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校园餐非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RZC-202504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9 09:24:3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安康品丰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75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校园餐非大宗食材
联系方式
  • :13772985322
  • :19191176072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MRZC-2025045 二、合同名称: 2025-2026学年校园餐非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MRZC-2025045 四、项目名称: 2025-2026学年校园餐非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 地 址: 平利县老县镇太山庙村三组 联系方式:13772985322 供应商(乙方):安康品丰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陈家坝盛丰源返乡创业孵化园 联系方式:191911760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2025-2026学年校园餐非大宗食材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177520.8000元 合同金额: 17.75208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2026年非大宗食材食堂果蔬类食材采购合同.pdf 2025-2026年非大宗食材食堂果蔬类食材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食堂果蔬类食材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采购日期:2025年8月31日甲方: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乙方:安康品丰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一、合同期限一年(2025——2026学年)二、服务内容乙方负责按照食材确定的规格型号、数量、产地、配置内容及技术标准组织采购配送,可结合学校实际情签署合同附件,明细采购数量、配送时间、指定联系人等内容。三、合同价款1.供应商所报的优惠率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合同总价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2.每月询价1次,由县营养办牵头联合供货商及学校代表等在平利县县域内选择3个超市(自由市场)进行询价后求出每种食材的平均价,按供货商投标承诺优惠率确定结算价。3.合同执行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据实结算,结算依据:采购人已确定单价*(1-中标优惠率)*实际数量。4.食材结算价不得超过发改委及省指导价,若最终结算价超过当地发改部门及省指导价,则以当地发改部门及省指导价定价为准。5.同一乡镇内各单位的食材结算价格须保持一致。乡镇内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应建立联合询价机制,共同参与询价。询价完成后,各校将折扣后的价格进行比对,依据“就低不就高”原则,以最低价作为本乡镇所有学校的采购价。四、付款方式1.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由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以当月实际供货数量及单价及优惠率据实结算。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乙方应该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应向学校同步提交完整的供货清单等资料,为采购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五、交货条件: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所有食材中标供货商需配送至甲方指定储藏室,并协助做好相关验收工作。3.若采购人有其他配送方面(配送时间或临时配送等)的紧急要求,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确保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六、包装、储存及运输等要求:1.包装:应采取防污染、防潮、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乙方应对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变质、损坏和丢失等问题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全部费用。2.储存:2.1乙方需设置与配送食材相适应的专用库房。(1)库房应位于交通便利、无闲杂人员流动的场所;(2)仓库须是独立(营养计划食品材料存储专用库)库,场地平整,库房面积、货柜架要满足本项目采购货物存储需求;(3)仓库应符合相关食材所要求的温、湿度条件。(4)库房“七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投毒、防鼠、防蝇、防尘)齐全。(5)仓库应地面平整,通风换气。2.2库房应配备专人管理,制度完备,职责明确;要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有准确的入库、出库明细记录;(1)各种货物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货物均有明显标识,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品质的货物。(2)货物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有适当间距。(3)货物出入库,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的货物,防止相互污染。(4)库房内外要按相关规定安装电子监控并实时监管。3.运输(1)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货物防护,防止包装破损和食品受污染,不得与非食品类货物混装,更不得与有毒有害等影响食品安全的货物同车装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防摔防压。(2)具有冷藏或温度控制要求的货物,必须用专用冷链车运输,或在保证食材不变质、不污染条件下,采取其他冷鲜运输方式,但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具有防雨防尘设施。(3)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和工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4.卫生要求4.1机构与管理(1)乙方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2)应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4.2职责(1)宣传和贯彻食品安全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定期向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报告。(2)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3)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训食品相关从业人员。(4)定期进行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5)积极开展卫生清洁,建立完善卫生消毒、卫生检查工作台账。(6)所有参与食品存储及配送各环节人员均须具备健康证。5.安全责任在配送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车辆、人员等),由乙方全权负责。七、质量保证1.乙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2.乙方应当保证所供货物的来源渠道正常,产品为保质期内新鲜食品,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要求,并在质保期内应对产品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3.甲方只对供应商提出质量服务要求,所有涉及食品制造商的有关事项均由乙方负责。4.乙方需每次提前备齐配送各学校所需食品数量。每次配送量应包含留样1份、试尝、试喝1份和因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耗(例如包装严重变形、破损,食品污损、变异等)。若发现的破损、变异货物必须无条件更换。5.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6.须用专用车辆配送、食品专用箱包装、专人配送(有健康证),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八、验收1.甲方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在货送到后要履行严格的接货人、验货人、送货人签字手续。随货通行票据须标明批次和数量,建立配送台帐。乙方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进行验收,核对货物名称、数量、生产日期、质保期,检查食品的外观和质量等,乙方须提供每批次产品厂家检验(检疫)报告等资料。2.留样与检查。甲方组织专人负责对所供产品进行留样,每个学校每批次留样1份。由甲方或相关部门适时对所供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3.验收依据(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2)招标文件。(3)乙方的投标文件。(4)合同食品供货清单。(5)所供每批次产品的检验(检疫)报告及国家相关执行标准等。4.验收单详见附件。九、安全责任1.乙方负责人为本项目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参与各部门组织的食品相关知识学习。2.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3.本项目所有接触食品者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相关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5.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6.乙方负责所承包项目的全部安全责任(包含供货运输、包装、储存、装卸等实施过程中及供货后甲方正常使用过程的所有安全事项),如果在供货运输、包装、储存、装卸及供货后甲方正常使用过程等实施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因乙方原因(包含食品质量,包装储存运输条件、装卸安全系数等)造成的乙方、甲方以及第三方生产安全事故或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十、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乙方履约延误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将按违约终止合同。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3.违约终止合同:在合同期限内,若因产品供货不及时、产品质量问题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中,产品供货不及时若出现3次及以上时,采购人可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采购人可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甲方将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体局营养办备案一份。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锁中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T二时间:时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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