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五至八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6403-20240530000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0 23:04: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预算金额23.9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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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1172 项目编号: D6403-20240530000001 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五至八标段)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 (五标段)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五标段)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1 五标段:滨河大道王老滩路口至中大路路口路口两侧乔灌木林地 23960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 (六标段)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六标段)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1 六标段:滨河大道中大路路口至宁朔路口加油站东侧泵房灌溉范围两侧乔灌木林地含原防洪坝罗家河以东林地 24560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 (七标段)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七标段)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1 七标段:中庄新村北侧路口至吴忠黄河大桥两侧乔灌木林地 27680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 (八标段)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八标段)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1 八标段:滨河大道高速大桥至大古铁路北路口两侧乔灌木林地,含高速大桥至观音庙滨河大道西侧部分林地 24610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数量合计: 4 预算合计: 10081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时间按甲乙双方采购合同约定时间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5-30 18:00:00 至 2024-06-06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2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5月30日起至 2024年06月06日 18:00整(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4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311870151 获得帮助。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青铜峡市陈袁滩镇袁滩村五组        联系方式: 13909538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        联系方式: 0953-3728796 18309660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陈志鹏        电话: 1390953880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宁、王澜、陆洁        电话: 0953-3728796 1830966002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5-30 [D6403-20240530000001-5]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五标段).NXZF [D6403-20240530000001-7]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七标段).NXZF [D6403-20240530000001-6]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六标段).NXZF [D6403-20240530000001-8]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八标段).NXZF 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WZ)0011722.项目名称: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4053000000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2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7.采购需求: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共划分为9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黄河东岸滨河大道利通区交界(北)至青铜古镇(南)两侧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222300.00元;二标段:西干渠以东滨河大道两侧,1号湖周边、铁桥中心岛周边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139500.00元;三标段:滨河大道两侧1号湖北侧农沟至古青高速大桥北自行车慢道路口西侧乔木林地及吴青路立新转盘至滨河大道清真寺两侧林地,预算金额为204000.00元;四标段:滨河大道两东侧1号湖北侧农沟至8号湖北侧小路东侧灌木林地及滨河大道西侧古青高速大桥北自行车慢道路口至湖北侧乔木林地,含青镇黄河大桥东侧及清真寺门口林地,预算金额为210000.00元;五标段:滨河大道王老滩路口至中大路路口路口两侧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239600.00元;六标段:滨河大道中大路路口至宁朔路口加油站东侧泵房灌溉范围两侧乔灌木林地含原防洪坝罗家河以东林地,预算金额为245600.00元;七标段:中庄新村北侧路口至吴忠黄河大桥两侧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276800.00元;八标段:滨河大道高速大桥至大古铁路北路口两侧乔灌木林地,含高速大桥至观音庙滨河大道西侧部分林地,预算金额为246100.00元;九标段:滨河大道北至永宁交界,南至大古铁路北路口两侧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2161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时间按甲乙双方采购合同约定时间执行)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30至2024-06-0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6-24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30日起至2024年06月06日18:00整(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志鹏地址:青铜峡市陈袁滩镇袁滩村五组联系方式:139095388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宁、王澜、陆洁地址: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联系方式:0953-372879618309660027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05-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时间按甲乙双方采购合同约定时间执行)2采购人: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志鹏地址:青铜峡市陈袁滩镇袁滩村五组电话:13909538802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项目负责人:张宁、王澜、陆洁电话:0953-372879618309660027邮箱:nxbx_qtx@163.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011年6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WZ)0011722.项目名称: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4053000000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2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7.采购需求:青铜峡市2024年滨河大道林木抚育管护项目,共划分为9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黄河东岸滨河大道利通区交界(北)至青铜古镇(南)两侧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222300.00元;二标段:西干渠以东滨河大道两侧,1号湖周边、铁桥中心岛周边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139500.00元;三标段:滨河大道两侧1号湖北侧农沟至古青高速大桥北自行车慢道路口西侧乔木林地及吴青路立新转盘至滨河大道清真寺两侧林地,预算金额为204000.00元;四标段:滨河大道两东侧1号湖北侧农沟至8号湖北侧小路东侧灌木林地及滨河大道西侧古青高速大桥北自行车慢道路口至湖北侧乔木林地,含青镇黄河大桥东侧及清真寺门口林地,预算金额为210000.00元;五标段:滨河大道王老滩路口至中大路路口路口两侧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239600.00元;六标段:滨河大道中大路路口至宁朔路口加油站东侧泵房灌溉范围两侧乔灌木林地含原防洪坝罗家河以东林地,预算金额为245600.00元;七标段:中庄新村北侧路口至吴忠黄河大桥两侧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276800.00元;八标段:滨河大道高速大桥至大古铁路北路口两侧乔灌木林地,含高速大桥至观音庙滨河大道西侧部分林地,预算金额为246100.00元;九标段:滨河大道北至永宁交界,南至大古铁路北路口两侧乔灌木林地,预算金额为2161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时间按甲乙双方采购合同约定时间执行)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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