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JZDXJ-DL-20230023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4:23: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乌鲁木齐市丽景芳华旅游文化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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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41814420234001  二、合同名称: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ZDXJ-DL-202300231  四、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新疆和田市迎宾路392号    联系方式:0903-2023731     供应商(乙方):乌鲁木齐市丽景芳华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稻香中路233号5栋1层01     联系方式:1399981291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239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赴疆内外考察交流学习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共九批次,每批次20人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239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和田卫健委合同.pdf 合同甲方: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乌鲁木齐市丽景芳华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编号:1签订地点: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时间:2023年月22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就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标的、名称、服务内容以及要求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实施方案备注1和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项目1.天津知名大学15日技术类培训,2.国内15日交流学习考察班3.南北疆15日交流学习考察班,共180人分9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方案根据甲方要求按期完成合计合计小写:22396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整小写:22396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整小写:2239600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整;二、合同总价本合同总金额为¥2239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整,本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策划、住宿、伙食、保险、往返交通等所有该项目相关费用,甲方无需就该项目再承担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费用结算及支付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根据项目执行的进度,预计10月中旬开始实施,所有项目实施完毕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活动项目结束后,乙方同意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审计,并在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结果后,乙方提供相关支付材料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30%项目款。3、甲方支付每笔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与该笔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三、甲方的职责1、负责提升项目的统筹规划和领导,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监控执行质量,评估项目效果。2、有权对乙方制定的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意见。3、在提升项目进行中,全力配合乙方在此提升项目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四、乙方的职责1、乙方根据实施方案如期开展相关培训工作。2、根据培训交流活动需求,与甲方沟通,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确保实施方案满足需求,切实可行。3、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前期的筹备工作,要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4、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确认的方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变更,须跟甲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5、乙方除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以外,承诺为每位参团人员购买100万人身意外伤害险。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或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明的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均为各方真实有效的信息,且作为各方接收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起诉状、开庭传票、裁定书、判决书等)、往来文件等材料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通知对方,否则依据上述联系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起诉状、开庭传票、裁定书、判决书等)、往来文件等材料,自送达时即视为送达成功。(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甲方甲方(章):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讯地址:新疆和田市迎宾路392号锦曲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龙日联系电话:0903-2023731邮箱传真:0903-203866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屯垦路分理处账号:30580701040003437乙方不市乙方(章):乌鲁木齐市丽景芳华旅游文化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稻香中路233号五栋1层01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方联系电话:13999812912邮箱:312276958@qq.com传真:0991-3351777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支行账号:9919038067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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