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2026年照明设施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NZYYS202603ZMSSXFGC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7:23: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抚顺市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金额39.9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照明设施修复工程
联系方式
  • 尹先生:024-52656016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YS202603ZMSSXFGC 项目名称:新抚区2026年照明设施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9,658.68元 最高限价(元):399,658.68元 采购需求:日常维护路灯、安装联串灯笼、三角地亮化等(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或者将获取文件材料扫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抚顺市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   联系方式:尹先生,024-5265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联系方式:17741315899 邮箱地址:41405537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抚示范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71370000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佳 电 话:1774131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