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商业项目三期A组团幕墙制作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无锡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金额60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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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办公、商业项目三期A组团幕墙制作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2021-09-24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办公、商业项目三期A组团幕墙制作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11-25号地块办公、商业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DG-2011-25号地块办公、商业项目核准的批复惠发改投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7.0%、私有资金:93.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期A组团幕墙制作与安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城铁惠山站区中兴路与站北路交叉口西南侧
 
 
 
 
 2.1.2建设规模:幕墙总面积约3.7万㎡。
 
 
 
 
 2.1.3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1日,竣工日期:2022年05月20日
 
 
 
 
 2.2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XDG-2011-25号地块办公、商业项目三期A组团幕墙制作与安装工程,包括1#、2#、3#、4#、5#楼及连廊的幕墙工程,主要系统有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穿孔铝板幕墙、石材幕墙、陶土板幕墙、玻璃栏板、铝板雨蓬、铝合金窗、铝合金格栅、铝合金百叶、铝合金地弹门等。幕墙总面积约3.7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四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4600万元且幕墙面积≥29500平方米的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类似工程造价及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所载金额及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信息为准。
 自2019/09/2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9/2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6/2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三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4日17:30至2021年09月30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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