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CH-2025-ZCF02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7 16:04: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预算金额191.49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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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刘老师:0851-85570019
  • 陈坤:0851-88625588

正文内容

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CH-2025-ZCF021 项目名称: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FAE 预算金额(元):19149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9149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149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固定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具有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应当缴纳月份的社保凭证);(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B、诚信资格要求: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扫描件(固定格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验,若与承诺不符时将查验结果提交磋商小组。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和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小微企业。若查实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将按虚假应标处理。D、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固定格式):①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2)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固定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解密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9点30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二期N1栋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57001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 项目联系方式:0851-886255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 联系方式:0851-88625588 文件预览: 采购文件.zip 采购公告.pdf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项目编号:CH-2025-ZCF02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代理机构:贵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1/87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解密)程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1.响应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响应)文件:①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2/87(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报价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响应内容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报价结果,报价结果不会进行公开。(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程序1.参与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在完成不见面解密后,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议题,收到信息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线答复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参与多轮报价: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多轮报价询问,收到后可进行报价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3/87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最终报价:供应商需对专家发起的最终报价进行答复,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回复内容发送至专家。最终报价答复完成后不允许修改报价。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供应商可在每一轮收到专家发送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信息后选择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放弃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放弃内容发送至专家。放弃后供应商不可参与后续评审,即被视为无效供应商。5.回复超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放弃磋商(谈判、协商)不参与评标计算。该供应商会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二、关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4/87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不见面开标以及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结束,如因不5/87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项目,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确认报价、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响应)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标及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6/87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不见面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7/87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安全可靠、快速出函。登录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进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及贷款”即可办理,咨询电话:0851-85971629、0851-85971703。8/87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15第四章服务内容及需求……………………………………………………………21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2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文件…………………………………………………………539/87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2、项目编号:CH-2025-ZCF0213、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FAE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服务情况5.1、采购主要内容: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5.2、采购预算:191.49万元5.3、最高限价:191.49万元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内容以“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中“资格审查表”内容为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注:供应商请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可能导致磋商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1、响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响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1、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北京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六、公告期限10/8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金融城北N1栋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851-8557001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项目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电话:0851-88625588,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7日11/8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金融城北N1栋1.3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电话:0851-886255882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中“资格审查表”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项目为服务采购5.3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6.6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7.1本项目共1个标项(包),供应商须对标项(包)进行整体响应报价。8.3报价应包括:本次服务所需的会场、设备、人员、布置、各种税费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8.5采购预算:191.49万元。最高限价:191.49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处理。9(1)投标保证金应以采购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0元。(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5)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6)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10.1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11(1)响应文件编制: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安装后编制.GPT格式投标文件,每一页签章后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也可通过下载安装“贵州交易通APP”编制.GPT格式投标文件,每一页签章后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份。12.113.114.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15.1(1)磋商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磋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3)供应商须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数字(CA)证书进行解密,并进行最终报价。15.2(1)开启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17.5评定方法:详见“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评定将以标项(包)为单位进行评审17.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9.1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即按成交金额的1.48%进行计算收取,计算后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山支行账号:2402003009200080287二、定义及说明1、定义1.1.“招标人(即采购人)”系指本项目的采购单位,或称业主。1.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的产品或提供服务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13/871.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4.“制造商”系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开发商。1.5.“货物(或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物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6.“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1.7.“授权代表”系指投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即:“被授权代表”)。1.8.“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1.9.“天”系指日历天数。1.10.“★”:标注★的条款或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存在负偏离响应的将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2、合格的供应商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报价的,其相关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2.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报价。2.4.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产权或隶属关系。2.5.供应商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格条件。2.6.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编制响应报价文件。2.7.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报价,否则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无效。3、合格的货物/服务3.1.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货物,或合法承接的服务。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国家标准。3.3.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项目属性,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14/87制采购产品”的,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3.5.若“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原装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原装进口产品,并保证所报价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境内,但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响应,在同等条件下,以采购国货为主。若“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价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的,其报价将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4、竞争性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及修改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第四章服务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文件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报价无效。5.3.需对投标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样品递交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现场考察6.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壹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进行回答,在规定间内不提交书面澄清要求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6.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15/87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磋商采购邀请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改)公告。6.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5.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磋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6.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制作7、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标项选择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项进行整体响应报价,除非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7.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7.4.供应商应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8、响应文件构成及报价8.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符合)性审查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供应商声明函(如有)部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报价文件应对上述部分的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8.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响应文件。8.3.报价应包括:本次服务所需的会场、设备、人员、布置、各种税费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8.4.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8.5.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标项(包)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9、保证金9.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缴纳保证金。9.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9.3.保证金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提交。9.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5.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报价;16/879.5.2.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规定签订合同;9.5.3.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9.5.4.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9.5.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0、投标有效期10.1.响应文件应接受本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起始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10.2.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响应文件的制作11.1.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安装后编制.GPT格式投标文件,每一页签章后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也可通过下载安装“贵州交易通APP”编,制.GPT格式投标文件,每一页签章后生成加密的电子响文件。11.2.响应文件制作、加密、解密过程中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使用。11.3.采购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使用电子签字或签字后扫描。11.4.除制作加密的.GPT格式响应文件外,供应商还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壹份,中标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GPT格式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加密的.GPT格式响应文件不得超过500MB。12.2.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2.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8713.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13.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适当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3.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迟交、修改与撤回1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谈判过程中应磋商小组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最后报价及承诺除外)。14.3.“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六、磋商评审15、响应文件开启15.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远程不见面磋商会议。15.2.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15.3.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对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15.4.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编制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30分钟内)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导致的一切后果。15.5.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监督部门报告:15.5.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的;18/8715.5.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的;15.5.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15.5.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15.5.5.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无法正常进行的;15.5.6.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15.6.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等待磋商小组发起的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指令,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也未书面提交放弃最终报价资格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16、磋商小组1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16.2.专家采取随机方式选择,并在公布成交结果前保密。17、磋商17.1.资格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具体内容以“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中“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格”内容为准,未通过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报价。17.2.响应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报价。17.3.澄清与修改: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也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和修改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7.4.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是否作实质性响应,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5.磋商小组将对所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将以标项(包)为单位进行评审。17.6.如一个标项(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9/87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7.如一个标项(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1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17.6条规定处理。17.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终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17.9.本项目所属行业和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10.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17.11.磋商小组评审结束后进行汇总,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18、无效响应报价情形18.1.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8.1.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8.1.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质)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18.1.3.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无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18.1.4.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18.1.5.响应报价的范围、质量、数量、技术要求和交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不能满足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构成重大偏离的;18.1.6.不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18.1.7.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的;18.1.8.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的;18.1.9.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报价方案或报价的;18.1.10.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为无效响应处理(情形)的;18.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磋商的;20/8718.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作无效响应报价情形的;18.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七、成交结果与合同19、成交供应商选择19.1.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19.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19.2.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19.2.2.经质疑,磋商小组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19.2.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实质性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0、成交结果公示20.1.在采购邀请公告发布媒体上公示成交结果。20.2.对本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以在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项目证明材料。20.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20.4.供应商均须主动配合寻找相关证据,并承诺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及样品的退还时间。对于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20.5.不接受口头或传真件质疑,书面质疑须加盖公章,质疑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质疑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完整的联系方式等,否则将不予接受。20.6.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21、成交通知书2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供应商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1.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2、合同签订22.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8722.2.所有采购过程中的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附件。22.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响应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将撤销其成交通知书,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22.4.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八、费用及纠纷23、招标代理费用23.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3.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4、纠纷24.1.本项目成交产品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磋商小组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磋商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2/87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一、磋商程序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符合性审查部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固定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具有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应当缴纳月份的社保凭证)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23/877诚信资格要求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扫描件(固定格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验,若与承诺不符时将查验结果提交磋商小组。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和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小微企业。若查实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将按虚假应标处理。9101112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固定格式):①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固定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1报价: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遗漏。2投标保证金: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3无效条款审查: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的“18.无效响应报价情形”审查。4商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条款3.磋商小组确定响应有效后,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报价、服务要求、服务期、服务地点、要求提供的商务和技术相关文件、售后服务等。4.响应文件的澄清:对响应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磋商情况,要求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系统进行二次报价(该报价为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推荐成交的依据)。确认报价内容无误后提交即可。未在规定内进行最终报价,也未书面提交放弃最终报价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资格,作无效响应处理。7.磋商供应商最终磋商总报价在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不允许高于前一次报价。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相同的机会。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下一轮磋商报价。9.磋商过程中,若遇到本采购文件未有预见、或目前法律、法规未有规定的问题,则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商议决定。商议结果应报项目有关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10.磋商小组对磋商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后,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分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编写评审报告。11.《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供应商现场承诺书》和《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评分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3、价格分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或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价格权重3.1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价格25/873.2有效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4、评分标准及分值4.1、分值组成评分项单项分值总得分价格分10分100分技术分45分商务分45分4.2、评分细则评分类别评分项分值评分细则价格分价格评价10分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10说明:①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②有效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③价格分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技术分(45分)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评价(客观分)30分需求”中“服务要求”,得分30分:①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②投标响应与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需求”中“服务要求”的任意一条条款存在负偏离,扣30分。投标人须提供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或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为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作“负偏离”评分。策划执行方案评价(主观分)7分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应包括:(1)项目背景;(2)项目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策划执行方案及标;(3)执行内容计划;(4)效果预期;(5)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①方案全面完善,内容齐全,可行性强,逻辑清晰,科学合理:7分;③方案缺失,缺乏可行性,缺少逻辑性:1分;②方案相对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科学合理:4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可行:0分。宣推方案评价(主观分)8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宣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目标及主题、宣传内容及规划、效果预期管理)进行综合评价:①供应商的方案内容详尽完善,有具体内容,可行性强,逻辑清晰,科学合理的得8分;②供应商的方案内容比较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科学合理的得5分;③供应商的方案缺少具体内容,缺乏可行性,缺少逻辑性的得1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可行:0分。商务分(45分)业绩评价(客观分)2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策划、执行过线上线下推广活动服务)业绩个数进行评价。须提供完整的采购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视为有效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5分,满分25分。商务分(45分)项目管理团队评价(客观分)1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团队人数进行评价:①项目管理团队人数≥15名,得15分;②10名≤项目管理团队人数≤14名,得10分;③4名≤项目管理团队人数≤9名,得5分;④项目管理团队人数<4名,不得分。注:须提供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并提供承诺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随机抽查实际投入的人员与响应文件拟投入人员一致。服务响应承诺评价(客观分)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独立成页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理)进行评价。承诺内容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完成后,2个月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得5分。三、成交推荐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技术优劣顺序推荐。2.对于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认定,磋商小组须填写相关表格。3.评审报告包括:3.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3.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定标原则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综合优势明显的供应商有可能中标,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2.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27/87可以重新组织采购:(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磋商小组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成交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采购要求的。五、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87第四章服务内容及需求一、服务要求1、负责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的总体策划、统筹安排、活动全环节执行、活动嘉宾邀请等。包含1场入境启动活动,1场主体活动及系列主题活动,并依托大会开展贵州文旅推介活动,并邀请1500名境内外旅游供应商嘉宾(涵盖境内外旅游行业代表)参会。2、负责大会活动的主会场、各分会场舞台搭建及公共区域的氛围布置,会务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置高清LED显示屏、专业灯光音响等设备并提供现场操控、主持服务,设计制作大会海报及其他延展物料,在大会线上线下搭建场景及物料设计,并在会场打造“多彩贵州”展区等工作。)3、负责大会活动期间及2026年期间在其自有平台上开展贵州文旅四季宣传推广活动,搭建贵州文旅主题页面,依托在线旅游平台首页信息流、旅游页面广告、首页大搜关键词等推广渠道,面向境内外重点客群,定制海外专题页面开展宣传推广,全年目标曝光量不低于8500万。★二、商务要求(本项条款全部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出现负偏离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直至完成本次所有服务内容。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自行商定。4、验收标准、规范4.1、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4.2、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如需第三方机构介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3、在验收时,若发现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服务要求不符者,甲方将不予验收和支付费用,并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5、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29/87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一、合同条件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单位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货物。1.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1.5“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1.6“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1.7“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1.8“天”指日历天数。1.9“验收”系指采购单位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来源地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通过本次招标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地。4、标准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使用的技术标准。4.2除非技术标准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单位。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5.1没有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单位和采购单位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和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和资料提供给成交供应商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单位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成交供应商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0/87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采购单位的财产。如果采购单位有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包括全部拷贝)还给采购单位。6、知识产权6.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何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检验和测试7.1采购单位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采购单位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7.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成交供应商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付及验证实施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成交供应商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采购单位不应承担费用。,7.3采购单位有权对货物随机抽取样品,并送交相应检验机关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和测试,该检测报告将作为货物质量的评判依据。7.4如果任何被检验和检测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采购单位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成交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5在交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采购单位据以付款必备条件,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7.6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无偿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并承担违约责任。7.7合同条款第7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和其他义务。8、包装8.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包装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9、运输、交货和单据9.1成交供应商应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所在地,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成交供应商负责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费用。31/87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分项价格表”规定的条件交货。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9.3交货单据: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成交供应商发票。10、伴随服务10.1成交供应商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0.1.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10.1.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10.1.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10.1.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0.1.5在成交供应商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培训。,10.2如果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包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10.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1、备件11.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成交供应商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1.1.1采购单位从成交供应商采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1.1.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单位,使采购单位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11.1.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单位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单位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1.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12、保证12.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成交供应商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成交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2.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在最终验收后的12个月内有效。32/8712.3采购单位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12.4成交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更换货物。12.5如果成交供应商收到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成交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索赔13.1如果成交供应商对偏差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在合同条款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终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成交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3.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3.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和采购单位同意延长期限内,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单位将在尾款中扣回索赔金额。,14、付款: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15、价格15.1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分项价格表”中给出。16、变更指令16.1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采购单位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运输或包装的方法:交付及验证实施地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16.2如果上述变更使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成交供应商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采购单位的变更指令后30天内提出。17、合同修改17.1除了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33/8718、转让18.1除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分包19.1本合同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分包。20、成交供应商履约延误2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0.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遇到妨碍未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违约金。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0.3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逾期违约金之外,成交供应商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1条的规定被收取逾期违约金。,21、违约责任21.1如供方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供方应付需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0.3%计算,通用产品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货款5%,专用产品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货款10%。,21.2上述违约金、滞纳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21.3合同有效期间,供方如没有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时,需方对履约保证金有追索权。21.4由于不可抗拒事故导致供需双方均不能按合同条款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经济合同仲裁部门。22、违约终止合同22.1在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单位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2.2如果采购单位根据第24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单位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单位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包括价差。但是,成交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3、不可抗力23.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34/8723.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2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4.1如果成交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单位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成交供应商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单位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5、合同实施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报省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协调解决,仍不能解决应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5.1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26、通知26.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26.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7、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应在双方签章和采购单位相关主管机关(如果有)批准后生效。,35/87二、合同条款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金融城北N1栋2履约保证金:无。3服务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服务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付款方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本合同条款附件为:(1)本项目竞争性磋文件和卖方相应的响应文件;(2)本项目成交通知书;(3)本项目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36/87三、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甲方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具体内容及金额:(详见附件:乙方报价表)4.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二、服务时间及服务实施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实施地点:。三、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的服务指标符合行业标准、磋商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承诺。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3.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四、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自行约定2.付款条件:甲乙双方自行约定五、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4.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37/87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除外。七、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付期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仲裁解决。九、其它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壹份,代理机构执贰份,监督部门需要时,由代理机构提供。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项目磋商文件(含更改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的澄清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注:本合同为参考合同,最终合同文本以甲方(采购人)和乙方(成交供应商)共同商议确定。38/8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87(此页为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制作标书时,删去本行文字)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40/87响应文件目录一、资格(符合)性审查部分…………………………………………………………………………00(一)资格审查部分……………………………………………………………………………………00(二)符合性审查部分…………………………………………………………………………………00二、价格部分……………………………………………………………………………………………00(一)报价函格式………………………………………………………………………………………00(二)报价一览表格式…………………………………………………………………………………00三、技术部分……………………………………………………………………………………………00(一)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00(二)其他技术材料…………………………………………………………………………………001.策划执行方案…………………………………………………………………………………002.宣推方案………………………………………………………………………………………00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技术资料…………………………………………………………00四、商务部分……………………………………………………………………………………………00(一)商务要求偏离表…………………………………………………………………………………00(二)其他商务材料……………………………………………………………………………………001.业绩评价………………………………………………………………………………………002.项目管理团队评价……………………………………………………………………………003.服务响应承诺…………………………………………………………………………………00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00特别提醒:未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将可能造成非实质响应,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请供应商按顺序提交上述文件和准确标注响应文件页码,可以根据响应文件内容增加目录内容但须清晰标注和说明。41/87一、资格(符合)性审查部分42/87(一)资格审查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项目编号CH-2025-ZCF021),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完全理解本项目需求,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报价。我公司在此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此项目的顺利履行。如违反以上声明,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43/87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具有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应当缴纳月份的社保凭证)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项目编号CH-2025-ZCF021),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在此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依法经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到达200万元人民币罚款)等行政处罚。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上述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44/877、诚信资格要求未被列为(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贵单组织的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项目编号CH-2025-ZCF021)采购活动,在此承诺:我公司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45/87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6/87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函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项目编号CH-2025-ZCF021)采购活动,完全理解本项目需求,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①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若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与其他供应商存在上述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评审小组作出的无效投标处理决定。与我公司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公司,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标项(包)的投标活动均须填写;如未填写,视为无相关信息。“相互关系”填“负责人为同一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或“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47/8710、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项目编号CH-2025-ZCF021)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完全理解本项目需求,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报价。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若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供应名称(加盖公章):日期:48/87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授权无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9/87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项目名称)的报价、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电话:,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授权无效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授权无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50/87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CH-2025-ZCF021项目名称: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FAE预算金额(元):19149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9149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数量:1预算金额(元):19149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固定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具有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应当缴纳月份的社保凭证);(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B、诚信资格要求: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扫描件(固定格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验,若与承诺不符时将查验结果提交磋商小组。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和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小微企业。若查实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将按虚假应标处理。D、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固定格式):①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2)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固定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3.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9点30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二期N1栋传真:项目联系人: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5570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项目联系方式:0851-886255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联系方式:0851-88625588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CH-2025-ZCF021项目名称: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FAE预算金额(元):19149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9149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数量:1预算金额(元):19149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会计师证书)”扫描件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固定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的无欠税证明);(5)具有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费)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应当缴纳月份的社保凭证);(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固定格式)。B、诚信资格要求: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扫描件(固定格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验,若与承诺不符时将查验结果提交磋商小组。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和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视为小微企业。若查实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将按虚假应标处理。D、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固定格式):①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2)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固定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3.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9点30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二期N1栋传真:项目联系人: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5570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项目联系方式:0851-886255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联系方式:0851-88625588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项目编号:CH-2025-ZCF02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代理机构:贵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1/87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解密)程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1.响应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响应)文件:①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2/87(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报价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响应内容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报价结果,报价结果不会进行公开。(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程序1.参与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在完成不见面解密后,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议题,收到信息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线答复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参与多轮报价: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多轮报价询问,收到后可进行报价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3/87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最终报价:供应商需对专家发起的最终报价进行答复,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回复内容发送至专家。最终报价答复完成后不允许修改报价。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供应商可在每一轮收到专家发送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信息后选择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放弃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放弃内容发送至专家。放弃后供应商不可参与后续评审,即被视为无效供应商。5.回复超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放弃磋商(谈判、协商)不参与评标计算。该供应商会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二、关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4/87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不见面开标以及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结束,如因不5/87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项目,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确认报价、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响应)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标及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6/87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不见面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7/87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安全可靠、快速出函。登录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进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及贷款”即可办理,咨询电话:0851-85971629、0851-85971703。8/87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15第四章服务内容及需求……………………………………………………………21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2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文件…………………………………………………………539/87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2、项目编号:CH-2025-ZCF0213、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FAE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服务情况5.1、采购主要内容:贵州入境旅游供应商大会活动5.2、采购预算:191.49万元5.3、最高限价:191.49万元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内容以“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中“资格审查表”内容为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注:供应商请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可能导致磋商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1、响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响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1、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北京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六、公告期限10/8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金融城北N1栋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851-8557001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项目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电话:0851-88625588,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7日11/8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金融城北N1栋1.3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联系人:余克高、陈坤、吕锟电话:0851-886255882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中“资格审查表”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项目为服务采购5.3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6.6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7.1本项目共1个标项(包),供应商须对标项(包)进行整体响应报价。8.3报价应包括:本次服务所需的会场、设备、人员、布置、各种税费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8.5采购预算:191.49万元。最高限价:191.49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处理。9(1)投标保证金应以采购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0元。(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5)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6)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10.1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11(1)响应文件编制: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安装后编制.GPT格式投标文件,每一页签章后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也可通过下载安装“贵州交易通APP”编制.GPT格式投标文件,每一页签章后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份。12.113.114.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15.1(1)磋商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磋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3)供应商须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数字(CA)证书进行解密,并进行最终报价。15.2(1)开启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17.5评定方法:详见“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评定将以标项(包)为单位进行评审17.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9.1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即按成交金额的1.48%进行计算收取,计算后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山支行账号:2402003009200080287二、定义及说明1、定义1.1.“招标人(即采购人)”系指本项目的采购单位,或称业主。1.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的产品或提供服务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13/871.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4.“制造商”系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开发商。1.5.“货物(或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物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6.“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1.7.“授权代表”系指投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即:“被授权代表”)。1.8.“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1.9.“天”系指日历天数。1.10.“★”:标注★的条款或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存在负偏离响应的将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2、合格的供应商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报价的,其相关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2.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报价。2.4.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产权或隶属关系。2.5.供应商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格条件。2.6.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编制响应报价文件。2.7.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报价,否则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无效。3、合格的货物/服务3.1.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货物,或合法承接的服务。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国家标准。3.3.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项目属性,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14/87制采购产品”的,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3.5.若“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原装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原装进口产品,并保证所报价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境内,但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响应,在同等条件下,以采购国货为主。若“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价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的,其报价将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4、竞争性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及修改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第四章服务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文件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报价无效。5.3.需对投标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样品递交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现场考察6.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壹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进行回答,在规定间内不提交书面澄清要求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6.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15/87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磋商采购邀请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改)公告。6.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5.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磋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6.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制作7、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标项选择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项进行整体响应报价,除非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7.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7.4.供应商应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8、响应文件构成及报价8.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符合)性审查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供应商声明函(如有)部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报价文件应对上述部分的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8.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响应文件。8.3.报价应包括:本次服务所需的会场、设备、人员、布置、各种税费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8.4.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8.5.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标项(包)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9、保证金9.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缴纳保证金。9.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9.3.保证金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提交。9.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5.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报价;16/879.5.2.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规定签订合同;9.5.3.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9.5.4.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9.5.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0、投标有效期10.1.响应文件应接受本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起始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10.2.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响应文件的制作11.1.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安装后编制.GPT格式投标文件,每一页签章后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也可通过下载安装“贵州交易通APP”编,制.GPT格式投标文件,每一页签章后生成加密的电子响文件。11.2.响应文件制作、加密、解密过程中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使用。11.3.采购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使用电子签字或签字后扫描。11.4.除制作加密的.GPT格式响应文件外,供应商还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壹份,中标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GPT格式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加密的.GPT格式响应文件不得超过500MB。12.2.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2.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8713.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13.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适当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3.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迟交、修改与撤回1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谈判过程中应磋商小组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最后报价及承诺除外)。14.3.“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六、磋商评审15、响应文件开启15.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远程不见面磋商会议。15.2.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15.3.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对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15.4.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编制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30分钟内)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导致的一切后果。15.5.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监督部门报告:15.5.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的;18/8715.5.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的;15.5.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15.5.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15.5.5.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无法正常进行的;15.5.6.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15.6.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等待磋商小组发起的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指令,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也未书面提交放弃最终报价资格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16、磋商小组1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16.2.专家采取随机方式选择,并在公布成交结果前保密。17、磋商17.1.资格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具体内容以“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中“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格”内容为准,未通过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报价。17.2.响应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报价。17.3.澄清与修改: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也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和修改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7.4.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是否作实质性响应,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5.磋商小组将对所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将以标项(包)为单位进行评审。17.6.如一个标项(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9/87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7.如一个标项(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1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17.6条规定处理。17.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终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17.9.本项目所属行业和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10.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17.11.磋商小组评审结束后进行汇总,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18、无效响应报价情形18.1.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8.1.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8.1.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质)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18.1.3.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无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18.1.4.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18.1.5.响应报价的范围、质量、数量、技术要求和交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不能满足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构成重大偏离的;18.1.6.不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18.1.7.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的;18.1.8.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的;18.1.9.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报价方案或报价的;18.1.10.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为无效响应处理(情形)的;18.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磋商的;20/8718.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作无效响应报价情形的;18.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七、成交结果与合同19、成交供应商选择19.1.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19.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19.2.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19.2.2.经质疑,磋商小组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19.2.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实质性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0、成交结果公示20.1.在采购邀请公告发布媒体上公示成交结果。20.2.对本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以在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项目证明材料。20.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20.4.供应商均须主动配合寻找相关证据,并承诺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及样品的退还时间。对于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20.5.不接受口头或传真件质疑,书面质疑须加盖公章,质疑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质疑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完整的联系方式等,否则将不予接受。20.6.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21、成交通知书2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供应商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1.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2、合同签订22.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8722.2.所有采购过程中的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附件。22.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响应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将撤销其成交通知书,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22.4.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八、费用及纠纷23、招标代理费用23.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3.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4、纠纷24.1.本项目成交产品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磋商小组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磋商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2/87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一、磋商程序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符合性审查部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会计师证书)”扫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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