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BJ250228013E | 招标状态 | 招标|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 2025-03-06 08:41:49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招标单位 | 广西钢铁炼钢厂 | 预算金额 | |
|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 代理单位 | |
| 相关产品 | 新型环保精炼剂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采购类型:物资招标
广西钢铁炼钢厂新型环保精炼剂等
采购发布单位:股份采购中心/炉料室
采购发布时间:2025-03-06
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标号:
项目名称:广西钢铁炼钢厂新型环保精炼剂等
项目编号:GBJ250228013E
二、 项目内容:
三、 项目要求:
采购部门:物资供应部 商务咨询:周妍艳 联系人电话:2593190
报价需知: 1、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 2、开标时,报价方因价格录入错误,取消报价价格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3、通知中标后,供方提出因技术偏离等原因,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4、因生产调整品牌、指标、要求、交货期等信息,供方中标后,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5、通知供方中标后,中标供方拒绝执行,将处罚全部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6、合同保证金规定如下:①上年度合同量金额合同金额
四、 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详见项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