带图文分析报告,样品接收后2个月内交结果及报告120例160.003胎盘、脐带血线粒体DNA含量(拷贝数)测定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qPCR)方法测定胎盘组织及脐带血样本中线粒体DNA含量(拷贝数)。检测内容包括样本DNA提取、DNA质量检测、目标基因与内参基因扩增、数据分析及结果计算。要求检测结果满足常规qPCR质控要求,并提供原始数据、线粒体DNA相对拷贝数或比值分析结果。带图文分析报告,样品接收后2个月内交结果及报告150例180.004SLC5A5基因SNPs筛选采用分子生物学方法对SLC5A5基因SNPs位点进行筛选与检测,完成DNA提取、目标位点扩增、分型检测及数据分析,提供候选SNP位点信息、分型结果及原始数据,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控制要求。带图文分析报告,样品接收后2个月内交结果及报告99例349.49495胎盘、脐带血全基因组DNA甲基化 + Horvath/Hannum/ 胎盘专用时钟计算分析(核心产品)用935K芯片检测分析,对胎盘组织和脐带血样本开展全基因组DNA甲基化检测,并基于甲基化数据进行生物信息学分析,包括:1.全基因组DNA甲基化谱检测;2.原始数据质控、标准化处理及探针过滤;3.采用Horvath时钟、Hannum时钟进行DNA甲基化年龄计算;4.对胎盘样本采用胎盘专用甲基化时钟进行年龄/孕周相关分析;5.输出甲基化年龄、年龄加速值及相关统计分析结果。其中,Horvath时钟是跨组织时钟,基于353个CpG位点建立;Hannum时钟最初基于外周血样本建立,更偏向血液系统;而胎盘样本更适合使用胎盘专用时钟进行分析。带图文分析报告,样品接收后2个月内交结果及报告20例2200.006胎盘、脐带血样相对端粒长度测定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qPCR)方法测定胎盘组织及脐带血样本相对端粒长度。检测内容包括样本DNA提取、DNA质量检测、端粒序列及单拷贝内参基因扩增、数据分析及结果计算。要求检测过程符合常规定量PCR质控要求,最终提供原始Ct数据、相对端粒长度计算结果及分析报告。带图文分析报告,样品接收后2个月内交结果及报告310例180.00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评审索引评分因素评分点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资格检查供应商在国家或地方有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供应商经审计的2024年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打印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保函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记录未出现《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4项所述违法或失信情形符合性检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符合性检查表》商务技术标评审投标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商务及合同条款偏离表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服务承诺书近三年(2023年3月起至今)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措施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其他文件资料附件一供应商在国家或地方有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说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代理机构名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部门:职务:电话号码:代理期限: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做出以上声明前,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应内容,确定自身是否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请不要填写。3、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需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内容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勾选企业类型。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6、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部分内容。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附件四供应商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此处请附:1缴纳税收资料:提供税务机构出具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收据或清单均可,银行出具的回执单不予认可。(社会机构代缴代扣的,需提供和社会机构代缴代扣协议书;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附件五供应商经审计的2024年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此处请附:供应商经审计的2024年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审计报告必须为第三方提供并加盖第三方公章,企业自身报告无效。(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和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另: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提供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件六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投标活动,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的扫描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投标活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附件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此处请附:①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3电子投标保函相关证明资料(若供应商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时,才需提供)附件九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附件十投标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并研究了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文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承担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如我方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2、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方具有约束力。3、如果我方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按招标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使用方。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并按招标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我方违约,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我方违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保证金数额的,我方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中标单位。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7、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8、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义务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9、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天。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商务及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序号招标条款投标条款响应/偏离…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标项一、二、三重要说明:供应商在上表中说明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对本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提出的“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付款方式”、“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五项实质性商务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标项四重要说明:供应商在上表中说明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对本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提出的“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五项实质性商务内容及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逐条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否则,投标无效。附件十三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标的内容采购人名称中标(成交)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备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做为业绩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应清晰反映货物名称及型号、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信息),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计分。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五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条款招标规格投标规格是否偏离备注12345……..标项一、二、三注:供应商须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逐条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标项四注:1、供应商须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逐条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应在“备注”栏说明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页码,否则,视为负偏离。2、第四章《采购需求》参数中要求提供截图、证明、证书、照片、检测报告等各类证明资料的,在“备注”栏说明此项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页码。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六项目团队序号团队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职称职称证(或技术证书或操作证)名称及编号在团队中职务(岗位)自有/外聘12345678910注: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供应商请提供:附件十七实施方案①测序实施计划;②样本的采集、运输、保存和处理要求;③安全管理措施;④测序数据的产出标准和质量;⑤分析流程;⑥常见事故分析及处理措施。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附件十八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方案;②遇到问题迅速响应及解决方案;③人员售后服务保障;④应急措施;⑤信息保密制度。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附件十九培训方案①培训方案;②培训计划;③培训目标。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附件二十服务质量控制措施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②团队人员职责分工;③成果质量保证措施。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附件二十一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总报价(元)服务期限备注投标总报价(元): (小写金额) (大写金额)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如果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5、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合计价格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十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名 称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其它1(所投的全部服务内容)23…合计总价(元)说明: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顺序、内容、数量及单位进行填报;不接受服务范围不符、不接受缺漏项,不接受数量负偏离,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为满足项目服务需求,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如有缺漏项,供应商须自行补齐,且承担相关费用。如有增项,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末说明及增加。3、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做出以上声明前,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应内容,确定自身是否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请不要填写。3、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需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内容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请按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填写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填写金额)万元,资产总额为(填写金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明确注明企业类型);2.(标的名称),属于(请按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填写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填写金额)万元,资产总额为(填写金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明确注明企业类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做出以上声明前,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应内容,确定自身是否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请不要填写。3、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需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内容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勾选企业类型。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6、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部分内容。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供应商概况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主要业务范围单位性质法人代表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电子邮箱电话开户行账号行号供应商(盖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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