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局警卫安保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C-HG20230126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2 15:29: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预算金额5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警卫安保装备
联系方式
  • 王小军:09032528263
  • TKSeE:021-33292999

正文内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局警卫安保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局警卫安保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HG20230126 项目名称: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局警卫安保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      地址:新疆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联系方式:王小军09032528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021-33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  021-332929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局警卫安保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箱、包和类似制品/手提包、背包,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望远镜,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14: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 ***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预算金额 ¥5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代表 项目联系电话 021-33292999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小军09032528263 代理机构名称 ***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代表 021-33292999 附件: 附件1 公开招标文件-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局警卫安保装备采购项目.doc 公开招标文件ConerferPoiesgUSSCEPCPE警察TKSeEquipment★项目编号:JC-HG20230126项目名称: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局警卫安保装备采购项目***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1投标邀请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人须知93.1总则93.1.1基本要求93.1.2定义93.1.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93.1.4进口产品规定103.1.5分包、转包103.1.6投标费用103.1.7通知103.2招标文件103.2.1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103.2.2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3.3投标文件113.3.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3.3.2投标文件内容要求113.3.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3.3.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3.4投标文件的递交133.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3.4.2投标截止时间133.4.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133.5开标、评标133.5.1开标133.5.2资格审查133.5.3组建评标委员会133.5.4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143.5.5投标的澄清143.5.6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53.5.7评标过程要求153.5.8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53.5.9确定中标供应商163.5.10采购项目废标163.6中标和合同163.6.1中标通知163.6.2签订合同163.7中标服务费173.7.1中标服务费173.8询问、质疑、投诉173.8.1询问173.8.2质疑、投诉173.9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18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194.1评标办法194.2初步评审194.3评分细则195采购需求215.1技术要求215.1.1*基本指标要求(实质性要求)215.1.2一般指标225.2服务要求245.2.1质保承诺245.2.2售后服务245.2.3培训要求255.2.4*验收256合同(参考文本)266.1合同标的276.2交付时间及地点276.3付(退)款方式276.4合同条款276.4.1质量标准和要求286.4.2权利瑕疵担保286.4.3包装要求286.4.4验收286.4.5补救措施和索赔296.4.6违约责任296.4.7不可抗力296.4.8争端的解决306.4.9违约终止合同306.4.10破产终止合同306.4.11合同生效306.4.12合同附件306.4.13合同修改306.5合同补充条款307投标材料格式327.1*承诺函337.2*投标函347.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67.4*投标人资质声明367.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77.6*纳税证明377.7*社保缴费记录377.8*审计报告377.9*商务条款偏离表377.10体系认证387.11中小企业声明函387.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87.13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397.14*开标一览表407.15*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417.16*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417.17*检验报告427.18服务要求427.19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427.20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428附件438.1确认函438.2质疑函441.投标邀请***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1.1.项目编号:JC-HG202301261.2.项目名称: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局警卫安保装备采购项目1.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总预算:53.00万元,详见下表:序号品名数量单位单价(万元)小计(万元)1手机、无线电屏蔽仪1台28282非线性节点探测仪1台16.816.83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1个224防弹夹克2件1.352.75防弹公文包2个0.40.86轻量化贴身防弹衣2件0.40.87望远镜2个0.20.48急速反应勤务包2个0.751.5合计:530000.00元 大写:伍拾叁万元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1.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预算金额:53.00万元1.7.最高限价:53.00万元1.8.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1.9.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10.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3月1日08时30分至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1.11.投标地点开标地点***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1.12.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1.13.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联系人:王小军联系电话:09032528263地址:新疆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021-33292999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1.14.投标注意事项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对应须知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53.00万元*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保留两位小数,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3是否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3.00万元*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保留两位小数,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5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无6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和单独递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8核心产品手机、无线电屏蔽仪;非线性节点探测仪9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13.1.3.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23.1.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否133.3.2.1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资质声明;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提供2023年3月1日至开标之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清晰可辨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提供2023年3月1日至开标之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清晰可辨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商务条款偏离表;9.投标人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审批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45001)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本表第23条);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提供);12.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143.3.2.1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3.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4. *投标人提供由公安内部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按照采购需求“5.2服务要求”结合评分细则,提供详细的服务相关材料;6.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3)货物安装验收标准;7.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163.2.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否173.3.3投标文件有效期*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183.4.1投标材料要求一、纸质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包括正本分册)封面需注明“正本”字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副本4份,整体密封;2. *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3. *单独密封资格审查文件3份(详见本表第26条);4. 投标文件装订原则上应采用胶装方式。183.4.1投标材料要求二、电子文件要求:1. *格式要求:应用不可更改的光盘为存储介质,文本文件格式转换为PDF格式文件,不接受扫描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2.*数量要求:每份光盘须包含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投标人须提供2份光盘;3. *内容要求: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相应顺序编排;4. *命名要求:4.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4.2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4.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5. *密封要求:2份光盘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19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2024年 2月 26 日17:00前,通过E-mail(gabjingcaizhongxin@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简称),向警采中心发送参与本项目的确认函(格式详见第八部分附件1)203.3.2.2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213.3.2.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223.3.2.3是否允许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否23中小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2.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24节能环保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4网络安全要求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25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资格审查材料的组成部分。2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提供2023年3月1日至开标之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清晰可辨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2023年3月1日至开标之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清晰可辨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开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提供由公安内部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审批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45001)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上述*项目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非*项如有须提供,若有虚假,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签字盖章后,单独提供密封资格审查材料3份,响应文件中仍需提供上述文件。27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供应商开具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2)货物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供应商开具有效的发票,采购人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28其他必要内容1.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恶意低价竞争。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人提出的所有要求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3.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4.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应清晰可辨。注:1.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3.投标人须知3.1.总则3.1.1.基本要求1.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1.1.1.2.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2.定义1.1.1.3.“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1.1.1.4.“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术和服务。1.1.1.5.“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1.1.6.“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1.1.7.“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1.1.1.8.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1.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1.1.1.9.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1.1.1.10.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1.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1.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1.13.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3.1.3.0.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1.3.0.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1.3.0.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1.3.0.4.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1.1.1.1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1.1.1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3.1.4.进口产品规定1.1.1.16.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3.1.5.分包、转包1.1.1.17.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前附表要求。如果允许,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1.6.投标费用1.1.1.18.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1.7.通知1.1.1.19.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发出。3.2.招标文件3.2.1.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中标合同(参考文本)第七部分投标材料格式第八部分附件3.2.2.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20.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1.1.1.21.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1.1.1.22.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对澄清、修改要求进行处理,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内容。1.1.1.23.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1.1.1.24.澄清、修改等内容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内容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期重新发出公告。1.1.1.25.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1.1.26.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中心将通过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3.3.投标文件3.3.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2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1.28.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1.29.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1.30.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2.投标文件内容要求1.1.1.31.投标文件编写3.3.2.0.5.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3.3.2.0.6.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3.3.2.0.7.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检测”、“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1.32.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如下:3.3.2.0.8.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3.3.2.0.9.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开户名称:***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03332200040041573000000000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在开标前办理向警采中心上述指定帐户汇款的手续,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票或银行投标保函形式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3.2.0.10.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3.2.0.11.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退还。3.3.2.0.12.警采中心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3.2.0.1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提交撤标函的;(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1.33.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0.14.本项目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投报人可以以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交纳。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原则上不再收取质保金,不再预留尾款。3.3.2.0.15.投标人可以选择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贷款,相关事宜与可以提供此类融资贷款的公司协商办理,警采中心不承担连带风险。1.1.1.34.投标报价3.3.2.0.16.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2.0.17.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等内容。3.3.2.0.18.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3.3.2.0.19.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3.3.2.0.20.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3.3.2.0.21.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3.3.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35.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1.1.36.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3.3.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37.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0.1.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3.3.4.0.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1.1.1.38.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4.投标文件的递交3.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1.1.39.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箱)密封:3.4.1.0.3.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除装订在正本中,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箱)之外另行单独密封提交,此外应提供电子文档。3.4.1.0.4.未密封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1.1.40.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箱)标记:3.4.1.0.5.密封袋(箱)封口处由投标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密封袋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1.1.1.41.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3.4.2.投标截止时间1.1.1.42.投标文件及其他必要材料、实物等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地点送达。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警采中心将拒绝接收。3.4.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1.1.1.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1.1.4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向警采中心递交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1.1.1.4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3.5.开标、评标3.5.1.开标1.1.1.46.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1.1.1.47.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1.1.1.48.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1.1.49.开标时应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1.1.1.50.唱标时,警采中心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警采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1.1.51.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1.1.1.52.警采中心将对收取投标材料和开标环节进行如实登记、拟定唱标记录表等书面材料,并在开标时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3.5.2.资格审查1.1.1.53.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前附表。1.1.1.54.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则不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通过了则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1.1.1.55.资格审查后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3.5.3.组建评标委员会1.1.1.56.警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含)以上单数。1.1.1.57.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5.3.0.6.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3.0.7.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1.1.58.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1.1.1.59.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1.1.60.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5.3.0.8.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5.3.0.9.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5.3.0.10.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5.3.0.11.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5.3.0.12.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5.4.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1.1.1.6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1.1.1.62.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4.0.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5.4.0.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5.4.0.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4.0.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5.4.0.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1.63.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1.1.1.6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政部门:3.5.4.0.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5.4.0.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5.4.0.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5.4.0.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5.4.0.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5.4.0.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5.4.0.1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3.5.5.投标的澄清1.1.1.6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1.1.66.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5.6.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1.1.67.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1.1.1.68.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人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1.1.1.69.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1.1.70.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7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1.1.1.7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7.评标过程要求1.1.1.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1.7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8.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1.1.75.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5.8.0.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5.8.0.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5.8.0.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5.8.0.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1.76.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3.5.9.确定中标供应商1.1.1.77.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1.1.1.78.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1.1.79.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3.5.10.采购项目废标1.1.1.80.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3.5.10.0.5.投标人不足三家;3.5.10.0.6.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3.5.10.0.7.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5.10.0.8.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81.因上述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1.1.1.82.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3.6.中标和合同3.6.1.中标通知1.1.1.8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1.1.1.84.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1.1.1.8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1.1.1.86.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2.签订合同1.1.1.87.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1.1.1.88.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1.1.1.89.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1.1.1.90.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3.7.中标服务费3.7.1.中标服务费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中标金额(元)服务费率中标金额(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0-100万1.5%1.5%1.0%100万-500万1.1%0.8%0.7%500万-1000万0.8%0.45%0.55%1000万-5000万0.5%0.25%0.35%5000万-10000万0.25%0.1%0.2%1亿-5亿0.05%0.05%0.05%5亿-10亿0.035%0.035%0.035%10亿-50亿0.008%0.008%0.008%50亿-100亿0.006%0.006%0.006%100亿0.004%0.004%0.004%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费):开户名称:***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帐号:033322000400415733.8.询问、质疑、投诉3.8.1.询问1.1.1.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1.1.1.92.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8.2.质疑、投诉1.1.1.93.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8.2.0.9.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8.2.0.10.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8.2.0.11.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1.1.1.94.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1.1.95.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8.2.0.12.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8.2.0.1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8.2.0.1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8.2.0.15.事实依据;3.8.2.0.16.必要的法律依据;3.8.2.0.17.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1.1.1.96.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1.1.1.97.质疑函标准格式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1.1.1.98.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33292999。1.1.1.99.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1.1.100.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9.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1.1.1.101.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1.1.1.10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1.1.1.103.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4.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评分因素分值分配商务部分6分技术部分54分服务部分10分价格分30分合计100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4.2.初步评审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评审标准是否响应备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质声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审计报告*商务条款偏离表*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检验报告4.3.评分细则1. 商务部分(6分)1.1体系认证(0-6分)投标人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审批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45001)。每提供1种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为6分,最低为0分。2. 技术部分(54分)“*”代表实质性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该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1满足技术指标情况(0-54分)根据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第5部分中的每项技术参数的应标情况进行评分具体条款见第5部分。1、“★”代表关键指标,共有11项,共计27.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2.5分;2、“▲”代表重要指标,共有14项,共计14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1分;3、无标识项代表一般指标项,共有25项,共计12.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0.5扣分,扣完为止。(注:被发现有虚假投标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服务部分(10分)“*”代表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该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1质保承诺(0-2分)所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上门服务。投标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原厂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2售后服务(0-7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尽力帮助客户顺利完成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2售后服务(0-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5.2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方案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售后安排合理有效、售后能力完善及服务响应及时,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考虑实际需求,售后安排较合理有效、售后能力较完善及服务响应比较及时,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考虑实际需求,售后安排一般、售后能力及服务响应一般,得1分;4、售后服务方案未考虑实际需求,方案未合理安排,得0分。3.3培训要求(0-1分)提供不少于1天的工程师安装等实操培训,场地、交通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 价格部分(30分)价格分(0-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总分100分5.采购需求5.1.技术要求5.1.1.*基本指标要求(实质性要求)基本指标要求为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无明确要求的可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产品截图或产品合格证或产品白皮书等原厂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明确要求提供检验报告的,投标人提供由公安内部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要求承诺函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投标将被拒绝。证明材料仅文字材料表述有部分有差异,其实质内容与指标要求一致的,按满足指标要求处理。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手机、无线电屏蔽仪执行标准:《GA/T1169-2014警用电子封控设备技术规范》检验报告2手机、无线电屏蔽仪功率控制:可连接RS232控制接口通过客户端设置相应发射模块的频率和功率,每个发射模块可进行4种频率范围组合设置检验报告3手机、无线电屏蔽仪有线控制功能:可通过线控盒分别控制2台主机,每台主机各6个频段的开启和关闭4手机、无线电屏蔽仪干扰范围:配置全向天线,水平干扰方向可达360度5非线性节点探测仪执行标准:《GB 1236-2015 非线性节点探测器》检验报告6非线性节点探测仪外壳防护等级:符合GB4208-2008中IP42等级的要求检验报告7非线性节点探测仪探测功能:非线性节点探测器应能探测并识别半导体节点和金属锈蚀节点,同时发出声或光报警提示。非线性节点探测器离开探测范围后,报警提示应立即停止8非线性节点探测仪欠压提示:压低于标称电压80%时,应能给出声/光欠压报警提示。欠压报警提示应明显区别于探测报警提示9非线性节点探测仪穿透能力:应满足标准GA1236-2015中表1的C级要求检验报告10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激光测距模式设置:2种,激光测距模式可设置为手动测距或自动连续测距检验报告11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夜视距离:夜晚天气晴朗无遮挡,补光灯开启,可识别距离样机400m处的人体(1.7m×0.5m)轮廓检验报告12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视频分辨率、帧率:2560 x 1440、30 帧/秒,2304 x 1290、30 帧/秒,1920 x 1080、60 帧/秒,1920 x 1080、30 帧/秒,1280 x 720、30 帧/秒检验报告13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无线输出功能:可开启无线WiFi热点被其他终端接入,可通过终端APP查看视频图像检验报告14防弹夹克防护等级:公安三级或可防79年式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72毫米手枪弹(铅心)检验报告15防弹夹克防护层: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或芳纶材质16防弹夹克可防护前胸后背及腋下身体两侧17轻量化贴身防弹衣执行标准《GA 141-2010 警用防弹衣》检验报告18望远镜执行标准:《GB/T 17117-2008 双目望远镜》检验报告19望远镜防水防雾:充氮,具有防水防雾功能20急速反应勤务包包体材质:600D尼龙+拒水涂层21急速反应勤务包肩背带:可拆卸、可左右互换22急速反应勤务包挂载:包体正外面具有MOLLE+魔术贴挂载系统23急速反应勤务包配有警用急救包,急救包内止血材料的主要成分为壳聚糖24急速反应勤务包包体贴身面具有隐藏拉链口袋,可放置轻武器5.1.2.一般指标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一般无标示指标。“★”代表关键性指标,“▲”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②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无明确要求的可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产品截图或产品合格证或产品白皮书等原厂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明确要求提供检验报告的,投标人提供由公安内部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③下述技术参数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应满足或优于下述技术参数要求。序号重要性产品名称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1手机、无线电屏蔽仪单台主机重量:≤40kg(未加装天线)检验报告2手机、无线电屏蔽仪单台主机外形尺寸(长×宽×高):≤60cm×50cm×30cm(不含天线)检验报告3★手机、无线电屏蔽仪干扰距离:在无明显雪、雨、雾天气的环境(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条件下,对无人机拦截距离应≥3km检验报告4▲手机、无线电屏蔽仪干扰频段:(20-6000)MHz±3MHz检验报告5手机、无线电屏蔽仪发射功率:≥700W检验报告6▲手机、无线电屏蔽仪抗电强度:符合GB16796-2009中规定45Hz-65Hz抗电强度试验,要求≥1分钟无击穿和飞弧现象检验报告7▲手机、无线电屏蔽仪泄漏电流:符合GB16796-2009中规定,Ⅱ类设备做泄漏电流检验,总电流≤0.6mA检验报告8▲手机、无线电屏蔽仪绝缘电阻:符合绝缘电阻试验,进行安全防范报警设备要求,总电阻值≥700MΩ检验报告9手机、无线电屏蔽仪工作温度:-20℃~+55℃检验报告10非线性节点探测仪报警声级:≥70dB(A)检验报告11★非线性节点探测仪探测距离:满足标准GA1236-2015中表1的C级要求,探测距离≥6000mm检验报告12▲非线性节点探测仪供电:单块电池连续工作时长≥4h,至少配备两块电池(为可充电锂电池)检验报告13非线性节点探测仪设备工作温度:-10℃-+55℃检验报告14非线性节点探测仪泄漏电流:≤0.01mA检验报告15▲非线性节点探测仪稳定性: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非线性节点探测器应能连续工作≥168小时检验报告16非线性节点探测仪重量:≤1.6Kg(含电池)检验报告17▲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放大倍率:支持电子放大,6.5-39倍可调检验报告18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物镜直径:≥50mm19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视场角:≥12°20▲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红外补光灯亮度设置:可通过补光灯旋钮调节亮度,1-3级检验报告21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显示屏分辩率:≥1080×192022★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激光测距功能:具有激光测距设置选项,可开启和关闭激光测距;开启时,可测量距离10m-1500m检验报告23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抓拍图片分辨率:≥5300×300024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图像显示模式:可设置图像显示模式不低于4种25▲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连续稳定工作时间:≥4h检验报告26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质量:≤900g(不含电池)27便携式夜视测距望远镜存储容量:≥128GB28★防弹夹克防护面积:≥0.3㎡检验报告29★防弹夹克产品保险金额≥300万元,保险年限不低于5年,保险年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30防弹夹克总重量:≤3kg检验报告31防弹公文包折叠后尺寸:长≥350mm,宽≥500mm检验报告32防弹公文包展开后尺寸:长≥1200mm,宽≥500mm检验报告33防弹公文包总重量:≤4kg检验报告34★防弹公文包防护面积:≥0.6㎡检验报告35防弹公文包单手展开时间:≤1s检验报告36防弹公文包防护等级:不低于公安三级 《GA423-2015警用防弹盾牌》检验报告37★防弹公文包产品保险金额≥300万元,保险年限不低于5年,保险年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38★轻量化贴身防弹衣防护面积:≥0.28㎡检验报告39★轻量化贴身防弹衣产品保险金额≥300万元,保险年限不低于5年,保险年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40轻量化贴身防弹衣防弹芯片重量(含封水套):≤1.48kg检验报告41★轻量化贴身防弹衣防弹性能:公安三级,常温下使用1979年式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进行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防弹衣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17mm检验报告42▲轻量化贴身防弹衣耐浸水性能试验:在0.5m水中浸泡30min后,使用1979 年式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进行防弹性能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防弹衣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8mm检验报告43▲轻量化贴身防弹衣环境适应性:在高温试验(55℃±2℃,恒温 4h)后在15min 内使用1979年式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 手枪弹(铅心)进行防弹性能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防弹衣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14mm检验报告44▲轻量化贴身防弹衣环境适应性:在低温试验(-20℃±2℃,恒温4h)后在15min 内使用1979年式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 手枪弹(铅心)进行防弹性能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防弹衣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13mm检验报告45▲望远镜倍率:≥10倍,入瞳直径:≥55mm,出瞳距离:≤20mm检验报告46▲望远镜视场角:≥6°,视场范围(1000m):≥100m检验报告47望远镜调焦范围:3m至无限远48望远镜尺寸:≤165mm×150mm×70mm49望远镜重量:≤1.1kg,工作温度:-20~+50℃,外壳防护等级:≥IP6750★急速反应勤务包配有防弹插板,防弹插板防护等级不低于公安三级检验报告5.2.服务要求“*”代表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该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5.2.1.质保承诺5.2.1.1质保期内服务要求:所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上门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原厂公章)。5.2.2.售后服务5.2.2.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尽力帮助客户顺利完成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2.2.2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保修期承诺,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备品备件,特色服务,应急维修方案等。5.2.3.培训要求提供不少于1天的工程师安装等实操培训,场地、交通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2.4.*验收供货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样品,作为相应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辅助依据,质量需符合招标文件5.1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检验认可后再供货,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相关部门人员组织统一验收,具体事项如下:(1)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共同完成货物验收工作;(2)检验须以中标供应商对技术投标的承诺为标准;中标供应商承诺配合采购人做好上述验收相关工作。6.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合同甲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乙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6.1.合同标的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及型号商标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23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合同合计金额为货物及其配套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换维修、供货配发、包装费、检测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险费、仓储费、增值税发票税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有关的费用),甲方除此之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投标货物价格数量表序号产品或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备注12……6.2.交付时间及地点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间:按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交货时间执行。6.3.付(退)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乙方账户乙方开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甲方账户甲方开户名称:账号:开户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最终用户名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4.合同条款6.4.1.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如果双方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6.4.2.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4.3.包装要求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包装箱外都应按甲方的要求在对应的位置粘贴标签。6.4.4.验收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时,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有异议,甲方有权当场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甲方有权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甲方也可以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有权在验货时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交权威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验货及抽样检测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乙方应承担货物在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甲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年,自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电话为:。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本合同签署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元(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详见“6.4.5、补救措施和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4.5.补救措施和索赔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在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延迟供货违约金;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退货货物价款5%的违约金;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保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保期。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6.4.6.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除甲方同意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3‰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5%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价款。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以合同补充文件形式6.4.7.不可抗力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6.4.8.争端的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6.4.9.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6.4.10.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6.4.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4.12.合同附件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6.4.13.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6.5.合同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乙方:(公章)(公章)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7.投标材料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7.1.*承诺函*承诺函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并承诺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3、此表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7.2.*投标函***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户: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9、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活动安排;(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发现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向对方进行举报;应通过现场或邮寄送达的举报材料,举报电话021-22022038。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e-mail: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7.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7.4.*投标人资质声明投标人资质声明1、投标人名称及概况(1)供应商名称:;(2)总部地址:;传真/电话:,邮编:;(3)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或股本:;(5)最近资产负债表(到时止)1)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3)长期债务:;4)流动债务:;5)所有者权益:;(6)主要负责人姓名:;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和地址正在生产的货物年生产能力职工(雇员)人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7.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6.*纳税证明*投标人提供2023年3月1日至开标之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清晰可辨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XXXXX(公司名称)声明承诺函***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因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暂无法提供年月至月的纳税证明,现我单位郑重承诺:依法纳税,严格履行纳税人义务。因违反本承诺而引起的任何风险,将由我单位承担。此函(企业公章)年月日7.7.*社保缴费记录*投标人提供2023年3月1日至开标之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清晰可辨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XXXXX(公司名称)声明承诺函***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因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暂无法提供年月至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现我单位郑重承诺:依法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业责任。因违反本承诺而引起的任何风险,将由我单位承担。此函(企业公章)年月日7.8.*审计报告*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9.*商务条款偏离表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需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满足/不满足注:本表格式可自制,若无商务偏离,请注明。(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7.10.体系认证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审批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45001),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7.13.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7.14.*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第包)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投标单价(元)数量备注12…投标总价: 元大写: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须分包填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特别说明事项: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7.15.*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备注12……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第包)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清单、质量和供货要求中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偏差”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按照要求附上投标设备的检验报告或国家相关部门认证或公开宣传的印刷资料作为证明,这些材料应当与投标文件共同装订成册。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只填写“满足”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相关材料未与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倘若存在正偏离,而投标人未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或遗漏披露,同时,文件的评分项对正偏离有得分或加分,评委会发现后该投标人应予认定为正常得分或加分。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7.16.*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请按下表格式,依照第五部分中“服务要求”“实施方案”对应内容逐项响应;可横排。)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情况说明备注(证明材料所在页)12……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服务要求(实施方案)”对应内容中提出的服务内容要求。如对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议或更改,应在服务项目偏离表中注明。此部分不能简单填写“满足”,必须按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倘若存在正偏离,而投标人未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或遗漏披露,同时,文件的评分项对正偏离有得分或加分,评委会发现后该投标人应予认定为正常得分或加分。7.17.*检验报告投标人提供由公安内部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18.服务要求按照采购需求“5.2服务要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服务相关材料。7.19.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3)货物安装验收标准;7.20.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8.附件8.1.确认函确认函***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公司,确认于xx年xx月xx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第包,并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如有变动,我公司将去函告知。联系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我公司已提供人民币:___元投标保证金,当可以退回时,请退回到我公司以下帐户:开户名:开户行:帐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___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请携带本函至开标现场)8.2.质疑函质疑函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包号质疑项目基本情况招标公告时间年月日中标(成交)公告时间年月日质疑项目基本情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时间(若有,请依次顺序填写)年月日中标(成交)公告变更公告时间(若有,请依次顺序填写)年月日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废标公告时间(若有)年月日质疑人单位名称质疑人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质疑人被授权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必填)质疑人被授权人或代理人座机号码传真被质疑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被质疑人联系人基本情况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最好填手机)相关当事人(若有)单位名称或姓名相关当事人(若有)联系人基本情况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最好填手机)质疑事项(纸张不够另附)分类□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其他。质疑事项(纸张不够另附)质疑事项(请写明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应列明法律法规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附件:(请按序号列明所附证据等材料)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或代理人签字单位公章提交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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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招标文件-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局警卫安保装备采购项目.doc下载